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亞中臉書介紹《二二八事件讀本》論二二八定性、外省人遭遇、元凶、二二八事件的謊言有多離譜等
張亞中在臉書從21日至228介紹《二二八事件讀本》系列文,從多方面討論二二八,我統計約三萬五千多字,大略看完後的感想是此係對近來與過去關於二二八研究的檢討或該說是「檢驗」,我要補充的是外省人死亡確有其事,被編入紀念碑死亡名單後,其遺屬去二二八基金會申請賠償,但基金會拒賠,理由是該二二八受難者是外省人,是本省人屠殺的,所以二二八基金會不賠,這我提過多次,如”該死的外省人!這就是二二八轉型正義”、” 二二八史學方法論6:揭穿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薛化元謊言,「不賠外省」是事實!論「外省人在二二八該死」”等文。
許多評論二二八的人對外省人被屠殺的見解大約是「本省人死更多更慘」,但在王曉波「根據中共統計,蔣在大陸清黨就殺了四十幾萬人,你台灣二二八家屬主張(受害罹難)兩萬人,兩萬人相對四十萬人,小case啊!」之語後又說「每死一個人都是大CASE」之類的話,外省人被屠殺正是測試這些人是否真心的試金石。
本文不評論張亞中在臉書談二二八的論述,但很可能他的文章在當今的臺灣會被一些人檢舉到下架,為了避免這種情況與介紹給大家看他的想法,以下就是他的文章。
Blackjack 2020/2/29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一)二二八事件是大屠殺?
各位孫文學校的師長、同學、好友們, 大家好。
民進黨從來不會放棄消費的二二八事件又快到了。這幾十年來,綠營為其政治目的,不惜刻意扭曲台灣史及二二八事件並將其當成作為政治提款機。遺憾的是,藍營的主政者也不求慎解,拿香跟著民進黨拜。
寬容很重要,台灣社會需要寬容;寬容必須建立在真相的基礎上,因此,真相更為重要。有鑑於此,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特別出版《二二八事件讀本》一書,以完整、客觀、公正地做一陳述。
《二二八事件讀本》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二二八事件的過程,以日記的方式逐日記載當天發生的真實經過。第二部分是二二八事件爭議的問題,包括:二二八事件是大屠殺?二二八事件的外省人遭遇?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二二八事件的元凶是蔣介石?二二八事件的性質?二二八事件的謊言有多離譜?第三部分則是二二八事件因素的探討,包括:是因為經濟民不聊生?是因為外省人壟斷權位?是因為國民政府對台灣進行物資榨取?是因為長官公署貪污腐敗與苛政?是因為日產糾紛?政治、社會因素是什麼?還是身分認同所造成?陳儀個人因素又是什麼?
接下來幾天,孫文學校臉書將連載該書第二部分,即二二八事件爭議的探討。今天我們先轉載第一個爭議:二二八事件是大屠殺?另,為節省篇幅,本文省去所有註釋。有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從查閱紙本原書。
二二八事件是大屠殺?
「二二八事件」是個悲劇的歷史事件,但是後來卻成為台灣社會最政治性,最被大量消費的事件。隨著台灣的政治民主多元化,二二八事件從以往的「諱而不談」,到「大鳴大放」。兩蔣時代官方檔案沒有開放,一般人憑傳言、憑猜測,認為國民黨政府一定做了許多傷天害理的事,所以檔案不敢開放。但是李登輝當總統時,檔案全部開放,後來陸續連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警察局、派出所的檔案都出土了,真相早已大白,但是誇大不實、扭曲事實的研究報告、訪談、回憶錄仍然層出不窮,而最能檢驗是非對錯的就是死亡的人數問題。
雙方死傷人數到底有多大?台獨人士以「大屠殺」稱呼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一直是二二八事件的爭論議題,有意或無意誇大死傷人數者有之,以彰顯二二八事件之悲慘;誇大抗爭經過者有之,以彰顯抗爭群眾之英勇或塑造英雄。
附件一是一些書籍與文章對於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估算。
https://docs.google.com/…/1t0EVONMq9xS-LnHiJNmRfJJp-G…/edit…
一九九一年(民國八十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成立,負責撰寫研究報告。一九九二年李登輝政府提出的《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列舉〈陳寬政人口學推計〉,一九四六年台灣並無精確的死亡人數統計,一九四七年死亡人數十一萬四一九六人,一九四八年死亡人數九萬五三四○人。一九四七年是二二八事件發生年度比一九四八年的死亡人數多了一萬八八五六人,所以二二八事件被「假想」南京民國政府軍「屠殺的在一萬八千人至二萬八千人之間」。
由於陳寬政用人口學推估的數字太沒有根據,以致《時報文化》正式出版《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時,並未將該資料列入該書內容。報告正文中也正式提到,「以人口學推估死亡人數固是一法,但也有其限制,蓋當時適值戰後復原及戶籍制度更替(國人自日人手中接辦)之際,資料非常紊亂,縱然推估出一些數據,仍無法確定純為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結論之處則強調,該報告並未能對二二八事件的傷亡人數做出精確統計。
曾任《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的總主筆賴澤涵日後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有關死亡人數,現在沒有人可以提出精確數字,他自己認為「數以千計」較為合理。當時擔任該研究報告的審議委員,也是中央研究院院士的胡佛認為,當年官方對二二八的傷亡統計,較這種人口學推估要準確許多。白崇禧的宣慰報告當中,包含軍警與台籍人士,死傷總計一千八百六十人。楊亮功與何漢文聯名提交的報告中,死傷人數也在兩三千人之譜,甚至公務員及軍警死傷比台灣民眾嚴重,他認為二二八受難人數,「絕對沒有那麼多,這是完全誇大!」。
蔡正元在其《台灣島史記》中說,依照二二八事件的經過來看,陳儀有機會「屠殺」的時間只有三月八日至四月七日,不在這段時間死亡,而要硬歸入跟二二八事件有關,實在很牽強。死亡人數的謊言很容易戳破,林爽文事件和余清芳事件到現在都還找得到百人塚,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間離現在這麼近,卻連個十人塚的影子都無,那來的上萬的死亡人數。
一九九四年(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就出版《二二八事件文獻補錄》,依據行政院二二八研究小組研究報告、戶籍記載、以及訪問紀錄,耆老座談,坊間著作,學術界研究等有關資料,予以彙整的全省二二八事件死亡八五○人,失蹤一七三人,合計一○二三人,應是官方首次就二二八事件死亡、失蹤人數較為完整的報告。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彙整的死亡、失蹤合計一○二三人(按:內有屬於白色恐怖受難者,與二二八事件無關)與目前實際申請賠償之死亡、失蹤人數八百多人相當接近,可以看出當時台灣省政府已不忌諱追求二二八事件真相,可惜不被相信。
「二二八事件小組」,最初調查死亡人數約五百多人,政府撥款予以補償,後又成立「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對所謂「受難者」從寬認定。
由台灣納稅人出資金,由二二八家屬代表組成的「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截至民國九十四年(二○○五年)底認定:本省人死亡人數六八一人,失蹤人數一七七人,羈押判刑人數一三九五人,受難人數合計二二五三人。
即使死亡、失蹤人數大致已有清晰輪廓,但是高中歷史教科書及在台北的二二八紀念碑文仍舊以萬人稱之。為此,曾任行政院長的郝伯村二○一二年在報紙上撰文說:
「一九九○年,我任行政院長,特請施啟揚副院長,主持『二二八事件專案小組』,期能公正定位此一歷史悲劇。此外,我並請內政部長吳伯雄先生,確查當時非正常死亡及失蹤人數,為五百餘人,一律視同二二八受難者,予以撫慰補償;後來又從寬認定,且一再放寬期限,接受撫慰,每名新台幣六百萬元,仍為一千人左右。課本卻表示,『據估算,死亡的台灣民眾超過萬人』。直到今天,我在台北新公園,看到二二八的紀念碑文,也仍宣稱『死傷逾萬』,這是歷史真相嗎?二十一世紀是資訊發達的時代,還可以人云亦云,用『據估算』的說法,充為歷史課本的教材嗎?死亡人數中強調『台灣民眾』,其實外省人士亦所在多有,也應提及,才算公允。」
郝伯村說的是事實,但是民進黨當天立刻由發言人林俊憲反擊說:郝伯村的言論是「扭曲史實,挑起事端,極為不當」、「反民主甚至擁護威權復辟」。
後來受理賠償時間延長到民國一○六年(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截至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二月底為止,受難人數增加至二二九○人,僅比民國九十四年(二○○五年)增加三十七人。二二八基金會所謂「受難人數」二二九○人,大部分是所謂的「被羈押」人數,「被判刑」人數次之,「死亡」人數在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二月底,才增加認定一位日本人死亡跟二二八事件有關,「失蹤」人數最少。但是基金會從未調查外省人的受難人數。外省人在暴動中,被本省人殘殺的死亡人數,因無清楚的戶籍資料,刻意被忽略,甚至被隱藏。
就已知二二九○人「受難者」,包括「死亡」、「失蹤」、「判刑」、「羈押」全部的賠償金額已支付新台幣七十二億八○五萬元。已具領新台幣七十一億八八八○萬元,但還有七十七個「受難者」的家屬聯絡不上,無法領取補償,金額約一九二五萬元。
為何以往會誇大死亡數字?為何在已經確定死亡失蹤人數後,還要刻意渲染錯誤的死亡數字?不外乎要傳達以下幾個印象:第一、外省人是殘暴的外來統治階級,本省人是遭受暴力統治的善良且無辜民眾;第二、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用暴力佔領台灣,實施極權統治;第三、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中國人才會如此殘暴對待台灣人。
根據各種檔案我們知道死者大多數是在攻打國軍時死亡的,有些犯了搶劫罪、縱火罪而被判刑的,而政府一律給同樣的死亡賠償,把他們一律視為「受難者」,其合理性值得爭議。在整個事件中,的確有人是死得冤枉,值得同情,一定要還其公道,為其平反,甚而追加賠償金也是應該。有些人是為自己建立新政權的理想而死,他們的確可以稱得上是「烈士」或「受難者」,但是應該是要向北京政府或獨立後的台灣申請,而不是向想推翻的民國政府尋求「補償」、「道歉」。這是搞政治者應該有的價值與品格。
二○一三年,中共在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設置無名英雄廣場,紀念一九五○年代犧牲的地下黨成員,廣場上立有無名英雄紀念碑,雕塑及人員名單共八百多名,領取二二八死亡補償的名單中,約有三十位名列其中。(詳細名單,請參考第三章之六)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二)二二八事件的外省人遭遇?
二二八事件起源於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的查緝私菸販賣事件,本省人發動暴動於隔天的二月二十八日,南京民國政府調動政府軍開始平亂於三月九日。如果說本省人的受難日是「三月九日」政府軍開始鎮壓以後的事,那麼「二二八」可說是外省人的受難日,外省人死傷大都發生於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八日,被發起暴動的本省人攻擊而死傷。
當時外省人遭本省人攻擊的「受難」人數,因未在台灣省登記戶籍,而無法充分得知,也無法獲得補償,但其中一位就是「嚴家淦」。嚴家淦時任財政官員,遭本省人暴動毆傷,逃入林獻堂家的祖厝躲藏,才逃過一劫。依二二八基金會的標準,嚴家淦也是名符其實的「受難者」,但是運氣不如嚴家淦的外省人可就多不勝數。
外省人死傷數字不比本省人少到那裡去,卻連馬英九當政八年都沒辦法公布。依當時現地記者唐賢龍的《台灣事變內幕記》引述警察單位公布的數字如下:外省人死亡人數四三二人,其中軍士官十六人,士兵七十四人,教師和公務員六十四人,一般外省人二七八人。外省人受傷人數二一二六 人,其中軍士官一三○ 人,士兵二六二人,教師和公務員一三五一人,一般外省人三八三人。外省人失蹤人數八十五人,其中士兵三十七人,教師和公務員二十四人,一般外省人二十四人。
外省人受難人數共計二六四三人,這個數字還不包括被武裝暴動民兵「羈押」的人數。當時有很多外省人遭本省人暴徒羈押凌虐,由政府軍隊救出。依二二八基金會的定義,被「羈押」一小時就算「受難」,那外省人被本省暴徒「羈押」的人數更是龐大。外省人實際死傷受難人數,和二二八基金會統計的本省人受難人數一樣,會比當時經媒體記者引述官方公告而報導的數字多。
當時暴動的本省人占據街道,盤查路人,先用閩南語問話,聽不懂閩南語,或無法用閩南語回應的人立遭毆打拘捕。能用閩南語回答的人,暴動的本省人會再用日語問話,若能用日語回應,會再被要求唱日本國歌「君之代」,以確定是不是真正的「本省人」。這是當時的悲劇,區別本省人與外省人的工具,竟然是日語與「君之代」歌曲。
以下是幾則有關二二八事件外省人受害的描述。我們希望這些都只是惡意的傳言,但是迄今讀來,仍讓人感覺心酸,而這些「傳聞」,對於當時外省人的心境也產生巨大影響。
距離台灣省菸酒公賣局三百公尺外,就是孫運璿紀念館,此處原是行政院長官邸。館內展示著一份日記,幾乎是當時最重要的一頁紀錄,但卻沒被多少人注意。日期是二月二十八日,孫運璿寫道:
「昨晚太平町專賣局職員,因緝私煙發生聚毆,結果民眾死傷各一,惹起公憤.今日上午民眾數千人圍攻專賣局,分局內地職員多被毆傷,且有數人斃命.下午復包圍長官公署與及警察發生衝突,復被擊斃數人,事態愈形擴大,演變成本省人排外風潮,遇見外省人即打。下午三時許長官宣布戒嚴令,暴徒四出滋擾。余在公司,三時半蔡課長來告:外間情勢緊張,應提前下班以免生事。當即召集緊急會議,提前於四時四十分下班。五時左右,聞暴徒已至台北支店,乃急尋黃協理,同至蔡課長家中躲避。及暴徒至公司後,內地人皆已避去,故未肇事。晚間,與蔡瑞堂、周春傳談及此次不幸事件,頗為痛心,尤其是令日人看見我們自己火拼更覺難堪。」
台灣桃園平鎮客家人,台灣近代歷史學家的戴國輝先生,在其《愛憎二.二八》一書的序言「我是怎樣走上研究二二八之路」中寫到:
「有些流氓模樣的青壯年,则仿效日本人頭綁白布巾,口罵『支那人』、『清國奴』,不分青紅皂白地找出外省人毆打出氣,連就讀於台北女師附小(現台北市立師院實小)的外省小孩也無法倖免,慘遭拳打腳踢後,還被推入學校前的深溝中。連我也因閩南語不甚靈光,而被迫唱日本國歌,以證明台灣省籍身分。」
香港《新聞天地》週刊所載《台灣人為的颱風》一文的節錄:
「二二八的內情是,這個偏激的排外行動,轉變為看見外省人就打,打得頭破血流,直到打死為止,當時台灣人幾乎是總動員,各階層人物都參加,流氓、地痞、青年、學生、 失業分子、店員、年老的,都視外省人為敵人,女孩子和老太婆则在旁指點或拍手,這類殘忍的行逕,使每個人充滿恐怖和憤怒!人們說,公務人員因職務關係或許得罪了台胞,但妻子兒女,並無罪過,卻亦不能倖免﹗…『阿山』是台灣同胞對內地人的一個普遍稱號,『阿山』們在這一次事變中始終演著一個可憐的角色。因為在事變的幾十天時間裡最重要的一件工作就是打『阿山』也。他們考驗你是否「阿山」的方法,一是說『台灣話』,二是說『日本話』,三则唱『日本國歌』,有一項考不來,那一定是『阿山』無疑,於是輕则毆辱,重则打死,或者當成「俘虜」集中起來,東西就搶來燒了,最慘的還有把小孩子由兩個人拉著頭和腳扯死,也有抓著小孩倒舉起來撞死的,一個孕婦曾被刺刀刺穿腹部。大凡婦女孩子,只要是『阿山』,都不能倖免,我們是仇敵嗎?不然就是『阿山』有罪?…三月一日紛亂狀態更加擴大,見到『外省人』就加毆打,許多『外省人』開的商店,甚至於外省人來台公教人員的私宅的東西也被搬去焚燬。」
歐陽予倩〈台遊雜拾〉,原載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日上海《人世間》雜誌:
「…可是在這時候,馬路上已經是見著外省人就打,見著穿制服的打得厲害,稅吏,獄吏、總務課長之類尤甚。那些從海南島回去的兵,從福建回去的浪人,行動最為兇暴,女人、小孩子也有遭他們毒手的。暴民憤怒的時候,的確可怕,當時有的醫院甚至不敢收容受傷的外省人。」
雪穆〈我從台灣活著回來〉。原載一九四七年四月五日上海《文萃叢刊》第二期〈台灣真相〉專題:
「有一對衣冠楚楚的年輕男女從這裡走過,馬上被群眾團團圍住喊打,這對男女嚇得面色慘白,急忙跪下來求饒,這時有兩三個十來歲的小孩擠進去,幾腳把他們踢翻,群眾們就開始拳腳交加、棍棒齊下,一陣亂打起來,起初他倆還在轉動掙扎,後來就血肉模糊地倒斃在地上了。…。到了基隆港口裡,小艇正來往穿梭,在打撈浮在水面的屍首,據說這些屍首都是在黑夜裡一樣用小艇把活人運到港心投下去的。此時有成群的人站在岸邊觀看,有的老太婆扶著手杖,年輕的婦人提著裙子--大約她們發現了她們底愛子或丈夫,在那裡搶天呼地的嚎哭著,這種景象真是使人膽寒。」
曾可今著《二二八真相》之〈台灣別記〉內提到:
「「二.二八」那天下午,從基隆來台北的火車有一些外省籍的旅客,下車時被暴徒毆打。從高雄來的火車中,有一外省旅客被打九次,過鐵橋的時候被丟入河中。在台北火車站附近,有些穿著中山裝的公務員被打後,皮包,手錶,自來水筆,金戒子等財物都被搶走;有些被搶後在逃跑中再被打死。萬華車站有一個穿旗袍的少婦被脫去衣褲強姦,又被迫裸體跳舞。太平町有某公務員之妻懷孕待產,被暴徒剖腹,將胎兒取出擲地。某公務員之小孩被暴徒將雙腳倒懸,再向下擲,頭破而死,還有些婦孺是被暴徒把雙腳拉開裂死的。…」
鴻民著《二二八真相》第二章〈二.二八史料舉隅〉:
「據基隆逃返上海人士說,二月二十八日該地騷亂情形稱﹕「毆打老太婆與軍警殺人傳到基隆,地方頓形不安,次日台北暴動傳來,空氣益緊張。當晚數十台人在大世界戲院集結,電影散場,台人檢查所有顧客,先以台語(既閩南語)問,『你是哪省人﹖』聽不懂得人馬上拳打腳踢,一頓痛毆,聽得懂的人,又改以日語盤問,答不出即斷定是冒充台民的福建人,打得更重,當場一個福建人被打死。」
《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第二章〈事件之暴發與衝突之擴大〉:
「…暴民不僅燬物,也對外省人不分青紅皂白地屈辱毆打。在本町、台北火車站、台北公園、榮町、永樂町、太平町、萬華等地,均有不少外省人無端挨打,新竹縣長朱文伯與台北市地政局長亦遭羞辱或痛毆。一般認為這是一年半以來的積怨所暴發出來的盲目排斥外省人暴動。於是無助的小公務人員及其來台旅行眷屬或經商的外省人成了代罪羔羊。許多聳人聽聞的暴行也傳出了,據聞有殘忍的流氓,在調戲少婦後,將母子一起打死;以日本軍刀砍殺孕婦。…」
。
以上記述應是有真有假,有事實有傳言,但是已引起高度恐慌。以下是一些當時報紙的報導:三月十日大公報標題「留台外省人均急求去」;二十三日的《藍世報》,大標題是「台灣事變後福州旅台者紛紛逃回;『暴民』割傷耳鼻,剖腹分屍」;二十三日全民報「汕籍公務員逃難歸談台灣事變慘象」;二十六日中央日報「飽歷台變驚險,外省人返榕廈,在基隆候輪者數猶逾萬人」。
目前在台灣操弄二二八事件者,大多有其政治目的,對二二八的歷史作選擇性的論述,把二二八事變定調為「國家大屠殺」、「政府無故殺無辜百姓」、「外省人殺本省人」,結果「菁英付之一炬」。對人命的關懷不應有雙重標準,民進黨與政府迄今為止,從來沒有去譴責那些胡亂打殺外省人的暴徒,對於當年死傷的外省人也沒有過一語的同情。
每年政府都在紀念二二八,但是這個真相卻是石沈大海,連每年去二二八紀念會的馬英九,都沒有對外省人的受害表達過遺憾,也沒有試著為他們討回一些公道,更沒有對曾經保護外省人的本省人表達過肯定與感謝。
二二八事件中確切可考的統計,本省人受難死亡失蹤人數約八百餘人,外省人受難死亡數沒有正式統計,依唐賢龍引述警察單位公布的數字約四三二人,失蹤人數不詳,外省人少一些,但所佔人口比例外省人則高很多。
可貴的是,當時外省人被攻擊時,很多本省人站出來保護外省人。後來本省人被追緝時,很多外省人站出來保護本省人。矛盾的是,死傷的外省人大部分不是國民黨員,死傷的本省人很多是國民黨員。但這些事實,利用二二八事件進行台獨鬥爭的人沒興趣,尤其是日本皇民的後代,他們故意操作成「國民黨」或「外省人」與「本省人」的對立,更進而製造成「中國人」與「台灣人」的對立。當二二八事件成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民國政府是打壓台灣人民」、「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對立」的政治工具時,這些二二八事件中受害的真正無辜者,也只能沉冤莫白了。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三)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
民間有關二二八事件的著作及政治人物的言行,咬定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使得「官逼民反」一說幾成定論。
二○○六年台獨學者張炎憲等人完成《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結論認定蔣介石是元兇,應負最大責任,更於二月二十日表示,二二八事件是「執政者透過國家公權力有計畫、有步驟的屠殺台灣菁英」。隨後國民黨在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舉行中常會,黨主席馬英九將國民黨對二二八事件定調為「官逼民反」。
在「官逼民反」論述以前,「大屠殺」已是政治正確。因為是「官逼在先」,後才有「民反」,因此,無論當年參與者的動機為何?何種犯行?起訴書及判決書是否公正?當年參與二二八事件而受到處分或死亡者一律視為被害人,一律可以得到政府的賠償。
如果事實確是「官逼民反」,所有被害人都應該得到賠償,政府也應該道歉。但是隨著政府檔案的全部公開,從大量的檔案資料,包括長官公署、保密局、中統、軍統、黨部、地方政府、鄉鎮區公所、警察局、派出所、公營事業單位、台糖、台電等,各地學校…,大量的一手資料,赫然發現事實所呈現的套不上「官逼民反」的結論。從本書前一單元對二二八事件發生時的逐日介紹,讀者應該也不難發現,這根本不是一件「官逼民反」的事件。
所謂「官逼民反」,關鍵在一個「逼」字。逼到一個忍無可忍的地方,不反是死,反也是死,像秦末陳勝,吳廣的起義,是因為秦法嚴苛,不造反是死,造反也許不死,是典型的「官逼民反」。又如明末李自成率領大群饑民造反,因為農村經濟殘破,饑民無以為食,不造反會餓死,所以是另一種型式的「官逼民反」。總之,「官逼民反」是官把民逼到走投無路的地步,不得不反,因為「反」是很嚴重的事,反是犯法的行為,在古代反是唯一死罪,滿門皆斬,甚至九族皆滅。即使在現代,「反」這個字是「破壞社會秩序」或「顛覆政府」之類的罪名,也是重罪,所以正常的情況,官逼民反雖然違法,但是會得到社會大眾的同情與諒解。如《水滸傳》中的八十萬禁軍總教頭豹子頭林沖,被奸臣陷害,家破人亡,不得不反,造反被朝廷通緝追捕,亡命天涯,但是得到百姓的同情,視為英雄。
近代政治學的理論,如果一個政府荒唐暴虐到一個地步,老百姓有「造反權」或叫「反抗權」。孟子也說過,「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如果政府荒淫無道,人民當然可以選擇起義或革命來推翻政府。
二二八事件的確是一件讓人難過的事,但是我們客觀地檢視二二八事件前長官公署簡派的那些外省,或親外省人的大官有沒有做出「官逼民反」的事情呢?答案當然是沒有。當年隨陳儀來的官員不少是當年中國的菁英份子,如嚴家淦、任顯群、孫運璿等,當時台灣省從「日據」變成「中治」,當然有過渡期、磨合期產生的問題,而這些基層官員在觀念上、辦事方法,原則上可能與日本人不同,效率可能比日本人差,所以台灣人看不起他們,也不怕他們,但是當時整個制度不是一個欺壓台灣人的制度,台灣民眾享有選舉與被選舉權,當時來台灣的外省官員當中,也一定有敗類,但不足以形成「逼」到必須要「反」的地步。
我們從事件中有不少台灣人協助外省人避難,也可以看出,當然絕大多數台灣人對外省人並沒有仇恨,而視其為一國人。如果將這些外省官員與日據初期的後藤新平對台灣人民的大屠殺、對台灣資源的毫不保留的汲取;如果當時的警民衝突發生在日本殖民時期,日本總督府會如此處理?日本的警察當時會如何反應?在暴動後,日本總督府可能會與民間共同成立「處理委員會」嗎?相信讀者均心知肚明。
台灣經過戰爭,尤其是美軍大轟炸的破壞,戰後又逢日、中政權交替,中國大陸經濟瀕臨崩潰之際,台灣經濟情況不好是事實,軍人軍紀、服裝儀容、長官公署行政效率不盡理想也是事實,但是這些問題的嚴重性,都沒有到「官逼民反」的地步。資料證據顯示,這些問題都沒有「逼」到老百姓願意冒著「殺頭」的危險,跟政府拼命的地步。此外日本總督府跟行政長官公署最大的不同是,行政長官公署把台灣人當成「國民」、「公民」看待,但是日本人在五十年殖民期間,只是將台灣人視為次等的「屬民」。
二二八事件是一個偶發的事件,最後引起台灣全面動亂,動亂之初長官公署未嘗沒有誠意和平解決,以下事實可以證明:
第一、長官公署二月二十八日下令戒嚴,並宣佈依法嚴辦肇事之專賣局人員,當日即收押傅學通等六人,並允諾秩序恢復後即解除戒嚴。
第二、三月一日民眾代表黃朝琴、周廷壽、王添灯、林忠等謁見陳長官請求:立即解除戒嚴令、被捕之民眾應即開釋、命令不准軍警開槍、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請求長官對民眾廣播。陳長官全部允予照辦。
第三、三月一日午後十二時解除戒嚴,但集會遊行仍然禁止 。
第四、省警備總部蘇紹文處長,頃致函台北市議會,略以「關於查緝私煙血案,當局決定撥付新台幣二十萬元與死者之家屬,傷者五萬元,以為撫恤,希代轉知」等,並請各該管轄區里鄰長即往家屬處具領轉發。
第五、三月二日台北市參議會調查委員會全體委員往長官公署謁見陳長官,討論本案解決方針,席上祕書長葛敬思、交通處長任顯群,民政處長周一鶚,陳長官當面答應下列數項:(一)、因此案被捕之民眾,全部移交憲兵第四團無條件釋放。(二)、關於本案之死者,由政府發給撫恤金,傷者由政府負擔醫費送醫院治療,死傷者不分本省、外省,及公務員,希望民眾調查其姓名,住址,報告,以便設法處置。(三)、不追究發生本案之民間負責人(從今以後,各安其業,共謀本省之建設)。(四)、即時恢復交通(鐵路交通由國大代表簡文發氏負責)。(五)、武裝警察巡邏車,逐漸減少(槍口不向外,武器放於車內),以維持治安。(六)、從速恢復工作,各商店開門照常營業。(七)、食米即運市內,供應民眾需求。(八)、路上倘有死傷者,由警察與附近民眾設法送醫療治。
第六、三月二日陳儀對台同胞廣播:「關於這次事件的處置,昨日己經廣播過,你們都應該聽到,明白我的意思了。為了安定人心,迅速恢復秩序,作更寬大的措施,特再宣佈幾點處置辦法:(一)、凡是參加此次事件之人民,政府念其由於衝動,缺乏理智,准予從寬,一律不加追究。(二)、因參與此次事件,已被憲警拘捕之人民,准予釋放,均送集憲兵團部,由其父兄或家族領回,不必由鄰里長保釋,以免手續麻煩。(三)、此次傷亡的人,不論公教人員與人民,不分本省人與外省人,傷者給予治療,死者優予撫恤。(四)、此次事件如何善後,特設一處理委員會,這個委員會,除政府人員及參政員,參議員等外,期可容納多數人民的意見。台灣同胞們:政府這樣寬大的處置大家應該可以放心了。我愛台灣同胞,我希望我這次廣播以後,大家可以立刻安心下來,趕快恢復二月二十七日以前的秩序,照常工作,經過這次事件,人民與政府,想更能和衷合作,達到精神團結的目的。」
第七、三月二日下午二時中山堂成立處委會,並決議:(一)、因此案被捕之民眾,當由憲兵第四團無條件釋放。(二)、關於本案之死者,由政府發給撫恤金。(三)、不追究發生本案之負責人。(四)、即時停止武裝兵警巡邏。(五)、即時恢復交通。
第八、三月三日處委會委員黃國書、陳屋、黃朝琴、李仁貴、民眾代表盧輝木、王添灯,偕各報記者,前往軍法處調查兇手是否確己覊押。至該處時,據負責人談稱:「己於三月一日上午十一時,送交法院,言訖並提示文件,乃轉往台北第一監獄,監獄人員由牢房牽出六人(盛鐵夫、鍾廷洲、趙子健、劉超群、傅學通、葉得根)。這些人均掛有甚重之腳鐐,垂頭喪氣,由記者一一拍照。
第九、三月三日處委會代表與參謀長柯遠芬協商,柯同意將軍隊撤回軍營。
以上是二二八事件發生初期政府處理二二八事件的情形,各位讀者可以試想,日本殖民時期台灣總督府會否如此處理?即使是現在民主化的西方政府,在面對這些要求時又會如何處理?相信有民主與法治觀念的讀者應有看法。
若以今日的法治標準來看,當時的政府有些寬大過頭了,二月二十七日晚的緝私煙事件,最多是個執法過當的問題,應該處置失職官員即可,引起暴亂以後居然承諾釋放所有暴徒,又承諾即刻解嚴,同意民眾代表到軍法處查看兇手是否在押,此等行為、政府其實已是毫無威信可言?
