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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讓把老師砍頭的楊振隆當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的意義(全文約13146字)February 28 in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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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二八是星期六,行政院讓二月27日補假而形成了三天連假,許多媒體對國殤的討論方式是連假請假攻略、民眾可安排短程出遊,就像過去也有人脫口慶祝二二八,這種荒謬宛如曾把導師當著全班同學砍頭的楊振隆以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大談「傾聽歷史的回聲」與找回「弄丟的名字」,被楊振隆砍頭的老師江新同呢? 說到這,我們從楊振隆擔任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與他18歲時的殺人行為,探討二二八事件與台灣轉型正義的意義。 一、許雪姬「多餘的話」談《恐怖的檢查》的作者黃榮燦 首先我們該談談二二八學者怎麼看二二八:著名的二二八研究者許雪姬曾於2001年寫過一篇「從新出土的檔案談二二八歷史的研究」,其中有一段文字提到已經成為台灣討論二二八最重要圖騰的版畫《恐怖的檢查》的作者黃榮燦,引述如下: “多餘的話 二二八史料的出土,應該引起廣泛而深入的研究,然而我們並未在學界看見這一個風潮,也許只有二二八補賞基金會因而得到一些重要的證明而使過去因無檔案資而無法賠償的二二八受難者或受害者得到補償,算是這批史料出土較重大的意義吧!如今二二八紀念日要不要放假成為一個爭執點;而台北市的二二八紀念館這一、兩年來並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反而成為最濫用二二八的地方,檔期的展出有「掛羊頭賣狗肉」(這是觀眾在留言版上寫的),展雷震,我們看到相關的照片只有六幅,灌了不少水,而雷震又和二二八何干?去年館中策劃要在該館做高雄二二八事件的展示,也和高雄歷史博物館聯繫,但館方因換了人,而將過去的策劃全部取消而易以黃榮燦的版畫,甚至要在二二八帶隊去追悼黃榮燦,這種種的吊詭都不是一言可以道盡。請大家用點心協助監督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否則有一天我們會失去以台灣人的立場為主的二二八解釋權。”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以”多餘的話”作為小標題的小段落中,許雪姬主要針對的是二二八紀念館「該如何紀念」做出批判,她認為把舊的策畫用黃榮燦的版畫取代,即追悼黃榮燦是「這種種的吊詭都不是一言可以道盡、否則有一天我們會失去以台灣人的立場為主的二二八解釋權」,但一般人可能會覺得奇怪,《恐怖的檢查》那麼生動刻畫二二八,到底哪裡弔詭? 我們看《報導者》如何介紹此一版畫,讓大家體會許雪姬心中的弔詭究竟是甚麼? 在2022/2/24《報導者》記者張子午所撰的「二二八版畫《恐怖的檢查》75年後,重新窺見黃榮燦的謎樣足跡」說: “被暗影裡槍托重擊的老婦,儘管...

