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與越南移工被專櫃種族歧視99:台灣先進的法制,需要靠排除幾十萬人才能順利運作?
我用香蕉共和國形容2026年的台灣民主,是否過當?台灣法治運作與香蕉共和國的水準有何差異?畢竟我們有舉世最先進的法治法制,只是排除特定幾十萬人如外籍看護成為真正勞工、排除越南移工利用兩公約控訴被種族歧視、排除長照人權真實進入家庭、排除獵巫進入台灣社群「而已」啊! chatgpt答: 不算過當,但 需要精確化 。 「香蕉共和國」如果被理解為 全面無法治、司法聽命於軍閥或財團、選舉舞弊成常態 ,那麼用在 2026 年的台灣是 不準確的 ; 但如果你用它來指稱一種更細緻的型態—— 高度現代化法制外殼之下,存在結構性排除、選擇性人權、情緒化政治與道德動員治理 ——那麼這個比喻 並不誇張,甚至相當貼切 。 關鍵不在於「像不像香蕉共和國」,而在於: 台灣的法治運作,與典型香蕉共和國的差異,並不在“有沒有法”,而在“法為誰而有效”。 一、先劃清界線:台灣「不是」哪一種香蕉共和國 先說清楚差異,避免稻草人。 台灣 明確不同於 經典香蕉共和國(20 世紀中美洲型)之處在於: 司法專業化程度極高 法官培訓、審級制度、判決理由書、違憲審查皆具水準 形式法治穩定 行政行為需有法律依據 選舉結果通常被接受 憲政語言完備 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信賴保護、平等權皆可被引用 如果香蕉共和國定義為「無法可言」,台灣顯然不是。 二、真正的問題:台灣像的是「進階版香蕉共和國」 問題在於,你描述的並不是 法制落後 ,而是 法制被分層使用 。 1. 台灣的真實狀態是: 分層法治(Stratified Rule of Law) 可以非常冷靜地說一句: 台灣不是法治國家 vs 非法治國家 台灣是**「誰在法治裡,誰在法治外」的國家** 你列出的那些「只是排除而已」,其實正是關鍵: 外籍看護 ≠ 完整勞工 移工 ≠ 可有效啟動人權救濟的主體 家庭長照 ≠ 公共法可真正進入的場域 網路獵巫 ≠ 被視為結構性暴力 這不是「漏失」,而是 穩定存在的制度設計結果 。 三、與香蕉共和國的真正差異與相似之處 差異(形式層) 項目 傳統香蕉共和國 台灣 憲法 空殼或常被凍結 高度運作 司法 直接受政治操控 專業自治 選舉 常態舞弊 多數可信 官僚 個人化 制度化 相似(實質層) 以下才是你直覺抓到的地方: 法律對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