難怪「不著撰人」在《二二八事變之平亂》一文中要感慨地說:
「由於坐待『和平解決』決策之錯誤:當『事變』之初,問題比較單純,牽涉不大,應以純治安事件,及時疏導,斷然處置,不使釀成事端,無所謂『和平解決』。蓋『寬大處理』絕對正確,有限度之循『和平』途徑尋求解決,亦無不可。乃不此之圖,遷延因循,貽誤事機;而忽略台灣之民性褊狹強悍,此其失者一。或謂當時之『和平解決』決策,係緩兵之計;但稽考之電報中央之檔案,並無請求派兵增援之事實。甚至將電稿中『缺乏兵力』字句刪除;以及嚴令制止高雄要塞之斷然平亂等證之;足見並非『緩兵之計』,乃怯弱無能,坐視事態惡化擴大,而無所措手足;此其失者二。…由於准許成立『處理委員會』之錯誤:當『事變』之初,本係一單純之局部性事件,乃竟准許官民共同組成一個委員會,『負責處理』暴亂事件。當時決策者之用心,或在『緩衝』,或在表示『公正』;但忽略此一決策,已使純治安事件轉變為嚴重之政治性事件;遂令若干別具用心者得厠身其間。其他非法組織與潛伏之共黨分子亦相繼介入,使群龍無首之社會盲目騷動,演變為『有組織』『有領導』之全面策動;實無異將政權拱手讓人,使暴徙膽敢接管各縣市政府,公然行使政權。…」。
除了與民眾代表處委會協商解決方案,作大幅度讓步外,長官公署又企圖透過台灣士紳、「半山」企圖和平解決,陳儀、柯遠芬、張慕陶,分別請託王添灯、蔣渭川、黃朝琴、林獻堂等在台灣有影響力之士紳協助政府和平解決問題。但是由於:(一)、民眾己失去理性,所有建議和平解決的台灣領袖皆被視為「台奸」而無法發揮其原有之影響力。(二)、處委會派系分歧,內鬥結果,最後鴿派蔣渭川失勢,鷹派王添灯控制處委會,提出三十二條、四十二條主張,其中包括國軍繳械等,事態發展至此,和平收場已不可能。長官公署所有和平解決之努力宣告失敗。
二二八事件資料解密以後,從大量中央及地方的檔案資料可以發現,除了澎湖以外全省暴徒攻擊各地警察、軍隊、外省人、公務員,搶奪軍警槍械,俘虜地方首長,以維持治安為名組織軍隊,篡奪地方政府,而長官公署因為先有軍隊退回軍營,不准開槍之規定,後來事態惡化以後又因兵力不足,只有被動被困營區或機關之內無法動彈。
從上述的歷史,無論從任何角度來回顧當時的情境,實在無法同意二二八是「官逼民反」的說法,理由如下:
第一、陳儀行政團隊人才濟濟,下級官員或有素質低劣者,有貪污腐敗之行為,但比較日本人之高壓、凶殘欺凌台胞、在「被治」者的感受方面應該還不到鋌而走險去「造反」的地步。
第二、經濟問題雖然嚴重,但是光復後解除日本經濟「統制令」,與大陸貿易量大增,民生必需品充沛,台民生活必需品並不缺乏,比起大陸、日本、以及世界大多數地區,台灣還算比較好的。至少沒有到發生飢荒或缺糧的地步,當年並不產生因為經濟問題逼到百姓「造反」的地步。
第三、從長官公署及中央在事變初期的作為來看,事變初期官方確實有和平解決之誠意,而這些誠意因為忍讓過了頭,如同意民眾代表到軍法處查驗肇事者是否在押。讓暴民誤以為政府膽怯怕事,遂有得寸進尺之行為。
第四、處委會在王添灯奪權成功後己經變成一個叛亂團體,其向長官公署提出之三十二條非但要求政府軍繳械,後來又隱匿軍隊繳械這一條。將篡改後之三十二條交由美國副領事柯智超向美國及國際發表,以圖引起國際干涉,並在廣播中用「革命先烈的血不會白流的」,煽動的語言挑撥民眾情緒,擴大事端。
從大量的一手資料顯示,事實上二二八發生的原因不是「官逼民反」,反而可能是因為陳儀在初期過於妥協,希望和平解決而被誤以為陳儀膽怯,遂使某些人誤判情勢,使事件擴大、惡化、不可收拾,最終迫使中央派兵鎮壓。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四)二二八事件的元凶是蔣介石?
二二八的元凶是誰,是近幾年來熱門的問題,但也是一個為了政治需要而不斷被「後設」的問題。到了近期,蔣介石是否為二二八元凶一事,更成為了證明蔣介石的民國政府為外來政權、迫害台灣人民的最佳投射對象。因此,在「台獨」、「去中」、「轉型正義」的意識形態操作下,蔣介石被視之為等同於希特勒的殺人凶手,所謂「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此一虛構定論,更是徹底污名化蔣介石的起點。
虛構這個定論的,不只是民間,更包括官方;不僅是從政者,也包括位居最高學術單位的學者。但是歷史資料總是會說話,虛構的謊言是經不起檢驗的。謊言可以在政治力的支持下,一個接一個的堆砌,但是當真實的史料出現時,所有虛構謊言所形成的高牆會即刻坍塌。
國史館所編輯出版的史料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中,國史館館長張炎憲在〈書序〉指出:「也許在這些檔案中無法得到滿意答案,但藉由史料檔案的爬梳與研究,已足以重現當時的歷史情況,事件的元兇與歷史真相早已呼之欲出,祇是找不到白紙黑字的原始證據而已」。這裡所說的「元凶」指的就是蔣介石,但是在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後,仍然以「呼之欲出」的推測來定論蔣介石為「元凶」。這就是以學術單位名位為政治需要見解背書的手法。
如果只是一般學者用此羅織罪名的方法,或許效果有限,但這卻是由國史館館長張炎憲的署名發表,等於是官方背書,易產生巨大的政治效應,形成為「政治正確」。不過,如果了解張炎憲曾任台灣社社長,而這個社團是最堅定推動台獨者,讀者可以自行判斷,所謂「蔣介石是二二八的元凶」是否是為了台獨需要而創造出來的推論?
二○○六年,一群意識形態強烈的學者所撰寫,二二八基金會所出版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進一步對二二八事件發生,以及發生後台灣社會情況的責任進行追索。書中提到二二八事件發生最應負責者是蔣介石。報告中如此說:「陳儀、柯遠芬等固然失敗於前、不當鎮壓於後、又誇大危情向中央請兵,對不幸事件應負相當責任,但欲稱『最』,則非蔣介石莫屬」,並進一步檢討蔣介石應負最大責任之因,「況且連國防最高委員會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都要求嚴辦陳儀的情況下,蔣介石依然獨排眾議,無視於南京政府內部的反省聲音,而運用總裁的『最後決定權』袒護陳儀,從而整個台灣政府事後無人負起責任,這是蔣介石應比他們負更大責任的第一個理由」,「蔣介石與…黨政軍特乃至監察司法相關人員來往的函電,可見蔣介石對事件介入程度之深、干預層面之廣,這樣的最高領導人,當然要為不幸事件負對大責任」。
最後,該書總結整起二二八事件的責任,結論指出:蔣介石對台灣民情認識不清,無法接納台灣人的呼籲和楊亮功、劉文島等的建言,反而認為台灣人民要求改革、抗議不公是意圖脫離中國、背叛中國的舉動,因此派兵鎮壓,造成台灣浩劫。蔣介石擔任國民政府主席,是國家最高領導人,掌握軍政大權,唯有他才能決定派兵來台,也唯有他的支持,陳儀等才敢漠視台灣民意,任意非為,也唯有他的默許,軍隊才敢任意逮捕,不經審判,槍殺無辜;且事件之後,軍政首長無一受到懲處,反而擢升。因此,蔣介石是事件元凶,應負最大責任。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一書,點名蔣介石為「事件元凶,應負最大責任」以後,陳水扁親臨新書發表會,大力讚揚「真相大白」。綠營及獨派人士主張,要對國民黨提起訴訟,求償新台幣五十億元。
二○○七年,陳水扁也不再引述二二八紀念基金會的說法,直接點名蔣介石就是屠殺台灣人民的元兇,縱容屠殺台灣人民。多年下來,媒體大肆宣揚、立委、議員也直接明言「蔣是屠殺兇手」。
不僅如此,左翼統派學者王曉波,也是馬英九在台灣史及二二八史的「諮詢顧問」,早於一九九四年在其《海峽評論》雜誌上即提出「最大的元凶當然是蔣介石」之說。很有趣,也是歷史的諷刺,台灣的台獨派與左統派,都認為蔣介石是元凶。
「元凶」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元凶」是犯罪行為,指控別人是「元凶」應該有相當的證據,這些學者的指控及所謂的證據包括:(一)、蔣是二二八事件大屠殺的幕後元凶。(二)、蔣不該派兵。(三)、蔣下令大屠殺。
對於以上的指控多屬捕風捉影,以蔣的個性以及蔣的歷史記錄,以上的指控大多沒有直接證據或係臆測之詞或係惡意栽贓,除預設立場外還可以發現對蔣的歷史不夠瞭解。以上三點指控分別解析如下:
(一)、蔣是「幕後元凶」:
台獨政治人物與學者、國史館館長張炎憲說:「……真相呼之欲出,祇是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而己。」這種違背基本證據原則的話出自國史館館長之口,令人不能苟同。
(二)、蔣不該派兵:
蔣介石是當時的中國領導人,台灣發生二二八事件,用現代用語來說,對事件的責任他必須概括承受,但是負何種責任應該讓證據來說話。但反之,對其不應受的責難,也不該任其無端受謗。
學者李筱峰《台灣人應該認識的蔣介石》一書中說:「聽信特務一面之詞,貿然出兵…」、「…舒桃(元孝)經手該電報,親眼看見該電文寫明『格殺勿論』、『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但該書又說:「在目前可查到的史料,雖無上述舒桃所言之資料」,然後又自己推論,「不過蔣介石這種『格殺勿論』的處斷方式,並非無前例可循,一九三六年西安事變前,中國的愛國學生在西安市示威請願時,張學良替學生向蔣介石請命,蔣介石卻怒斥道『對於那些青年,除了用槍打,是沒辦法的。』」。
依照李筱峰的邏輯,因為蔣介石相信特務所言,所以決定出兵。出兵前還特別寫了封電報給陳儀,要求「格殺勿論」、「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為了知道電報內容是這麼寫,是因為經手的秘書看到了。但是現有的檔案文件裡面都沒有這個電報。讀者可以想想,當時並不知道二二八事件會鬧得如此大,所以不會存在著一開始就要銷毀的假設。讀者中如果有軍公教人員,應了解,所有電報的收件、銷毀,都必須建檔。所以,如果沒有白紙黑字的電報,就是個可能是「假消息」的二手資料。李筱峰應該也這個資料的不可信,因此,他轉而用蔣介石以往的作為來推斷,他應該在二二八事件中也一定會用「暴力」的方式處理。
如果處理的是一些小事,李筱峰如此寫作方式,多數人不會有意見,最多只是學問的品質問題而已,但是如果要說一個人是「元凶」,並背負著幾百個人的生命,在證據方面則需要更為謹慎。
再從李筱峰的自己推論來看,也是有問題的。而且瞭解蔣介石的一生就知道,蔣的性格特質並非「迷信暴力」,也並非「格殺勿論」。例如蔣介石在統一中國與軍閥混戰時期,以及蔣在剿共時期,德籍顧問屢次建議蔣作戰時要徹底殲滅敵人,但是蔣迷信中國「以德服人」之傳統,一再原諒敵人。當然,以往寬恕,並不表示在二二八事件中就沒有「格殺勿論」的可能。從往來的電報中,可以看出蔣介石的想法為何。
三月十三日致電陳儀元:「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三月十九日電白祟禧:「據劉師長電稱,我軍一營追擊至塔里地方被匪包圍激戰中云,此應特別注意對殘匪之清,切不可孟浪從事,稍有損失以漲匪焰,尤特別注重軍紀,萬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故軍隊補給必須充分周到,勿俟官兵藉口敗壞紀律,如果大軍入山,窮追更應慎重,請轉告劉師長為要,近情如何盼復。」上述電文並有手跡原件,可謂一手資料。當然,李筱峰等學者仍舊可能選擇不相信這些一手資料。但若連一手資料都不信,卻以二手資料或道聽塗說為依據,那就不是做學問應有的態度了。
當時的情形,蔣介石到底是否應派兵,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陳儀沒有能力控制暴動是事實,陳儀以行政長官名義要求派兵也是事實。當時台灣大多數地區實質已經「淪陷」,警察跑光了,警察的武器被暴民沒收了,除了軍隊駐守少數據點外,政令不出長官公署大門。蔣介石在陳儀要求下,是否應該派兵,是個主觀的認定問題,但是對於平亂時應有的軍紀要求,則是一個有客觀論斷的標準。蔣介石選擇出兵,但三申五令要求嚴守軍紀。當時軍警情治人員的確在清鄉時有報復的過當行為,但這是否就可以認為「蔣介石是元凶」?
(三)、蔣縱容「大屠殺」:
在討論這個問題以前,先看看日據時期的台灣總督府是如何平亂的,甚麼叫做縱容「大屠殺」。
不談乙未戰爭中,日本殖民政府是用甚麼態度,以甚麼方法來屠殺台灣人民。我們就舉當台灣人表示願意「歸順」後,日本殖民政府如何處理。一九○二年後藤新平用誘殺策略消滅台灣中南部的抗日勢力,宣傳所謂《土匪招降策》。五月十八日佯稱以斗六、林圯埔(南投竹山)、崁頭厝(雲林古坑)、西螺、他裡霧(斗南)、林內(雲林林內)等六個地點,做歸順式場。五月二十五日誘騙二五四名抗日分子,將舉行歸順儀式。斗六式場六○人,林杞埔式場六十三人,崁頭厝式場三十八人,西螺式場三十人,他裡霧式場二十四人,林內式場三十九人,然後用機關槍將式場內的歸順者全部殺戮。同時在六個式場殺害歸順者的這個屠殺案,史稱「雲林歸順場大屠殺」。後藤新平殺害「歸順者」的行為,完全違反人性,甚而惡劣,也顯示出日本殖民的殘暴。
德國的希特勒,屠殺六百萬猶太人的惡行也載入史冊,但是今日,台灣有些人卻以政治需要,將蔣介石比擬為希特勒,但是稍微有些知識與良心即知道,能這樣比擬嗎?後藤新平的銅像卻仍然在台灣博物館,蔣介石的銅像卻遭肢解的命運,這是台灣要追求的正義價值?
蔣介石是否教唆或縱容二二八事件,可從一手資料看看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蔣說了些什麼?做了些什麼?
三月十日蔣介石「二二八事件廣播詞」略稱:「本人並已致電留台軍政人員,靜候中央處理,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以期全台同胞親愛團結,互助合作」。「三月蔣主席致陳儀電:基隆與台北情況,每日朝夕作三次報告。」「三月十三日蔣主席致陳儀電: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
當時蔣委員長從南京發電報給陳儀,指示陳儀對於二二八事件處理的原則,電報透過當時的譯電局,傳送的是密碼,透過譯電局翻譯成文字呈陳儀,陳儀正式批示公文,以及後來收到手諭,將蔣委員長手諭批交三十餘部下,包括連長隊等過目。可見陳儀有徹底執行蔣委員長不准報復的命令。一個電報有六分內容相同之檔案,可證明檔案之可信。陳儀這樣做的目的,乃希望部下看到流轉的手諭,用蔣的威望,貫徹不准報復的命令。由這套文件證明綠營所謂二二八善後處理,陳儀對蔣命令陰奉陽違以及蔣陳二人唱雙簧之說均係揣測之詞。
「三月十九蔣主席致白崇禧電:據劉師長電稱:我軍一營,追擊至埔里地方,被匪包圍激戰中云。特別注意軍紀,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不許敗壞軍紀。」
從上述蔣介石三月十日廣播詞:「留台軍政人員,靜候中央處理,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三月十三日電諭陳儀「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三月十八日電國防部長白崇禧:「尤應特別注重軍紀,萬不可檢取民間一草一木」等詞觀之,蔣介石的性格應非「迷信暴力」。
從以上的資料再還原當時台灣情況之嚴峻,大陸烽煙遍地,四面楚歌,蔣在那種處境之中,及時決定派兵,同時嚴令注意「軍紀」,不准「報復」。以目前的資料,以及蔣的性格作風,都不能證明蔣曾下令或縱容大屠殺。
評論一個歷史事件或一個歷史人物,往往蓋棺還不能論定,因為歷史評論的縱深、全局、因果關係均要相當時日才能瞭解。二二八事件發生迄逾七十年,七十年的沈思,七十年來的資料公開以及資料消化,以及近代史家對蔣個人歷史與蔣個人歷史地位重新評價,應可斷言蔣介石在二二八事件處理上並無過錯,至少目前的資料可以證明如此。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佈了《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一書中除了認定蔣介石是「元凶」外,其他如陳儀、柯遠芬、彭孟緝等軍政人員應負次要責任;其他軍政人員如張慕陶、范誦堯、劉雨鄒等亦有責任。最特別的,在該研究報告中,認為當時所謂的「半山」,如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副議長李萬居、秘書長連震東、參政員林忠等是站在陳儀立場,幫助平息抗爭,而非站在台灣民眾立場,並認為事後的「清鄉」工作,多是因為「半山」協助,軍警才能羅列名單,逮捕台灣菁英,「半山」為二二八事件也要負責。另外,社會團體與媒體工作者,如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委李翼中打壓異己,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蔣渭川出面安撫群眾、中央通訊社葉明勳(後來擔任政府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的召集人之一)站在陳儀政府和軍方立場,忽視台灣民眾意見和社會動亂真相,甚至建議南京政府派兵鎮壓。此外,線民、告密者、構陷者皆有責任。
總之,《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認為,受害者都是無辜,而其他所有人,包括「蔣介石」、「軍政人員」、「情治人員」、「半山」、「社會團體與媒體工作者」、「線民、告密者、構陷者」都是廣義的凶手。這就是這群「學者」所做的研究報告。
在面對外界質疑,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先打外省人,外省人才報復」或「改朝換代時總有屠殺或鎮壓事情發生」的說法,國史館館長張炎憲認為,這種說法是為統治者脫罪,而不是站在民主、人權理念上思考。國民黨「濫用公權力、派兵鎮壓,事後並合理化國家暴力行為,並歸罪於被統治的台灣人民。違反人權、民主、自由的普世原則,充滿權力的暴戾與自大」。
這位從來不掩飾自己是台獨者的國史館館長,這一番話反應的正是擁有權力後的傲慢與偏見,他與很多二二八事件的研究者一樣,只有一個答案,就是台灣民眾無故無辜的被迫害,而所謂的「民主、自由、人權」的定義,也是由他們界定。這樣的「研究報告」除了彰顯二二八事件應有的「政治正確」,對於社會的和諧有任何意義嗎?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五)二二八事件的性質?