台灣讓把老師砍頭的楊振隆當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的意義:六、結論:這是文明的底線,這是法律的漏洞February 28 in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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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論:這是文明的底線,這是法律的漏洞 一個殺過人的更生人,可不可以透過出獄後的努力與贖罪,在法律沒有禁止的情況下,擔任特定職務? 有人會認為,楊振隆這樣將江新同老師於早自習期間當眾斬首的故意殺人犯罪行為,並不構成他擔任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或相關管理職務的限制,因為法律沒有限制,就算世界各國關於大屠殺紀念館館長都沒楊振隆這樣「殺人履歷」的過去,也不代表基於自由主義的西歐或美國不會限制這類人進入紀念屠殺的領域中工作。 但是,用「法律沒有限制就是允許」這種最底線來判斷的人顯然無視人類文明的底線,因為這樣的底線就是:由於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 Yad Vashem, National September 11 Memorial & Museum這些機構的國際能見度、多層次監督以及大量具有強烈意願的受害者族群的參與,在任命重要管理職務前,直接會排除有巨大爭議的人納入評選,這當然包括18歲時將老師當眾斬首之類的故意殺人行為。 為什麼?不是已經提前假釋出獄了?不是用一生贖罪了? 那我要問:對於二二八事件的關懷或努力,對於被害人家屬有任何「贖罪」效果嗎? 阮美姝曾在其著作《幽暗角落的泣聲》尋找了八十位二二八遺族並且訪談,而她在二二八失蹤的父親帶給她一生的創痛,她之所以要在幽暗角落哭泣,是因為二二八事件曾是台灣當局的禁忌,不能公開言說也不能公開悼念。 對於被楊振隆殺害斬首的江新同家屬與當場目擊的數十位同學而言,幾十年來也在幽暗角落哭泣,楊振隆站在越高的位置上,就越顯得對被斬首的江新同不公平。當年的江新同也許可以有一段可以持續對親人照顧的人生,或許讓父母感到欣慰,或許可能有妻子子女,也或許可以在教學崗位上繼續努力,但在1969年5月7日那一天,一切都結束了。 然後,當有人提起時,楊振隆可以不願多談對老師有何不滿然後說「這樣對受害者不公平。」,既不還原事實也沒有對當年被他傷害的老師家屬與同學們有任何多一句話。 難不成台灣人以為,二二八受難者會有幽暗角落的泣聲,然後被斬首的江新同的父母兄弟姊妹親戚與被目擊者不會有任何感覺? 更有人會說,那立法院該立法啊?沒立法限制前,這不能做為限制理由! 在大法官釋字第699號解釋中,對於因酒駕(含拒絕酒測)吊銷駕照的規定符合憲法比例原則,並無違背行動自由與工作權保障...

台灣讓把老師砍頭的楊振隆228當事件基金會董事長的意義:五、殺人更生人可以做很多事,但不包括帶領大家紀念二二八,因為你連自己都無法真實面對February 28 in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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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殺人更生人可以做很多事,但不包括帶領大家紀念二二八,因為你連自己都無法真實面對 2017年蔡英文總統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其分組會議也邀請了用32刀砍死女友、服刑8年的劉北元成為司改委員,他曾經是律師。他在訪談中談「沉痛而深刻的反省」,有許多人力挺他擔任委員,因為他當過律師又坐過牢,必能對獄政改革有不同角度的建言。我看了他談「收容人處遇、假釋透明化」的討論,其實別人也提過之外,如果要找坐過牢的律師談司法改革,也可以找沒殺過人的前總統陳水扁啊!? 這種司法改革與獄政改革事實上根本不需要如台大教授林鈺雄對這個會議所批判的「放天燈」的「轟趴」,把以前的報告翻出來檢討就很夠了。就像法務部在2015年對高雄監獄挾持事件做出了調查報告,在第99頁的內容中,受刑人談到:「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期40幾年、50幾年……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給自主能力,做了1個月的工作,只有200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得連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拚了這條路。」,最後因此而真的自殺的受刑人,其血淚控訴已經足夠明確。 事實上,獄政改革的問題不需要殺過人的律師來「現身說法」才有「說服力」,問題在於管理單位對受刑人建議與處境的「傾聽」,與其等到2017年才在會議中凸顯劉北元的後見之明,為何不能在2015年的檢討報告後就認真反省? 或許有人會問,難道我們不該給更生人「機會」?他們不是已經「贖罪」過了? 二二八之所以要不斷追查真相與紀念,其中一個重要的理由在於加害人並未真正被追究,許多論者也主張「殺人兇手蔣介石」被不成比例的紀念及尊榮,所以中正紀念堂應該拆除或改變使用目的。如今現任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楊振隆,對自己不到六十年前把江老師斬首的過去不願多談而用一句「這樣對受害者不公平」,如果不談就不會不公平,那為何現在要談二二八? 關於二二八的賠償曾經有所爭議,因為一開始立法時的法律是1995年制定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為了強調國家責任與符合轉型正義,2007年正式將條例名稱修正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這是國家責任對二二八事件的明確化。 當被害人及其遺屬被賠償後,台灣仍然年年紀念二二八,並不因為有賠償後就不紀念,而是國家責任必須被永遠銘記、這個悲痛不可以被遺忘。 若將多人死亡的二二八縮小到個人,以修復式司法的角度來看,楊振隆有年年在196...

