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傑「大陳義胞」任陸委會副主委又嗆「很多年輕人有爸媽幫買房」的意義
梁文傑台北市議員落選後被延攬當陸委會副主委,風傳媒特別強調其「大陳義胞後代資歷」,對照年前梁文傑怒嗆年輕人在爸媽幫忙買到房或有房繼承比他這年代多很多,兩蔣賞高級外省人梁文傑家族兩棟房不提一下嗎?你們高級外省人大陳義胞住在新北還可以都更,梁文傑到底在酸甚麼?
首先,風傳媒介紹他時特別強調「大陳義胞」梁文傑任陸委會副主委,我在2010/02/19曾因為梁文傑寫過「大陳義胞村的法律定位初探」,因為梁文傑此人喜歡把自己說成很可憐,但他們家族的待遇已經是高級外省人被蔣介石獨裁政權大大厚待了,我們先根據梁文傑自己的說法:
2010-02-18 09:28,梁文傑提到其爺爺在永和分配到一間房,外公在高雄林園也分配一間房,甚至後來還可以進調查局工作。
WC(wenchiehl) 於 2010-02-18 09:28
“大陳人來台的分配住所, 似乎是按原來在島上的職業來劃分的. 我爺爺在島上是做小生意的, 就分配到永和. 我外公是漁民, 就分配到高雄林園打漁去. (也是10坪屋) 後來是身體實在不好, 才想辦法北上到永和大陳村租屋謀生. 先是學做大陳年糕的手藝, 後來才有機會到調查局當個工友.(下略)”
後來,梁文傑因為想跟蔣萬安競選,竟然說自己是最低級外省人,多少外省人不像梁文傑家族一樣可以自由結婚還分配房子分配工作到調查局工作,梁文傑竟然還覺得自己「最低級外省人」,可見已經把那些外省人「去人化」,非常恐怖。
我2015年去參觀「大陳遷台60週年紀念活動大會」,現場看到主辦單位替高級外省人梁文傑安排座位,我沒看到「普通」外省人有座位,梁文傑的「高級血統」,被主辦單位認證。
而且,我還看到展覽照片有說明大陳義胞獲贈漁船,梁文傑說其外公「分配到高雄林園打漁去」,由於大陳義胞是被金剛計畫用軍艦帶來台灣的,所以其漁船當然也不可能「帶來台灣」,其打魚生財工具當然來自國民黨。
換句話說,從梁文傑的家庭軌跡來看,蔣介石獨裁者對其大陳義胞家族的照顧,梁文傑若說自己「最低級」,多少台灣人就被「去人化」了。
甚至,我也不斷質疑,無論是朱立倫或侯友宜,竟然把大陳義胞村不斷都更,梁文傑的大陳義胞族群們,真不是普通的爽。
而風傳媒記者以為梁文傑因為有著「大陳義胞的歷史背景」,就可以比較了解「大陸事務」或「出身大陳義胞的梁文傑,除了自身的外省背景」云云有「優勢」,那我必須要說,如果中國共產黨對這類高級高級外省人「特別親切」,就證明共產黨背叛貧下中農,喜歡與蔣介石熱愛的高級外省人族群交流。
更扯的是,早已脫貧上過酒店不曉得多少次,還跟鄭文燦去澳門被法院認證的梁文傑竟然痛斥年輕人「所謂年輕人買不起房子,這話未必,現在年輕人在爸媽幫忙下買到房子或有房子可繼承的,應該比我這1970年代的多很多。」!
廢話,你們大陳義胞梁文傑爺爺外公都有分房子,梁文傑家族有蔣介石厚愛,現在年輕人被自己父母愛,該死了嗎?
我實在覺得梁文傑你應該要好好反省,根據鄭文燦與梁文傑敗訴的101年度上字第1010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在「兩造不爭執之事實」指出「上訴人於100年5月22日至澳門,同年5月24日回台」,而且「梁文傑於100年5月、6月前往澳門期間,為台北市議會會期」,甚至梁文傑去戰酒店期間根本也在市議員任內,這種生活是「最低級外省人」嗎?
