郭台銘血汗工廠研究11:總工會批富士康長時間違法加班致過勞死或自殺對法律毫無敬畏之心,富士康失態反擊!

2015年2月全總法律部長郭軍批富士康「對法律毫無敬畏之心」違法加班致自殺過勞死,富士康隔日說《我們不完美,但請關注我們的進步》,對照富士康17年仍有強迫學生做夜班「實習」,可知血汗工廠根本不會進步!依我看法,郭台銘可以直通中南海應該才是「對法律毫無敬畏之心」的真正原因!

我們先看富士康怎麼反駁大陸總工會的指責:
我們不完美,但請關注我們的進步——富士康科技集團聲明並與郭軍先生商榷
…三、作為擁有超過百萬員工的製造企業,我們承認,我們還遠沒有做到完美。但是我們一直在努力。我們也請郭軍先生在不斷點名批評的同時,能夠“走到基層”,瞭解企業和員工的心聲,監督企業的不足,也不要忽視企業的成長和進步。富士康科技集團 2015年2月3日

我們再看富士康違法行徑丟臉丟到全世界的報導:
2017年11月23日:河南富士康工廠緊急叫停實習生超長加班- BBC News 中文 - BBC.com英國《金融時報》早前報道,鴻海科技集團旗下的富士康為美國蘋果公司生產iPhone的工廠裏,有當實習生的學生每天工作11小時,違反中國相關的 ...

大陸有句話說「我是流氓我怕誰」,其實應該改成「我是郭台銘富士康我怕誰」,竟然可以這樣不斷地公然違法然後整個中國法制完全在郭台銘腳下屈服!?共產黨不是說「無產階級專政」?共產黨不是說「工農兵」?既是工又是農的農民工怎麼會被來自台灣的台商郭台銘吃死而無力維權?    

我們看郭軍如何在大陸批富士康「對法律毫無敬畏之心」:
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2月2日表示,一些企業安排勞動者每日工作長達十幾個小時,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未執行帶薪休假制度。富士康等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
“許多地方僅對投訴舉報的案件進行查處,不能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已經查實的違法案件懲處力度不大,達不到震懾違法用人單位的目的,導致木桶短板效應。很多企業都可以向富士康學習,通過超時勞動,企業可以獲取更多利潤,進入世界五百強”,郭軍說,“如果不能對這些違法企業真正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木桶短板效應一定會出現。”

中國工人雜誌網針對郭台銘富士康的評論是「失理、失节、失态的富士康」,其說道:
“失理”:富士康有錯在先,確實存在超時加班的違法行為。即便員工超時加班是自願的,這難道不是因為基本工資過低所造成的嗎?長期單調無聊的簡單勞動,當然會損害工人的身心健康,形成職工的負面情緒,事實上富士康工人跳樓事件一直都沒有停止。
“失節”:全總點名批評富士康與富士康極端激烈且帶有人身攻擊性質的回應形成了鮮明對比。聲明中處處對著郭軍本人,諷刺其不走基層,並且與其他全總領導進行切割。這種小伎倆並不聰明。要知道,去過富士康不代表就走了基層,沒去過富士康也不代表不瞭解富士康
“失態”:以富士康為代表的勞動密集型發展模式正日顯頹勢,中國正進一步轉換經濟發展模式,進行產業結構轉型。富士康模式不再是常態,中國正在進入技術和創新要素驅動發展的新常態。富士康正面臨政府態度轉變以及愈發嚴重的招工難的困境。正當其疲於奔命,在內地不斷尋找政策窪地,甚至動用公權力來為其招募工人的時候,作為工人利益代表的全總的批評則會使其“雪上加霜”。
富士康,你應該低調些,努力些。

事實上這篇評論說得很對,「去过富士康不代表就走了基层,没去过富士康也不代表不了解富士康」,違法的富士康在「我們不完美,但請關注我們的進步」的虛假聲明後再次被證明他們仍然繼續違法