台灣讓把老師砍頭的楊振隆當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的意義:四、以台灣人的立場為主的二二八解釋權與以人性尊嚴為立場其實不共存February 28 in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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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台灣人的立場為主的二二八解釋權與以人性尊嚴為立場其實不共存 回到許雪姬的名言「這種種的吊詭都不是一言可以道盡、否則有一天我們會失去以台灣人的立場為主的二二八解釋權」,如果不能先回到以「人的立場」去討論一場剝奪生命的悲劇,而是以二二八遺屬的地位、是否是台灣人作為「發言權」有無的理由? 那,這種情況對於台灣算不算是「弔詭」?現在台灣人把二二八連假當成利用假日「短程出遊」的倫理態度不荒謬? 還是,二二八在台灣的真正意義是:先看你是不是二二八遺屬,先看你是不是台灣人,然後你怎麼討論二二八才值得被重視? 我這個合理懷疑在套用全台灣為數眾多的二二八相關討論者、研究者當中,多數對於此事是沉默的,沒有哪位學者公開拿出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National September 11 Memorial & Museum、Kigali Genocide Memorial、Yad Vashem、Apartheid Museum乃至Auschwitz-Birkenau Memorial and Museum,這些國際上的大屠殺紀念館的最高管理者,是否曾有一級謀殺行為而能成為大屠殺紀念館館長的先例。 這不是過失殺人,這不是精神因素影響的殺人,楊振隆在18歲時的殺人還伴隨著預謀、逃亡,而新北「乾兄妹檔」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2023年12月25日在國中校園犯下割頸殺人案,造成楊姓國三學生死亡,去年12月23日二審改判乾哥12年、乾妹11年,最高法院在2月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引起全台灣憤怒,有立委揚言要提高假釋門檻,報導又說兇手律師「制止家屬發言」,或是大眾善款能算是被告賠給被害家屬的賠償都讓全台灣輿論燃燒… 但這樣的義憤,遇到把老師斬首的楊振隆身上,又完全不存在了。 當時新北「乾兄妹檔」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的律師怎麼不引用楊振隆作為先例,證明青少年就算把老師砍頭也可教化,還可以當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不是嗎? 我還要指出,楊振隆是一位曾犯下斬首老師這樣極端暴力的殺人犯,而且是公開殺害,地點是全部都是青少年的高中二年級的早自習,當時就有四位同學送老師就醫,至少這四位同學身上也沾滿老師的鮮血。 而這些同學的名字被永遠隱藏,跟楊振隆要找回二二八受難者名字的態度完全背道而馳。 楊振隆從未公開對這幾十位同學道歉,楊振隆從...