二二八事件的性質是「暴動」,反政府的「事變」或「革命」,或是追求「高度自治」的「政治改革」行為?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初,官方多以「事變」來定位。「事變」指的是要推翻現有政府,希望能夠「改變現狀」。「事變」也可界定為「革命」的範疇,「事變」與「革命」當然帶來「暴動」。如果只是為了追求「政治改革」的「高度自治」是否必須以「暴動」為手段,還是應該在窮盡一切和平方法而不可得時,才應使用?
省文獻會出版的《二二八事變撫慰紀念碑拓本》、警備總司令部的《台灣省二二八事變紀事》、掃蕩周報黃存厚的《二二八事變始末記》,唐賢龍的《台灣事變內幕記》,均視之為「事變」。獨派則將二二八視為革命。例如王育德強調,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為了獨立發動的「叛亂」,「他們固然沒有喊出獨立的口號,但『三十二條要求』等於要求實質上的獨立,任何人都承認。」史明的《台灣人四百年史》當中,也有類似論述。王建生等人合著的《一九四七台灣二二八革命》將二二八事件視為革命,認為「台灣人雖未明確揭櫫獨立建國,但在強調台灣的政治由台灣人自理」這個原則上極為明確。海外台獨刊物,亦多將二二八事件視為台灣人民反抗中國的革命。時至今日,這樣的看法仍是長老教會的主流看法。
左派人士也將二二八事件就為「革命」或「起義」。例如,以「林木順」為名的著作《台灣二月革命》,一九五一年王思翔的《台灣二月革命記》、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的《歷史的見證:紀念台灣人民二二八起義四十週年》皆是如此。一九八一年廈門大學還出版了《二二八起義資料集》。當然,解嚴後,也有學者開始將其界定為追求「高度自治」、「民主自治」。但是近年來來,台獨主義者已將二二八事件做為台獨運動的開端。如果視其為「台獨」的開端,那麼二二八事件的性質就是一場不成功的「革命」。
二二八是暴動、革命或是追求高度自治?這個問題應從兩個角度來看。第一、他們的動機為何?第二、他們的行為為何?即當時做了那些事?是攻擊政府官署、軍隊設施,還是去攻擊學校與商店?主張為何?
如果是起義或革命,攻擊官署或軍方、暴徒打長官公署均可理解,但是打非官員的外省人、搗毀所有機關學校、醫院,有無必要?當時學校,無論是老師、學生,幾乎都是本省人,民國三十六年,全台灣沒有幾個外省人在台灣唸書,暴徒為什麼搗毀學校?包括育幼院在內?! 這是起義或革命應有的行為,還是暴民趁機打劫發洩的行為?有的人說,他們不是革命,只是追求「民主自治」,那麼尋求「民主自治」或「高度自治」就可以打家劫舍?
以下《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所公佈的各個機關損失表,總共有一五七個單位。我們摘取部分如下:
機 關 名 稱 公物損失價值 私人損失價值
宣傳委員會 600,000 1,218,860
地政局 39,000 264,160
營建局 170,800 713,000
合作事業管理委員會 42.000 188,220
醫療物品公司籌備處 68,510 452,390
營建公司籌備處 3,090,095 89,917
省育幼院 2,100,000
樂生療養院 300,000
衛生試驗所 119,870
檢疫總所 17,000
省立台北保健館 78,000
省立台北醫院 1600
省立共濟醫院 290,00
鐵路管理委員會 887,392 2,243,702
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562,000 736,208
公路局 300,000 3,413,692
財政處 214,400 2,698,980
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147,000 237,500
窯業有限公司 698,200 161,650
電力公司 3,.000,000 3,000,000
工礦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5,102,237 375,485
公共工程局 1,968,789 2,604,950
化學製品工業有限公司 438,000 1,758,040
橡膠公司 300,450 234,350
鋼鐵機械有限公司 6,000,000 5,000,000
印刷紙業公司 920,100 1,193,710
台灣工程公司 2,500,000 200,000
台灣畜產公司 452,000 486,799
農業試驗所 115,600 436,680
台灣茶業公司 203,600 534,860
警務處 1,134,325 10,358,967
警察訓練所 1,253,160 3,505,899
警察大隊 670,262 623,955
鐵路警察署 1,705,144 2,534,781
警務處警察電訊管理所 175,000 1,578,530
台北市警察局 6,500,000 1,500,000
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 270,000 150,000
專賣局暨台北分局 8,538,600 15,629,660
樟腦有限公司 415,062 3,354,709
酒業有限公司 126,980 6,528,127
煙草有限公司 316,965 1,321,890
火柴有限公司 188,000 146,000
酒業有限公司第三工廠 429,508 917,700
貿易局及所屬新台公司 51,677,220 5,681,476
省編譯館 711,300 81,300
台灣省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195,300 305,460
交通部台灣郵電管理局 494,605 3,000,000
省氣象局 471,976 4,273,985
省立台北商業職業學校 301,200 64,800
國立台灣大學 282,450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 137,500
省立師範學院 267,695 970,000
省立台北高級中學 63,200
省立成功中學 152,000 190,000
省立台北第一女子中學 20,000
省立台北第二女子中學 608,800
省立台灣師範學校 53,480 38,500
省立台北女子師範學校 40000 443,000
台北縣稅捐稽徵處 948,605
從以上統計資料,我們可以斷言,參加二二八的民眾成分非常複雜,動機也不單純,暴民並非是以軍警政府單位為主要攻擊目標,反而有些打家劫舍、隨意攻擊的現象。
如果從暴動的規模與範圍來看,這的確是個全台的行動,沒有團體或共同訴求,很難形成如此大規模的暴動。
依台灣省警備司令部彙整各地戰況對二二八的記載報告,二二八期間全台各縣市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如下表:
縣市 公物損失 私人損失 總計
台北縣 8,000,000 12,348,900 20,348,900
新竹縣 4,754,049 32,829,258 37,583,307
台中縣 890,000 35,000,000 35,890,000
台南縣 3,513,900 7,927,280 35,890,000
高雄縣 無資料 1,501,500 1,501,500
台東縣 1,38,760 1,520,960 1,659,720
花蓮縣 1,574,500 7,133,930 8,708,430
澎湖縣 無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台北市 125,619,373 228,712,882 35,4332,255
基隆市 4,880,630 2,622,504 7,503,134
新竹市 8,022,366 19,841,658 27,864,024
台中市 1,321,358 8,540,605 9,861,963
彰化市 無資料 120,500 120,500
嘉義市 6,566,846 28,481,338 35,048,184
台南市 802,667 8,479,498 9,282,165
高雄市 7,810,651 36,279,240 44,089,891
屏東市 1,202,225 9,726,227 10,928,452
全省 175,097,331 441,056,280 616,163,611
在武器收繳擄獲數量方面,依台灣省警備司令部匯整各地戰況對二二八的記載報告,二二八期間有關武器收繳擄獲統計如下表:
名稱 單位 數量
步槍 枝 1,908
輕重機槍 挺 129
手槍 枝 185
擲彈筒 具 29
迫擊砲 門 5
戰防砲 門 1
步機槍 粒 34,678
手榴彈 箱 673
擲榴彈 箱 47
各種砲彈 顆 229
軍械刀 把 1,417
望遠鏡 付 2
鋼盔 頂 1,183
電話機 部 12
大小汽車 輛 5
政治本來就會有立場,政府不是不能推翻,改朝換代本是歷史的常態,「暴動」與「革命」的定義,取決於朝野雙方各自的訴求,以及事後史書的定論。在二二八事件中,不乏要推翻民國政府統治,建立新政權的份子,也有純粹是藉機鬧事的暴民。不論為何,後人,特別是相關者,在論及其「性質」時,必須要有一致的邏輯。
噍叭哖事件的余清芳家屬會否要求日本殖民政府承認余清芳是「受難者」與賠償?清政府會否承認太平天國的行為是「起義」或「革命」?如果孫中山革命最終沒有成功,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家屬可否向清政府要求賠償、承認其為「受難者」,或「烈士」?如果確是「起義」或「革命」,那麼就是權力的爭奪,權力雙方各為其政治權力或理念而奮鬥,贏者改朝換代,輸者掉人頭、進監牢是歷史的常態。如果是暴民,也必然要接受法律制裁,除非是被污陷,或法律錯誤判決,因而沒有所謂的「受難者」或要求「賠償」之說。
也有學者認為,二二八事件只是追求「高度自治」的行為。陳芳明即認為,即使如謝雪紅這樣採取武裝鬥爭,但她追求的只是台灣的「高度自治」,並非革命。如果陳芳明這個定位正確,即當時提出「三十二條」,甚而成立「人民政府」的目的不是推翻政府,而只是要求高度自治,所謂「高度自治」不就是迄今北京所主張的「一國兩制」嗎?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每年都要紀念二二八事件,是否也同意參與追求「一國兩制」是很神聖的呢?日後台灣民眾是否可以用「成立部隊」、「成立人民政府」、「自稱政府主席」,並用暴力方式來追求「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
這就是目前台灣在討論二二八事件時精神錯亂的地方。有台獨意識形態的學者或從政者,爭相為二二八事件,爭取「革命」、「起義」的美名、視死者為「烈士」;但另一方面,又要求現有的政府(沒有被推翻的政府)要給其賠償,或追認其為「受難者」。如果如此做可以化解社會分歧,也無不可,但是有政治立場者卻是盡情的消費二二八事件,將其做為打倒國民黨、污名化蔣介石、定義民國政府是外來政權的工具。
學者習賢德也用了很多時間,對當時的警官、員警進行大量的口述歷史。這些當時第一線的人員的遭遇與感想,與現在「政治正確」主流論述卻是相距甚大。賴澤涵認為二二八事件參加者背景複雜,性質也難界定。他認為「…此一事件背景的錯綜複雜,更增添了神秘性,參與反政府的人員除單純的高中生、大學生外,失意的政客、被日人徵召到海南島各地回台的失業青壯年,以及無知的盲從者 甚至一些流氓等,可說份子複雜」。
根據官方檔案,二二八事件暴亂行為大致可分八大類:(一)、佔據機關僭奪政權。(二)、搶奪軍械及軍警倉庫。(三)、毆殺及姦淫外省同胞。(四)、號召退伍軍人、學生、抽調壯丁,成立部隊。(五)、煽動台籍警察及原住民同胞響應叛亂。(六)、圍攻國防要地。(七)、強行派款抽捐。(八)追求國際託管,尋求獨立。但是在「政治正確」下,暴民被說得跟一張白紙一樣無辜,以上八種人,全部包裹式的處理,只要是死亡,不論是甚麼原因均一律以同樣的標準;不論是後來被判刑而處死,還是在攻擊政府時而被擊斃或者失蹤,都是「受難者」,都可以要求政府六百萬元的「賠償」。
最終影響政府對二二八事件的性質定位的,還是政治考量,事件性質定位為「群眾要求政治改革,卻遭政府無故壓迫屠殺」。台北二二八紀念碑即是如此記載:「…為解決爭端與消除積怨,各地士紳組成事件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並提出政治改革要求。不料陳儀顢頇剛愎,一面協商,一面以士紳為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聞報即派兵來台。…在鎮壓清鄉時,株連無辜,數月之間,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
如果看完本書對二二八事件來龍去脈的介紹,可以發現這個「政治正確」詮釋完全與事實不符,但卻可以公然成為紀念碑的碑文。如此怎能夠如碑文所期待的「警示國人,引為殷鑑」?
如果我們是為了撫平歷史的傷痛,那就不要消費二二八,更不應曲解二二八,謊言二二八。簡單來說,一個基本的道理:如果認為二二八事件是政府處理不當,可以要求政府道歉與賠償,但不應該是不分是非的包裹式道歉與賠償。如果受害者是「鬧事的暴民」,在攻擊政府時受害或受傷,最多只能要求政府「補償」,而非「賠償」,金額也不能與真正的無辜受害者一樣。如果認為二二八事件是推翻政府的「起義」或「革命」,就沒有資格要求現在的政府賠償或道歉,而是等到現有的政府被推翻,正名制憲成為新國家後,再追授為「受難者」、「烈士」並補償,這樣才合乎應有的政治信仰與道理。不知道以「反中」為意識形態的台獨者為何可以接受,他們所認定的「受難者」、「烈士」,在大陸也被追謐為「烈士」?如果認為二二八事件是追求「高度自治」,而給予行為高度肯定,那紀念者似乎也沒有什麼理由再去反對給台灣高度自治的「一國兩制」。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六)二二八事件的謊言有多離譜(上)?
自解嚴起,有關二二八事件的檔案、資料、書籍、期刊、研究、報告,回憶錄等等,如雨後春筍的出現,但是資料常與史實往往不符,甚至不實的敘述比正確的敘述還多,有者還太離譜。其原因如下:
第一、由於二二八事件是敏感問題,只能「擴大」、「加添」政府及軍隊殘暴、殘忍以合「民意」,而受害者家屬無法釋懷,因此諸多專家學者不願探討真相而東抄西抄,以訛傳訛,抄自他人的著作,並註明資料來源,錯了也可以不負責任。第二、二二八事件受害者或其家屬,深仇大恨難以忘懷,故意誇大。第三、有些人喜歡講負面誇大不實之詞。第四、政治立場不同,鼓勵加深仇恨。第五、政客為了政治利益。第六、有些人生性喜歡說謊話。
不實的訊息來自多方面,有是二二八事件當時的不實訊息,有是二二八事件之後的不實訊息,更不應該的是二二八事件在一九九○年代起成為「政治正確」的事件後,又產生新的不實訊息。
二二八事件不實報導與傳聞,助長了當時悲劇的擴大與之後仇恨難以化解,更遺憾的是不實報導與傳聞持續不斷。早期不實的報導來自官方與非官方,之後,漸漸的官方不再作不實的報導,而非官方傳聞則歷久不衰。
大約在一年多前,高雄有一位從來沒有見過面的朋友,張清滄先生,他知道我也在研究二二八事件,特別請他公子寄了許多他的相關研究著作。張清滄並不是位學者,學歷只有斗南中學畢業,但是長期在政府行政部分工作,從他蒐集的資料,可以看出他是一位極為認真的業餘研究者。他有一本大著《真相二二八:二二八事件七○週年敢言》,其中有一章專門就二二八事件中不實的謊言、傳言一一挑出,以下是該章中若干例子,可以看出謊言的可怕與嚴重性。
當時是二七部隊警備隊長的黃金島,曾當過日本志願軍,富有作戰經驗,參與二七部隊退入埔里後,與二十一師對抗,前衛出版社為其出版《二二八戰士黃金島的一生》一書,另也常看到他的受訪紀錄,黃金島因而聲名大噪,但是他出版的書,卻是錯誤百出。受訪問時說:「二十一師從基隆登陸後,將人串在一起甚至用鐵絲貫穿手掌,掃射後丟入大海」。在基隆海面的浮屍多數受訪者看到的是用鐵絲捆綁,也有說鐵絲貫穿手掌、足踝,甚至有說:「國軍登陸後,機關槍亂掃射,將活生生的人排成數排,以鐵線貫穿鼻子,以船戴至外海,再將人推落海中」。鐵絲貫穿手掌、足踝、貫穿鼻子均非事實。讀者可以想想,如果要殺人,還要把對方先用鐵絲穿鼻子或手掌嗎?但是這種謊言,竟然也有人信,在網路上也有傳播。
《許曹德回憶錄》略稱:基隆火車站前的淺水碼頭,撈起幾百具屍體,每一個屍體,都是雙手反綁,手腕之間以鐵線穿透人手骨肉而後纏繞。《台灣二月革命》一書所稱「暴徒被用鐵絲穿過足踝投入海中」,《二二八民變》亦稱「數百名被認為暴徒的人們,足踝被貫穿鐵線,拋進海中」,與林木杞先生之說詞相似。《基隆雨港二二八》有基隆林木杞先生受訪問時,自稱「雙手雙腳用鐵線反綁,鐵線從手掌穿過手背,雙腳則從脛骨穿過,小腿被刺刀畫了一個大刀口。他掉入海里,雙腳的鐵線鬆了,游到遠處的岩壁才偷偷上岸,並有雙手被鐵線貫穿反綁的照片為證」。
受難者林木杞先生所遭受之不幸值得同情,但他的說詞正好反映出以上「暴徒被用鐵絲穿過手骨或足踝投入海中」其不合理性。請問:第一、脛骨用鐵線穿過如何移動腳步、走路?第二、一個人雙手及雙腳用鐵線反綁並貫穿,又受了傷掉入海里,鐵線能輕易鬆脫嗎?第三、鐵線未鬆脫且身上又在流血,有能力游到遠處的岩壁嗎?
我們不禁還要問:軍隊有其一定的審問或處罰程序。很難想象,當地的司令會下令將暴徒不分青紅皂白地抓起來,然後沒有任何自白口供,就全部用鐵絲綁起來,丟到海裡面,造成港口漂滿浮屍。即使要殺人,有必要用如此的方式嗎?
很多訪談或回憶錄說,「軍艦甫靠岸就用船上機槍向路上行人掃射」。這更是毫無軍事常識之謠言。艦上機槍主要用途是射飛機,角度對空。艦上機槍要射行人,恐怕要專門設計一個機槍座,讓機槍能夠朝下俯射才行。
這些基本的認識卻沒有辦法讓謠言止於智者。每年三月八日在基隆市都有紀念二二八事件的活動,其家屬共同控訴國軍的殘暴:(一)、軍艦甫靠岸就用船上機槍向路上行人掃射。(二)、被捕人犯用鐵絲穿過手掌列隊上船拋到海裡。(三)、基隆碼頭漂滿浮屍。但從以上說明來看,這些對國軍的控訴都與事實很大距離。另依照檔案資料顯示,二十一師部隊是三月九日清晨才在抵基隆,且登陸時未遇任何扺抗,因為戒嚴,路上根本沒有多少行人。
參加二七部隊,曾在埔里烏牛湳橋被國軍子彈打傷的蕭○瓶,受訪時略稱:「我們學生軍曾目擊當時遭二十一師屠殺的二七部隊學生軍屍體,軍隊用好幾輛卡車來回清運屍體,慘不忍睹,我們躲在遠處的草叢內暗自打顫流淚」。實際上並無蕭○瓶所說之事。
出現在大陸的書刊也是報導國民政府軍是多麼殘忍,如「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台灣人民民族解放鬥爭小史》略稱:「三月八日,蔣軍登陸後,對於人民不管死的、活的、傷的、男的、女的、老的、幼的,都用鐵絲捆縛在一起,拋入海中,屍滿海面。蔣介石集團不到一個星期時間內,屠殺了三萬多人」。曾是監察委員的何漢文於《湖南文史資料選集》第四輯略稱:「高雄市被擊斃的民眾大約在二千五百人以上。台中在街道要衝地方,許多人家是全家人死盡,絕了人煙。總計台灣同胞在這次起義中死亡的最少有七、八千人」。
高雄人張清滄先生自己也去訪問一位住於高雄市愛河附近的陳○○,他說:「三月六日在路上差點被士兵射殺。目睹高雄市愛河,受害死難的民眾屍體堆積掩過愛河水面」,張清滄特地多次問他是否親自目睹,「他強調確是親自目睹慘狀,他還說傳聞高雄市死亡數千人是不正確的,應有數萬人才對。所以他這輩子不說國語」。張清滄在他的著作中說,「事實是,二二八事件在愛河死難的只有一人」。
有嘉義受訪者說,二二八事件時他參與攻打紅毛埤火藥庫,他們輸了至少死五千人。張清滄查證說,實際上,紅毛埤火藥庫的軍隊撤離到嘉義機場,才有抗爭群眾進入火藥庫,並未發生戰鬥,何來至少死五千人?
三月六日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被迫出兵平亂的行為,卻被以謊言包裝,扣上「高雄屠夫」的惡名。例如「高雄中學校園全染鮮血,屍體摧積如山」,甚至說在高雄中學內死了二千人。接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訪問的羅先生說,他到現場看到當時在高雄中學被槍斃的不下兩千人,而在火車站附近被槍殺的也有數千人。實際上高雄中學內一個人也沒有死,火車站附近約有十人死亡,羅先生的說詞顯然太離譜。也有人說,有抗爭群眾盤據在高雄火車站對面的長春旅社而遭到殺害,死了三百多人,事實上也沒有人死亡,而當時的旅社老板女兒在二二八事件後還嫁給憲兵隊李先生,成為李太太。
《一九四七台灣二二八革命》一書也說,三月六日這天「處委會當場被殺者三十多人,受傷一百多人,傷者因無人送醫,後來也全部喪生,…部隊在市府裡濫殺之後,一面奪走死者財物,一面順手把屍體拋入愛河,一時愛河成為血河,河面盡是浮屍。…。在寒雨中,…國民黨軍在高雄市進行瘋狂的『殲滅戰』,…市內處處有巷戰,最後一個前金派出所終告失守,學生們寧死不屈,全部壯烈成仁,此後一連三天,高雄市遭到空前的大屠殺,火車站一帶的濫殺更為徹底。…彭孟緝部隊利用車站地下道做為屠宰場,將無辜市民趕入地下道,以武裝士兵守各出入口,然後開槍掃射,一時地下道裡淒厲的哭喊聲不絕,死屍堆疊,血流成河」。事實上,在高雄市政府因為群眾陳亮谷等向軍隊丟手榴彈,而遭致反擊,致使在現場有約三十名群眾不幸遭要塞軍隊還擊射殺外,其餘所謂「處委會人員三十多人當場被殺」、「傷者一百多人無人送醫而全部喪生」,「愛河河面盡是浮屍」,「處處有巷戰」、「學生全部壯烈成仁」、「車站地下道作為屠宰場」均非事實,但是這些以訛傳訛的誣陷說法,也使得彭孟緝背上「高雄屠夫」的惡名。
至於二二八事件中,整個高雄市死亡失蹤人數究竟有多少人?來台調查的監察委員何漢文指出,事後彭孟緝向他報告:「從三月二日到十三日,高雄市在武裝暴動中被擊斃的暴民,初步估計,大約在兩千五百人以上」。但彭孟緝說他未曾向何漢文報告。事實是:高雄市政府的《高雄市二二八事件報告書》合計一二五人。台灣省文獻會在一九九四年二月二七日發佈的二二八事件死亡失蹤名單,高雄市確定死亡六十八人,失蹤二人。保密局檔案顯示,本省人死亡九十餘人,外省人死亡四人。
楊逸舟於一九七○年二月在日本東京所著《二二八民變》,由張良澤先生譯成中文,並於一九九一年三月在台灣出版。楊逸舟於書中「前言」部分自稱:這本書是人類良心的記錄,他於二二八事件不久,花了一個月時間,跑遍全島向三教九流各階層的島民,聽取民變當時的實情。再從這些目擊者與體驗者的證言中,選出可信度最高的整理下來。譯者並吹噓,楊逸舟歷任「汪精學衛政府與蔣介石政府的中央高官」,於民國三十六年八月奉內政部長張厲生之特命,返台密查。主要任務是密察台灣民情及省長魏道明貪汙真相。
既然楊逸舟宣稱他跑遍全島又向三教九流各階層請益,並將可信度最高的整理下來,那麼該書對二二八事件真相的釐清應有很大幫助,實際則完全不然。《二二八民變》一書不但諸多與事實不符,有者還太離譜。例如書中所稱,三月八日在基隆,登陸的士兵對著碼頭工人,「未加任何警告就突然用機鎗掃射,瞬時有數十名、數百名工人應聲倒下,悲鳴與哀號四起」,「數百名被認為是暴徒的人們,足踝被貫穿鐵線,三五人一組被拋進海中」;「基隆市警察局在要塞司令部的指揮下,拋入海中的市民達二千人,…軍人及學生死傷人數,則不在此數目之內」;「包括台北郊區,則約六千人被殺,基隆、宜蘭方面,約有五千人被殺」;「嘉義市及機場的攻防戰極為慘烈,計約五千人陣亡。高雄市方面,台灣軍於激戰之餘,約死亡五千人」;「死亡者約二萬人,輕重傷者約三萬人」。
上述楊逸舟所稱基隆、宜蘭、嘉義、高雄及全省的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均與事實不符。《二二八民變》一書廣泛流傳且被深信,楊逸舟又自稱「可信度最高」,至今許多專家學者深信不疑。
楊逸舟另一本著作《受難者》,書中有關二二八事件之敘述,同樣與事實不符且過於離譜。例如稱「壽山的中國部隊攻進高雄市內,無差別的屠殺了男女老幼約四、五千人。市政府前彈夾堆積如山,可見雙方攻戰的猛烈」。又稱「部隊從女屍上掠奪飾物,套戒指的就被切斷手指,套手環的就被砍斷手臂,掛耳環的就被割下耳朵」、「中國軍於二週之內,殺了二、三萬以上」。
另一本《台灣二月革命》也是廣泛流傳且被深信的書,是由「二七部隊」的楊克煌,早於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在香港以小冊子發行,一九九○年二月以署名著者「林木順」在台灣出版。書中略稱:「是根據曾經領導或參加過這次民變的同志提供資料編成的,所以其『確實性』是十足可靠」。但此書與《二二八民變》同出一轍,有諸多與事實不符且離譜之處。例如書中所稱:三月八日「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被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據私人統計,只台北市被殺的約二千餘人,被補的也有千餘人,大半都慘殺以後被拋棄於淡水河裏,以致黃色的河水變了紅色,一個一個屍體浮上水面,其慘狀使人挑面不敢正視」。三月九日在基隆,「在石延漢市長指揮下,警察到處捕人,捕了數百個『奸匪』?『暴徒』?…,用鐵絲穿過足踝,每三人或五人為一組,捆縛一起,單人則裝入麻袋,投入海中,天天海面都有死屍浮出。要塞司令史宏熹也率領武裝同志逐日大捕大殺,其屠殺方法,殘酷絕倫。二十名青年學生,被割去耳鼻及生殖器,然後用刺刀戳死」。三月五日在虎尾,「聯合部隊包圍蔣軍,…雙方傷亡均很慘重」;三月十日在斗六,「陳篡地部隊與蔣軍,在斗六街道上發生大規模的遭遇戰」。在高雄市,「三月五日,…本省籍警員二百餘名參加起義,市內一切軍政機關,一律被民眾佔領,被集中的官兵已達七百名之多。另一部分民眾進攻高雄監獄,放出犯人二百餘人」、「殺人鬼的蔣軍殺的瘋狂了,…由學生堅守中的前金派出所被蔣軍奪回,學生不留一人,全部戰死」、「…彭孟緝殺下山來以前,已經預先先聯絡鳳山駐軍趕來夾攻,…,直殺至八日,不分晝夜,槍聲不絕,馬路上、街頭巷尾,到處是死屍,有的已經開始腐爛,有的在流血,卻沒有人敢出來收拾。…這樣,高雄市民的英勇起義,屍橫高雄山,血流西子灣,犧牲了數千人民的生命,終於被野蠻的蔣軍鎮壓下去了!」。三月五日在屏東,民眾「以消防隊的水龍管噴射汽油,火攻憲兵隊,…隨後擁至飛機場圍攻」。
以上所述均毫無事實,簡直是鬼扯,在網路上卻看到不少讀者在發表其讀後感言時,都是熱淚盈眶,悲憤莫名。《二二八民變》作者楊逸舟認為他的書是「可信度最高的整理下來」,而《台灣二月革命》的作者楊克煌也認為他的書,「確實性是十足可靠」,但是這兩本書的共同點是諸多與事實不符,有的還太離譜,造謠胡說,錯誤率百分之九十以上,但至今有許多人還是深信該兩書的不實報導,不少專家學者也不例外。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七)二二八事件的謊言有多離譜(下)?