潘毅:當全國總工會遇上富士康——聽聽工人們怎麼說(2)提到:
富士康為了配合自己“中國好老闆”的光輝形象,竟然要求工人們在周日上班的時候不刷出勤卡,在工人考勤記錄裏捏造出所謂的“六休一”事實,並私下以獎金形式支付嚴重超時的加班工資。我們該說這是一個世界五百強企業的什麼行為?瞞騙公眾監督,還是造假應付政府檢查?郭軍先生真的應該來富士康園區看看,不過不是去檢查富士康工人被造假的出勤記錄,而是跟普通工人們聊聊天,問問他們工作有多累,問問他們管理有多嚴。他會發現真實情況要比他所批評的更為嚴重,一個連工人出勤記錄都要造假的公司,還有什麼幹不出來?…  
富士康總裁郭台銘在2012年曾聲稱要在一年之內將大陸員工基本薪資水準統一調整至和臺灣相同的水準,即每月4000-4400元的水準,而如今兩年半的時間過去了,郭總裁當初的公開承諾,真是別有用心地給100多萬大陸富士康工人開了一個天大玩笑。事實上,以深圳廠區為例,2010年10月份富士康便宣佈將員工基本薪資調整至1800-2200元;四年後的今日,大部分一線工人基本工資仍只有1900-2300元,四年累計上漲幅度不過100元,遠低於CPI漲幅,今天的富士康工人強調待遇“比跳樓事件發生之前更差了”
…儘管在2012年之後關於富士康跳樓的新聞鮮見於媒體,但並不意味工人的自殺行為可以得到緩解。2014年7月27日,富士康龍華園區百鳴園宿舍員工康某跳樓身亡;國慶期間,打工詩人許立志在富士康跳樓自殺,更是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三個月內一個龍華富士康就發生了兩起自殺事件,這種頻繁發生的程度與富士康的神邏輯——自殺是 “個別員工無法處理自己的情緒問題”,與富士康管理制度毫無關係——相衝突。…

郭台銘究竟是中國農民工的衣食父母還是壓迫者奴隸主,只有某些台灣人會奉其為經營之神,也只有大陸的勞動檢查官員會視而不見了!

Blackjack 2019/6/7

全總:富士康員工長時間違法加班致過勞死或自殺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北美新浪2015/02/03 09:22

新京報訊 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2日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

郭軍是在全總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說,從目前我國勞動關係發展現狀看,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案件事件還大量存在,下一步將加強對勞動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推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建議書制度,建立重大典型違法案件曝光和公開譴責制度。

同時,全國總工會集中公佈了2014年10起勞動關係領域的違法案件和勞動事件,包括侵犯女性平等就業權、非法使用童工等。

富士康違法超時加班

郭軍說,一些企業安排勞動者每日工作長達十幾個小時,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未執行帶薪休假制度。富士康等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

“許多地方僅對投訴舉報的案件進行查處,不能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已經查實的違法案件懲處力度不大,達不到震懾違法用人單位的目的,導致木桶短板效應。很多企業都可以向富士康學習,通過超時勞動,企業可以獲取更多利潤,進入世界五百強”,郭軍說,“如果不能對這些違法企業真正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木桶短板效應一定會出現。” 據全國總工會官網

用工性別歧視問題突出

又訊 據新華社電 郭軍表示,當前在勞動關係方面用人單位的就業歧視問題比較突出,特別是性別歧視。

這次發布會公佈了10起典型違法案件和勞動事件,其中發生在2014年的浙江新東方烹飪學校侵犯女性平等就業權就是一起典型事件。河南籍應屆女大學生郭某在應聘該校文案職位時多次因烹飪學校“限招男性”的招聘條件被拒。郭某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定烹飪學校行為屬於就業性別歧視,侵犯了郭某的平等就業權,應向郭某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

“欠薪是基本道德問題”

郭軍表示,農民工欠薪問題不是簡單的違法問題,而是基本的道德和道義問題。企業應負首要責任,政府有關執法部門的責任也很大。

郭軍還表示,嚴重、惡意的欠薪有更嚴厲的解決手段,如惡意欠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據他介紹,在一些欠薪比較突出的地方,工會推動建立了員工工資保證金制度,一旦資金或者建設項目出問題,可以作為職工工資的一種補償。另外,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了問題,還有一部分資可以變現,這時候工會或者政府可以先行墊資,幫助員工滿足工資需求,事后向欠薪企業追償。

2014年度勞動違法部分典型案件

深圳兩公司非法使用童工

2013年底,深圳市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林克電子有限公司因非法使用童工被媒體舉報。2014年1月,兩公司被下令限期整改,分別被處以1萬和3.5萬元的行政款。

江蘇昆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江蘇昆山台資企業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目前,對涉嫌犯罪的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等18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採取措施。

江蘇鵬越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辭退懷孕女工

2012年初,江蘇鵬越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聘用周女士擔任公司行政秘書。2014年周女士懷孕后,公司告知周女士暫時回家休息,后要求遞交辭職報告,否則將安排到體力勞動繁重的一生崗位。有關部門向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指令書等,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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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回应全总“点名批评”:请关注我们的进步