台灣讓把老師砍頭的楊振隆當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的意義:三、國際上沒有故意殺人犯成為大屠殺紀念館館長的先例February 28 in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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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際上沒有故意殺人犯成為大屠殺紀念館館長的先例 國際上的大屠殺紀念館的最高管理者,例如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National September 11 Memorial & Museum、Kigali Genocide Memorial、Yad Vashem乃至波蘭的奧斯威辛博物館,都沒有由故意殺人犯成為大屠殺紀念館館長的先例。 根據楊振隆接受記者謝孟穎採訪的說法,至少楊振隆本人承認” 一切都是自己50年前年少叛逆:「跟學校老師處得不好,那時候我思想比較偏激。」”,而當時報導指出: “兇嫌周振隆在上學期的品行成績,被導師江新同評為六十七分,屬於丙等;加上其數學成績在各科中較差,而數學老師就是江新同,因此在心理上對江頗多隔閡。周振隆在學校經常逃課,因曠課時數多,江老師曾勸告他,如果繼續逃課,有被退學的可能。五日下午,江又發現周振隆逃課,囑周六日下午補辦請假手續,又因未經家長同意,被江退回。事後江新同警告他,如果今後不聽教導,將向學校建議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周振隆聽後,心裡大為緊張,因擔心退學,晚上回到家裡後,即決定向江老師行兇報復。 …” 這代表無論楊振隆現在的說法或過去的報導,楊振隆斬首他的老師的動機確實是故意殺人、非正當防衛、非過失殺人,而且楊振隆的殺人也不是基於義憤,也不是情緒失控殺人,又不符合精神耗弱或相關的免責或減刑的規定,如果從美國刑法的角度,就是一級謀殺罪Murder One、first-degree murder。 這些大屠殺紀念館無一例外都在強調生命的價值、暴力的可怕、歷史的記憶,但在楊振隆顯然侵害他人生命法益、使用當眾斬首的這種最極端暴力、並且迴避面對自身歷史,這樣的態度如何帶領他人去完成更大規模的慘劇記憶? 楊振隆感謝國家給他機會,他又自稱” 談二二八受難家屬 楊振隆:對人生影響比犯下殺人罪還嚴重”,而根據謝孟穎報導,他關於這段的描述是: “案發後楊振隆遭判15年,入獄7年多,1976年夏天假釋出獄、以同等學歷報考大學,進入台北醫學院藥學系。而在假釋的5年期間,楊振隆持續受少年觀護人檢視,若5年不再犯,得塗銷罪名,意即無前科,對此楊振隆說:「感謝國家給我這個機會。」… 楊振隆自認從小沒有因為二二八家屬身分受到多大壓力,直到畢業進入當時還有「人二室」的榮總、時不時被...

台灣讓把老師砍頭的楊振隆當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的意義:二、楊振隆拒絕把討論二二八的態度用於自身February 28 in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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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楊振隆拒絕把討論二二八的態度用於自身 相對的,楊振隆替二二八發聲及現在擔任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卻沒有被研究二二八的學者公開質疑,這就顯得十分奇妙了。 楊振隆於18歲時將導師江新同於全班同學前斬首,根據1969-05-08《聯合報》3版「血濺杏壇桃泛雨 斧劈絳帳徒弒師 基中高二七班教室慘劇 周振隆行兇江新同不治」報導,兇嫌周振隆(十八歲)是省立基隆中學高級部二年七班學生,因為周振隆在學校經常逃課、曠課時數多,江老師曾勸告他,如果繼續逃課,有被退學的可能。周振隆於是攜帶斧頭,在全班同學面前把這位苦勸他的老師江新同(30歲,桃園人)活活砍頭砍死。 後來周振隆改姓為楊,也就是現在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楊振隆。 在2019-12-02 《風傳媒》記者謝孟穎於”被爆50年前砍斷導師頭 二二八基金會執行長楊振隆吐露半世紀真實心聲”的報導,有以下描述: “楊振隆原名周振隆,係二二八事件基隆受難者周金波家族成員之一。1969年5月份,當時就讀省立基隆中學高二的楊振隆因為長期覺得受到班導師江新同刁難,在被江新同警告將退學之後,隔天上午以短斧頭斬向江後頸,江因傷及大動脈送醫後不治死亡。對於當年為何向老師行凶,楊振隆說一切都是自己50年前年少叛逆:「跟學校老師處得不好,那時候我思想比較偏激。」楊振隆不願多談對老師有何不滿:「這樣對受害者不公平。」” 如果我們看當年《聯合報》的報導,其中談到”這件駭人聽聞的弒師命案,發生於昨天上午七時四十五分,級任老師江新同,正在二年七班教室內督導學生晨讀。…昨天上學時,周振隆將露營用的短柄斧頭藏在書包內,於上午七時四十五分進入二年七班教室,發現江老師正坐在講台右側下面的書桌旁,低頭看書,周振隆走上講台,拿出斧頭時,被班長江樹蒼等人發覺,大聲呼叫:但周振隆已持利斧在江右後頸部猛砍兩下。江樹蒼見發生兇案,即將周振隆抱住拖出教室,然後和其他三位同學,將江老師急送礦工醫院救治,因傷及大動脈,至上午八時廿分不治死亡。“ 這代表甚麼意思呢? 在場的班長江樹蒼與將被砍頭的老師送醫的另三位同學至少是目擊者,多年來媒體有這麼多目擊者卻不採訪非常離奇,因為《風傳媒》記者謝孟穎過去曾大量報導過二二八的新聞也訪問許多二二八遺族,這些具有被害人親屬角色的人的發言若在二二八事件具有重要意義,為何《風傳媒》記者謝孟穎在「被爆50年前砍斷導師頭 二二八基金會執行長楊振...