《台灣二月革命》、《二二八民變》及蘇新(筆名:莊嘉農)所著《憤怒的台灣》,為諸多研究、探討二二八事件者所借重參考,但是這些書諸多虛構不實,而另一《台中的風雲》(古瑞雲著,筆名周明),內容亦諸多不符史實。這些書都有一個共通點,作者都是當時曾任中共在台灣的地下黨員,在二二八事件後,有的前往香港或其它地區,然後用文字來渲染當時國民政府多麼殘暴,由於當時在台灣談二二八事件是禁忌,因此,他們的書反而成為唯一的「紀錄」,在海外廣為流傳,成為海外台獨引述的資料。後來再傳回台灣,或在台灣再版,也成為反國民黨者醜化國民黨的工具。歷史就是這麼諷刺,在二二八事件上,台獨與共黨的立場幾乎一致,都把當時的國民政府塑造成無惡不赦殘暴者。
《憤怒的台灣》一書中寫到,「蔣軍第三飛機場官兵五百多人,看見人民武裝力量強大,不敢抵抗,派代表至『作戰總部』投降,於是台中市的蔣軍全部被殲,所有俘虜,皆被收容在台中監獄,等候人民政權的處置。」
當時是台中「空軍第三飛機製造廠」李准慰,於二二八事件時會見謝雪紅等人而和平解決「空軍第三飛機製造廠」的危機。李准慰看了《台灣二月革命》及《台中的風雲》兩本書後說:「看了這兩本書後,大吃一驚,真是虛言虛詞,胡扯捏造,像這樣二二八的真相被扭曲,怎麼向台灣同胞,尤其是歷史所交代」、「《憤怒的台灣》為吹捧謝雪紅難免與事實有出入」。
高雄市文獻委員會,也於民國八十三(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出版《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二二八事件篇》,其中之高雄地區二二八事件死亡、失蹤者名單,高雄地區二二八事件被捕或通緝者名冊應是事實。但是許多民國八十五年以後出版的書,專家學者們還是捨近求遠,就高雄市部分喜歡引用一些以往離譜的舊資料或荒誕不經的傳聞,也就是寧願繼續以訛傳訛、將錯就錯,令人費解。
《台獨》引述《紐約時報》三月二十九日報導高雄市之情形,指中國軍隊入街以機槍掃射民眾,到處掠奪、強姦、至少有數百人死亡。早在三月三日發出的電稿,台灣已有三至四千人被殺,三月二十八日目擊者的觀察說被害人數已逾一萬。不但如此,美國觀察家均認為他們的估計是保守的,實際的數目遠比估計的高。「一剛從台北到達中國的美國人說,從大陸來的軍隊在三月七日到達台灣後,馬上展開長達三日的盲目屠殺及搶劫。…到處有死屍。…不少人頭被割斷,身體殘缺不全。…屍體留在公園裡,中國人不准人將它移去。…數千台灣人被打人監獄,其中不少被細小的鐵線捆住,鐵線深割入肉。」
作者是小林善紀,日本知名的台灣史專家,在其《台灣論》一書中稱:「國民黨政權在一個月中,便屠殺了兩萬八千名以上的台灣人」
。
柯喬治(葛智超)的《被出賣的台灣》一書,更是錯誤百出,其中有的是道聽塗說,更多的是自己的編撰,舉例如下「架在卡車上的機槍隊沿著公路行駛一二十英哩,向鄉村街道濫行射殺三天」…「有個外國人在台北東區的路旁計數到三十多具身穿學生制服的年輕屍體,他們的耳鼻被切掉,還有很多被閹割,有二個學生在靠近我門前的地方被砍頭」。「在高雄地區,國民黨強迫受害人家屬在大街上目睹親人被殘酷的處死」…;「在屏東市,整批將近四十五位在地方政治擔任各項職務的台灣人被帶到附近的一個刑場,事後從機場傳來一連串的槍聲」、「軍隊把一位台灣人代表捉來,又召來他的妻子兒女,在廣場上,讓他們睹親人被砍頭。」在宜蘭地區,「一大堆當地市民立刻被逮捕,那位醫院院長、一個醫生五位委員會同事及一百人以上的『普通』的台灣人都全被處死」。「台灣的流亡領袖,控訴在三月裡有一萬人以上被屠殺,我必須假定不會少於五千人,加上自三月以來經因參與事件為藉口而逮捕及處死的數千人,這數目可能逹及經常由台灣作者所說的二萬人」。
一位外國人自稱遍遊台灣,詢問販夫走卒、各行各業,有關二二八事件「大屠殺」的回憶。他說:「港都的男女老幼被迫跪在溪畔以機關槍掃射;花蓮一部客車被部隊強行徵用載軍隊,往台北途中,司機將車衝入大海,這個故事迄今仍為全島耳熟能詳;在台東有原住民部落因反抗國民黨,因而受到軍隊攻擊;幾乎所有學生的家族之中,都有親人遇害;高雄有二千七百人遭到屠殺…」。看了這些文章,真讓人懷疑這些所謂的「外國人」是真還是假?
其他尚有諸多不實的報導與傳言:「三月八日船進基隆港,軍隊立刻架起機槍向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頭破腿斷,肝腸滿地;基隆要塞司令率領部隊,割去二十名青年學生的耳鼻及生殖器後,再用刺刀戳死;國軍21師登陸了,從九日起,台北到處都是槍聲到處都是血肉淋漓的死屍、所捕平民四、五十人由三層樓上推下,跌成肉餅,未死者再補以刺刀;台北市被殺的約有二千餘人,大半都被慘殺以後被棄於淡水河裡,以致黃色的河水變了紅色;台中的蔣軍竟以軍卡數輛各裝載機槍、步槍,駛入市區、以機槍掃射市街;高雄的彭孟緝士兵在市區內見到年輕人就抓,然後以鐵線綑綁,若有反抗或不滿份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將其丟入海裡;屏東的民眾先斷絕憲兵隊的水源,然後用消防隊的水龍管噴射汽油,進行火攻」。稍微有常識的讀者應該可以了解,當時的政府軍與人民並沒有甚麼血海深仇,是不可能如此做的,但是這些謊言,迄今仍然沒有消失。
一位只有高中學歷的研究者張清滄,在自發性研究二二八事件後有感觸:「二二八事件之後至解嚴之前,這期間討論二二八事件是一禁忌,故不實的資訊以訛傳訛、將錯就錯,因此不實的報導與傳聞在所難免。解嚴之後,二二八事件是可以公開討論的,況政府也陸續公布二二八事件相關檔案,而相關論著、文章也陸續公諸於世,遺憾的是相關論著、文章所報導的仍諸多與事實不符」。
不僅如此,學者們在詳述二二八事件時,不負責任的也是比比皆是,這裡不提那些搖旗吶喊的學者教授,僅就幾位在學術界已有名望的研究者為例說明。民間研究者武之璋對此進行了嚴厲的批判。
一是張炎憲在仼國史館館長期間出版了一套《二二八事件檔案𢑥編》,在「序言」部分稱:「事件的元兇與歷史的真相早已呼之欲出,只是找不到白紙黑字的原始證據而已。」武之璋批評說:「張炎憲身為國史館館長,當時又是民進黨執政,館長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誰又找得到呢?既然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如何敢說『原凶』已經呼之欲出呢?」
二是國史館另一本書《長官公署省參議會檔案𢑥編日產篇》上、下兩冊,編者是歐素瑛博士。編者在「序言」中嚴厲譴責接收大員的貪污及侵佔日產行為,甚至認為連產權清楚的台灣人房地產都橫遭侵佔,台灣日產接收法令與內地不同,使台灣人吃了大虧引起民怨等等,好像在日產接收問題上長官公署犯了滔天大罪似的。武之璋先生為此特別用了非常多的時間,將上下兩冊進行分類分析,將書中內容分為「台人企圖侵佔日產未遂之陳情案」、「法令矛盾引發糾紛案」、「日人軍方強佔台人土地要求發還之陳情案」等類,全然沒有編者所謂無理強佔台灣人房地產,也找不到一件影響台灣人權益的案子。
武之璋認為,以歐素瑛的學術水準,應不會寫出這樣一篇與書中內容完全相反的序,因而合理懷疑,上下兩冊書的編篡以及序言,「歐博士只是掛名,實際完全沒有參與,所以會出現與內容不符的序文。果真如此,是否也太負責任了?」
三是二○一五年中研院台史所出版一套《保密局台灣站二二八史料𢑥編》共三冊。陳翠蓮博士在「序」中提及:搧風點火、反間、引蛇出洞、貪污索賄等情況。武之璋也對此進行了查證,他細看了內容後,他認為無陳翠蓮所説的相關情況,並認為陳翠蓮誇大了保密局的功能。當年國軍戰鬥部隊在台不足五千人,分散在數十個據點,變亂一起,兵力不足分配。如攻打嘉義機場有二、三千人之多,守嘉義機場者僅一個班。以保密局在台時間之短,人員之少,只有蒐集情報的功能,所謂潛伏在叛亂團體中如林風者除了捜集情報,並沒有發生任何作用。檔案中,也有不少保密局人員替當事人澄清案,如董貫志之報告。檢舉流氓李金獅、台北機場技術員代為涉案家人保釋案為由的騙錢案。台南市警察局巡官黃長安暴動期間向酒家、旅社的募款案等。
至於搧風點火、引蛇出洞等指控也與事實不符。因為保密局既無此能耐又無此必要。當時狀況急如星火,全省都已淪陷,縣市長不是逃亡就是被拘,政令不出長官公署大門,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憲兵第四團長張慕陶、省黨部主委李翼中及其它許多單位紛紛電告中央台灣情勢嚴峻,非派兵不足以平亂。這種情況下,中央已經有足夠理由派兵,何須保密局出馬引蛇出洞,製造出兵的理由,蛇早已出洞四處咬人了,何須乎再畫蛇添足呢?
台灣史專家戴國輝先生是這樣寫到,他為何走上二二八的研究:
「當年的國府雖然沒有明令禁止『二‧二八』的研究,但人人自危的社會氛圍下,當然就沒有人敢去碰它。當局對整個事變諱莫若深,極盡掩蓋之能事。經歷過『二‧二八』的世代,對當年國府接收人員的貪婪殘酷與鎮壓事變時的凶狠毒辣,雖有極深的憎恨與惶恐,但在國府戒嚴高壓體制下的台灣島內,除了偶爾私下吐露幾句憤懣之詞外,只有噤默不語,不敢聲張;而戰後出生的世代則靠著父母輩的一些傳聞,擷取一鱗半爪,滋長出不斷增高的憤懣與抑鬱。『台獨』人士則利用國府的不當禁制措施,置『二‧二八』的歷史真相於不顧,反而利用其『黑盒子』製造些神話,誇張失實地大作政治性的煽動蠱惑文章,有意無意地藉此製造仇恨,加深省籍矛盾,以求擴充政治資本,趁而建構其『台灣民族論』及凝聚其『台灣人意識』,企圖為奪取政治權力鋪路。這種作法只會造成歷史悲劇的惡性循環,無法療傷止痛,達到吸取歷史教訓的目的。」
戴國輝這段話,正好為其書名的副標題「神話與史實」做了最好的詮釋。二二八的謊言不要再以「神話」出現,回歸「史實」,才是台灣之福。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八)請讓二二八事件走下神壇!
以下為張亞中所著《二二八事件讀本》一書的結論:
在本書的前言部分,曾經寫到:如果一些「謊言」是善意的,只是為了粉飾瑕疵,讓社會更為和諧,我們或可以包容體諒的態度來面對,但是如果謊言反而成為「政治正確」,為特殊的政治意識形態而服務,造成社會的認同分歧或仇恨,那我們就應還原歷史真正原貌,並讓社會了解事實的真相,避免再遭利用。
銘刻於台北二二八紀念碑上的文字是如此記載: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專賣局人員於台北市延平北路查緝私煙,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次日,台北群眾遊行示威,前往長官公署請求懲兇,不意竟遭槍擊,死傷數人,由是點燃全面抗爭怒火。為解決爭端與消除積怨,各地士紳組成事件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並提出政治改革要求。不料陳儀顢頇剛愎,一面協商,一面以士紳為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聞報即派兵來台。三月八日,二十一師在師長劉雨卿指揮下登陸基隆,十日,全台戒嚴。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及憲兵團長張慕陶等人,在鎮壓清鄉時,株連無辜,數月之間,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其中以基隆、台北、嘉義、高雄最為慘重,事稱二二八事件。…」
碑文僅提軍隊屠殺,而且是「數月之間」,對整件事情輕輕帶過,《二二八辭典》中公佈通過二二八基金會補償申請的所有受難者,其遭遇都是「無故」被捕殺,然後遭到「羅織」罪名。紀念碑這段文字將二二八事件政治正確地定位為「群眾要求政治改革,無故遭到政府屠殺」,如果讀者完整的讀完本書,應可以自行判斷,這個碑文是否公允。
面對二二八事件的不幸,寫作《二二八事件基本讀本》心情是沉重的,但是若能讓讀者理解二二八事件,仍是值得的。想透過幾位在台灣生活了一輩子,對這塊土地與人民有感情、有貢獻的民間史學人士的話,做為本書的結語。他們對二二八的評價是那麼的事實、客觀,又帶有情感,絕對比我個人寫的還好。
第一位是撰寫《台灣島史記》的蔡正元先生,也是我所尊敬與佩服的好友。他是土生土長的閩南人,關心台灣,寫了百萬字的《台灣島史記》,在本書中,他是如此解讀二二八事件的:
「二二八事件是台灣在二十世紀最重大的武裝暴動事件,本省籍民眾發起武裝暴動,外省籍軍隊展開鎮暴。這是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之前,還具有日本殖民地臣民身份的「本省人」的民眾,和一九四五年九月至一九四七年二月間,從中國大陸來到台灣的「外省人」主導的陳儀政府之間,爆發的武裝衝突事件,雙方都互有死傷。
二二八事件原本只是一個單純的警民衝突事件,卻發生在如火山爆發前的台灣島社會,一九四五年開始的惡性通貨膨脹無法止息,外省籍首長與本省籍仕紳的矛盾已轉化為普遍的省籍衝突,台灣光復減刑釋放出來的(四千多名)罪犯擾亂治安,外省籍官員的貪污腐化,接收人員惡行惡狀的貪瀆與風紀,皇民化的本省人企圖推動台灣島獨立,國共內戰激化起台灣人的奪權行動,都提供二二八事件的點火條件。
有人不斷控訴蔣介石、國民黨、外省人、中國人是二二八事件本省人死難的「劊子手」,這不是正確的說法。誰是「劊子手」?正確答案是本省人和外省人都有。但在惡劣政治操作下,二二八事件呈現出只有外省人是「劊子手」,本省人是「善良百姓」。二二八事件的真相經過政治操作和編撰,已成台灣島史上最大的謊言,這畢竟是說謊而不是歷史真相!」
蔡正元在回顧二二八事件後,做了極為深刻的總評:
「二二八事件經過各方善意或惡意的操作,形成的政治氣候和影響早已超過原貌。一個治理不良的政府、一個惡劣的內外政經背景、一場民怨由小事件做噴發口的暴動、一場規模有限的鎮壓行動,隨著時間和歷史的發展,混淆了真實與謊言。但對台灣島的政治影響,卻產生族群衝突、政治矛盾、統獨對立的深遠後果。
首先,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刻意被扭曲。外省人在暴動中,被本省人殘殺的死亡人數,因無清楚的戶籍資料,刻意被忽略,甚至被隱藏。相反的,本省人在鎮暴中被軍警槍殺的暴民及無辜者的死亡人數,即使有準確的戶口資料可一一查證:本省人死亡人數六八一人,失蹤人數一七七人,仍然被刻意誇大,甚至胡言亂語到死亡人數上萬人的地步。…但李登輝政權無視這些客觀數字,卻用「統計推估」製造誇大的死亡人數,無非是想製造「政治控訴情境」,歪曲事實,取得台獨的政治利益。台獨歷史學者如張炎憲,面對台灣島在日本殖民時期已很完整的戶口資料,不去考究戶口登記的死亡年齡、時間、月份和縣市地點,反而引用美國間諜葛超智向國際媒體捏造散播的死亡數字,違背歷史學者應有的求真態度。陳儀有機會「屠殺」的時間只有一九四七年的三月八日至四月七日,死亡時間不在這段時間,要歸入跟二二八事件有關,實在很牽強。李登輝及台獨人士對這麼簡單的分析工作,放著不做,卻搞一些旁門走道的方術,誇大死亡人數,原因只有一個:「怕說謊被揭穿」。更令人不解的是,馬英九當政時也不深究釐清,只會配合二二八事件操弄者,定期穿黑西裝、黑領帶去向所謂二二八家屬鞠躬作揖。
再者,二二八事件是台獨推動「去中國化」最好的政治鬥爭武器。很多台灣島受過日本教育的菁英涉入二二八事件,被依叛亂罪做理由處決,有的人真的事涉叛亂,有的人只是發表反政府言論,有的人純屬無辜冤案。但日本的教育背景,中國的祖國夢想稀薄而破滅,自然顛倒民族血緣,幻想以日本為祖國。政治鬥爭上,一口咬定蔣介石是殺人屠夫,孫文是外來政權,藉以去除任何中國化的政治符號,而絕口不談二二八事件的暴民行為及民兵爭奪政權,對任何國家來說,都是構成政府軍武力鎮壓的充足理由。在局勢大亂的情況下,民兵爭奪政權,政府軍鎮壓,都是交戰團體的正常狀況。
最後,二二八事件在政治操作下,已成台灣島統獨之爭,往台灣獨立傾斜的最佳意識形態工具。以馬英九和湯德章作為個案討論,可以看出這種傾斜。馬英九從政後每年都會去參加二二八事件紀念日活動,而且每次都穿黑西裝,戴黑領帶,如喪考妣般的隆重。這一方面代表馬英九要撫慰二二八事件造成的社會裂痕,也代表著馬英九向二二八事件所代表的政治符號屈服。湯德章成為台南市二二八事件的標誌性人物,就是台灣島獨立意識刻意篩選下的結果。
湯德章現被台南的政治人物奉為罹難英雄,將湯德章被處決的空地改名湯德章紀念公園,而原地的孫中山銅像被徹底摧毀。反觀那位湯德章父親(湯的父親是日本人,為擔日據時期的警察派出所主管,在西來庵(噍吧年)抗日事件中被余清芳部隊所殺)的敵人余清芳,卻徹底從台南市區的街道上失去蹤影,…湯德章與余清芳的對照,就很清楚可以觀察到統獨歷史趨向的位移,二二八事件被重視,西來庵事件被抹煞。台灣島的價值變化,反映出台獨和新皇民化的走向。」
第二位是潘明先生,他曾任駐外公使,台南人,也曾經是我任職於外交部,在德國漢堡辦事處的長官,為人公正親切,是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的高材生。退休後,在經仔細閱讀《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後,發現該書立論偏頗,可議之處不少,於是撰寫《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一書,約20多萬字,自印出版。在該書的自序中稱:
「個人是南部土生土長的台灣番薯仔,現今已是七老八十的老叟,大學就讀外文,畢業後濫竽外交,算是歷史學的門外漢,對《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之評述,全係出於辨正是非之初心,且純屬個人興趣與見解,與他人完全毫無干系。研讀該《研究報告》後的發現與結論,是『不法暴民才是事件元兇,政治野心家則是禍首』」!
第三位是我從沒有見過面的張清滄先生,從簡歷來看,他只有斗南高中的學歷,但是長期在政府單位擔任公務員,他寫過不少有關二二八事件的書籍。前年,張清滄知道我也關心二二八事件,特別請他公子寄了幾本他寫的專書給我。張清滄蒐集資料的詳盡,令人敬佩,投入精力撰寫書籍的精神,更令人感動。張清滄在《真相二二八: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敢言》序言稱,他認為目前政府專家的研究報告仍有許多與事實不符的地方:
「國內外研究、探討二二八事件之專書近百冊,其中較具代表性的行政院八十三年二月出版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賴澤涵教授等人八十四年一月著作的《悲劇性的開端:台灣二二八事件》、張炎憲館長等人九十五年二月執筆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黃彰健院士九十六年二月著作的《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但上列四本書就二二八事件所述,不乏與事實不符之處,而其他提及二二八事件之眾多書籍、資料、與事實不符的同樣不勝枚舉。」
這位普通民眾的一番話,對於政府或研究者而言,無疑是一個提醒。對二二八事件最好的紀念方式就是還原其歷史的真相。讓人感動的,這一位平民百姓在他著作的結論中寫下他的期望:
「二二八事件的真相幾乎已大白,已有了具體的答案,只欠缺公信力的政府,能本公正、客觀、無政黨色彩、無意識形態,有系統的整理後將二二八事件真相公諸於世。歷史的悲劇不要重演,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融合,全民能以國家利益為重,同舟共濟,邁向富強康樂的國家,這樣更能安慰二二八事件死難者的在天之靈。」
這是一位小市民投入長期研究後寫下他對於政府的忠告、對處理二二八事件態度的期許。以意識形態操作二二八的學者、政客,能不慚愧?