2015年02月03日15:43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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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3日电  (刘然)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2日就劳动法实施20周年情况进行回顾。他在说明“超时加班问题相当严重”时,对富士康等公司进行了点名批评。郭军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

 3日,富士康公司对人民财经表示:1、承认员工加班事实,并表示“包括富士康在内的所有制造企业都面临如何处理员工加班问题的困扰”;2、在2010年发生员工连续跳楼事件后进行了多项预防及补救措施;3、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忽视企业的成长和进步。

声明全文如下:



我们不完美,但请关注我们的进步

——富士康科技集团声明并与郭军先生商榷

昨日,多家媒体刊登对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的采访报道。在报道中,郭军先生点名富士康,认为“富士康等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针对郭先生的言论,富士康科技集团做出如下说明与郭军先生商榷:

一、我们承认,包括富士康在内的所有制造企业都面临如何处理员工加班问题的困扰。一方面,员工希望能够通过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企业又要确保员工加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一直以来都是所有制造企业面临的挑战。为此,富士康对员工加班问题一直都执行严格的系统管控政策。首先,不断提高员工基本薪资及加班补贴标准;其次,严格执行“六休一”(即每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政策,给予员工充裕的休息时间;同时,富士康也不断致力于提升工业自动化水平,努力让员工远离繁重、枯燥重复的工作岗位。

二、众所周知,2010年富士康发生了个别员工的不幸事件。这是我们内心永远的伤痛。然而当我们听到郭军先生将员工加班与“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变成一种因果关系时,我们内心不仅有伤痛,还有惊讶。惊讶的是,诸多专家学者及国家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各级领导都曾到富士康调查、了解情况,并给予帮助解决问题。然而郭军先生从未来过富士康的任何一个园区,却抛出这样的因果关系,未免草率难以服人。自2010年以来,我们不仅不断检讨并改正了自身的不足,也意识到企业不仅从物质上更要在精神层面给予员工足够的帮助。我们不仅率先在企业内部成立了“员工关爱中心”,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他们提供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精神关怀,而且每年拨出超过亿元的“相亲相爱”经费,将关爱延伸到数万个生产产线。

三、作为拥有超过百万员工的制造企业,我们承认,我们还远没有做到完美。但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我们也请郭军先生在不断点名批评的同时,能够“走到基层”,了解企业和员工的心声,监督企业的不足,也不要忽视企业的成长和进步。

富士康科技集团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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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遭陸點名超時勞動
04:102015/02/04 中國時報
康文柔



新浪新聞昨日引用《新京報》的報導,散發「富士康長期違法加班致人自殺」的標題給微博粉絲,內容主要是大陸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日前受訪的言論。鴻海對此發表聲明回應說,我們不完美,但請關注我們的進步。

郭軍周一指出,富士康等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工加班,部分勞工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以致過勞死或是自殺現象時有發生。「很多企業都向富士康學習,讓勞工超時勞動,企業獲取更多利潤,進入世界500強!」

鴻海昨對此發表3點聲明,首先坦承如何處理員工加班確有困擾,卻也不忘強調這是所有科技業的共同問題,員工自己有意願加班提高薪資,企業又得確保加班符合法律規定。

鴻海指出,富士康因此提高員工基本薪資及加班補貼標準,並嚴格執行「六休一」政策,即工作6天休息1天,產線提高自動化,努力讓員工遠離繁重、枯燥重複的工作崗位。

針對郭軍串聯加班與跳樓事件,鴻海則在第2點聲明說,「2010年富士康發生了個別員工的不幸事件。這是我們內心永遠的傷痛。」認為郭軍把加班、跳樓轉成因果關係,太過草率難以服人。

鴻海表示,自2010年以來,富士康已意識到企業必須在精神層面給予員工幫助,率先成立員工關愛中心,聘請心理諮詢師,為員工提供24小時服務,每年也撥出上億元「相親相愛」經費。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聲明最末,鴻海說「我們還沒有做到完美,但我們一直在努力。」請郭軍點名批判的同時,能走到基層,了解企業與員工心聲,監督企業的不足,也不要忽視企業的成長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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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eseworkers.com.cn/newsitem/276780291
失理、失节、失态的富士康-中国工人杂志网.htm
本刊评论员

