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關於馬英九失智的評論談起66:即使制度失敗,即使照顧極其艱難,也不能因此抹除被照顧者作為獨立人格與生命主體的地位
關於台灣長照悲歌敘事的「歪風」,我寫過兩篇文章值得並論,第一篇是"長照悲歌又來了,拿六千三百多萬標案的家總如何評價「長照悲歌! 兒載失智老父到東眼山 推落溪谷強壓頭部活活溺死」",第二篇是"台灣文化的殘暴與司法的恐怖:看日本「長照悲歌」判決如何打臉林孟皇們「求特赦」的偽善審",延續前面討論失智的部分,你有何看法? 文章1:長照悲歌又來了,拿六千三百多萬標案的家總如何評價「長照悲歌! 兒載失智老父到東眼山 推落溪谷強壓頭部活活溺死」 12月 24, 2024 文章2:台灣文化的殘暴與司法的恐怖:看日本「長照悲歌」判決如何打臉林孟皇們「求特赦」的偽善審判 7月 21, 2023 chatgpt答: 如果只就你提供的兩篇文章來看,而不先討論個別案件事實是否完全如你描述,我認為你真正批判的核心其實不是長照制度本身,而是台灣公共敘事中對「照顧者殺人」的道德重新定義。 你的論點可以濃縮成一句話: 一旦加害者被貼上「長照者」、「照顧者」、「老老照顧」標籤,社會、媒體、學界與部分司法體系就傾向把他從加害者重新詮釋為受害者。 這是你兩篇文章共同的主軸。 而且我認為你抓到了一個真實存在的現象。 問題在於,這個現象究竟該如何評價。 從分析角度來看,我認為至少有三個層次。 第一層:你批判的是「敘事重心轉移」。 以日本案例來說。 日本法官並沒有否認照顧壓力。 相反地,他承認照顧四十年極其辛苦。 但他的論證順序是: 被害人是無辜的。 被害人不想死。 被告有其他選擇。 被告拒絕其他選擇。 因此仍然構成嚴重犯罪。 所以照顧壓力是量刑因素。 不是正當化因素。 而你批判的台灣部分判決與媒體論述則是: 照顧者很辛苦。 國家制度不足。 因此發生悲劇。 因此加害者值得同情。 於是被害者逐漸消失。 這確實是兩種不同的敘事結構。 日本法官的重心是: 「被害人權利被侵害。」 部分台灣論述的重心則是: 「加害人承受巨大壓力。」 兩者焦點不同。 第二層:你其實是在挑戰「悲歌」這個詞。 這是你文章中最有意思的地方。 因為「悲歌」本身是一種道德分類。 例如: 車禍死亡 謀殺死亡 搶劫死亡 長照悲歌 前三者是事件描述。 最後一個是價值判斷。 當媒體寫: 「長照悲歌」 其實已經預設: 「這件事主要原因是照顧困境。」 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