我在「梁文傑能從低級外省人變成辣妹酒店消費常客,要謝謝蔡英文與民進黨讓他脫貧」指出:
“梁文傑被踢爆出入高級酒店還疑似「帶出場」,更玩至半夜未歸。報導說他兩周內酒店消費六次,梁文傑最常光顧龍亨酒店消費一晚動輒五萬、十萬,且梁每次都是一個人偷偷摸摸進去,錢哪來?之前梁文傑自稱低級外省人,現在戰酒店花很大,莫非是中彩券頭獎?
壹週刊說「已婚台北市議員梁文傑,被本刊直擊兩週內六次出入台北市知名的「龍亨」「羞羞臉」「梵谷」「L'adore」「麗園」等高檔酒店,甚至疑有一晚光顧兩間的紀錄,且與辣妹互動親暱,其中梁文傑與辣妹同行離開的「羞羞臉」酒店,記者以消費酒客身分前往調查,兩個小時光基本消費就要價將近兩萬元。…」梁文傑對此表示「赴約不得已去坐坐」,原來從政還有這種「不得已」,民進黨有這種不得已,如果陳為廷早點加入民進黨,就不會有無辜受害者被摸奶性騷擾了。”
根據101年度上字第1010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判決書,連法官都認為,關於林瑞圖所言「被上訴人陳述之重點乃上訴人梁文傑為大陳義胞,受政府特殊照顧,應愛護臺灣這塊土地」,可見「大陳義胞受政府特殊照顧」也被法官們當成一種「社會常識」,為何梁文傑會自認「最低級外省人」?
現在,梁文傑市議員落選卻進陸委會當超級大官,之前卻又裝可憐說他這一輩沒父母幫忙出錢買房子,真是笑死人,你梁文傑已經可以去戰酒店去澳門爽還說嘴個屁,多少年輕人有誰有辦法戰酒店又去澳門的?
梁文傑說自己的條件比現在年輕人差,這是污辱台灣人智商嗎?
Blackjack 2022/1/29
梁文傑熟悉兩岸政策擅論述 獲栽培入政務系統歷練
2023-01-29 22:15 中央社/ 台北29日電
前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將出任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是大陳義胞後代,也是民進黨長期栽培的人才,曾參與台灣前途決議文起草,論述能力優異且熟悉兩岸政策。
梁文傑是台大政治系學士、台大政治系研究所碩士,曾赴英國就讀倫敦政經學院博士班;他是野百合學運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民進黨新潮流成員,擔任多屆台北市議員、民進黨中國事務部副主任、民進黨政策會首席副執行長;他翻譯過多本著作,包括「天下大亂」、「出賣中國」、「意外的和平」等書。
身為浙江大陳義胞後代,梁文傑的家族是從曾祖父母那一代舉家來台。梁文傑曾向媒體分享兒時記憶,提到大陳人因為多是漁民出身,個性剽悍,有些大陳子弟長大後加入幫派;他開玩笑說,因為自己不夠勇敢所以沒加入幫派,只好讀書當議員。
梁文傑說,大陳人因為當年隨國軍來台的歷史和情感因素,大多是國民黨死忠支持者,他的家人也不例外。不少大陳人對他加入民進黨不諒解,甚至還寫信來罵他是「叛徒」、「大陳人的恥辱」等語。對於政治立場的不同,他可以體諒他們的心情。
梁文傑曾參與台灣前途決議文起草、公投法草案,是黨內重要決策幕僚,有「梁少」封號。
2017年當時的台北市長柯文哲赴上海參加雙城論壇,陪同的市議員當中,梁文傑是唯一的民進黨籍議員。
梁文傑曾向媒體說過,「研究大陸是本業,從政是副業」,他很早就開始從事中國研究,就算不論正式學術研究,從小也對中國近代史、台灣歷史滾瓜爛熟。
去年九合一選舉,連任多屆市議員的梁文傑意外成為落選頭。如今被延攬入閣,黨政人士說,梁文傑論述能力優異,且熟悉兩岸政策,透過這樣調整,總統蔡英文、準閣揆陳建仁兩人希望一方面維持一貫穩健的兩岸政策,也強化兩岸的政策及論述能力,並且培養中壯世代進入政務系統,熟悉兩岸領域,培養下一階段的兩岸事務人才。
梁文傑的妻子是前主播、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楚茵,兩人是知名的政壇夫妻檔。林楚茵今天晚間受訪表示,梁文傑從唸書到擔任市議員前,有很長一段時間專精在國際政治、兩岸關係等議題,期待他能把過去累積的經驗及所學,在行政單位發揮,為內閣團隊、國家打拚。