2015年开年,富士康再次卷入舆论的漩涡,这次是它与全总的较量。2月2日,全总书记处书记、法律部部长郭军点名批评富士康存在超时加班的问题,而在2月3日下午,富士康发表了题为《我们不完美,但请关注我们的进步》的公开声明,挑战全总的批评。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我们在称赞全总敢于发声、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谴责的同时,也惊讶于富士康在此次事件中的“失理、失节、失态”。

“失理”:富士康有错在先,确实存在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即便员工超时加班是自愿的,这难道不是因为基本工资过低所造成的吗?长期单调无聊的简单劳动,当然会损害工人的身心健康,形成职工的负面情绪,事实上富士康工人跳楼事件一直都没有停止。

“失节”:全总点名批评富士康与富士康极端激烈且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回应形成了鲜明对比。声明中处处对着郭军本人,讽刺其不走基层,并且与其他全总领导进行切割。这种小伎俩并不聪明。要知道,去过富士康不代表就走了基层,没去过富士康也不代表不了解富士康。

“失态”:以富士康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发展模式正日显颓势,中国正进一步转换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产业结构转型。富士康模式不再是常态,中国正在进入技术和创新要素驱动发展的新常态。富士康正面临政府态度转变以及愈发严重的招工难的困境。正当其疲于奔命,在内地不断寻找政策洼地,甚至动用公权力来为其招募工人的时候,作为工人利益代表的全总的批评则会使其“雪上加霜”。

富士康,你应该低调些,努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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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毅:当全国总工会遇上富士康——听听工人们怎么说
2015-02-06 22:12:58 作者: 潘毅    
与阿里巴巴与工商总局的“过招”进行了好几轮不同,作为苹果公司最大代工厂的富士康与目前全国总工会的“对话”目前只有一轮。
去年是现行《劳动法》颁布20周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2日)通报2014年度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十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点名批评富士康集团长时间违法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总工会点名富士康引发舆论关注,第二天,富士康回应称,一方面员工希望通过加班提高收入,另一方面企业又要确保加班合法合规,这是所有制造企业面临的挑战。

与阿里巴巴与工商总局的“过招”进行了好几轮不同,作为苹果公司最大代工厂的富士康与目前全国总工会的“对话”目前只有一轮。据记者采访富士康知情人士处,富士康的公开声明是董事长郭台铭的意思,在看到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点名批评富士康时,“富士康想对外说明一下”。

富士康的声明说:“当我们听到郭军先生将员工加班与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变成一种因果关系时,我们内心不仅有伤痛,还有惊讶。”“郭军先生从未来过富士康的任何一个园区,却抛出这样的因果关系,未免草率难以服人。”

台资企业富士康的工厂主要设在中国大陆,最高峰期拥有130万员工。员工众多且发生过多起员工自杀事件,使得富士康饱受外界指责。

2015年1月21日,深圳龙华新区的富士康工厂内,工人在午休。

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厂,富士康面临着加班还是不加班的两难困境。而对于身在其中的一百多万富士康员工,他们的心态也同样矛盾。新华社近日实地采访了富士康的员工。

“加班挣够钱,回家买房子!”

曾在富士康烟台、郑州等厂区工作过两年的王朋(化名)至今还保留着当时的工资单。在这张2012年5月的工资单上,记者看到,当时已入职14个月的王朋底薪为1800元,加班工资387.75元,扣除住宿费和伙食费,实发薪资1674.82元。

王朋说,富士康的底薪固定而且偏低,想要收入高完全靠加班。这使得员工对加班普遍抱有一种矛盾的心态。“按照富士康的规定,平时加班费是底薪的1.5倍,周六是2倍,节假日是3倍,加班加多了比工资还高,加班费往往能占到月收入的60%以上。”

为此,不少员工对加班并不排斥,甚至愿意抢着加班。曾在郑州富士康工作过的一位员工说,对富士康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加班文化”。他说,在富士康,加班不仅像“家常便饭”,节假日的班还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而“不许加班”则是对员工行之有效的惩罚措施。

24岁的南阳女孩李芳(化名)就是冲着加班费进的富士康:“没技术到哪都是出苦力,但在富士康,多出力就能多拿钱。”

由于富士康的一线工人多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有类似想法的不在少数。“现在想进富士康打工的,会事先打听哪个工厂加班多,都抢着进加班多的厂。”在富士康工作的山西小伙陈伟(化名)这样告诉记者。他曾经听说有人在富士康干了四五年,就回家买了套房子,令他羡慕不已,“我也想多攒点儿钱,以后好回家乡县城买房子,现在娶老婆都得有房子。”

无独有偶,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也曾在股东会上表示,“80%到90%的员工都喜欢加班,多赚点钱将来可以回乡买房子”。富士康的员工们,他们真的“喜欢”加班吗?

