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警察對不起一個母親2005舊文

 


王榕笙家屬昨天到台中市殯儀館認屍,泣不成聲。
記者丁志寬/攝影 2005/07/25 聯合報

這幾天有個新聞值得討論:「綁架當詐騙 沙鹿分駐所處分四人

事實是有位台中縣15歲學生王榕笙,被網友誤會是肥羊而加以綁架,家屬向警方報案後,沙鹿分駐所誤判為詐騙案,以通報查尋人口處理,並未依規定以擄人勒贖案通報,根據報導,警方晚了一天報請檢察官偵辦及監聽,延誤辦案時機,最後王榕笙慘遭撕票。

因此,台中縣警察局在昨天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歉意。

表示「歉意」又有何用?但這讓我想起內政部長蘇嘉全。

蘇嘉全剛上任內政部長之際,他那當過女警隊長的妻子在把車送修時,放在賓士車上的皮包被偷,當時,警方似乎是把這些歹徒當成「恐怖份子」,上窮碧落下黃泉,非把他們繩之以法不可,果不其然,高雄市警局於案發五天後偵破,當時那些歹徒的感言是「早知是部長夫人就不搶了」

無巧不成書,之前余政憲兩度失車,警方第一次於十六小時後尋回;第二次於十二小時後尋回,我不知道台灣找得到第二個這麼「幸運」的人嗎?

面對偷竊案,只因為被害人是大官,警方就當成天下第一大案來追查,面對綁架,只因為被害人是普通人,有些警察就懶懶散散?

更別提那些備受黑白兩道關注的張宏年、鄭銘坤和賭博大亨于國柱等綁架案了!他們最後都安然獲釋!

我曾有「難以忘懷」報案經驗,我也知道「別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銀,阮的性命不值錢;別人呀若開嘴是金言玉語,阮若是加講話,唸咪就出代誌…」,但是,我不能接受有些警察對人民「大小眼」的態度!!

我真的很想當面問這些警察,你們把窮人的生命當什麼?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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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處:2005/07/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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