台灣讓把老師砍頭的楊振隆當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的意義:一、許雪姬「多餘的話」談《恐怖的檢查》的作者黃榮燦February 28 in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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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二八是星期六,行政院讓二月27日補假而形成了三天連假,許多媒體對國殤的討論方式是連假請假攻略、民眾可安排短程出遊,就像過去也有人脫口慶祝二二八,這種荒謬宛如曾把導師當著全班同學砍頭的楊振隆以228事件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大談「傾聽歷史的回聲」與找回「弄丟的名字」,被楊振隆砍頭的老師江新同呢? 說到這,我們從楊振隆擔任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與他18歲時的殺人行為,探討二二八事件與台灣轉型正義的意義。 一、許雪姬「多餘的話」談《恐怖的檢查》的作者黃榮燦 首先我們該談談二二八學者怎麼看二二八:著名的二二八研究者許雪姬曾於2001年寫過一篇「從新出土的檔案談二二八歷史的研究」,其中有一段文字提到已經成為台灣討論二二八最重要圖騰的版畫《恐怖的檢查》的作者黃榮燦,引述如下: “多餘的話 二二八史料的出土,應該引起廣泛而深入的研究,然而我們並未在學界看見這一個風潮,也許只有二二八補賞基金會因而得到一些重要的證明而使過去因無檔案資而無法賠償的二二八受難者或受害者得到補償,算是這批史料出土較重大的意義吧!如今二二八紀念日要不要放假成為一個爭執點;而台北市的二二八紀念館這一、兩年來並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反而成為最濫用二二八的地方,檔期的展出有「掛羊頭賣狗肉」(這是觀眾在留言版上寫的),展雷震,我們看到相關的照片只有六幅,灌了不少水,而雷震又和二二八何干?去年館中策劃要在該館做高雄二二八事件的展示,也和高雄歷史博物館聯繫,但館方因換了人,而將過去的策劃全部取消而易以黃榮燦的版畫,甚至要在二二八帶隊去追悼黃榮燦,這種種的吊詭都不是一言可以道盡。請大家用點心協助監督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否則有一天我們會失去以台灣人的立場為主的二二八解釋權。”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以”多餘的話”作為小標題的小段落中,許雪姬主要針對的是二二八紀念館「該如何紀念」做出批判,她認為把舊的策畫用黃榮燦的版畫取代,即追悼黃榮燦是「這種種的吊詭都不是一言可以道盡、否則有一天我們會失去以台灣人的立場為主的二二八解釋權」,但一般人可能會覺得奇怪,《恐怖的檢查》那麼生動刻畫二二八,到底哪裡弔詭? 我們看《報導者》如何介紹此一版畫,讓大家體會許雪姬心中的弔詭究竟是甚麼? 在2022/2/24《報導者》記者張子午所撰的「二二八版畫《恐怖的檢查》75年後,重新窺見黃榮燦的謎樣足跡」說: “被暗影裡槍托重擊的老婦,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