“别看表,什么都不要想”

去年从富士康离职的小秦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她还清楚地记得那些在流水线上干活的日子:“人就像是个机器,就是行尸走肉。”

小秦在富士康最早做的是喷码线上的工作。说来简单,无非是把产品摆上流水线,经过喷码机时喷上代码或日期,然后再装到箱子里。这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却并不轻松。“手臂来来回回的,一会儿就酸得不行,可流水线不停,动作也不能停,过一会儿也就麻木了,等到回宿舍才发现,手臂都僵得抬不起来。”

流水线的工作本就枯燥,一旦加班,工作强度就更大。尤其在产能高峰期,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员工往往被迫长时间加班。小秦说,加班的时候,总觉得时间特别长,心里就不由自主地烦躁。“后来发现,就什么都不要想,也别看表,把自己忘了,时间就过得快了。”        

大多数人都对加班抗拒,却又放不下、离不开,不得不加班。王朋(化名)向记者转述了一名线长的原话:“(员工只要有)一次不愿配合加班自行下班,我有权力让你从此以后一个班都没得加。”加班,是为了不丢掉工作,是为了不得罪线长,更是为了以后能多加班。

也有一些人无法忍受这样的工作,最终选择了离开。一位在富士康工作多年的员工说,在多数富士康工厂,一线工人的比例占全体员工的七成以上,而这部分生产线上的工人流动性非常大。“走在工人中间,可能基本上都是刚进来几个月的,甚至是几天的,能在这儿干一年以上的比较少,多数人还是受不了这份苦。”

面对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点名批评,富士康质疑,“郭军先生从未来过富士康的任何一个园区,未免草率难以服人。”

“应该由工会打开诉求通道”

明明不愿加班,却又不得不加班,甚至为现实所迫“抢着”加班,富士康员工的两难困境如何解开?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表示,企业员工加班与否,对他们而言也是个两难的选择。因此,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应该加强工会的力量,完善劳动福利制度。工会能代表劳动者与资方沟通,并且能积极主动介入企业管理、规划、决策、工资分配等。“无论是资方还是劳动者,任何一方权利的实现都不能剥夺、侵害到另一方的利益。”

王忠武指出,理论上,工会是制约企业老板随意侵害员工利益的重要力量。然而,在我国许多外资或者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基本上形同虚设,既无法代表职工利益与管理者平等对话,也没有履行好参与企业管理的职责。

“由于每个工厂、每个工人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劳动关系、劳动时间的约定应该是有弹性的,要以劳资双方协商为基础。” 王忠武认为,工人若感受到自己的权益受到影响,需要有合理表达诉求的通道,而这个通道毫无疑问应该由工会来打开。

劳工学者质疑富士康公开信:富士康在说谎,真实情况更严重

2015年富士康奉上的开年大戏是一出口水仗。2月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先生,在全总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点名批评富士康,指责其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富士康以极高的工作效率马上做出了回应,2月3日一篇《我们不完美,但请关注我们的进步——富士康科技集团声明并与郭军先生商榷》的文章,见诸各大媒体。

浏览富士康的商榷,首先是驳斥:“员工长期加班与过劳死与自杀事件之间不存在关系”。无限委屈的富士康集团说:工人自己跳楼又不是我推下去的,跟我没关系。接下去是耍赖:“工人长期加班是所有制造业企业都面临的问题”。然后矫揉造作地说,超时劳动又不是我一家,干嘛跟我过不去。最后是无耻道出:“郭军先生从未来过富士康的任何一个园区,却抛出这样的因果关系,未免草率难以服人”。
在这场商榷中,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指责是不是正确,富士康是不是可以获颁“年度最快进步企业”,一时间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通过多年对富士康的跟踪研究,以及与富士康工人们的广泛接触, “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课题组早已指出,富士康在安排工人加班、工人基本工资情况、处理员工自杀事件等问题上存在不合理、甚至不合法之处。

第一,富士康根本没有做到在公开的商榷信中所宣称的,“严格执行‘六休一’(即每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政策,给予员工充裕的休息时间”,根据课题组对工人们的调研,部分事业群在生产旺季时,执行的是“两周休息一天”、“整月休息一天”的政策。