林楚茵說,自己長期關注中國的認知作戰、訊息戰等,不管今天副主委是不是梁文傑,她都會持續監督與關心;此外,當對岸對台灣採取已讀不回的狀況下,其實沒辦法有機會交流,但有機會可以對話及溝通,還是必要的。
林楚茵指出,陸委會一直從事對中國事務的研究,未來如何透過更多的研究或情報蒐集等,讓大家更了解中國現在的政經情勢,有助於行政單位制定相關中國政策的參考依據,也是她對陸委會的期待。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上字第 101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4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上字第1010號
上 訴 人 鄭文燦
梁文傑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文禹律師
複 代理人 陳泰溢律師
被 上訴人 林瑞圖
訴訟代理人 蔡茂松律師
蔡心苑律師
曾宿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
1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年度訴字第115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
訴,本院於102年3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三、兩造不爭執之事實:
(三)上訴人於100年5月22日至澳門,同年5月24日回台。
四、兩造爭點及本院論斷:
... 經核與逐字稿相符(原審卷第201頁至201頁反面)。依上開
內容,被上訴人係就上訴人至澳門接受陳盈助招待,並獲得
50萬元澳幣等值籌碼之事實,為客觀上之陳述,應認被上訴
人所為系爭招待言論,乃事實陳述之範疇。
...被上訴人發表系爭招待言論時,
正值101年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期間,鄭文燦為民主進步黨
該屆立法委員候選人,梁文傑則時任民主進步黨之發言人及
臺北市議員等情,為上訴人所自承(原審卷第5頁),及上訴
人梁文傑於100年5月、6月前往澳門期間,為台北市議會會
期,有彼二人之入出境資訊連結作業、台北市議會第11屆歷
次大會會期在卷可據(本院卷第49、50頁)。
...上訴人梁文傑指稱被上訴人之系爭加分優惠言論...惟由上言論內
容,可見被上訴人陳述之重點乃上訴人梁文傑為大陳義胞,
受政府特殊照顧,應愛護臺灣這塊土地,非質疑上訴人梁文
傑之學歷資格或具體指摘其係受考試加分才取得相關學經歷 。
五、綜上所述,上訴人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上訴人應
賠償上訴人鄭文燦、梁文傑精神慰撫金各200萬元,並於報
紙刊登道歉啟示,為無理由,不應准許。原審為上訴人敗訴
之判決,並無不合。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
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的外省特權:大陳義胞村的法律定位初探修改文章
2010/02/19 21:41
我跟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先生有所交鋒,面對他不斷的扣帽子說我「討厭他」、「怨恨」、「把大陳人說得貪得無饜」,看來我有必要好好談談台灣所有的大陳義胞當時來台居住的村落。不過,我是以網路上的資料簡單談一下,有興趣的網友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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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1.大陳義胞:1955年2月7日至2月12日時,中華民國國軍與美國第七艦隊以「金剛計畫」從台州列島上的大陳島撤離一萬八千餘名的大陳居民。
