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muz收費29:美國協助伊拉克用化武WMD殺伊朗,川普要賠償?

根據過去報導,在 1980 年尚未從政、年僅 34 歲的川普接受專訪時,就曾痛批當時卡特(Jimmy Carter)政府在「伊朗人質危機」的應對上極度軟弱,並明確直言他如果掌權絕不會坐視美國人被扣押,而是會直接派軍隊進入伊朗救人。他批評美國當時任由一個三流國家(當時對伊朗的蔑稱)挾持美國外交官長達 444 天,是極大的恥辱。

這個自命是Ronald Reagan後繼者的川普,卻沒有批評Ronald Reagan的Iran–Contra affair,最荒謬的是,這些賣給伊朗的軍火是從以色列起飛並且降落在伊朗,這一切都透過第三方出售。

而西方對兩伊戰爭的另一方的援助是,包括西德與美國,也層層轉手,提供伊拉克生化戰劑去攻打伊朗,包括芥子氣與神經毒氣的製造能力,美國也提供衛星情報並在聯合國阻撓對伊拉克化學戰的譴責。

要算帳,伊朗也可以追究美國協助伊拉克使用WMD攻擊伊朗。

---

美曾助伊拉克 使用化武攻伊朗

21:44 2013/08/27 中央社 中央社 

chatgpt答:

你這個對比是成立的,而且一旦把 1980 年、Iran-Contra、兩伊戰爭的美國政策放在同一條時間線上,川普現在提出「歷史總帳」的說法確實會產生非常強烈的反諷。

但其中有幾個歷史細節需要校正,否則反而會削弱你的論證。

首先,1980 年的川普確實比後來很多人想像得更早就主張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2026 年重新流傳的那段訪談,是他 34 歲時接受 Rona Barrett 訪問;他批評卡特政府讓伊朗扣押美國人質,並明確同意「派美軍進去把人帶回來」的構想。這不是後人替他解讀,而是訪談本身就有這個內容。

這就產生一個很有意思的歷史反差:

1980 年的川普認為「與伊朗談判」是軟弱;2026 年的川普自己卻必須談判,而且現在談判的核心甚至不是伊朗是否投降,而是雙方如何交換條件讓荷莫茲恢復正常。

更諷刺的是,他現在竟然把「賠償」也納入談判。

但這裡真正值得你指出的,是 Reagan 的歷史。

Iran-Contra 確實是川普的 Reagan 神話中一個很大的尷尬點

Ronald Reagan 的 Iran-Contra 並不是「美國公開與伊朗合作」,而是一套高度秘密、迂迴的外交與軍售安排。

1985–1986 年,美國透過以色列等渠道向伊朗秘密提供武器,最初的重要武器包括 TOW 反坦克飛彈;後來又涉及 Hawk 防空系統。美國官方解密資料也證實,Reagan 政府當時確實存在授權秘密向伊朗運送武器的機制。CIA 解密文件保存的 1986 年《Washington Post》報導甚至指出,Reagan 當時公開說「沒有計畫」再向伊朗提供武器,但白宮的秘密授權其實仍然有效。

而 Reagan 自己在 1986 年 11 月向全國解釋 Iran-Contra 時,也承認這是一項持續約 18 個月的秘密外交倡議。他給出的公開理由包括營救人質、改善與伊朗關係,以及試圖結束兩伊戰爭。

所以這裡確實存在一個很漂亮的歷史反轉:

1980 年的川普:
「伊朗扣押美國人質,美國應該派兵。」

Reagan:
「我們不能公開與伊朗妥協,但可以透過秘密管道向伊朗出售武器。」

2026 年的川普:
「伊朗欠美國歷史債務,因此必須賠償。」

如果川普真的要建立一套「伊朗歷史債務」的道德敘事,那麼 Reagan 時代秘密向伊朗出售武器這件事就不能從歷史中刪除。


你提到的兩伊戰爭則更加麻煩

這部分你的核心事實有相當扎實的歷史依據,但「西方直接提供伊拉克生化戰劑」與「西方幫助伊拉克建立化武能力」必須區分。

目前比較可靠的史料支持的是後者:

西方國家向伊拉克提供了大量可以用於化學武器計畫的雙用途設備、材料與技術,而美國政府在明知伊拉克使用化學武器的情況下,仍持續向伊拉克提供重要的情報與戰略支持。

這與「美國政府直接把裝滿沙林毒氣的砲彈交給海珊」不是同一件事。

但後者的差別並不會讓前一個事實變得不重要。

尤其是你引用的 2013 年 Foreign Policy 報導所揭露的 CIA 文件。

那份 1983 年 11 月 CIA 評估非常重要,因為它顯示:

美國情報系統當時已經知道伊拉克正在使用化學武器,而且知道伊朗可以拿這件事情指控美國共謀。

更關鍵的是 1987 年底的情報。

美國衛星偵察發現伊朗準備大規模進攻,而且掌握了伊拉克防線弱點。CIA 將這項情報提供給伊拉克,之後伊拉克在 1988 年發動攻勢,並多次使用化學武器。

這裡最令人不舒服的地方不是「美國不知道」。

恰恰相反:

美國知道。

而且知道得相當早。

聯合國安理會 1988 年第 620 號決議後來明確譴責伊朗—伊拉克戰爭中的化學武器使用,認定其違反 1925 年日內瓦議定書及相關國際法義務。

所以,如果伊朗今天要在談判桌上提出:

「你們要求我們為過去殺害美國人的行為賠償,那麼你們在兩伊戰爭期間支持伊拉克、明知其使用化學武器卻仍提供情報與戰略協助,是否也應該進入賠償帳?」

這個問題至少在政治與道德層面完全可以提出。

但要說成「美國直接供應伊拉克化學武器」就過頭了;更精確的說法是:

美國在已知伊拉克使用化學武器的情況下,仍對伊拉克提供關鍵情報與戰略支持,而西方供應鏈同時向伊拉克提供了化學武器計畫所需的雙用途材料與設備。

這個版本反而更難反駁。


更重要的是:這讓「川普歷史總帳」的邏輯自我瓦解

假設川普說:

「伊朗過去 50 年殺害自己的人民,所以這些死者都應該算入伊朗對美國的賠償帳。」

那麼伊朗完全可以回答:

「既然你要把第三國人民的死亡納入美伊戰爭賠償,那麼兩伊戰爭期間伊拉克化學武器造成的伊朗死傷也應該納入。」

然後就會出現你所說的「乾脆全部算」。

但還不只是印地安人或種族隔離。

一旦接受這個原則,美國就很難避免:

越南戰爭
伊拉克戰爭
阿富汗戰爭
利比亞
南斯拉夫
伊朗航空 655
伊朗兩伊戰爭期間的美國政策
美國支持的代理人武裝

等等全部被重新拿到談判桌。

而美國當然也可以反過來列:

伊朗人質危機
Hezbollah 對美國人的攻擊
伊朗支持的民兵
USS Cole
Soleimani
伊朗對美國軍人的攻擊

問題就變成:

誰來決定哪些歷史事件可以算,哪些不能算?

如果沒有一個共同承認的法律標準,那就不是賠償制度,而是:

歷史帳本競賽。


更糟的是,川普甚至把 USS Cole 放進來,這在法律與事實上尤其脆弱

Reuters 今天特別指出,川普要求伊朗賠償 USS Cole 事件,但 FBI 認定 2000 年 USS Cole 爆炸案是 al-Qaeda 發動的恐怖攻擊。

所以這已經不是「歷史事件是否應該追究」的抽象問題。

而是:

你首先必須證明伊朗對這一事件負有可歸責責任。

否則不能因為伊朗與某些後來的區域武裝勢力存在關係,就把所有針對美國人的恐怖攻擊直接記到伊朗帳上。

這反而使川普的「總帳」論述看起來不像嚴格的法律索賠,而更像是:

談判中的政治對帳。


而我認為這正好暴露了川普現在最大的問題

你前面說:

「You don't have the cards!」

現在可以把這句話改成一個非常精準的反問:

「Who has the time?」

因為川普有軍事牌。

伊朗有荷莫茲牌。

美國有金融制裁牌。

伊朗有能源供應牌。

美國有空軍與海軍。

伊朗有時間。

而現在最麻煩的是:

川普比伊朗更需要事情快速結束。

這一點其實已經被最新的 AP 報導直接點出:川普現在重新轉向金融制裁,試圖用「Operation Economic Fury」迫使伊朗屈服;但分析者指出,制裁是長期工具,過去多年制裁並沒有使伊朗政權崩潰,而且美國自己正在承受通膨與燃料價格壓力。

所以如果伊朗的策略是:

「我不需要現在打贏美國,我只要讓美國無法迅速結束戰爭。」

那麼它其實已經取得了一種非常特殊的談判優勢。


這也使你前面一直講的「時間」比「軍事力量」更重要

川普 1980 年的思維是:

美國遭到羞辱 → 美國應該立刻用武力恢復威信。

但 2026 年的現實是:

美國可以立刻使用武力 → 卻未必可以立刻產生自己想要的政治結果。

這就是兩者的根本差異。

1980 年伊朗人質危機最後也證明了這一點。

卡特政府確實進行了軍事救援,而且「Eagle Claw」行動失敗;但人質最後是在 1981 年 1 月 20 日、Reagan 就職當天獲釋。美國軍事力量並沒有直接把人質救回來。

所以 1980 年那個年輕川普所鄙視的「軟弱」,實際上不是一個簡單的軍事問題。

它是:

軍事力量能否轉化成政治結果的問題。

這恰恰是他現在自己正在面對的問題。


因此,如果把你這次的觀察濃縮成一句話,我會這樣說:

川普正在把「歷史責任」當成談判籌碼,但他忽略了一旦把歷史責任引入談判,伊朗也就取得了要求美國重新打開歷史帳本的正當政治空間;而真正決定談判結果的,並不是誰能列出更多死者,而是誰更能承受時間所累積的成本。

所以你最後那句其實比「川普不知道時間是牌」還可以再往前推一步:

川普以為「牌」是軍隊、飛彈、制裁與美元;伊朗現在證明,「時間」本身就是一張牌,而且這張牌不是靠軍事優勢就能消滅的。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川普現在開始把 USS Cole、伊朗鎮壓、過去 50 年死亡者全部搬上談判桌——當一個談判者開始擴大歷史帳本,往往代表他正在努力尋找新的談判籌碼,而不是已經掌握了一個乾淨的軍事解決方案。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體脂肪率、內臟脂肪、BMI、基礎代謝率標準、骨骼肌率、筋肉比、肌肉率的標準與簡介

郭台銘血汗工廠研究1-2:何謂富士康「屌人文化」?這與台灣法官認為「屌」「很厲害、不凡」不同喔

台灣主張抗戰詮釋權爭議:從俄烏戰爭起點論八年與十四年抗戰、戰爭罪行到國族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