2012年“两岸三地高校关注富士康调研组”发布的报告中就曾指出,富士康的加班时长仍远超《劳动法》规定的每月36小时的上限,而且这一状况至今仍未好转。富士康的一线工人向课题组成员反映,在2014年的生产旺季里,连续多月每月加班达140多个小时,甚至有时候加班达152个小时,富士康要求工人“十三天休一天”、甚至“三十天休一天”。更让人气愤的是,富士康为了配合自己“中国好老板”的光辉形象,竟然要求工人们在周日上班的时候不刷出勤卡,在工人考勤记录里捏造出所谓的“六休一”事实,并私下以奖金形式支付严重超时的加班工资。我们该说这是一个世界五百强企业的什么行为?瞒骗公众监督,还是造假应付政府检查?郭军先生真的应该来富士康园区看看,不过不是去检查富士康工人被造假的出勤记录,而是跟普通工人们聊聊天,问问他们工作有多累,问问他们管理有多严。他会发现真实情况要比他所批评的更为严重,一个连工人出勤记录都要造假的公司,还有什么干不出来?

中国全国总工会的指责是不是正确,富士康是不是可以获颁“年度最快进步企业”,一时间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第二,富士康给予工人的基本工资过低,是造成工人被迫长期加班的主要原因。

富士康在公开信中认为已经“不断提高员工基本薪资及加班补贴标准”,但这与我们的调研结果完全不符。在2010年富士康工人连续跳楼的事件后,富士康高调宣布,大幅度上涨工人的基本工资,但这只是将工人原有的伙食和住宿补贴取消,并以货币形式加到基本工资中,在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中,一线工人的实际收入并没有上升。

富士康总裁郭台铭在2012年曾声称要在一年之内将大陆员工基本薪资水平统一调整至和台湾相同的水平,即每月4000-4400元的水平,而如今两年半的时间过去了,郭总裁当初的公开承诺,真是别有用心地给100多万大陆富士康工人开了一个天大玩笑。事实上,以深圳厂区为例,2010年10月份富士康便宣布将员工基本薪资调整至1800-2200元;四年后的今日,大部分一线工人基本工资仍只有1900-2300元,四年累计上涨幅度不过100元,远低于CPI涨幅,今天的富士康工人强调待遇“比跳楼事件发生之前更差了”!

正因为基本工资不高,一线工人为了维持日常生活消费,只能被迫接受工厂安排的严重超时加班。富士康科技集团在2013年的净利润达211亿人民币,完全有能力给100多万富士康大陆员工增加基本工资,但其却选择通过安排工人长期加班来增加工人的实际收入,当然,富士康说了,不关我的事,“工人长期加班是所有制造业企业都面临的问题”。

第三,“连环跳”被禁止报道,并没有杜绝富士康工人以自杀来表达对管理制度的反抗,我们却被蒙在鼓中,不知道事实的真相。

早在2010年发布的《“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报告》就指出,工人的连续跳楼自杀事件与其严苛的非人性化管理制度、超长工作时间、超负荷的劳动强度等制度性因素密切相关;并且披露了富士康通过员工关爱中心排查“问题”员工,将“心理咨询师”怀疑有心理问题的工人在24小时内辞退的事实。

尽管在2012年之后关于富士康跳楼的新闻鲜见于媒体,但并不意味工人的自杀行为可以得到缓解。2014年7月27日,富士康龙华园区百鸣园宿舍员工康某跳楼身亡;国庆期间,打工诗人许立志在富士康跳楼自杀,更是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三个月内一个龙华富士康就发生了两起自杀事件,这种频繁发生的程度与富士康的神逻辑——自杀是 “个别员工无法处理自己的情绪问题”,与富士康管理制度毫无关系——相冲突。

等待了五年,我们终于看到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一次公开谴责了富士康的管理制度,发挥了《工会法》赋予工会的纠正企业违法行为的权利,履行了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富士康集团的一纸声明既没有任何的代表性,更不可能反映100多万富士康工人的心声。对工人真实生存状况的了解有赖于社会各界包括学界、民间团体和工会秉持公正立场、真正深入工人生活进行的调研,否则,富士康工人仍然无法摆脱被代表、被代言的尴尬。

这一场舆论争论促使我们认识到,在扎实调研基础上开展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基层工会选举、推动真正的企业民主管理,让工人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分享劳动成果,才能真正意义上杜绝中国工人长期被安排严重超时加班现象的发生。    

(本文作者潘毅现为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教授,长年跟踪研究富士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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