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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子自殺」被合理化,恐怖到極點的變態臺灣文化!我十五年前就譴責父親攜子自殺,現居然扯女性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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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殺害自己一雙子女,因為她的「單親媽身份」,許多荒謬評論說那些「苛刻」批評證明臺灣社會賦予女性「過多不當責任」,但我十五年前就譴責 父親攜子自殺 ,這些殺小孩者無論父或母都是謀殺,劉墉的律師友人舉的 例子 剛好證明了這些臺灣人思考的盲點。 現在單親媽殺害子女事件已演變成拿「女性主義」辯護的地步 翻攝鳴人堂 作家劉墉 轉貼 紐約律師汪恆祥的文章,文中提到35年前,加州聖塔莫尼加一位日本木村女士,丈夫有外遇,她帶著4歲的兒子和6個月大的女兒一齊投海,未料3人被海浪衝回岸上,最後只有木村女士獲救,她被檢察官以第二級謀殺罪(面臨25年徒刑到終生監禁的處罰)起訴。其以「親子心中(自殺)」在日本文化被視為莊嚴的儀式為由,最後獲得輕判。 汪恆祥舉的例子中,當時檢察官不理會所謂以「親子心中」理論,法官也認為「 殺人就是殺人,沒有文化差異的辯護(culture defense) 」。但後來因為法官收到了兩萬五千多封的求情信,最後很技巧地判一年徒刑和五年緩刑。美國法官判刑因為行為人的文化背景而不同而給予不同刑罰非常離譜,難道一些移民也在美國進行名譽殺人(honor killing)(註),法官也會輕判? 這類類似「慈悲殺人」辯詞的說法,其真面目都是視家人為芻狗,甚至這些沒有抵抗力的家人比狗還不如,只是她/他們可以「任意處分」的物,殺掉家人比殺一隻狗貓還簡單! 正是因為臺灣社會缺乏完全否定「攜子自殺」「正當性」的思維,才會「縱容」這類「攜子自殺」文化不斷在臺灣生根蔓延。 我反對這類虛偽的「慈悲殺人」,而且不區分兇手是單親媽還是單親爸,更或是受不了長照而殺害被照顧者的案例,因為這些「慈悲殺人」就是「謀殺」!所謂的「慈悲殺人」這個概念,至少要被害人有「受苦」的主觀客觀情狀才足以稱之。舉例來說:某個久病不癒的人,他自己很痛苦,別人也很痛苦,別人要解脫他,可勉強算。但如果這個久病不癒的人,自己不痛苦或可以忍受,別人要解脫他,那就叫「謀殺」 臺灣人現在想殺誰都稱為「慈悲殺人」,根本是合理化「謀殺」,污名化「慈悲」! 現在還有評論扯到女性主義,那更加荒謬,我對這類殺害家人的兇手只有一個判斷,當然是「謀殺」!才不管兇手「是男是女」!! 圖/Pixabay 這麼多理盲濫情的臺灣人不但積極維護「單親媽殺小孩的苦衷」還扯到女性主義,之前我評論長照 「慈悲殺人」的男性兇手其行為是「謀殺」

中正一分局長陳明志家教不凡:陳明志女兒痛罵記者說陳明志五點離開是因為要「回家來他媽跟我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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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一分局長陳明志家教不凡的女兒在新聞群組因為反駁記者,說丁怡銘未享特權並嗆陳明志「回家來他媽跟我吃飯、哄幹膩」,我初看以為陳明志是孝子五點就可回家吃飯,但「他媽」加上「哄幹膩」,是陳明志媽還是女兒媽,實在很深奧。 更好笑的是,陳明志說丁怡銘沒特權,為何分局長可以在五點準時外出回去跟他媽吃飯,副局長以下人員有這種待遇嗎?而且記者也發現丁怡銘駕駛私車進出分局,僅量體溫而未換證就能通過,是局長有特權還是丁怡銘有特權,值得研究以外,中正一分局長陳明志家教不凡的女兒有沒有製造假新聞,也該注意。 媒體有報導一個女警為何棄警職而去當工程師,因為工程師可以正常上下班,中正一分局長陳明志五點就可以回家跟他媽吃飯,而且是「天下第一分局」,看來,如果這女警當初若在中正一分局長,大概就不會遇到下面這些事了! 前女警說: 放假永遠不固定,毫無生活品質。「你永遠不知道原本排好的休假會不會取消」,她說只要長官一句話,就算遠在天邊也得趕回來,若趕不回去,會變成全所的罪人,被長官記恨許久。 又提到長官思維跟不上現實,難以接受他人的建議,即使私下和緩溝通也會被認為是忤逆。 另外還有輪班制排亂七八糟… 陳明志女兒在Instagram上發文為父抱屈。圖/擷取自陳明志女兒Instagram 陳明志突然退出分局警媒LINE群組。