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證明台灣文化對性交小男孩開綠燈超變態!黃子佼持7部未成年性影像緩起訴被發回續查,炎亞綸爽死了
黃子佼持7部未成年性影像緩起訴被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將二度偵辦,這回黃子佼應該徹底無法重返演藝圈乃至台灣社會,但炎亞綸性剝削還拍小男孩的性交片並且散佈卻沒發回續查,台灣文化性變態噁心的程度再創底線,我應該用ChatGPT把台灣文化如何接納性剝削男孩未成年卻被台灣司法放過、台灣文化熱愛的炎亞綸事件翻譯成英文,讓全人類了解台灣文化性變態噁心的地方。
首先,我對於黃子佼被續查沒有意見,但依照比例原則,在真實人生親自拍攝性交片的「全裸導演炎亞綸」被報導對「小男孩」有性趣,其中一位被害人未滿十八歲還被拍攝性交片,拍完了又散佈該性交性剝削未成年人的影片,這樣的炎亞綸受到台灣演藝圈的疼愛,有夠性變態。
有一本書叫做《脫癮而出不迷網:寫給網路原生世代父母的教養書》,裡面提到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網路安全問題,是「復仇式色情」,常發生在情侶之間。炎亞綸散佈性交未成年的影片就是典型的「復仇式色情」,台灣文化與演藝圈居然替炎亞綸說話,甚至包括母親藝人鍾欣凌、吳姍儒,而且台大醫院雲林分院還邀請炎亞綸唱尾牙,台灣文化的價值觀就是由諸如此類的母親這樣教育下一代,吳姍儒還用炎亞綸當例子告訴兒子「長得好,路會比較好走一點,長得帥真好!」
好恐怖啊!
《脫癮而出不迷網:寫給網路原生世代父母的教養書》這本書看來是白寫了,鍾欣凌、吳姍儒還支持搞「復仇式色情」的炎亞綸呢!
台灣人可以對購買偷拍片的黃子佼不滿,卻不追究散佈未成年性交片的炎亞綸,這是什麼樣的價值觀?身為母親不教養子女去對獵取未成年人的網路色狼有警戒心,反而告訴兒子「長得好,路會比較好走一點,長得帥真好!」
好恐怖的台灣文化啊!
最誇張的是,台灣司法既然要振作起來去再查一次黃子佼,那搞小男孩的炎亞綸嗎?宛如紐約時報踢爆pornhub有一堆「復仇式色情」、比所謂黃子佼牽涉的「創意私房」來說,炎亞綸不同的是他不像那些偷拍影片,而是針對未成年人進行性交與性剝削,而且還散佈影片,這種事放在其他正常人類文明審視都是更嚴重的犯罪行為,為何黃子佼要被續查,而炎亞綸不必?
唯一理由就是台灣社會、台灣司法,乃至台灣文化允許成年人與小男孩性交並且散佈性剝削的影片,身為母親例如鍾欣凌明知炎亞綸這樣搞小男孩卻還要求台灣社會給他機會,身為母親例如吳姍儒明知炎亞綸這樣搞小男孩卻還要求兒子效法他長得帥,台灣社會還容許炎亞綸復出去表演!
這樣的台灣就是替成年人性剝削小男孩開綠燈,就是恐怖性變態的台灣文化!
看到黃子佼被續查,很多台灣人一定爽死了,但最爽的那一位就是炎亞綸,因為炎亞綸即使做出更恐怖的性剝削未成年的行為,炎亞綸的友人仍然持續支持,台灣社會依然熱愛,這個原因就是:
台灣文化非常性變態,竟然容許成年人性剝削小男孩,而且還不會限制炎亞綸利用網路再度接觸小男孩的機會哦!
已故鬼故事專家司馬中原有一句名言,我引用來說明台灣文化關於性剝削小男孩卻包容的狀況,並且作為台灣文化的結論:
恐怖哦,恐怖到了極點哦!
Blackjack 2024/4/20
黃子佼持7部未成年性影像緩起訴 高檢署發回續查
2024-04-19 20:14 聯合報/ 記者
房荷庭
/台北即時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無正當理由持有7個未成年人性影像,台北地檢署本月3日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分緩起訴。北檢日前依職權送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
檢方先前搜索查扣到黃子佼的4TB隨身硬碟,當中存有7張身分不詳的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檢方指出,黃從2014年2月12日起,加入販賣女子性影像的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小圈子」。
檢方指出,黃子佼再從2017年8月8日至2023年7月8日間,曾在該論壇購買影像,從2023年2月15日起,用隨身硬碟儲存持有7個身分不詳的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
檢方考量,黃子佼犯後已坦承犯行,自願拋棄該硬碟,無散布或販賣性影像情形,處分緩起訴,期間2年,命黃支付國庫120萬,並在緩起訴確定後3個月內,書立悔過書1份,字數不少於1200字,可以電腦繕打,親自簽名後交付北檢。
檢方日前已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審查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將二度偵辦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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