最後一位,是我近年認識的好友,武之璋先生,他是個外省人,從小與父母來到台灣,在瑞芳讀小學。他在從商成功後,為了解二二八的歷史,開始投入研究。依他所說,他愈了解真相,愈覺得現在所呈現出來的是個「官民聯合大撒謊」的歷史記述。他也感慨的說,他找尋真相的速度,永遠比不上有心人創造謊言的速度。武之璋先生個性爽直,用字直白。在<我為什麼研究二二八>一文中,他是這樣說的:
「行政院通過二二八補償條例,李登輝正式代表國民政府向二二八受難家屬道歉以後,雖然我不以為然,但是我想如果事情就此打住,歷史暫時被扭曲也無所謂,畢竟檔案、證據都在,真相終有大白的一天,何況台灣歷史、社會結構特殊,如能平息本省受難家屬的怨氣,那就暫時忍住不說話算了。但是二二八被定調以後,被政客操弄以後,替他們爭取到不少選票以後,在政治人物嘗到甜頭以後,他們更變本加厲,樂此不疲,怨氣沒有平息,族群也更對立。
綠色學者配合民進黨捏造二二八歷史,騙到了選票,騙到了政權,我們整個社會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族群問題、認同問題、甚至兩岸問題,無一不跟二二八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我實在忍不下去了,說什麼『可以原諒,不可以遺忘。』事實上是不遺忘,更不原諒。學者的鄉愿,馬英九的乞憐,甚至李敖的苦口婆心,都沒有讓二二八的「假悲情」淡化。這時候我覺得只有一個辦法,讓這些不入流的學者,不入流的政治人物停止歪曲二二八歷史,停止挑撥族群仇恨。那就是我們用資料,用一手資料,還原二二八真相,讓大家知道二二八不是起義,陳儀、國民黨固然犯了不少錯,當年的台灣精英、皇民奉公會分子、逃匿不願回國的日軍、台籍退伍軍人、台籍日本翻譯、流氓也做了許多天理、國法都不能容的事,這些事實證據堆積如山,不容狡辯。二二八是個歷史悲劇,悲劇發生的原因很多,但是真相卻是臭不可聞,政客們、假學者們,不要再利用二二八了,不要再美化二二八了。二二八沒有太多高貴的、偉大的動機,二二八也沒有幾個烈士,非要在二二八這個題目上糾纏不休,…,二二八的歷史值得研究,但不值得紀念。
我研究二二八的目的正如儒家「刑期無刑」的理論一樣,希望有一天除了在教室、在課堂上,台灣社會沒有人再談二二八。我們對二二八最健康的態度是—忘掉它!」
做為本書的作者,在研讀二二八的歷史資料後,可以理解武之璋先生的憤怒與情緒。我們在還原歷史事件時,既要考慮到歷史的真相,同時也需以客觀與包容的態度來化解昔日的衝突與仇恨。無限上綱二二八事件的政治正確性,並沒有讓台灣社會更融合,反而更撕裂。正如本書序言所述,利用歷史的傷痛來為自己謀利是不道德的。
我同意以上幾位研究者的看法,二二八事件被刻意的操作,被謊言所包裝。二二八事件值得我們反思,但台灣史上其它許多更悲情、更波瀾壯闊、更可歌可泣的事件,卻被刻意遺忘。不是不可以反對國民黨,不是不可以討厭中華民國,不是不可以厭惡蔣介石,不是不可以主張台獨,但是請不要以虛構與謊言的二二八事件為工具。台灣如果真的想和諧、真的想向前走,請停止再消費、利用二二八吧!再提醒一次,無論目的是甚麼、是多麼的「政治正確」,但是這種消費利用二二八的行為就是不道德的,做這種事的人就是不道德的人。
一九八八年,李敖在其<二二八的立碑問題>一文中,請大家想想,誰是消費二二八事件的最大受益者。他寫到:
「…試問今天主張『促成公佈真相,平反冤屈』的公正人士們,是不是也該調查一下台灣人怎樣冤屈外省人呢?…從正義立場上,我贊成為不幸冤死者立碑,不過主持它的人,必須反省他所做的,是不是那麼純,那麼公道,是不是純粹沒有政治作用隱含其中?如果答案是猶豫的,該警覺警覺:立碑以後,最大的受益人是誰?」
二二八已成為國定假日,也立了碑,每年都會在各地舉辦紀念活動。我想以戴國輝先生在其大作《愛憎二二八》一書結論的若干話為本書做一結束:
「…日本每年都會在八月的大熱天舉辦紀念廣島、長崎被炸的紀念性活動…但由於他們並沒有像德國那樣從思想層次上向個人和自己民族的內部進行深刻地檢討、反思與自我批判,因而無法產生具有智慧的歷史洞察。他們紀念儀式也就日漸風化,徒留形式,不具史鑒意義了。因此,我們應當以日本為戒,不要使「二二八」的紀念活動,流為只是喊口號,做表面文章。…我們應該力求使「二二八」亡靈的犧牲,成為落實台灣民主政治的助力,…而不是任其淪為政治人物做政治秀的題材,讓「二二八」的歷史意義風化,那就不單是「二二八」亡靈的不幸,更是台灣住民的不幸,民族的遺憾。」
戴國輝先生的忠告並沒有被接受,已經過世的他,沒有看到「二二八事件」在台灣已經成為絕對政治正確的議題,它不僅已風化,更已神格化。
二二八事件只是那個動亂不安年代的一個不幸事件,應該記入教科書,但它的故事不應因政治目的而久置神壇。讓它走下神壇吧!期待我們停止造神塑魔,讓二二八事件回歸平淡、理性解讀,並真誠對待處理,從中得到教訓,以使這個歷史傷痛能夠真正癒合,台灣社會得以和諧迎向未來。
許多評論二二八的人對外省人被屠殺的見解大約是「本省人死更多更慘」,但在王曉波「根據中共統計,蔣在大陸清黨就殺了四十幾萬人,你台灣二二八家屬主張(受害罹難)兩萬人,兩萬人相對四十萬人,小case啊!」之語後又說「每死一個人都是大CASE」之類的話,外省人被屠殺正是測試這些人是否真心的試金石。
本文不評論張亞中在臉書談二二八的論述,但很可能他的文章在當今的臺灣會被一些人檢舉到下架,為了避免這種情況與介紹給大家看他的想法,以下就是他的文章。
Blackjack 2020/2/29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一)二二八事件是大屠殺?
各位孫文學校的師長、同學、好友們, 大家好。
民進黨從來不會放棄消費的二二八事件又快到了。這幾十年來,綠營為其政治目的,不惜刻意扭曲台灣史及二二八事件並將其當成作為政治提款機。遺憾的是,藍營的主政者也不求慎解,拿香跟著民進黨拜。
寬容很重要,台灣社會需要寬容;寬容必須建立在真相的基礎上,因此,真相更為重要。有鑑於此,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特別出版《二二八事件讀本》一書,以完整、客觀、公正地做一陳述。
《二二八事件讀本》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二二八事件的過程,以日記的方式逐日記載當天發生的真實經過。第二部分是二二八事件爭議的問題,包括:二二八事件是大屠殺?二二八事件的外省人遭遇?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二二八事件的元凶是蔣介石?二二八事件的性質?二二八事件的謊言有多離譜?第三部分則是二二八事件因素的探討,包括:是因為經濟民不聊生?是因為外省人壟斷權位?是因為國民政府對台灣進行物資榨取?是因為長官公署貪污腐敗與苛政?是因為日產糾紛?政治、社會因素是什麼?還是身分認同所造成?陳儀個人因素又是什麼?
接下來幾天,孫文學校臉書將連載該書第二部分,即二二八事件爭議的探討。今天我們先轉載第一個爭議:二二八事件是大屠殺?另,為節省篇幅,本文省去所有註釋。有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從查閱紙本原書。
二二八事件是大屠殺?
「二二八事件」是個悲劇的歷史事件,但是後來卻成為台灣社會最政治性,最被大量消費的事件。隨著台灣的政治民主多元化,二二八事件從以往的「諱而不談」,到「大鳴大放」。兩蔣時代官方檔案沒有開放,一般人憑傳言、憑猜測,認為國民黨政府一定做了許多傷天害理的事,所以檔案不敢開放。但是李登輝當總統時,檔案全部開放,後來陸續連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警察局、派出所的檔案都出土了,真相早已大白,但是誇大不實、扭曲事實的研究報告、訪談、回憶錄仍然層出不窮,而最能檢驗是非對錯的就是死亡的人數問題。
雙方死傷人數到底有多大?台獨人士以「大屠殺」稱呼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一直是二二八事件的爭論議題,有意或無意誇大死傷人數者有之,以彰顯二二八事件之悲慘;誇大抗爭經過者有之,以彰顯抗爭群眾之英勇或塑造英雄。
附件一是一些書籍與文章對於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的估算。
https://docs.google.com/…/1t0EVONMq9xS-LnHiJNmRfJJp-G…/edit…
一九九一年(民國八十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成立,負責撰寫研究報告。一九九二年李登輝政府提出的《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列舉〈陳寬政人口學推計〉,一九四六年台灣並無精確的死亡人數統計,一九四七年死亡人數十一萬四一九六人,一九四八年死亡人數九萬五三四○人。一九四七年是二二八事件發生年度比一九四八年的死亡人數多了一萬八八五六人,所以二二八事件被「假想」南京民國政府軍「屠殺的在一萬八千人至二萬八千人之間」。
由於陳寬政用人口學推估的數字太沒有根據,以致《時報文化》正式出版《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時,並未將該資料列入該書內容。報告正文中也正式提到,「以人口學推估死亡人數固是一法,但也有其限制,蓋當時適值戰後復原及戶籍制度更替(國人自日人手中接辦)之際,資料非常紊亂,縱然推估出一些數據,仍無法確定純為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結論之處則強調,該報告並未能對二二八事件的傷亡人數做出精確統計。
曾任《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的總主筆賴澤涵日後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有關死亡人數,現在沒有人可以提出精確數字,他自己認為「數以千計」較為合理。當時擔任該研究報告的審議委員,也是中央研究院院士的胡佛認為,當年官方對二二八的傷亡統計,較這種人口學推估要準確許多。白崇禧的宣慰報告當中,包含軍警與台籍人士,死傷總計一千八百六十人。楊亮功與何漢文聯名提交的報告中,死傷人數也在兩三千人之譜,甚至公務員及軍警死傷比台灣民眾嚴重,他認為二二八受難人數,「絕對沒有那麼多,這是完全誇大!」。
蔡正元在其《台灣島史記》中說,依照二二八事件的經過來看,陳儀有機會「屠殺」的時間只有三月八日至四月七日,不在這段時間死亡,而要硬歸入跟二二八事件有關,實在很牽強。死亡人數的謊言很容易戳破,林爽文事件和余清芳事件到現在都還找得到百人塚,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間離現在這麼近,卻連個十人塚的影子都無,那來的上萬的死亡人數。
一九九四年(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就出版《二二八事件文獻補錄》,依據行政院二二八研究小組研究報告、戶籍記載、以及訪問紀錄,耆老座談,坊間著作,學術界研究等有關資料,予以彙整的全省二二八事件死亡八五○人,失蹤一七三人,合計一○二三人,應是官方首次就二二八事件死亡、失蹤人數較為完整的報告。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彙整的死亡、失蹤合計一○二三人(按:內有屬於白色恐怖受難者,與二二八事件無關)與目前實際申請賠償之死亡、失蹤人數八百多人相當接近,可以看出當時台灣省政府已不忌諱追求二二八事件真相,可惜不被相信。
「二二八事件小組」,最初調查死亡人數約五百多人,政府撥款予以補償,後又成立「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對所謂「受難者」從寬認定。
由台灣納稅人出資金,由二二八家屬代表組成的「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截至民國九十四年(二○○五年)底認定:本省人死亡人數六八一人,失蹤人數一七七人,羈押判刑人數一三九五人,受難人數合計二二五三人。
即使死亡、失蹤人數大致已有清晰輪廓,但是高中歷史教科書及在台北的二二八紀念碑文仍舊以萬人稱之。為此,曾任行政院長的郝伯村二○一二年在報紙上撰文說:
「一九九○年,我任行政院長,特請施啟揚副院長,主持『二二八事件專案小組』,期能公正定位此一歷史悲劇。此外,我並請內政部長吳伯雄先生,確查當時非正常死亡及失蹤人數,為五百餘人,一律視同二二八受難者,予以撫慰補償;後來又從寬認定,且一再放寬期限,接受撫慰,每名新台幣六百萬元,仍為一千人左右。課本卻表示,『據估算,死亡的台灣民眾超過萬人』。直到今天,我在台北新公園,看到二二八的紀念碑文,也仍宣稱『死傷逾萬』,這是歷史真相嗎?二十一世紀是資訊發達的時代,還可以人云亦云,用『據估算』的說法,充為歷史課本的教材嗎?死亡人數中強調『台灣民眾』,其實外省人士亦所在多有,也應提及,才算公允。」
郝伯村說的是事實,但是民進黨當天立刻由發言人林俊憲反擊說:郝伯村的言論是「扭曲史實,挑起事端,極為不當」、「反民主甚至擁護威權復辟」。
後來受理賠償時間延長到民國一○六年(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截至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二月底為止,受難人數增加至二二九○人,僅比民國九十四年(二○○五年)增加三十七人。二二八基金會所謂「受難人數」二二九○人,大部分是所謂的「被羈押」人數,「被判刑」人數次之,「死亡」人數在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二月底,才增加認定一位日本人死亡跟二二八事件有關,「失蹤」人數最少。但是基金會從未調查外省人的受難人數。外省人在暴動中,被本省人殘殺的死亡人數,因無清楚的戶籍資料,刻意被忽略,甚至被隱藏。
就已知二二九○人「受難者」,包括「死亡」、「失蹤」、「判刑」、「羈押」全部的賠償金額已支付新台幣七十二億八○五萬元。已具領新台幣七十一億八八八○萬元,但還有七十七個「受難者」的家屬聯絡不上,無法領取補償,金額約一九二五萬元。
為何以往會誇大死亡數字?為何在已經確定死亡失蹤人數後,還要刻意渲染錯誤的死亡數字?不外乎要傳達以下幾個印象:第一、外省人是殘暴的外來統治階級,本省人是遭受暴力統治的善良且無辜民眾;第二、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用暴力佔領台灣,實施極權統治;第三、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中國人才會如此殘暴對待台灣人。
根據各種檔案我們知道死者大多數是在攻打國軍時死亡的,有些犯了搶劫罪、縱火罪而被判刑的,而政府一律給同樣的死亡賠償,把他們一律視為「受難者」,其合理性值得爭議。在整個事件中,的確有人是死得冤枉,值得同情,一定要還其公道,為其平反,甚而追加賠償金也是應該。有些人是為自己建立新政權的理想而死,他們的確可以稱得上是「烈士」或「受難者」,但是應該是要向北京政府或獨立後的台灣申請,而不是向想推翻的民國政府尋求「補償」、「道歉」。這是搞政治者應該有的價值與品格。
二○一三年,中共在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設置無名英雄廣場,紀念一九五○年代犧牲的地下黨成員,廣場上立有無名英雄紀念碑,雕塑及人員名單共八百多名,領取二二八死亡補償的名單中,約有三十位名列其中。(詳細名單,請參考第三章之六)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二)二二八事件的外省人遭遇?
二二八事件起源於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的查緝私菸販賣事件,本省人發動暴動於隔天的二月二十八日,南京民國政府調動政府軍開始平亂於三月九日。如果說本省人的受難日是「三月九日」政府軍開始鎮壓以後的事,那麼「二二八」可說是外省人的受難日,外省人死傷大都發生於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八日,被發起暴動的本省人攻擊而死傷。
當時外省人遭本省人攻擊的「受難」人數,因未在台灣省登記戶籍,而無法充分得知,也無法獲得補償,但其中一位就是「嚴家淦」。嚴家淦時任財政官員,遭本省人暴動毆傷,逃入林獻堂家的祖厝躲藏,才逃過一劫。依二二八基金會的標準,嚴家淦也是名符其實的「受難者」,但是運氣不如嚴家淦的外省人可就多不勝數。
外省人死傷數字不比本省人少到那裡去,卻連馬英九當政八年都沒辦法公布。依當時現地記者唐賢龍的《台灣事變內幕記》引述警察單位公布的數字如下:外省人死亡人數四三二人,其中軍士官十六人,士兵七十四人,教師和公務員六十四人,一般外省人二七八人。外省人受傷人數二一二六 人,其中軍士官一三○ 人,士兵二六二人,教師和公務員一三五一人,一般外省人三八三人。外省人失蹤人數八十五人,其中士兵三十七人,教師和公務員二十四人,一般外省人二十四人。
外省人受難人數共計二六四三人,這個數字還不包括被武裝暴動民兵「羈押」的人數。當時有很多外省人遭本省人暴徒羈押凌虐,由政府軍隊救出。依二二八基金會的定義,被「羈押」一小時就算「受難」,那外省人被本省暴徒「羈押」的人數更是龐大。外省人實際死傷受難人數,和二二八基金會統計的本省人受難人數一樣,會比當時經媒體記者引述官方公告而報導的數字多。
當時暴動的本省人占據街道,盤查路人,先用閩南語問話,聽不懂閩南語,或無法用閩南語回應的人立遭毆打拘捕。能用閩南語回答的人,暴動的本省人會再用日語問話,若能用日語回應,會再被要求唱日本國歌「君之代」,以確定是不是真正的「本省人」。這是當時的悲劇,區別本省人與外省人的工具,竟然是日語與「君之代」歌曲。
以下是幾則有關二二八事件外省人受害的描述。我們希望這些都只是惡意的傳言,但是迄今讀來,仍讓人感覺心酸,而這些「傳聞」,對於當時外省人的心境也產生巨大影響。
距離台灣省菸酒公賣局三百公尺外,就是孫運璿紀念館,此處原是行政院長官邸。館內展示著一份日記,幾乎是當時最重要的一頁紀錄,但卻沒被多少人注意。日期是二月二十八日,孫運璿寫道:
「昨晚太平町專賣局職員,因緝私煙發生聚毆,結果民眾死傷各一,惹起公憤.今日上午民眾數千人圍攻專賣局,分局內地職員多被毆傷,且有數人斃命.下午復包圍長官公署與及警察發生衝突,復被擊斃數人,事態愈形擴大,演變成本省人排外風潮,遇見外省人即打。下午三時許長官宣布戒嚴令,暴徒四出滋擾。余在公司,三時半蔡課長來告:外間情勢緊張,應提前下班以免生事。當即召集緊急會議,提前於四時四十分下班。五時左右,聞暴徒已至台北支店,乃急尋黃協理,同至蔡課長家中躲避。及暴徒至公司後,內地人皆已避去,故未肇事。晚間,與蔡瑞堂、周春傳談及此次不幸事件,頗為痛心,尤其是令日人看見我們自己火拼更覺難堪。」
台灣桃園平鎮客家人,台灣近代歷史學家的戴國輝先生,在其《愛憎二.二八》一書的序言「我是怎樣走上研究二二八之路」中寫到:
「有些流氓模樣的青壯年,则仿效日本人頭綁白布巾,口罵『支那人』、『清國奴』,不分青紅皂白地找出外省人毆打出氣,連就讀於台北女師附小(現台北市立師院實小)的外省小孩也無法倖免,慘遭拳打腳踢後,還被推入學校前的深溝中。連我也因閩南語不甚靈光,而被迫唱日本國歌,以證明台灣省籍身分。」
香港《新聞天地》週刊所載《台灣人為的颱風》一文的節錄:
「二二八的內情是,這個偏激的排外行動,轉變為看見外省人就打,打得頭破血流,直到打死為止,當時台灣人幾乎是總動員,各階層人物都參加,流氓、地痞、青年、學生、 失業分子、店員、年老的,都視外省人為敵人,女孩子和老太婆则在旁指點或拍手,這類殘忍的行逕,使每個人充滿恐怖和憤怒!人們說,公務人員因職務關係或許得罪了台胞,但妻子兒女,並無罪過,卻亦不能倖免﹗…『阿山』是台灣同胞對內地人的一個普遍稱號,『阿山』們在這一次事變中始終演著一個可憐的角色。因為在事變的幾十天時間裡最重要的一件工作就是打『阿山』也。他們考驗你是否「阿山」的方法,一是說『台灣話』,二是說『日本話』,三则唱『日本國歌』,有一項考不來,那一定是『阿山』無疑,於是輕则毆辱,重则打死,或者當成「俘虜」集中起來,東西就搶來燒了,最慘的還有把小孩子由兩個人拉著頭和腳扯死,也有抓著小孩倒舉起來撞死的,一個孕婦曾被刺刀刺穿腹部。大凡婦女孩子,只要是『阿山』,都不能倖免,我們是仇敵嗎?不然就是『阿山』有罪?…三月一日紛亂狀態更加擴大,見到『外省人』就加毆打,許多『外省人』開的商店,甚至於外省人來台公教人員的私宅的東西也被搬去焚燬。」
歐陽予倩〈台遊雜拾〉,原載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日上海《人世間》雜誌:
「…可是在這時候,馬路上已經是見著外省人就打,見著穿制服的打得厲害,稅吏,獄吏、總務課長之類尤甚。那些從海南島回去的兵,從福建回去的浪人,行動最為兇暴,女人、小孩子也有遭他們毒手的。暴民憤怒的時候,的確可怕,當時有的醫院甚至不敢收容受傷的外省人。」
雪穆〈我從台灣活著回來〉。原載一九四七年四月五日上海《文萃叢刊》第二期〈台灣真相〉專題:
「有一對衣冠楚楚的年輕男女從這裡走過,馬上被群眾團團圍住喊打,這對男女嚇得面色慘白,急忙跪下來求饒,這時有兩三個十來歲的小孩擠進去,幾腳把他們踢翻,群眾們就開始拳腳交加、棍棒齊下,一陣亂打起來,起初他倆還在轉動掙扎,後來就血肉模糊地倒斃在地上了。…。到了基隆港口裡,小艇正來往穿梭,在打撈浮在水面的屍首,據說這些屍首都是在黑夜裡一樣用小艇把活人運到港心投下去的。此時有成群的人站在岸邊觀看,有的老太婆扶著手杖,年輕的婦人提著裙子--大約她們發現了她們底愛子或丈夫,在那裡搶天呼地的嚎哭著,這種景象真是使人膽寒。」
曾可今著《二二八真相》之〈台灣別記〉內提到:
「「二.二八」那天下午,從基隆來台北的火車有一些外省籍的旅客,下車時被暴徒毆打。從高雄來的火車中,有一外省旅客被打九次,過鐵橋的時候被丟入河中。在台北火車站附近,有些穿著中山裝的公務員被打後,皮包,手錶,自來水筆,金戒子等財物都被搶走;有些被搶後在逃跑中再被打死。萬華車站有一個穿旗袍的少婦被脫去衣褲強姦,又被迫裸體跳舞。太平町有某公務員之妻懷孕待產,被暴徒剖腹,將胎兒取出擲地。某公務員之小孩被暴徒將雙腳倒懸,再向下擲,頭破而死,還有些婦孺是被暴徒把雙腳拉開裂死的。…」
鴻民著《二二八真相》第二章〈二.二八史料舉隅〉:
「據基隆逃返上海人士說,二月二十八日該地騷亂情形稱﹕「毆打老太婆與軍警殺人傳到基隆,地方頓形不安,次日台北暴動傳來,空氣益緊張。當晚數十台人在大世界戲院集結,電影散場,台人檢查所有顧客,先以台語(既閩南語)問,『你是哪省人﹖』聽不懂得人馬上拳打腳踢,一頓痛毆,聽得懂的人,又改以日語盤問,答不出即斷定是冒充台民的福建人,打得更重,當場一個福建人被打死。」
《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第二章〈事件之暴發與衝突之擴大〉:
「…暴民不僅燬物,也對外省人不分青紅皂白地屈辱毆打。在本町、台北火車站、台北公園、榮町、永樂町、太平町、萬華等地,均有不少外省人無端挨打,新竹縣長朱文伯與台北市地政局長亦遭羞辱或痛毆。一般認為這是一年半以來的積怨所暴發出來的盲目排斥外省人暴動。於是無助的小公務人員及其來台旅行眷屬或經商的外省人成了代罪羔羊。許多聳人聽聞的暴行也傳出了,據聞有殘忍的流氓,在調戲少婦後,將母子一起打死;以日本軍刀砍殺孕婦。…」