2.大陳義胞村:「大陳地區來台義胞就業輔導委員會」在全台十二個縣市,興建了三十五個大陳新村,提供大陳義胞居住的住宅。
一、事實概述
大陳義胞村主要為「美援經費」興建地上物與國家提供土地為之,所謂「美援經費」主要就是美國當時會定期撥款給蔣介石政府的不定金額,通常會指定用途,但常為政府另作他用。
大陳義胞村由「美援」補助購地,每戶按人口比例分配1.5至2坪土地,由政府發給「中美贈屋契約書」,後可用該契約書換取同等面積的土地權狀,大陳義胞的房舍均為政府「無償、免稅贈與」,至今雙和地區共四萬多人,佔大陳義胞總數近半。
二、從大陳義胞村興建經費來源、土地論其非法與違憲性
政府提供資源供大陳義胞為就業、居住本為履行國家對人民生存照顧義務之一種形式,但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明顯過度之照顧(釋字485號解釋參照)。
「大陳地區來台義胞就業輔導委員會」乃一行政機構,對人民給予土地與房屋權利之行為為高權行政、給付行政,據釋字第 443 號理由書「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大陳義胞的房舍均為政府「無償贈與」,土地不動產乃屬於全民之巨額資產,當然為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大陳地區來台義胞就業輔導委員會」行使職權並無法律授權,其遁入私法之國庫行政授予特定人民土地不動產之行為自始、當然、絕對、確定無效。
另,為維繫大陳義胞之生存照顧,以「無償贈與」房舍之行為實屬過當,國民黨政府遷台以來未曾對任何族群有此待遇,包括眷村一開始為無償借貸、後改建其居民必須提供一定額度自負額,低收入戶居住也不過補助租屋而已。依「相同事務相同對待,不同事務應不同對待」平等原則,大陳義胞受無償贈屋不平等。此行為侵害了全體國民對土地的共有,違反了世代正義,對一般人民更引起強烈的「相對剝奪感」。
以「美援經費」而言,過去蔣經國曾將供於榮民退伍專用的美援挪用為中部地區的東西橫貫公路,38年時為做為國軍退役的4000多萬美金除了用做他途外,亦禁止其退役,所謂「美援經費」之運用竟取決於執政者的意願?
「美援經費」的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領受後則為國家資產,蔣介石挪用之後未經立法監督,行政機構濫權濫發土地房屋,除了對國民權利是一大侵害之外,如此圖利特定族群亦嚴重破壞政府行政的正當性。
三、法律部份小結
從行政行為看待,當時蔣介石胡宗南等人的行為非法,從法律行為看,大陳義胞獲得土地不動產之法律行為自始、當然、絕對、確定無效。由於無信賴利益可言,政府應追討其不動產與不當得利並加計利息,對違法官員亦應追究其責任。
四、討論
以上是我簡單寫的大陳義胞村的法律定位初探,我也有了新發現:
(1)大陳義胞村是國民黨無償贈屋始作俑者,是台灣史上最不公平的外省特權
由於大陳義胞憑藉蔣介石胡宗南等人的熱愛,行政機關非法濫權,法理如上所述,大陳義胞毋庸負擔任何金錢上不利益即可免稅獲得贈屋,遠比眷村人獲得更大利益,除了在此向眷村人致歉外(因為我拿眷村與大陳類此),對史上最不公平的特權亦表聲討之意!
(2)梁文傑竟好意思援引三鶯部落?
撒烏瓦知河濱部落被朱立倫迫遷,溪洲部落、三鶯部落被周錫瑋迫遷,台北市14、15號公園預定地居民被陳水扁、外省權貴陳師孟迫遷還死了人,政府推土機的殘暴一向恐怖,但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竟好意思援引三鶯部落來往自己臉上貼金,我們現在就來比較一下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與原住民的不同。
(a)永和大陳村原為新生地,但後可依原土地大小向政府換地換屋,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拿原住民類比,請問原住民哪一個像梁文傑之類的人這麼好命能拿地契來換地?原住民的地都被漢人搶光了!
(b)大陳村民只有自願出去的,有誰被趕出去的?梁文傑你被朱立倫、周錫瑋還是陳水扁、外省權貴陳師孟派推土機趕過嗎?
