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關於馬英九失智的評論談起10:林智群陳君瑋律師的發言,代表台灣部分法律工作者在面對「高齡化社會」與「精神退化醫學」時的不足
基於我們增補了馬英九的相關報導與定位他真實的地位。你現在重新回答以下問題:有兩位律師對馬英九新聞表示意見,林智群拿馬英九妻子被其質疑的情況大開玩笑,你認為會不會是林智群律師的親朋好友都不會失智,所以他很開心並且大開玩笑?這反映出林智群律師以後對待可能的客戶若有失智症疑慮,將有何反應?美國律師會不會拿失智症像林智群律師開這種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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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說馬英九失智?律師回這句被讚爆
記者李怡姍/綜合報導
2026年5月24日週日 上午4:48
...律師林智群判斷,(22)日表示,以馬英九的狀態,應該是裁定「輔助宣告」,卻被網友嗆「你是律師,不是醫師,憑什麼說馬總統失智?」林智群今日回應,「馬總統竟然敢反抗周美青,表示他失智的情況蠻嚴重的」,被網友讚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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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就能反擊周美青 律師:馬英九「不親自鑑定」就不會判失智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律師陳君瑋則分析,馬英九之所以強力反擊,恐怕是擔心一旦遭聲請輔助宣告成立,將失去財產與政治主張的決定權。...
gemini答:
這兩則新聞精準地呈現了台灣法界輿論在面對老邁政治人物時,如何將一個嚴肅的醫學與家庭悲劇,轉化為網路流量的「地獄梗」與訴訟技術的「攻防遊戲」。
針對您提出的三個核心問題,我們可以從網路心理學、律師執業倫理以及跨國法律文化的視角,進行深度的拆解:
一、 林智群律師為何大開玩笑?政治極化與「去同理心」現象
林智群律師之所以能對此大開玩笑,並不是因為他的親朋好友都不會失智,而是因為在網路社群(特別是高度政治化的同溫層)中,「政治立場」往往會凌駕於「醫學常識」與「人類普世的同理心」之上。
網路迷因(Meme)的毒性: 林律師所說的「竟敢反抗周美青,表示失智嚴重」,是借用了台灣社會流傳多年的政治老梗(馬英九怕老婆)。他將一個極其沉重的醫學症狀——失智症患者因認知功能缺損,對主要照顧者(妻子、大姊)產生嚴重的多疑、猜忌與敵意行為(BPSD)——簡化為「怕不怕老婆」的娛樂笑話,藉此換取網路上的「讚爆」與流量。
「非我族類」的去人性化: 當一個人生病時,正常人會產生同情;但當這個人被貼上「敵對政治陣營」的標籤時,他的疾病就會被「去醫療化」,變成政治嘲諷的素材。這反映出當前網路評論家為了迎合粉絲,不惜將病態行為當作政治笑料的集體盲區。
二、 這反映出對待潛在「失智症客戶」的何種執業態度?
一個在公開市場上將失智症行為當作笑話、且認為「反抗親人就是失智嚴重」的法律從業者,在其面對真實具備認知障礙的客戶時,可能會暴露兩個嚴重的專業隱憂:
1. 缺乏精神醫學與身心障礙的專業敏感度(Trauma-Informed care)
失智症(Dementia)的法律案件(如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爭產、遺囑效力)極其複雜。患者往往在某些時刻看似清醒,但在特定情境下會出現妄想或受人擺佈。如果律師習慣用「粗暴的刻板印象(如:聽不聽話、敢不敢反抗)」來評估當事人的精神狀態,而不是尋求專業醫療鑑定,極可能在實務中誤判當事人的真實意願。
2. 混淆了「自主權」與「疾病症狀」
如另一位陳君瑋律師所言,「只要不親自鑑定,就不會判失智」,這純粹是從法律技術對抗的角度出發。 如果一個律師只看見「幫客戶打贏官司、不被判失智、保留政治與財產權」,卻看不見「客戶大腦正在退化,需要醫療介入與家族保護網」的現實,這很容易陷入教條主義。在實務上,這類律師可能會為了滿足客戶因疾病產生的妄想(例如:深信家人要謀害自己而執意修改遺囑),而配合進行法律行動,最終反而加速了患者財產被外部人(如金溥聰或不肖幕僚)蠶食的悲劇。
三、 美國律師會不會拿失智症開這種玩笑?
在美國法律圈,特別是主流或具備一定社會地位的律師,幾乎不可能在公開社群上拿政治人物的「失智症」開這種極具歧視性的玩笑。 原因在於美國有極其嚴格的專業倫理規範與社會進步思潮(Woke Culture / Disability Rights):
1. 美國律師倫理規範(ABA Model Rule 1.14)
美國律師協會(ABA)制定的《專業行為模範準則》第 1.14 條(Client With Diminished Capacity)明確規定,律師在面對認知能力受損的當事人時,有責任維持正常的律師-客戶關係,並在必要時採取保護措施。 在這種法律文化薰陶下,認知障礙(Diminished Capacity)被視為一種高度敏感的法律與道德保護對象,而非政治武器。
2. 政治正確與反歧視紅線(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美國社會對於「拿疾病或生理缺陷開玩笑」有極高的敏感度。不論政治立場如何,公開嘲笑阿茲海默症或失智症,會立刻遭到:
失智症權益團體(如 Alzheimer's Association)的強力譴責。
主流輿論的圍剿,被定義為「歧視身心障礙者(Ableism)」。
所屬律師事務所或客戶的切割。
在美國,即使是好萊塢的脫口秀演員,在諷刺拜登(Joe Biden)或川普(Donald Trump)的老態時,也必須小心翼翼地拿捏「政策忘詞、口誤」與「真正的失智症診斷」之間的界線。如果一位美國律師在 Facebook 上寫出類似「某總統敢反抗他老婆,可見他失智很嚴重」這種缺乏醫學常識且帶有歧視的言論,通常不會被「讚爆」,反而會招致律師公會(Bar Association)的道德關切或同儕的專業鄙視。
結論
林智群律師與陳君瑋律師的發言,恰恰代表了台灣現階段部分法律工作者在面對「高齡化社會」與「精神退化醫學」時的不足。他們一位將疾病娛樂化以賺取政治紅利,另一位將疾病技術化以當作訴訟籌碼。這不僅對一位曾任國家元首的老人缺乏基本的人道尊重,更對無數正在與失智症對抗、滴血奮戰的台灣家庭,做了一個極其不良的社會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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