。
以上記述應是有真有假,有事實有傳言,但是已引起高度恐慌。以下是一些當時報紙的報導:三月十日大公報標題「留台外省人均急求去」;二十三日的《藍世報》,大標題是「台灣事變後福州旅台者紛紛逃回;『暴民』割傷耳鼻,剖腹分屍」;二十三日全民報「汕籍公務員逃難歸談台灣事變慘象」;二十六日中央日報「飽歷台變驚險,外省人返榕廈,在基隆候輪者數猶逾萬人」。
目前在台灣操弄二二八事件者,大多有其政治目的,對二二八的歷史作選擇性的論述,把二二八事變定調為「國家大屠殺」、「政府無故殺無辜百姓」、「外省人殺本省人」,結果「菁英付之一炬」。對人命的關懷不應有雙重標準,民進黨與政府迄今為止,從來沒有去譴責那些胡亂打殺外省人的暴徒,對於當年死傷的外省人也沒有過一語的同情。
每年政府都在紀念二二八,但是這個真相卻是石沈大海,連每年去二二八紀念會的馬英九,都沒有對外省人的受害表達過遺憾,也沒有試著為他們討回一些公道,更沒有對曾經保護外省人的本省人表達過肯定與感謝。
二二八事件中確切可考的統計,本省人受難死亡失蹤人數約八百餘人,外省人受難死亡數沒有正式統計,依唐賢龍引述警察單位公布的數字約四三二人,失蹤人數不詳,外省人少一些,但所佔人口比例外省人則高很多。
可貴的是,當時外省人被攻擊時,很多本省人站出來保護外省人。後來本省人被追緝時,很多外省人站出來保護本省人。矛盾的是,死傷的外省人大部分不是國民黨員,死傷的本省人很多是國民黨員。但這些事實,利用二二八事件進行台獨鬥爭的人沒興趣,尤其是日本皇民的後代,他們故意操作成「國民黨」或「外省人」與「本省人」的對立,更進而製造成「中國人」與「台灣人」的對立。當二二八事件成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民國政府是打壓台灣人民」、「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對立」的政治工具時,這些二二八事件中受害的真正無辜者,也只能沉冤莫白了。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三)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
民間有關二二八事件的著作及政治人物的言行,咬定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使得「官逼民反」一說幾成定論。
二○○六年台獨學者張炎憲等人完成《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結論認定蔣介石是元兇,應負最大責任,更於二月二十日表示,二二八事件是「執政者透過國家公權力有計畫、有步驟的屠殺台灣菁英」。隨後國民黨在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舉行中常會,黨主席馬英九將國民黨對二二八事件定調為「官逼民反」。
在「官逼民反」論述以前,「大屠殺」已是政治正確。因為是「官逼在先」,後才有「民反」,因此,無論當年參與者的動機為何?何種犯行?起訴書及判決書是否公正?當年參與二二八事件而受到處分或死亡者一律視為被害人,一律可以得到政府的賠償。
如果事實確是「官逼民反」,所有被害人都應該得到賠償,政府也應該道歉。但是隨著政府檔案的全部公開,從大量的檔案資料,包括長官公署、保密局、中統、軍統、黨部、地方政府、鄉鎮區公所、警察局、派出所、公營事業單位、台糖、台電等,各地學校…,大量的一手資料,赫然發現事實所呈現的套不上「官逼民反」的結論。從本書前一單元對二二八事件發生時的逐日介紹,讀者應該也不難發現,這根本不是一件「官逼民反」的事件。
所謂「官逼民反」,關鍵在一個「逼」字。逼到一個忍無可忍的地方,不反是死,反也是死,像秦末陳勝,吳廣的起義,是因為秦法嚴苛,不造反是死,造反也許不死,是典型的「官逼民反」。又如明末李自成率領大群饑民造反,因為農村經濟殘破,饑民無以為食,不造反會餓死,所以是另一種型式的「官逼民反」。總之,「官逼民反」是官把民逼到走投無路的地步,不得不反,因為「反」是很嚴重的事,反是犯法的行為,在古代反是唯一死罪,滿門皆斬,甚至九族皆滅。即使在現代,「反」這個字是「破壞社會秩序」或「顛覆政府」之類的罪名,也是重罪,所以正常的情況,官逼民反雖然違法,但是會得到社會大眾的同情與諒解。如《水滸傳》中的八十萬禁軍總教頭豹子頭林沖,被奸臣陷害,家破人亡,不得不反,造反被朝廷通緝追捕,亡命天涯,但是得到百姓的同情,視為英雄。
近代政治學的理論,如果一個政府荒唐暴虐到一個地步,老百姓有「造反權」或叫「反抗權」。孟子也說過,「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如果政府荒淫無道,人民當然可以選擇起義或革命來推翻政府。
二二八事件的確是一件讓人難過的事,但是我們客觀地檢視二二八事件前長官公署簡派的那些外省,或親外省人的大官有沒有做出「官逼民反」的事情呢?答案當然是沒有。當年隨陳儀來的官員不少是當年中國的菁英份子,如嚴家淦、任顯群、孫運璿等,當時台灣省從「日據」變成「中治」,當然有過渡期、磨合期產生的問題,而這些基層官員在觀念上、辦事方法,原則上可能與日本人不同,效率可能比日本人差,所以台灣人看不起他們,也不怕他們,但是當時整個制度不是一個欺壓台灣人的制度,台灣民眾享有選舉與被選舉權,當時來台灣的外省官員當中,也一定有敗類,但不足以形成「逼」到必須要「反」的地步。
我們從事件中有不少台灣人協助外省人避難,也可以看出,當然絕大多數台灣人對外省人並沒有仇恨,而視其為一國人。如果將這些外省官員與日據初期的後藤新平對台灣人民的大屠殺、對台灣資源的毫不保留的汲取;如果當時的警民衝突發生在日本殖民時期,日本總督府會如此處理?日本的警察當時會如何反應?在暴動後,日本總督府可能會與民間共同成立「處理委員會」嗎?相信讀者均心知肚明。
台灣經過戰爭,尤其是美軍大轟炸的破壞,戰後又逢日、中政權交替,中國大陸經濟瀕臨崩潰之際,台灣經濟情況不好是事實,軍人軍紀、服裝儀容、長官公署行政效率不盡理想也是事實,但是這些問題的嚴重性,都沒有到「官逼民反」的地步。資料證據顯示,這些問題都沒有「逼」到老百姓願意冒著「殺頭」的危險,跟政府拼命的地步。此外日本總督府跟行政長官公署最大的不同是,行政長官公署把台灣人當成「國民」、「公民」看待,但是日本人在五十年殖民期間,只是將台灣人視為次等的「屬民」。
二二八事件是一個偶發的事件,最後引起台灣全面動亂,動亂之初長官公署未嘗沒有誠意和平解決,以下事實可以證明:
第一、長官公署二月二十八日下令戒嚴,並宣佈依法嚴辦肇事之專賣局人員,當日即收押傅學通等六人,並允諾秩序恢復後即解除戒嚴。
第二、三月一日民眾代表黃朝琴、周廷壽、王添灯、林忠等謁見陳長官請求:立即解除戒嚴令、被捕之民眾應即開釋、命令不准軍警開槍、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請求長官對民眾廣播。陳長官全部允予照辦。
第三、三月一日午後十二時解除戒嚴,但集會遊行仍然禁止 。
第四、省警備總部蘇紹文處長,頃致函台北市議會,略以「關於查緝私煙血案,當局決定撥付新台幣二十萬元與死者之家屬,傷者五萬元,以為撫恤,希代轉知」等,並請各該管轄區里鄰長即往家屬處具領轉發。
第五、三月二日台北市參議會調查委員會全體委員往長官公署謁見陳長官,討論本案解決方針,席上祕書長葛敬思、交通處長任顯群,民政處長周一鶚,陳長官當面答應下列數項:(一)、因此案被捕之民眾,全部移交憲兵第四團無條件釋放。(二)、關於本案之死者,由政府發給撫恤金,傷者由政府負擔醫費送醫院治療,死傷者不分本省、外省,及公務員,希望民眾調查其姓名,住址,報告,以便設法處置。(三)、不追究發生本案之民間負責人(從今以後,各安其業,共謀本省之建設)。(四)、即時恢復交通(鐵路交通由國大代表簡文發氏負責)。(五)、武裝警察巡邏車,逐漸減少(槍口不向外,武器放於車內),以維持治安。(六)、從速恢復工作,各商店開門照常營業。(七)、食米即運市內,供應民眾需求。(八)、路上倘有死傷者,由警察與附近民眾設法送醫療治。
第六、三月二日陳儀對台同胞廣播:「關於這次事件的處置,昨日己經廣播過,你們都應該聽到,明白我的意思了。為了安定人心,迅速恢復秩序,作更寬大的措施,特再宣佈幾點處置辦法:(一)、凡是參加此次事件之人民,政府念其由於衝動,缺乏理智,准予從寬,一律不加追究。(二)、因參與此次事件,已被憲警拘捕之人民,准予釋放,均送集憲兵團部,由其父兄或家族領回,不必由鄰里長保釋,以免手續麻煩。(三)、此次傷亡的人,不論公教人員與人民,不分本省人與外省人,傷者給予治療,死者優予撫恤。(四)、此次事件如何善後,特設一處理委員會,這個委員會,除政府人員及參政員,參議員等外,期可容納多數人民的意見。台灣同胞們:政府這樣寬大的處置大家應該可以放心了。我愛台灣同胞,我希望我這次廣播以後,大家可以立刻安心下來,趕快恢復二月二十七日以前的秩序,照常工作,經過這次事件,人民與政府,想更能和衷合作,達到精神團結的目的。」
第七、三月二日下午二時中山堂成立處委會,並決議:(一)、因此案被捕之民眾,當由憲兵第四團無條件釋放。(二)、關於本案之死者,由政府發給撫恤金。(三)、不追究發生本案之負責人。(四)、即時停止武裝兵警巡邏。(五)、即時恢復交通。
第八、三月三日處委會委員黃國書、陳屋、黃朝琴、李仁貴、民眾代表盧輝木、王添灯,偕各報記者,前往軍法處調查兇手是否確己覊押。至該處時,據負責人談稱:「己於三月一日上午十一時,送交法院,言訖並提示文件,乃轉往台北第一監獄,監獄人員由牢房牽出六人(盛鐵夫、鍾廷洲、趙子健、劉超群、傅學通、葉得根)。這些人均掛有甚重之腳鐐,垂頭喪氣,由記者一一拍照。
第九、三月三日處委會代表與參謀長柯遠芬協商,柯同意將軍隊撤回軍營。
以上是二二八事件發生初期政府處理二二八事件的情形,各位讀者可以試想,日本殖民時期台灣總督府會否如此處理?即使是現在民主化的西方政府,在面對這些要求時又會如何處理?相信有民主與法治觀念的讀者應有看法。
若以今日的法治標準來看,當時的政府有些寬大過頭了,二月二十七日晚的緝私煙事件,最多是個執法過當的問題,應該處置失職官員即可,引起暴亂以後居然承諾釋放所有暴徒,又承諾即刻解嚴,同意民眾代表到軍法處查看兇手是否在押,此等行為、政府其實已是毫無威信可言?
難怪「不著撰人」在《二二八事變之平亂》一文中要感慨地說:
「由於坐待『和平解決』決策之錯誤:當『事變』之初,問題比較單純,牽涉不大,應以純治安事件,及時疏導,斷然處置,不使釀成事端,無所謂『和平解決』。蓋『寬大處理』絕對正確,有限度之循『和平』途徑尋求解決,亦無不可。乃不此之圖,遷延因循,貽誤事機;而忽略台灣之民性褊狹強悍,此其失者一。或謂當時之『和平解決』決策,係緩兵之計;但稽考之電報中央之檔案,並無請求派兵增援之事實。甚至將電稿中『缺乏兵力』字句刪除;以及嚴令制止高雄要塞之斷然平亂等證之;足見並非『緩兵之計』,乃怯弱無能,坐視事態惡化擴大,而無所措手足;此其失者二。…由於准許成立『處理委員會』之錯誤:當『事變』之初,本係一單純之局部性事件,乃竟准許官民共同組成一個委員會,『負責處理』暴亂事件。當時決策者之用心,或在『緩衝』,或在表示『公正』;但忽略此一決策,已使純治安事件轉變為嚴重之政治性事件;遂令若干別具用心者得厠身其間。其他非法組織與潛伏之共黨分子亦相繼介入,使群龍無首之社會盲目騷動,演變為『有組織』『有領導』之全面策動;實無異將政權拱手讓人,使暴徙膽敢接管各縣市政府,公然行使政權。…」。
除了與民眾代表處委會協商解決方案,作大幅度讓步外,長官公署又企圖透過台灣士紳、「半山」企圖和平解決,陳儀、柯遠芬、張慕陶,分別請託王添灯、蔣渭川、黃朝琴、林獻堂等在台灣有影響力之士紳協助政府和平解決問題。但是由於:(一)、民眾己失去理性,所有建議和平解決的台灣領袖皆被視為「台奸」而無法發揮其原有之影響力。(二)、處委會派系分歧,內鬥結果,最後鴿派蔣渭川失勢,鷹派王添灯控制處委會,提出三十二條、四十二條主張,其中包括國軍繳械等,事態發展至此,和平收場已不可能。長官公署所有和平解決之努力宣告失敗。
二二八事件資料解密以後,從大量中央及地方的檔案資料可以發現,除了澎湖以外全省暴徒攻擊各地警察、軍隊、外省人、公務員,搶奪軍警槍械,俘虜地方首長,以維持治安為名組織軍隊,篡奪地方政府,而長官公署因為先有軍隊退回軍營,不准開槍之規定,後來事態惡化以後又因兵力不足,只有被動被困營區或機關之內無法動彈。
從上述的歷史,無論從任何角度來回顧當時的情境,實在無法同意二二八是「官逼民反」的說法,理由如下:
第一、陳儀行政團隊人才濟濟,下級官員或有素質低劣者,有貪污腐敗之行為,但比較日本人之高壓、凶殘欺凌台胞、在「被治」者的感受方面應該還不到鋌而走險去「造反」的地步。
第二、經濟問題雖然嚴重,但是光復後解除日本經濟「統制令」,與大陸貿易量大增,民生必需品充沛,台民生活必需品並不缺乏,比起大陸、日本、以及世界大多數地區,台灣還算比較好的。至少沒有到發生飢荒或缺糧的地步,當年並不產生因為經濟問題逼到百姓「造反」的地步。
第三、從長官公署及中央在事變初期的作為來看,事變初期官方確實有和平解決之誠意,而這些誠意因為忍讓過了頭,如同意民眾代表到軍法處查驗肇事者是否在押。讓暴民誤以為政府膽怯怕事,遂有得寸進尺之行為。
第四、處委會在王添灯奪權成功後己經變成一個叛亂團體,其向長官公署提出之三十二條非但要求政府軍繳械,後來又隱匿軍隊繳械這一條。將篡改後之三十二條交由美國副領事柯智超向美國及國際發表,以圖引起國際干涉,並在廣播中用「革命先烈的血不會白流的」,煽動的語言挑撥民眾情緒,擴大事端。
從大量的一手資料顯示,事實上二二八發生的原因不是「官逼民反」,反而可能是因為陳儀在初期過於妥協,希望和平解決而被誤以為陳儀膽怯,遂使某些人誤判情勢,使事件擴大、惡化、不可收拾,最終迫使中央派兵鎮壓。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四)二二八事件的元凶是蔣介石?
二二八的元凶是誰,是近幾年來熱門的問題,但也是一個為了政治需要而不斷被「後設」的問題。到了近期,蔣介石是否為二二八元凶一事,更成為了證明蔣介石的民國政府為外來政權、迫害台灣人民的最佳投射對象。因此,在「台獨」、「去中」、「轉型正義」的意識形態操作下,蔣介石被視之為等同於希特勒的殺人凶手,所謂「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此一虛構定論,更是徹底污名化蔣介石的起點。
虛構這個定論的,不只是民間,更包括官方;不僅是從政者,也包括位居最高學術單位的學者。但是歷史資料總是會說話,虛構的謊言是經不起檢驗的。謊言可以在政治力的支持下,一個接一個的堆砌,但是當真實的史料出現時,所有虛構謊言所形成的高牆會即刻坍塌。
國史館所編輯出版的史料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中,國史館館長張炎憲在〈書序〉指出:「也許在這些檔案中無法得到滿意答案,但藉由史料檔案的爬梳與研究,已足以重現當時的歷史情況,事件的元兇與歷史真相早已呼之欲出,祇是找不到白紙黑字的原始證據而已」。這裡所說的「元凶」指的就是蔣介石,但是在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後,仍然以「呼之欲出」的推測來定論蔣介石為「元凶」。這就是以學術單位名位為政治需要見解背書的手法。
如果只是一般學者用此羅織罪名的方法,或許效果有限,但這卻是由國史館館長張炎憲的署名發表,等於是官方背書,易產生巨大的政治效應,形成為「政治正確」。不過,如果了解張炎憲曾任台灣社社長,而這個社團是最堅定推動台獨者,讀者可以自行判斷,所謂「蔣介石是二二八的元凶」是否是為了台獨需要而創造出來的推論?
二○○六年,一群意識形態強烈的學者所撰寫,二二八基金會所出版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進一步對二二八事件發生,以及發生後台灣社會情況的責任進行追索。書中提到二二八事件發生最應負責者是蔣介石。報告中如此說:「陳儀、柯遠芬等固然失敗於前、不當鎮壓於後、又誇大危情向中央請兵,對不幸事件應負相當責任,但欲稱『最』,則非蔣介石莫屬」,並進一步檢討蔣介石應負最大責任之因,「況且連國防最高委員會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都要求嚴辦陳儀的情況下,蔣介石依然獨排眾議,無視於南京政府內部的反省聲音,而運用總裁的『最後決定權』袒護陳儀,從而整個台灣政府事後無人負起責任,這是蔣介石應比他們負更大責任的第一個理由」,「蔣介石與…黨政軍特乃至監察司法相關人員來往的函電,可見蔣介石對事件介入程度之深、干預層面之廣,這樣的最高領導人,當然要為不幸事件負對大責任」。
最後,該書總結整起二二八事件的責任,結論指出:蔣介石對台灣民情認識不清,無法接納台灣人的呼籲和楊亮功、劉文島等的建言,反而認為台灣人民要求改革、抗議不公是意圖脫離中國、背叛中國的舉動,因此派兵鎮壓,造成台灣浩劫。蔣介石擔任國民政府主席,是國家最高領導人,掌握軍政大權,唯有他才能決定派兵來台,也唯有他的支持,陳儀等才敢漠視台灣民意,任意非為,也唯有他的默許,軍隊才敢任意逮捕,不經審判,槍殺無辜;且事件之後,軍政首長無一受到懲處,反而擢升。因此,蔣介石是事件元凶,應負最大責任。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一書,點名蔣介石為「事件元凶,應負最大責任」以後,陳水扁親臨新書發表會,大力讚揚「真相大白」。綠營及獨派人士主張,要對國民黨提起訴訟,求償新台幣五十億元。
二○○七年,陳水扁也不再引述二二八紀念基金會的說法,直接點名蔣介石就是屠殺台灣人民的元兇,縱容屠殺台灣人民。多年下來,媒體大肆宣揚、立委、議員也直接明言「蔣是屠殺兇手」。
不僅如此,左翼統派學者王曉波,也是馬英九在台灣史及二二八史的「諮詢顧問」,早於一九九四年在其《海峽評論》雜誌上即提出「最大的元凶當然是蔣介石」之說。很有趣,也是歷史的諷刺,台灣的台獨派與左統派,都認為蔣介石是元凶。
「元凶」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元凶」是犯罪行為,指控別人是「元凶」應該有相當的證據,這些學者的指控及所謂的證據包括:(一)、蔣是二二八事件大屠殺的幕後元凶。(二)、蔣不該派兵。(三)、蔣下令大屠殺。
對於以上的指控多屬捕風捉影,以蔣的個性以及蔣的歷史記錄,以上的指控大多沒有直接證據或係臆測之詞或係惡意栽贓,除預設立場外還可以發現對蔣的歷史不夠瞭解。以上三點指控分別解析如下:
(一)、蔣是「幕後元凶」:
台獨政治人物與學者、國史館館長張炎憲說:「……真相呼之欲出,祇是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而己。」這種違背基本證據原則的話出自國史館館長之口,令人不能苟同。
(二)、蔣不該派兵:
蔣介石是當時的中國領導人,台灣發生二二八事件,用現代用語來說,對事件的責任他必須概括承受,但是負何種責任應該讓證據來說話。但反之,對其不應受的責難,也不該任其無端受謗。
學者李筱峰《台灣人應該認識的蔣介石》一書中說:「聽信特務一面之詞,貿然出兵…」、「…舒桃(元孝)經手該電報,親眼看見該電文寫明『格殺勿論』、『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但該書又說:「在目前可查到的史料,雖無上述舒桃所言之資料」,然後又自己推論,「不過蔣介石這種『格殺勿論』的處斷方式,並非無前例可循,一九三六年西安事變前,中國的愛國學生在西安市示威請願時,張學良替學生向蔣介石請命,蔣介石卻怒斥道『對於那些青年,除了用槍打,是沒辦法的。』」。
依照李筱峰的邏輯,因為蔣介石相信特務所言,所以決定出兵。出兵前還特別寫了封電報給陳儀,要求「格殺勿論」、「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為了知道電報內容是這麼寫,是因為經手的秘書看到了。但是現有的檔案文件裡面都沒有這個電報。讀者可以想想,當時並不知道二二八事件會鬧得如此大,所以不會存在著一開始就要銷毀的假設。讀者中如果有軍公教人員,應了解,所有電報的收件、銷毀,都必須建檔。所以,如果沒有白紙黑字的電報,就是個可能是「假消息」的二手資料。李筱峰應該也這個資料的不可信,因此,他轉而用蔣介石以往的作為來推斷,他應該在二二八事件中也一定會用「暴力」的方式處理。
如果處理的是一些小事,李筱峰如此寫作方式,多數人不會有意見,最多只是學問的品質問題而已,但是如果要說一個人是「元凶」,並背負著幾百個人的生命,在證據方面則需要更為謹慎。
再從李筱峰的自己推論來看,也是有問題的。而且瞭解蔣介石的一生就知道,蔣的性格特質並非「迷信暴力」,也並非「格殺勿論」。例如蔣介石在統一中國與軍閥混戰時期,以及蔣在剿共時期,德籍顧問屢次建議蔣作戰時要徹底殲滅敵人,但是蔣迷信中國「以德服人」之傳統,一再原諒敵人。當然,以往寬恕,並不表示在二二八事件中就沒有「格殺勿論」的可能。從往來的電報中,可以看出蔣介石的想法為何。
三月十三日致電陳儀元:「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三月十九日電白祟禧:「據劉師長電稱,我軍一營追擊至塔里地方被匪包圍激戰中云,此應特別注意對殘匪之清,切不可孟浪從事,稍有損失以漲匪焰,尤特別注重軍紀,萬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故軍隊補給必須充分周到,勿俟官兵藉口敗壞紀律,如果大軍入山,窮追更應慎重,請轉告劉師長為要,近情如何盼復。」上述電文並有手跡原件,可謂一手資料。當然,李筱峰等學者仍舊可能選擇不相信這些一手資料。但若連一手資料都不信,卻以二手資料或道聽塗說為依據,那就不是做學問應有的態度了。
當時的情形,蔣介石到底是否應派兵,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陳儀沒有能力控制暴動是事實,陳儀以行政長官名義要求派兵也是事實。當時台灣大多數地區實質已經「淪陷」,警察跑光了,警察的武器被暴民沒收了,除了軍隊駐守少數據點外,政令不出長官公署大門。蔣介石在陳儀要求下,是否應該派兵,是個主觀的認定問題,但是對於平亂時應有的軍紀要求,則是一個有客觀論斷的標準。蔣介石選擇出兵,但三申五令要求嚴守軍紀。當時軍警情治人員的確在清鄉時有報復的過當行為,但這是否就可以認為「蔣介石是元凶」?
(三)、蔣縱容「大屠殺」:
在討論這個問題以前,先看看日據時期的台灣總督府是如何平亂的,甚麼叫做縱容「大屠殺」。
不談乙未戰爭中,日本殖民政府是用甚麼態度,以甚麼方法來屠殺台灣人民。我們就舉當台灣人表示願意「歸順」後,日本殖民政府如何處理。一九○二年後藤新平用誘殺策略消滅台灣中南部的抗日勢力,宣傳所謂《土匪招降策》。五月十八日佯稱以斗六、林圯埔(南投竹山)、崁頭厝(雲林古坑)、西螺、他裡霧(斗南)、林內(雲林林內)等六個地點,做歸順式場。五月二十五日誘騙二五四名抗日分子,將舉行歸順儀式。斗六式場六○人,林杞埔式場六十三人,崁頭厝式場三十八人,西螺式場三十人,他裡霧式場二十四人,林內式場三十九人,然後用機關槍將式場內的歸順者全部殺戮。同時在六個式場殺害歸順者的這個屠殺案,史稱「雲林歸順場大屠殺」。後藤新平殺害「歸順者」的行為,完全違反人性,甚而惡劣,也顯示出日本殖民的殘暴。
德國的希特勒,屠殺六百萬猶太人的惡行也載入史冊,但是今日,台灣有些人卻以政治需要,將蔣介石比擬為希特勒,但是稍微有些知識與良心即知道,能這樣比擬嗎?後藤新平的銅像卻仍然在台灣博物館,蔣介石的銅像卻遭肢解的命運,這是台灣要追求的正義價值?