(3)這難道不是省籍特權?
根據梁文傑自己的說法,他家人被安排工作的一大堆,還有那些「忠黨愛國」的「情操」,這不就是吳乃德、張茂桂所言「恩庇體制」的再現?外省人除了黑官漂白的甲等特考與許多軍官轉公教的省籍安排工作特權,有哪些非大陳外省人誰能像梁文傑家族這麼好命?
(4)梁文傑自己的說法前後極矛盾
先看兩段梁的說法:
WC(wenchiehl) 於 2010-02-18 09:28
大陳人來台的分配住所, 似乎是按原來在島上的職業來劃分的. 我爺爺在島上是做小生意的, 就分配到永和. 我外公是漁民, 就分配到高雄林園打漁去. (也是10坪屋) 後來是身體實在不好, 才想辦法北上到永和大陳村租屋謀生. 先是學做大陳年糕的手藝, 後來才有機會到調查局當個工友.(下略)
WC(wenchiehl) 於 2010-02-18 19:00 回覆:
blackjack先生, 我家在永和大陳新村並沒有房子(下略)…
我並沒有指控梁文傑住在永和大陳新村,我只說永和大陳新村跟原住民比太誇張,很明顯梁文傑又在歪曲事實。
但我現在要公開指控,梁文傑家族至少獲得兩處土地分配,以下是他的證言:
1.高雄:我外公是漁民, 就分配到高雄林園打漁去. (也是10坪屋)
2.永和:我爺爺在島上是做小生意的, 就分配到永和
梁文傑說他在永和大陳新村並沒有房子,我也沒說他在永和大陳新村有房子,但國民黨對梁文傑家族的厚愛極其驚人,居然分兩棟以上。
(5)梁文傑論證的荒謬
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不但對自己的話很會忘,回應我的話也湊不到一起,不斷的把我的話亂引申,難道我每回應一次就要拍照存證一次?
我說明他講的事實就變成我「討厭他」、「怨恨」、「把大陳人說得貪得無饜」,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你為什麼不看看自己的嘴臉,看看我提供的論證與事實,看看大家會認為誰「貪得無饜」?
難道你梁文傑認為政府應該無償給房地給你們這些外省人?
難道你梁文傑認為政府應該提供公務員涼缺、爽缺給你們這些外省人?
你自己都說「外公從年輕時就身體不好,如果沒進調查局有安穩的公家飯可吃,他可能早在三十年前就過世了。」…,我講的話哪裡過份??
把梁文傑的外公算進去他們家族根本就是剛好而已,因為他外公還把薪水供梁文傑一家享用,這可是他自己說的。
我認為若是我引用梁文傑的話被他認為是「把大陳人說得貪得無饜」,那是他自己「把大陳人說得貪得無饜」!
五、總結論
本文共3000字,法律討論約700字,也是簡單論述。
梁文傑自己的供述就是他們靠蔣介石、胡宗南等人得以吃公家飯生活穩定,他們家族至少在高雄與台北都有房子。
大陳義胞的土地與不動產都是自政府那無償取得,過程非法、不平等已如前述,這段法律思考完全要感謝梁文傑提供靈感,沒有他扭曲我說話的原意,或許我沒有動力去作進一步的探討。
按照梁文傑的邏輯討論他們大陳取得房地與他們的優惠就是「討厭他」、「怨恨」、「把大陳人說得貪得無饜」,那民進黨過去談眷村又算什麼?我不是眷村人也看不下去梁文傑的雙重標準,怎麼了,梁文傑你吃那些吃的不臉紅?梁文傑一談到涉及自身的特權就變臉??
我有用什麼情緒性言論污衊嗎?梁文傑你也不是三歲小朋友了,講話要有證據,去綠營大本營看看那些支開頭的言論吧,我講的簡直是白開水囉!
此外,或許我是台灣或全世界指出大陳村不平等、違法的第一人,以往大陳村論述都集中在國族認同,希望新的研究者能針對這史上最大特權另起爐灶。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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