記者李隆揆/翻攝 Blackjack 2020/11/30 女兒IG粗話辱罵媒體 中正一分局長怒退警媒LINE群組 2020-11-30 15:49 聯合報 / 記者李隆揆/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風波延燒,丁怡銘昨天到中正一分局做筆錄時,遭質疑有「特權」,中正一分局長陳明志親上火線澄清,反而延伸出丁怡銘進出停車場免換證事件,中午時分陳明志女兒在社群軟體的限時動態再被翻出,她不僅要記者「不要玻璃心」,還點名中天、東森,提及「爛新聞台想再收台前幹大事嗎?」甚至用粗話加以辱罵;相關照片曝光後記者再次向陳明志查證,並表示其女發文嚴重打擊記者名譽及採訪的努力,陳明志卻突然退出媒體LINE群組,令眾人十分錯愕。 據查,陳明志女兒昨天至今皆在社群軟體Instagram上發布限時動態為父抱屈,她截下電視新聞畫面表示,父親沒有搞神秘、沒有幫忙搞替身,只是要回家跟媽媽和女兒吃飯而已;父女倆昨晚吃飯時,父親全程都在接電話,白飯連半碗都吃不到「記者真的好棒棒」。 陳女

從故宮博物院改名華夏文物博物館與改隸文化部爭議,論台灣佔有中國文物的非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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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故宮傳出民進黨準備將改名為華夏文物博物館與改隸文化部,陳其南任院長說故宮是「飛地」,蔣介石下令轉移北京故宮後下野,黨軍無視李宗仁代總統撤回命令,這些都證明台北故宮的非法性及與臺灣把戰爭掠奪物佔為己有的荒謬,如果臺灣真的把蔣介石定位為希特勒,民進黨的「轉型正義」是玩真的,就不該持續當戰犯繼承人,自甘為希特勒的徒子徒孫,但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就是欺世盜名的兩面手法,專門愚弄信徒。 舉例來說, 蔡英文與民進黨一面虛偽的替促轉條例制訂「落日條款」說任務完成解散促轉會,一方面又任用誓死保衛蔣介石銅像的馮世寬與嚴德發掌管退輔會與國防部, 這種左右互搏之法讓促轉會比老賊還老而不死,難道民進黨打算促轉到每個人都可以在促轉會退休? 其次,臺灣人侵佔中國人文物已到鬼扯無極限的地步了,自由時報有一賴福順投書「 中國追討故宮文物? 用國際法擋! 」,他說「 國際法有規範,戰勝國俘獲戰敗國的歷史文物須歸還戰敗國,但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都是中國政黨,不屬於國際法管轄範圍。後來中國國民黨敗逃台灣,成立新政府,而有了台灣國家,於是台灣與中國有兩國的關係;如果要強加上這就符合國際法規範,但請問哪一國是戰勝國?哪一國是戰敗國?我憑這一招半式,阻卻了北京人私下對於台北故宮文物的索求。 」 賴福順面對的應該是對歷史極度無知的臺灣人與北京人,國民黨的說法並非是「成立新政府,而有了台灣國家」,而是「遷政府」,否則 一個軍事集團隨便把東西拿到別的地方然後「成立新政府」,東西就是他們的嗎? 如果賴福順認同蔣介石到臺灣是「成立新政府,而有了台灣國家」,那置「臺灣地位未定論」於何地? 難道賴福順認為蔣介石因為「成立新政府,而有了台灣國家」而有統治臺灣的「權力」?臺灣人民有同意蔣介石統治臺灣?臺灣地位不再未定?難道為了故宮文物,「臺灣地位未定論」就無意義「不必討論」?原來舊金山合約日本未把臺灣「歸還中華民國」這種論述不存在於賴福順腦中? 如果按照國民黨的說法,國民黨播遷來台,而且蔣介石在聯合國2758號決議前一直以「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自居,但當蔣介石不能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時, 當年他動用違反軍隊國家化的黨軍劫掠霸佔的黃金與故宮,既「違反李宗仁命令」又不被聯合國承認代表中國後,還有什麼資格持續竊佔? 這位自稱「我原本研究清史」的賴福順,他說「台北故宮有些收藏品不是中國人製作的,比較大宗的,如宮庭中傳教士所繪的

繼承遺產後不能終止收養?「傳宗接代」是法院判決認證的臺灣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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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婦人多年前繼承了養父遺產,近年為了照顧父親,想終止收養回歸本姓,但新北地院認為裁准有失公平, 二度駁回其請求 。法院主要理由是這類繼承遺產後就改姓會讓養父無法「傳宗接代」,違反了養父生前的意願,所以法院不准。 臺灣祭拜祖先有燒「公媽金」的習俗 筆者攝 在本案中,黃姓婦人除了有許多理由外,黃婦還主張自己有個兒子可以延續姑丈黃家香火,但依照法律規定,黃婦與姑丈的收養關係一旦終止,黃婦勢將恢復本姓,其子姓氏也將隨之更變,所以最後認定其主張無理由。