蔣介石是否教唆或縱容二二八事件,可從一手資料看看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蔣說了些什麼?做了些什麼?
三月十日蔣介石「二二八事件廣播詞」略稱:「本人並已致電留台軍政人員,靜候中央處理,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以期全台同胞親愛團結,互助合作」。「三月蔣主席致陳儀電:基隆與台北情況,每日朝夕作三次報告。」「三月十三日蔣主席致陳儀電: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
當時蔣委員長從南京發電報給陳儀,指示陳儀對於二二八事件處理的原則,電報透過當時的譯電局,傳送的是密碼,透過譯電局翻譯成文字呈陳儀,陳儀正式批示公文,以及後來收到手諭,將蔣委員長手諭批交三十餘部下,包括連長隊等過目。可見陳儀有徹底執行蔣委員長不准報復的命令。一個電報有六分內容相同之檔案,可證明檔案之可信。陳儀這樣做的目的,乃希望部下看到流轉的手諭,用蔣的威望,貫徹不准報復的命令。由這套文件證明綠營所謂二二八善後處理,陳儀對蔣命令陰奉陽違以及蔣陳二人唱雙簧之說均係揣測之詞。
「三月十九蔣主席致白崇禧電:據劉師長電稱:我軍一營,追擊至埔里地方,被匪包圍激戰中云。特別注意軍紀,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不許敗壞軍紀。」
從上述蔣介石三月十日廣播詞:「留台軍政人員,靜候中央處理,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三月十三日電諭陳儀「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三月十八日電國防部長白崇禧:「尤應特別注重軍紀,萬不可檢取民間一草一木」等詞觀之,蔣介石的性格應非「迷信暴力」。
從以上的資料再還原當時台灣情況之嚴峻,大陸烽煙遍地,四面楚歌,蔣在那種處境之中,及時決定派兵,同時嚴令注意「軍紀」,不准「報復」。以目前的資料,以及蔣的性格作風,都不能證明蔣曾下令或縱容大屠殺。
評論一個歷史事件或一個歷史人物,往往蓋棺還不能論定,因為歷史評論的縱深、全局、因果關係均要相當時日才能瞭解。二二八事件發生迄逾七十年,七十年的沈思,七十年來的資料公開以及資料消化,以及近代史家對蔣個人歷史與蔣個人歷史地位重新評價,應可斷言蔣介石在二二八事件處理上並無過錯,至少目前的資料可以證明如此。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佈了《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一書中除了認定蔣介石是「元凶」外,其他如陳儀、柯遠芬、彭孟緝等軍政人員應負次要責任;其他軍政人員如張慕陶、范誦堯、劉雨鄒等亦有責任。最特別的,在該研究報告中,認為當時所謂的「半山」,如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副議長李萬居、秘書長連震東、參政員林忠等是站在陳儀立場,幫助平息抗爭,而非站在台灣民眾立場,並認為事後的「清鄉」工作,多是因為「半山」協助,軍警才能羅列名單,逮捕台灣菁英,「半山」為二二八事件也要負責。另外,社會團體與媒體工作者,如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委李翼中打壓異己,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蔣渭川出面安撫群眾、中央通訊社葉明勳(後來擔任政府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的召集人之一)站在陳儀政府和軍方立場,忽視台灣民眾意見和社會動亂真相,甚至建議南京政府派兵鎮壓。此外,線民、告密者、構陷者皆有責任。
總之,《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認為,受害者都是無辜,而其他所有人,包括「蔣介石」、「軍政人員」、「情治人員」、「半山」、「社會團體與媒體工作者」、「線民、告密者、構陷者」都是廣義的凶手。這就是這群「學者」所做的研究報告。
在面對外界質疑,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先打外省人,外省人才報復」或「改朝換代時總有屠殺或鎮壓事情發生」的說法,國史館館長張炎憲認為,這種說法是為統治者脫罪,而不是站在民主、人權理念上思考。國民黨「濫用公權力、派兵鎮壓,事後並合理化國家暴力行為,並歸罪於被統治的台灣人民。違反人權、民主、自由的普世原則,充滿權力的暴戾與自大」。
這位從來不掩飾自己是台獨者的國史館館長,這一番話反應的正是擁有權力後的傲慢與偏見,他與很多二二八事件的研究者一樣,只有一個答案,就是台灣民眾無故無辜的被迫害,而所謂的「民主、自由、人權」的定義,也是由他們界定。這樣的「研究報告」除了彰顯二二八事件應有的「政治正確」,對於社會的和諧有任何意義嗎?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五)二二八事件的性質?
二二八事件的性質是「暴動」,反政府的「事變」或「革命」,或是追求「高度自治」的「政治改革」行為?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初,官方多以「事變」來定位。「事變」指的是要推翻現有政府,希望能夠「改變現狀」。「事變」也可界定為「革命」的範疇,「事變」與「革命」當然帶來「暴動」。如果只是為了追求「政治改革」的「高度自治」是否必須以「暴動」為手段,還是應該在窮盡一切和平方法而不可得時,才應使用?
省文獻會出版的《二二八事變撫慰紀念碑拓本》、警備總司令部的《台灣省二二八事變紀事》、掃蕩周報黃存厚的《二二八事變始末記》,唐賢龍的《台灣事變內幕記》,均視之為「事變」。獨派則將二二八視為革命。例如王育德強調,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為了獨立發動的「叛亂」,「他們固然沒有喊出獨立的口號,但『三十二條要求』等於要求實質上的獨立,任何人都承認。」史明的《台灣人四百年史》當中,也有類似論述。王建生等人合著的《一九四七台灣二二八革命》將二二八事件視為革命,認為「台灣人雖未明確揭櫫獨立建國,但在強調台灣的政治由台灣人自理」這個原則上極為明確。海外台獨刊物,亦多將二二八事件視為台灣人民反抗中國的革命。時至今日,這樣的看法仍是長老教會的主流看法。
左派人士也將二二八事件就為「革命」或「起義」。例如,以「林木順」為名的著作《台灣二月革命》,一九五一年王思翔的《台灣二月革命記》、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的《歷史的見證:紀念台灣人民二二八起義四十週年》皆是如此。一九八一年廈門大學還出版了《二二八起義資料集》。當然,解嚴後,也有學者開始將其界定為追求「高度自治」、「民主自治」。但是近年來來,台獨主義者已將二二八事件做為台獨運動的開端。如果視其為「台獨」的開端,那麼二二八事件的性質就是一場不成功的「革命」。
二二八是暴動、革命或是追求高度自治?這個問題應從兩個角度來看。第一、他們的動機為何?第二、他們的行為為何?即當時做了那些事?是攻擊政府官署、軍隊設施,還是去攻擊學校與商店?主張為何?
如果是起義或革命,攻擊官署或軍方、暴徒打長官公署均可理解,但是打非官員的外省人、搗毀所有機關學校、醫院,有無必要?當時學校,無論是老師、學生,幾乎都是本省人,民國三十六年,全台灣沒有幾個外省人在台灣唸書,暴徒為什麼搗毀學校?包括育幼院在內?! 這是起義或革命應有的行為,還是暴民趁機打劫發洩的行為?有的人說,他們不是革命,只是追求「民主自治」,那麼尋求「民主自治」或「高度自治」就可以打家劫舍?
以下《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所公佈的各個機關損失表,總共有一五七個單位。我們摘取部分如下:
機 關 名 稱 公物損失價值 私人損失價值
宣傳委員會 600,000 1,218,860
地政局 39,000 264,160
營建局 170,800 713,000
合作事業管理委員會 42.000 188,220
醫療物品公司籌備處 68,510 452,390
營建公司籌備處 3,090,095 89,917
省育幼院 2,100,000
樂生療養院 300,000
衛生試驗所 119,870
檢疫總所 17,000
省立台北保健館 78,000
省立台北醫院 1600
省立共濟醫院 290,00
鐵路管理委員會 887,392 2,243,702
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562,000 736,208
公路局 300,000 3,413,692
財政處 214,400 2,698,980
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147,000 237,500
窯業有限公司 698,200 161,650
電力公司 3,.000,000 3,000,000
工礦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5,102,237 375,485
公共工程局 1,968,789 2,604,950
化學製品工業有限公司 438,000 1,758,040
橡膠公司 300,450 234,350
鋼鐵機械有限公司 6,000,000 5,000,000
印刷紙業公司 920,100 1,193,710
台灣工程公司 2,500,000 200,000
台灣畜產公司 452,000 486,799
農業試驗所 115,600 436,680
台灣茶業公司 203,600 534,860
警務處 1,134,325 10,358,967
警察訓練所 1,253,160 3,505,899
警察大隊 670,262 623,955
鐵路警察署 1,705,144 2,534,781
警務處警察電訊管理所 175,000 1,578,530
台北市警察局 6,500,000 1,500,000
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 270,000 150,000
專賣局暨台北分局 8,538,600 15,629,660
樟腦有限公司 415,062 3,354,709
酒業有限公司 126,980 6,528,127
煙草有限公司 316,965 1,321,890
火柴有限公司 188,000 146,000
酒業有限公司第三工廠 429,508 917,700
貿易局及所屬新台公司 51,677,220 5,681,476
省編譯館 711,300 81,300
台灣省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195,300 305,460
交通部台灣郵電管理局 494,605 3,000,000
省氣象局 471,976 4,273,985
省立台北商業職業學校 301,200 64,800
國立台灣大學 282,450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 137,500
省立師範學院 267,695 970,000
省立台北高級中學 63,200
省立成功中學 152,000 190,000
省立台北第一女子中學 20,000
省立台北第二女子中學 608,800
省立台灣師範學校 53,480 38,500
省立台北女子師範學校 40000 443,000
台北縣稅捐稽徵處 948,605
從以上統計資料,我們可以斷言,參加二二八的民眾成分非常複雜,動機也不單純,暴民並非是以軍警政府單位為主要攻擊目標,反而有些打家劫舍、隨意攻擊的現象。
如果從暴動的規模與範圍來看,這的確是個全台的行動,沒有團體或共同訴求,很難形成如此大規模的暴動。
依台灣省警備司令部彙整各地戰況對二二八的記載報告,二二八期間全台各縣市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如下表:
縣市 公物損失 私人損失 總計
台北縣 8,000,000 12,348,900 20,348,900
新竹縣 4,754,049 32,829,258 37,583,307
台中縣 890,000 35,000,000 35,890,000
台南縣 3,513,900 7,927,280 35,890,000
高雄縣 無資料 1,501,500 1,501,500
台東縣 1,38,760 1,520,960 1,659,720
花蓮縣 1,574,500 7,133,930 8,708,430
澎湖縣 無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台北市 125,619,373 228,712,882 35,4332,255
基隆市 4,880,630 2,622,504 7,503,134
新竹市 8,022,366 19,841,658 27,864,024
台中市 1,321,358 8,540,605 9,861,963
彰化市 無資料 120,500 120,500
嘉義市 6,566,846 28,481,338 35,048,184
台南市 802,667 8,479,498 9,282,165
高雄市 7,810,651 36,279,240 44,089,891
屏東市 1,202,225 9,726,227 10,928,452
全省 175,097,331 441,056,280 616,163,611
在武器收繳擄獲數量方面,依台灣省警備司令部匯整各地戰況對二二八的記載報告,二二八期間有關武器收繳擄獲統計如下表:
名稱 單位 數量
步槍 枝 1,908
輕重機槍 挺 129
手槍 枝 185
擲彈筒 具 29
迫擊砲 門 5
戰防砲 門 1
步機槍 粒 34,678
手榴彈 箱 673
擲榴彈 箱 47
各種砲彈 顆 229
軍械刀 把 1,417
望遠鏡 付 2
鋼盔 頂 1,183
電話機 部 12
大小汽車 輛 5
政治本來就會有立場,政府不是不能推翻,改朝換代本是歷史的常態,「暴動」與「革命」的定義,取決於朝野雙方各自的訴求,以及事後史書的定論。在二二八事件中,不乏要推翻民國政府統治,建立新政權的份子,也有純粹是藉機鬧事的暴民。不論為何,後人,特別是相關者,在論及其「性質」時,必須要有一致的邏輯。
噍叭哖事件的余清芳家屬會否要求日本殖民政府承認余清芳是「受難者」與賠償?清政府會否承認太平天國的行為是「起義」或「革命」?如果孫中山革命最終沒有成功,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家屬可否向清政府要求賠償、承認其為「受難者」,或「烈士」?如果確是「起義」或「革命」,那麼就是權力的爭奪,權力雙方各為其政治權力或理念而奮鬥,贏者改朝換代,輸者掉人頭、進監牢是歷史的常態。如果是暴民,也必然要接受法律制裁,除非是被污陷,或法律錯誤判決,因而沒有所謂的「受難者」或要求「賠償」之說。
也有學者認為,二二八事件只是追求「高度自治」的行為。陳芳明即認為,即使如謝雪紅這樣採取武裝鬥爭,但她追求的只是台灣的「高度自治」,並非革命。如果陳芳明這個定位正確,即當時提出「三十二條」,甚而成立「人民政府」的目的不是推翻政府,而只是要求高度自治,所謂「高度自治」不就是迄今北京所主張的「一國兩制」嗎?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每年都要紀念二二八事件,是否也同意參與追求「一國兩制」是很神聖的呢?日後台灣民眾是否可以用「成立部隊」、「成立人民政府」、「自稱政府主席」,並用暴力方式來追求「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
這就是目前台灣在討論二二八事件時精神錯亂的地方。有台獨意識形態的學者或從政者,爭相為二二八事件,爭取「革命」、「起義」的美名、視死者為「烈士」;但另一方面,又要求現有的政府(沒有被推翻的政府)要給其賠償,或追認其為「受難者」。如果如此做可以化解社會分歧,也無不可,但是有政治立場者卻是盡情的消費二二八事件,將其做為打倒國民黨、污名化蔣介石、定義民國政府是外來政權的工具。
學者習賢德也用了很多時間,對當時的警官、員警進行大量的口述歷史。這些當時第一線的人員的遭遇與感想,與現在「政治正確」主流論述卻是相距甚大。賴澤涵認為二二八事件參加者背景複雜,性質也難界定。他認為「…此一事件背景的錯綜複雜,更增添了神秘性,參與反政府的人員除單純的高中生、大學生外,失意的政客、被日人徵召到海南島各地回台的失業青壯年,以及無知的盲從者 甚至一些流氓等,可說份子複雜」。
根據官方檔案,二二八事件暴亂行為大致可分八大類:(一)、佔據機關僭奪政權。(二)、搶奪軍械及軍警倉庫。(三)、毆殺及姦淫外省同胞。(四)、號召退伍軍人、學生、抽調壯丁,成立部隊。(五)、煽動台籍警察及原住民同胞響應叛亂。(六)、圍攻國防要地。(七)、強行派款抽捐。(八)追求國際託管,尋求獨立。但是在「政治正確」下,暴民被說得跟一張白紙一樣無辜,以上八種人,全部包裹式的處理,只要是死亡,不論是甚麼原因均一律以同樣的標準;不論是後來被判刑而處死,還是在攻擊政府時而被擊斃或者失蹤,都是「受難者」,都可以要求政府六百萬元的「賠償」。
最終影響政府對二二八事件的性質定位的,還是政治考量,事件性質定位為「群眾要求政治改革,卻遭政府無故壓迫屠殺」。台北二二八紀念碑即是如此記載:「…為解決爭端與消除積怨,各地士紳組成事件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並提出政治改革要求。不料陳儀顢頇剛愎,一面協商,一面以士紳為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聞報即派兵來台。…在鎮壓清鄉時,株連無辜,數月之間,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
如果看完本書對二二八事件來龍去脈的介紹,可以發現這個「政治正確」詮釋完全與事實不符,但卻可以公然成為紀念碑的碑文。如此怎能夠如碑文所期待的「警示國人,引為殷鑑」?
如果我們是為了撫平歷史的傷痛,那就不要消費二二八,更不應曲解二二八,謊言二二八。簡單來說,一個基本的道理:如果認為二二八事件是政府處理不當,可以要求政府道歉與賠償,但不應該是不分是非的包裹式道歉與賠償。如果受害者是「鬧事的暴民」,在攻擊政府時受害或受傷,最多只能要求政府「補償」,而非「賠償」,金額也不能與真正的無辜受害者一樣。如果認為二二八事件是推翻政府的「起義」或「革命」,就沒有資格要求現在的政府賠償或道歉,而是等到現有的政府被推翻,正名制憲成為新國家後,再追授為「受難者」、「烈士」並補償,這樣才合乎應有的政治信仰與道理。不知道以「反中」為意識形態的台獨者為何可以接受,他們所認定的「受難者」、「烈士」,在大陸也被追謐為「烈士」?如果認為二二八事件是追求「高度自治」,而給予行為高度肯定,那紀念者似乎也沒有什麼理由再去反對給台灣高度自治的「一國兩制」。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六)二二八事件的謊言有多離譜(上)?
自解嚴起,有關二二八事件的檔案、資料、書籍、期刊、研究、報告,回憶錄等等,如雨後春筍的出現,但是資料常與史實往往不符,甚至不實的敘述比正確的敘述還多,有者還太離譜。其原因如下:
第一、由於二二八事件是敏感問題,只能「擴大」、「加添」政府及軍隊殘暴、殘忍以合「民意」,而受害者家屬無法釋懷,因此諸多專家學者不願探討真相而東抄西抄,以訛傳訛,抄自他人的著作,並註明資料來源,錯了也可以不負責任。第二、二二八事件受害者或其家屬,深仇大恨難以忘懷,故意誇大。第三、有些人喜歡講負面誇大不實之詞。第四、政治立場不同,鼓勵加深仇恨。第五、政客為了政治利益。第六、有些人生性喜歡說謊話。
不實的訊息來自多方面,有是二二八事件當時的不實訊息,有是二二八事件之後的不實訊息,更不應該的是二二八事件在一九九○年代起成為「政治正確」的事件後,又產生新的不實訊息。
二二八事件不實報導與傳聞,助長了當時悲劇的擴大與之後仇恨難以化解,更遺憾的是不實報導與傳聞持續不斷。早期不實的報導來自官方與非官方,之後,漸漸的官方不再作不實的報導,而非官方傳聞則歷久不衰。
大約在一年多前,高雄有一位從來沒有見過面的朋友,張清滄先生,他知道我也在研究二二八事件,特別請他公子寄了許多他的相關研究著作。張清滄並不是位學者,學歷只有斗南中學畢業,但是長期在政府行政部分工作,從他蒐集的資料,可以看出他是一位極為認真的業餘研究者。他有一本大著《真相二二八:二二八事件七○週年敢言》,其中有一章專門就二二八事件中不實的謊言、傳言一一挑出,以下是該章中若干例子,可以看出謊言的可怕與嚴重性。
當時是二七部隊警備隊長的黃金島,曾當過日本志願軍,富有作戰經驗,參與二七部隊退入埔里後,與二十一師對抗,前衛出版社為其出版《二二八戰士黃金島的一生》一書,另也常看到他的受訪紀錄,黃金島因而聲名大噪,但是他出版的書,卻是錯誤百出。受訪問時說:「二十一師從基隆登陸後,將人串在一起甚至用鐵絲貫穿手掌,掃射後丟入大海」。在基隆海面的浮屍多數受訪者看到的是用鐵絲捆綁,也有說鐵絲貫穿手掌、足踝,甚至有說:「國軍登陸後,機關槍亂掃射,將活生生的人排成數排,以鐵線貫穿鼻子,以船戴至外海,再將人推落海中」。鐵絲貫穿手掌、足踝、貫穿鼻子均非事實。讀者可以想想,如果要殺人,還要把對方先用鐵絲穿鼻子或手掌嗎?但是這種謊言,竟然也有人信,在網路上也有傳播。
《許曹德回憶錄》略稱:基隆火車站前的淺水碼頭,撈起幾百具屍體,每一個屍體,都是雙手反綁,手腕之間以鐵線穿透人手骨肉而後纏繞。《台灣二月革命》一書所稱「暴徒被用鐵絲穿過足踝投入海中」,《二二八民變》亦稱「數百名被認為暴徒的人們,足踝被貫穿鐵線,拋進海中」,與林木杞先生之說詞相似。《基隆雨港二二八》有基隆林木杞先生受訪問時,自稱「雙手雙腳用鐵線反綁,鐵線從手掌穿過手背,雙腳則從脛骨穿過,小腿被刺刀畫了一個大刀口。他掉入海里,雙腳的鐵線鬆了,游到遠處的岩壁才偷偷上岸,並有雙手被鐵線貫穿反綁的照片為證」。
受難者林木杞先生所遭受之不幸值得同情,但他的說詞正好反映出以上「暴徒被用鐵絲穿過手骨或足踝投入海中」其不合理性。請問:第一、脛骨用鐵線穿過如何移動腳步、走路?第二、一個人雙手及雙腳用鐵線反綁並貫穿,又受了傷掉入海里,鐵線能輕易鬆脫嗎?第三、鐵線未鬆脫且身上又在流血,有能力游到遠處的岩壁嗎?
我們不禁還要問:軍隊有其一定的審問或處罰程序。很難想象,當地的司令會下令將暴徒不分青紅皂白地抓起來,然後沒有任何自白口供,就全部用鐵絲綁起來,丟到海裡面,造成港口漂滿浮屍。即使要殺人,有必要用如此的方式嗎?
很多訪談或回憶錄說,「軍艦甫靠岸就用船上機槍向路上行人掃射」。這更是毫無軍事常識之謠言。艦上機槍主要用途是射飛機,角度對空。艦上機槍要射行人,恐怕要專門設計一個機槍座,讓機槍能夠朝下俯射才行。
這些基本的認識卻沒有辦法讓謠言止於智者。每年三月八日在基隆市都有紀念二二八事件的活動,其家屬共同控訴國軍的殘暴:(一)、軍艦甫靠岸就用船上機槍向路上行人掃射。(二)、被捕人犯用鐵絲穿過手掌列隊上船拋到海裡。(三)、基隆碼頭漂滿浮屍。但從以上說明來看,這些對國軍的控訴都與事實很大距離。另依照檔案資料顯示,二十一師部隊是三月九日清晨才在抵基隆,且登陸時未遇任何扺抗,因為戒嚴,路上根本沒有多少行人。
參加二七部隊,曾在埔里烏牛湳橋被國軍子彈打傷的蕭○瓶,受訪時略稱:「我們學生軍曾目擊當時遭二十一師屠殺的二七部隊學生軍屍體,軍隊用好幾輛卡車來回清運屍體,慘不忍睹,我們躲在遠處的草叢內暗自打顫流淚」。實際上並無蕭○瓶所說之事。
出現在大陸的書刊也是報導國民政府軍是多麼殘忍,如「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台灣人民民族解放鬥爭小史》略稱:「三月八日,蔣軍登陸後,對於人民不管死的、活的、傷的、男的、女的、老的、幼的,都用鐵絲捆縛在一起,拋入海中,屍滿海面。蔣介石集團不到一個星期時間內,屠殺了三萬多人」。曾是監察委員的何漢文於《湖南文史資料選集》第四輯略稱:「高雄市被擊斃的民眾大約在二千五百人以上。台中在街道要衝地方,許多人家是全家人死盡,絕了人煙。總計台灣同胞在這次起義中死亡的最少有七、八千人」。
高雄人張清滄先生自己也去訪問一位住於高雄市愛河附近的陳○○,他說:「三月六日在路上差點被士兵射殺。目睹高雄市愛河,受害死難的民眾屍體堆積掩過愛河水面」,張清滄特地多次問他是否親自目睹,「他強調確是親自目睹慘狀,他還說傳聞高雄市死亡數千人是不正確的,應有數萬人才對。所以他這輩子不說國語」。張清滄在他的著作中說,「事實是,二二八事件在愛河死難的只有一人」。
有嘉義受訪者說,二二八事件時他參與攻打紅毛埤火藥庫,他們輸了至少死五千人。張清滄查證說,實際上,紅毛埤火藥庫的軍隊撤離到嘉義機場,才有抗爭群眾進入火藥庫,並未發生戰鬥,何來至少死五千人?