這個判決並非孤例,2016年自由時報 報導 ,曾姓男子被叔叔收為養子,養父過世後,他想依循生母心願認祖歸宗,聲請終止收養被駁回後提抗告;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曾的養父沒子嗣,收養目的是為延續祭祀香火,他卻在繼承遺產後半年提出聲請,可見有意脫免祭祀責任,且他即使沒回復本家身分,也不妨礙對生母盡孝,若准終止對養父有失公平,裁定駁回。 2015年,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也發表了「 繼承養父遺產後終止收養,法官不准! 」一文,他舉的例子則是有位一位未曾結過婚的退伍老兵,念及死後將斷了自家香火,因此有意收養男子一人為養子以傳承香火。消息傳開後,一位周姓男子登門表明自願為這位老兵的養子,老兵養父在安養院中死亡,周姓男子卻在繼承老兵遺產不滿一年時,與養父老兵脫離收養關係,法院一樣認為其「顯失公平」而不准。 葉雪鵬認為這是「正義法官」的裁定,但他也主張,把這些遺產捐給公益團體「長長久久地行善,效益該遠勝於收養子女!」,如果從這些養子女拿錢後就想違反與養父母的約定來說,如果某天法院不再「認證」所謂「傳宗接代」的價值,想要用收養「傳宗接代」的人,最終將白忙一場。 反過來說,民法也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法院為何要維護死亡的養父母「權利」?人都死了又有什麼「公平不公平」?親生子女除了未必拜「神主牌」以外,已成年者也可以自行變更為父姓或母姓。既然那麼多有繼承權的子女也未必有「傳宗接代」,他們也未必有盡什麼「孝道」, 傳宗接代「責任」因為是「錢買的」,所以比親生子女「固有」的偉大?「擬制血親」比「血親」更有拜神主牌「義務」?? 換句話說,法院要求養子女必須「從一而終」去「傳宗接代」,但親生子女卻未必不能拿了遺產後就改姓,其中的差別在於養子女拿了錢就跑,很沒有「江湖道義」?事實上,根據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

臺灣人認為單親媽屠殺小孩不該判死:因為是「她」的子宮,所以可以屠殺自己六歲八歲小孩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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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狠心屠殺自己六歲八歲小孩兩次未遂兩次既遂,被判死刑後引發社會議論,最奇葩的評論是聯合報鳴人堂「 公有的子宮,私有的孩子?我們對『別人的』孩子有關懷的責任嗎? 」,全台這麼多單親媽沒有這樣屠殺小孩,唯一這樣屠殺小孩的單親媽卻獲得這些人幫忙說話,她們要「借題發揮」是一回事,難道不該先知道這位單親媽怎麼回事?為何把全臺灣單親媽都拖下水?? 聯合報鳴人堂「公有的子宮,私有的孩子?我們對『別人的』孩子有關懷的責任嗎?」 前文提及記者謝孟穎在臉書上對於法官在判決中提到「僅因一時生活不順遂」提出反駁 翻攝其臉書 根據 蘋果日報 與 中時 報導單親媽友人的說法,我們可以看到吳女的一些狀況: 吳女的經濟困難問題: 1.她原先從事美髮行業,老闆也允許她接小孩下課後,帶著小孩在店裡工作,新對象也資助她進修,但她上完課後跟同事不合, 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完全不擔心自己和兩個孩子的生活陷入困難,所以就辭職了 。 2.朋友幫她介紹了可以在家工作的客服職缺,工作內容輕鬆彈性,底薪雖低但有額外獎金,她做幾天後表示看電腦會眼壓高,孩子跟經濟給她壓力太大會頭暈,需要休息,還有工作內容太輕鬆了不適應等等,抱持著相信自己會找到更好的工作的期望下,最後僅僅做了一個月便辭職。 吳女如何照顧小孩: 和她同住的嫂嫂不時幫忙她照料兩個孩子,她的FB上總是充斥著她對兩個孩子的母愛,但 現實生活卻經常只讓孩子吃泡麵,處罰孩子的方式是把小孩關在陽台和廁所,讓孩子獨自哭半小時 ,也沒有為了孩子去積極好好工作,整天睡覺。 吳女如何屠殺小孩四次: 她帶著孩子到汽車旅館投宿, 首先想以枕頭悶殺孩子,卻因孩子抵抗未能成功,一後用安眠藥混入果凍後勒殺,過程中孩子曾經掙扎抵抗求她不要這樣,她卻加重力道,驗屍時,孩子的頭上還有傷 。之後自己服食“4”顆安眠藥,些許抗憂鬱藥物配酒飲用,睡著前傳訊前夫,使前夫可以趕來救援。 吳女犯後態度: 吳女在押時寫信說「她說她經常 夢見 小孩,小孩對她說雖然她殺了他們, 但小孩們要她不要自責,要活下去 」,「信裡寫的都是對前男友闡述愛意,也擔憂前男友不會再接受她,字裡行間只見她對這份感情的遺憾,這時還有心情想著談戀愛,卻 未見隻字片語對兩個孩子的懊悔自責 。」 吳女律師廖蕙芳意見: 她對於這名友人的臉書貼文不願回應,低調表示:「我現在不宜接受採訪。」 其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