三月六日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被迫出兵平亂的行為,卻被以謊言包裝,扣上「高雄屠夫」的惡名。例如「高雄中學校園全染鮮血,屍體摧積如山」,甚至說在高雄中學內死了二千人。接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訪問的羅先生說,他到現場看到當時在高雄中學被槍斃的不下兩千人,而在火車站附近被槍殺的也有數千人。實際上高雄中學內一個人也沒有死,火車站附近約有十人死亡,羅先生的說詞顯然太離譜。也有人說,有抗爭群眾盤據在高雄火車站對面的長春旅社而遭到殺害,死了三百多人,事實上也沒有人死亡,而當時的旅社老板女兒在二二八事件後還嫁給憲兵隊李先生,成為李太太。
《一九四七台灣二二八革命》一書也說,三月六日這天「處委會當場被殺者三十多人,受傷一百多人,傷者因無人送醫,後來也全部喪生,…部隊在市府裡濫殺之後,一面奪走死者財物,一面順手把屍體拋入愛河,一時愛河成為血河,河面盡是浮屍。…。在寒雨中,…國民黨軍在高雄市進行瘋狂的『殲滅戰』,…市內處處有巷戰,最後一個前金派出所終告失守,學生們寧死不屈,全部壯烈成仁,此後一連三天,高雄市遭到空前的大屠殺,火車站一帶的濫殺更為徹底。…彭孟緝部隊利用車站地下道做為屠宰場,將無辜市民趕入地下道,以武裝士兵守各出入口,然後開槍掃射,一時地下道裡淒厲的哭喊聲不絕,死屍堆疊,血流成河」。事實上,在高雄市政府因為群眾陳亮谷等向軍隊丟手榴彈,而遭致反擊,致使在現場有約三十名群眾不幸遭要塞軍隊還擊射殺外,其餘所謂「處委會人員三十多人當場被殺」、「傷者一百多人無人送醫而全部喪生」,「愛河河面盡是浮屍」,「處處有巷戰」、「學生全部壯烈成仁」、「車站地下道作為屠宰場」均非事實,但是這些以訛傳訛的誣陷說法,也使得彭孟緝背上「高雄屠夫」的惡名。
至於二二八事件中,整個高雄市死亡失蹤人數究竟有多少人?來台調查的監察委員何漢文指出,事後彭孟緝向他報告:「從三月二日到十三日,高雄市在武裝暴動中被擊斃的暴民,初步估計,大約在兩千五百人以上」。但彭孟緝說他未曾向何漢文報告。事實是:高雄市政府的《高雄市二二八事件報告書》合計一二五人。台灣省文獻會在一九九四年二月二七日發佈的二二八事件死亡失蹤名單,高雄市確定死亡六十八人,失蹤二人。保密局檔案顯示,本省人死亡九十餘人,外省人死亡四人。
楊逸舟於一九七○年二月在日本東京所著《二二八民變》,由張良澤先生譯成中文,並於一九九一年三月在台灣出版。楊逸舟於書中「前言」部分自稱:這本書是人類良心的記錄,他於二二八事件不久,花了一個月時間,跑遍全島向三教九流各階層的島民,聽取民變當時的實情。再從這些目擊者與體驗者的證言中,選出可信度最高的整理下來。譯者並吹噓,楊逸舟歷任「汪精學衛政府與蔣介石政府的中央高官」,於民國三十六年八月奉內政部長張厲生之特命,返台密查。主要任務是密察台灣民情及省長魏道明貪汙真相。
既然楊逸舟宣稱他跑遍全島又向三教九流各階層請益,並將可信度最高的整理下來,那麼該書對二二八事件真相的釐清應有很大幫助,實際則完全不然。《二二八民變》一書不但諸多與事實不符,有者還太離譜。例如書中所稱,三月八日在基隆,登陸的士兵對著碼頭工人,「未加任何警告就突然用機鎗掃射,瞬時有數十名、數百名工人應聲倒下,悲鳴與哀號四起」,「數百名被認為是暴徒的人們,足踝被貫穿鐵線,三五人一組被拋進海中」;「基隆市警察局在要塞司令部的指揮下,拋入海中的市民達二千人,…軍人及學生死傷人數,則不在此數目之內」;「包括台北郊區,則約六千人被殺,基隆、宜蘭方面,約有五千人被殺」;「嘉義市及機場的攻防戰極為慘烈,計約五千人陣亡。高雄市方面,台灣軍於激戰之餘,約死亡五千人」;「死亡者約二萬人,輕重傷者約三萬人」。
上述楊逸舟所稱基隆、宜蘭、嘉義、高雄及全省的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均與事實不符。《二二八民變》一書廣泛流傳且被深信,楊逸舟又自稱「可信度最高」,至今許多專家學者深信不疑。
楊逸舟另一本著作《受難者》,書中有關二二八事件之敘述,同樣與事實不符且過於離譜。例如稱「壽山的中國部隊攻進高雄市內,無差別的屠殺了男女老幼約四、五千人。市政府前彈夾堆積如山,可見雙方攻戰的猛烈」。又稱「部隊從女屍上掠奪飾物,套戒指的就被切斷手指,套手環的就被砍斷手臂,掛耳環的就被割下耳朵」、「中國軍於二週之內,殺了二、三萬以上」。
另一本《台灣二月革命》也是廣泛流傳且被深信的書,是由「二七部隊」的楊克煌,早於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在香港以小冊子發行,一九九○年二月以署名著者「林木順」在台灣出版。書中略稱:「是根據曾經領導或參加過這次民變的同志提供資料編成的,所以其『確實性』是十足可靠」。但此書與《二二八民變》同出一轍,有諸多與事實不符且離譜之處。例如書中所稱:三月八日「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被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據私人統計,只台北市被殺的約二千餘人,被補的也有千餘人,大半都慘殺以後被拋棄於淡水河裏,以致黃色的河水變了紅色,一個一個屍體浮上水面,其慘狀使人挑面不敢正視」。三月九日在基隆,「在石延漢市長指揮下,警察到處捕人,捕了數百個『奸匪』?『暴徒』?…,用鐵絲穿過足踝,每三人或五人為一組,捆縛一起,單人則裝入麻袋,投入海中,天天海面都有死屍浮出。要塞司令史宏熹也率領武裝同志逐日大捕大殺,其屠殺方法,殘酷絕倫。二十名青年學生,被割去耳鼻及生殖器,然後用刺刀戳死」。三月五日在虎尾,「聯合部隊包圍蔣軍,…雙方傷亡均很慘重」;三月十日在斗六,「陳篡地部隊與蔣軍,在斗六街道上發生大規模的遭遇戰」。在高雄市,「三月五日,…本省籍警員二百餘名參加起義,市內一切軍政機關,一律被民眾佔領,被集中的官兵已達七百名之多。另一部分民眾進攻高雄監獄,放出犯人二百餘人」、「殺人鬼的蔣軍殺的瘋狂了,…由學生堅守中的前金派出所被蔣軍奪回,學生不留一人,全部戰死」、「…彭孟緝殺下山來以前,已經預先先聯絡鳳山駐軍趕來夾攻,…,直殺至八日,不分晝夜,槍聲不絕,馬路上、街頭巷尾,到處是死屍,有的已經開始腐爛,有的在流血,卻沒有人敢出來收拾。…這樣,高雄市民的英勇起義,屍橫高雄山,血流西子灣,犧牲了數千人民的生命,終於被野蠻的蔣軍鎮壓下去了!」。三月五日在屏東,民眾「以消防隊的水龍管噴射汽油,火攻憲兵隊,…隨後擁至飛機場圍攻」。
以上所述均毫無事實,簡直是鬼扯,在網路上卻看到不少讀者在發表其讀後感言時,都是熱淚盈眶,悲憤莫名。《二二八民變》作者楊逸舟認為他的書是「可信度最高的整理下來」,而《台灣二月革命》的作者楊克煌也認為他的書,「確實性是十足可靠」,但是這兩本書的共同點是諸多與事實不符,有的還太離譜,造謠胡說,錯誤率百分之九十以上,但至今有許多人還是深信該兩書的不實報導,不少專家學者也不例外。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七)二二八事件的謊言有多離譜(下)?
《台灣二月革命》、《二二八民變》及蘇新(筆名:莊嘉農)所著《憤怒的台灣》,為諸多研究、探討二二八事件者所借重參考,但是這些書諸多虛構不實,而另一《台中的風雲》(古瑞雲著,筆名周明),內容亦諸多不符史實。這些書都有一個共通點,作者都是當時曾任中共在台灣的地下黨員,在二二八事件後,有的前往香港或其它地區,然後用文字來渲染當時國民政府多麼殘暴,由於當時在台灣談二二八事件是禁忌,因此,他們的書反而成為唯一的「紀錄」,在海外廣為流傳,成為海外台獨引述的資料。後來再傳回台灣,或在台灣再版,也成為反國民黨者醜化國民黨的工具。歷史就是這麼諷刺,在二二八事件上,台獨與共黨的立場幾乎一致,都把當時的國民政府塑造成無惡不赦殘暴者。
《憤怒的台灣》一書中寫到,「蔣軍第三飛機場官兵五百多人,看見人民武裝力量強大,不敢抵抗,派代表至『作戰總部』投降,於是台中市的蔣軍全部被殲,所有俘虜,皆被收容在台中監獄,等候人民政權的處置。」
當時是台中「空軍第三飛機製造廠」李准慰,於二二八事件時會見謝雪紅等人而和平解決「空軍第三飛機製造廠」的危機。李准慰看了《台灣二月革命》及《台中的風雲》兩本書後說:「看了這兩本書後,大吃一驚,真是虛言虛詞,胡扯捏造,像這樣二二八的真相被扭曲,怎麼向台灣同胞,尤其是歷史所交代」、「《憤怒的台灣》為吹捧謝雪紅難免與事實有出入」。
高雄市文獻委員會,也於民國八十三(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出版《續修高雄市志(卷八社會志)二二八事件篇》,其中之高雄地區二二八事件死亡、失蹤者名單,高雄地區二二八事件被捕或通緝者名冊應是事實。但是許多民國八十五年以後出版的書,專家學者們還是捨近求遠,就高雄市部分喜歡引用一些以往離譜的舊資料或荒誕不經的傳聞,也就是寧願繼續以訛傳訛、將錯就錯,令人費解。
《台獨》引述《紐約時報》三月二十九日報導高雄市之情形,指中國軍隊入街以機槍掃射民眾,到處掠奪、強姦、至少有數百人死亡。早在三月三日發出的電稿,台灣已有三至四千人被殺,三月二十八日目擊者的觀察說被害人數已逾一萬。不但如此,美國觀察家均認為他們的估計是保守的,實際的數目遠比估計的高。「一剛從台北到達中國的美國人說,從大陸來的軍隊在三月七日到達台灣後,馬上展開長達三日的盲目屠殺及搶劫。…到處有死屍。…不少人頭被割斷,身體殘缺不全。…屍體留在公園裡,中國人不准人將它移去。…數千台灣人被打人監獄,其中不少被細小的鐵線捆住,鐵線深割入肉。」
作者是小林善紀,日本知名的台灣史專家,在其《台灣論》一書中稱:「國民黨政權在一個月中,便屠殺了兩萬八千名以上的台灣人」
。
柯喬治(葛智超)的《被出賣的台灣》一書,更是錯誤百出,其中有的是道聽塗說,更多的是自己的編撰,舉例如下「架在卡車上的機槍隊沿著公路行駛一二十英哩,向鄉村街道濫行射殺三天」…「有個外國人在台北東區的路旁計數到三十多具身穿學生制服的年輕屍體,他們的耳鼻被切掉,還有很多被閹割,有二個學生在靠近我門前的地方被砍頭」。「在高雄地區,國民黨強迫受害人家屬在大街上目睹親人被殘酷的處死」…;「在屏東市,整批將近四十五位在地方政治擔任各項職務的台灣人被帶到附近的一個刑場,事後從機場傳來一連串的槍聲」、「軍隊把一位台灣人代表捉來,又召來他的妻子兒女,在廣場上,讓他們睹親人被砍頭。」在宜蘭地區,「一大堆當地市民立刻被逮捕,那位醫院院長、一個醫生五位委員會同事及一百人以上的『普通』的台灣人都全被處死」。「台灣的流亡領袖,控訴在三月裡有一萬人以上被屠殺,我必須假定不會少於五千人,加上自三月以來經因參與事件為藉口而逮捕及處死的數千人,這數目可能逹及經常由台灣作者所說的二萬人」。
一位外國人自稱遍遊台灣,詢問販夫走卒、各行各業,有關二二八事件「大屠殺」的回憶。他說:「港都的男女老幼被迫跪在溪畔以機關槍掃射;花蓮一部客車被部隊強行徵用載軍隊,往台北途中,司機將車衝入大海,這個故事迄今仍為全島耳熟能詳;在台東有原住民部落因反抗國民黨,因而受到軍隊攻擊;幾乎所有學生的家族之中,都有親人遇害;高雄有二千七百人遭到屠殺…」。看了這些文章,真讓人懷疑這些所謂的「外國人」是真還是假?
其他尚有諸多不實的報導與傳言:「三月八日船進基隆港,軍隊立刻架起機槍向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頭破腿斷,肝腸滿地;基隆要塞司令率領部隊,割去二十名青年學生的耳鼻及生殖器後,再用刺刀戳死;國軍21師登陸了,從九日起,台北到處都是槍聲到處都是血肉淋漓的死屍、所捕平民四、五十人由三層樓上推下,跌成肉餅,未死者再補以刺刀;台北市被殺的約有二千餘人,大半都被慘殺以後被棄於淡水河裡,以致黃色的河水變了紅色;台中的蔣軍竟以軍卡數輛各裝載機槍、步槍,駛入市區、以機槍掃射市街;高雄的彭孟緝士兵在市區內見到年輕人就抓,然後以鐵線綑綁,若有反抗或不滿份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將其丟入海裡;屏東的民眾先斷絕憲兵隊的水源,然後用消防隊的水龍管噴射汽油,進行火攻」。稍微有常識的讀者應該可以了解,當時的政府軍與人民並沒有甚麼血海深仇,是不可能如此做的,但是這些謊言,迄今仍然沒有消失。
一位只有高中學歷的研究者張清滄,在自發性研究二二八事件後有感觸:「二二八事件之後至解嚴之前,這期間討論二二八事件是一禁忌,故不實的資訊以訛傳訛、將錯就錯,因此不實的報導與傳聞在所難免。解嚴之後,二二八事件是可以公開討論的,況政府也陸續公布二二八事件相關檔案,而相關論著、文章也陸續公諸於世,遺憾的是相關論著、文章所報導的仍諸多與事實不符」。
不僅如此,學者們在詳述二二八事件時,不負責任的也是比比皆是,這裡不提那些搖旗吶喊的學者教授,僅就幾位在學術界已有名望的研究者為例說明。民間研究者武之璋對此進行了嚴厲的批判。
一是張炎憲在仼國史館館長期間出版了一套《二二八事件檔案𢑥編》,在「序言」部分稱:「事件的元兇與歷史的真相早已呼之欲出,只是找不到白紙黑字的原始證據而已。」武之璋批評說:「張炎憲身為國史館館長,當時又是民進黨執政,館長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誰又找得到呢?既然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如何敢說『原凶』已經呼之欲出呢?」
二是國史館另一本書《長官公署省參議會檔案𢑥編日產篇》上、下兩冊,編者是歐素瑛博士。編者在「序言」中嚴厲譴責接收大員的貪污及侵佔日產行為,甚至認為連產權清楚的台灣人房地產都橫遭侵佔,台灣日產接收法令與內地不同,使台灣人吃了大虧引起民怨等等,好像在日產接收問題上長官公署犯了滔天大罪似的。武之璋先生為此特別用了非常多的時間,將上下兩冊進行分類分析,將書中內容分為「台人企圖侵佔日產未遂之陳情案」、「法令矛盾引發糾紛案」、「日人軍方強佔台人土地要求發還之陳情案」等類,全然沒有編者所謂無理強佔台灣人房地產,也找不到一件影響台灣人權益的案子。
武之璋認為,以歐素瑛的學術水準,應不會寫出這樣一篇與書中內容完全相反的序,因而合理懷疑,上下兩冊書的編篡以及序言,「歐博士只是掛名,實際完全沒有參與,所以會出現與內容不符的序文。果真如此,是否也太負責任了?」
三是二○一五年中研院台史所出版一套《保密局台灣站二二八史料𢑥編》共三冊。陳翠蓮博士在「序」中提及:搧風點火、反間、引蛇出洞、貪污索賄等情況。武之璋也對此進行了查證,他細看了內容後,他認為無陳翠蓮所説的相關情況,並認為陳翠蓮誇大了保密局的功能。當年國軍戰鬥部隊在台不足五千人,分散在數十個據點,變亂一起,兵力不足分配。如攻打嘉義機場有二、三千人之多,守嘉義機場者僅一個班。以保密局在台時間之短,人員之少,只有蒐集情報的功能,所謂潛伏在叛亂團體中如林風者除了捜集情報,並沒有發生任何作用。檔案中,也有不少保密局人員替當事人澄清案,如董貫志之報告。檢舉流氓李金獅、台北機場技術員代為涉案家人保釋案為由的騙錢案。台南市警察局巡官黃長安暴動期間向酒家、旅社的募款案等。
至於搧風點火、引蛇出洞等指控也與事實不符。因為保密局既無此能耐又無此必要。當時狀況急如星火,全省都已淪陷,縣市長不是逃亡就是被拘,政令不出長官公署大門,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憲兵第四團長張慕陶、省黨部主委李翼中及其它許多單位紛紛電告中央台灣情勢嚴峻,非派兵不足以平亂。這種情況下,中央已經有足夠理由派兵,何須保密局出馬引蛇出洞,製造出兵的理由,蛇早已出洞四處咬人了,何須乎再畫蛇添足呢?
台灣史專家戴國輝先生是這樣寫到,他為何走上二二八的研究:
「當年的國府雖然沒有明令禁止『二‧二八』的研究,但人人自危的社會氛圍下,當然就沒有人敢去碰它。當局對整個事變諱莫若深,極盡掩蓋之能事。經歷過『二‧二八』的世代,對當年國府接收人員的貪婪殘酷與鎮壓事變時的凶狠毒辣,雖有極深的憎恨與惶恐,但在國府戒嚴高壓體制下的台灣島內,除了偶爾私下吐露幾句憤懣之詞外,只有噤默不語,不敢聲張;而戰後出生的世代則靠著父母輩的一些傳聞,擷取一鱗半爪,滋長出不斷增高的憤懣與抑鬱。『台獨』人士則利用國府的不當禁制措施,置『二‧二八』的歷史真相於不顧,反而利用其『黑盒子』製造些神話,誇張失實地大作政治性的煽動蠱惑文章,有意無意地藉此製造仇恨,加深省籍矛盾,以求擴充政治資本,趁而建構其『台灣民族論』及凝聚其『台灣人意識』,企圖為奪取政治權力鋪路。這種作法只會造成歷史悲劇的惡性循環,無法療傷止痛,達到吸取歷史教訓的目的。」
戴國輝這段話,正好為其書名的副標題「神話與史實」做了最好的詮釋。二二八的謊言不要再以「神話」出現,回歸「史實」,才是台灣之福。
張亞中》二二八事件評析(八)請讓二二八事件走下神壇!
以下為張亞中所著《二二八事件讀本》一書的結論:
在本書的前言部分,曾經寫到:如果一些「謊言」是善意的,只是為了粉飾瑕疵,讓社會更為和諧,我們或可以包容體諒的態度來面對,但是如果謊言反而成為「政治正確」,為特殊的政治意識形態而服務,造成社會的認同分歧或仇恨,那我們就應還原歷史真正原貌,並讓社會了解事實的真相,避免再遭利用。
銘刻於台北二二八紀念碑上的文字是如此記載: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專賣局人員於台北市延平北路查緝私煙,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次日,台北群眾遊行示威,前往長官公署請求懲兇,不意竟遭槍擊,死傷數人,由是點燃全面抗爭怒火。為解決爭端與消除積怨,各地士紳組成事件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並提出政治改革要求。不料陳儀顢頇剛愎,一面協商,一面以士紳為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聞報即派兵來台。三月八日,二十一師在師長劉雨卿指揮下登陸基隆,十日,全台戒嚴。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及憲兵團長張慕陶等人,在鎮壓清鄉時,株連無辜,數月之間,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其中以基隆、台北、嘉義、高雄最為慘重,事稱二二八事件。…」
碑文僅提軍隊屠殺,而且是「數月之間」,對整件事情輕輕帶過,《二二八辭典》中公佈通過二二八基金會補償申請的所有受難者,其遭遇都是「無故」被捕殺,然後遭到「羅織」罪名。紀念碑這段文字將二二八事件政治正確地定位為「群眾要求政治改革,無故遭到政府屠殺」,如果讀者完整的讀完本書,應可以自行判斷,這個碑文是否公允。
面對二二八事件的不幸,寫作《二二八事件基本讀本》心情是沉重的,但是若能讓讀者理解二二八事件,仍是值得的。想透過幾位在台灣生活了一輩子,對這塊土地與人民有感情、有貢獻的民間史學人士的話,做為本書的結語。他們對二二八的評價是那麼的事實、客觀,又帶有情感,絕對比我個人寫的還好。
第一位是撰寫《台灣島史記》的蔡正元先生,也是我所尊敬與佩服的好友。他是土生土長的閩南人,關心台灣,寫了百萬字的《台灣島史記》,在本書中,他是如此解讀二二八事件的:
「二二八事件是台灣在二十世紀最重大的武裝暴動事件,本省籍民眾發起武裝暴動,外省籍軍隊展開鎮暴。這是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之前,還具有日本殖民地臣民身份的「本省人」的民眾,和一九四五年九月至一九四七年二月間,從中國大陸來到台灣的「外省人」主導的陳儀政府之間,爆發的武裝衝突事件,雙方都互有死傷。
二二八事件原本只是一個單純的警民衝突事件,卻發生在如火山爆發前的台灣島社會,一九四五年開始的惡性通貨膨脹無法止息,外省籍首長與本省籍仕紳的矛盾已轉化為普遍的省籍衝突,台灣光復減刑釋放出來的(四千多名)罪犯擾亂治安,外省籍官員的貪污腐化,接收人員惡行惡狀的貪瀆與風紀,皇民化的本省人企圖推動台灣島獨立,國共內戰激化起台灣人的奪權行動,都提供二二八事件的點火條件。
有人不斷控訴蔣介石、國民黨、外省人、中國人是二二八事件本省人死難的「劊子手」,這不是正確的說法。誰是「劊子手」?正確答案是本省人和外省人都有。但在惡劣政治操作下,二二八事件呈現出只有外省人是「劊子手」,本省人是「善良百姓」。二二八事件的真相經過政治操作和編撰,已成台灣島史上最大的謊言,這畢竟是說謊而不是歷史真相!」
蔡正元在回顧二二八事件後,做了極為深刻的總評:
「二二八事件經過各方善意或惡意的操作,形成的政治氣候和影響早已超過原貌。一個治理不良的政府、一個惡劣的內外政經背景、一場民怨由小事件做噴發口的暴動、一場規模有限的鎮壓行動,隨著時間和歷史的發展,混淆了真實與謊言。但對台灣島的政治影響,卻產生族群衝突、政治矛盾、統獨對立的深遠後果。
首先,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數刻意被扭曲。外省人在暴動中,被本省人殘殺的死亡人數,因無清楚的戶籍資料,刻意被忽略,甚至被隱藏。相反的,本省人在鎮暴中被軍警槍殺的暴民及無辜者的死亡人數,即使有準確的戶口資料可一一查證:本省人死亡人數六八一人,失蹤人數一七七人,仍然被刻意誇大,甚至胡言亂語到死亡人數上萬人的地步。…但李登輝政權無視這些客觀數字,卻用「統計推估」製造誇大的死亡人數,無非是想製造「政治控訴情境」,歪曲事實,取得台獨的政治利益。台獨歷史學者如張炎憲,面對台灣島在日本殖民時期已很完整的戶口資料,不去考究戶口登記的死亡年齡、時間、月份和縣市地點,反而引用美國間諜葛超智向國際媒體捏造散播的死亡數字,違背歷史學者應有的求真態度。陳儀有機會「屠殺」的時間只有一九四七年的三月八日至四月七日,死亡時間不在這段時間,要歸入跟二二八事件有關,實在很牽強。李登輝及台獨人士對這麼簡單的分析工作,放著不做,卻搞一些旁門走道的方術,誇大死亡人數,原因只有一個:「怕說謊被揭穿」。更令人不解的是,馬英九當政時也不深究釐清,只會配合二二八事件操弄者,定期穿黑西裝、黑領帶去向所謂二二八家屬鞠躬作揖。
再者,二二八事件是台獨推動「去中國化」最好的政治鬥爭武器。很多台灣島受過日本教育的菁英涉入二二八事件,被依叛亂罪做理由處決,有的人真的事涉叛亂,有的人只是發表反政府言論,有的人純屬無辜冤案。但日本的教育背景,中國的祖國夢想稀薄而破滅,自然顛倒民族血緣,幻想以日本為祖國。政治鬥爭上,一口咬定蔣介石是殺人屠夫,孫文是外來政權,藉以去除任何中國化的政治符號,而絕口不談二二八事件的暴民行為及民兵爭奪政權,對任何國家來說,都是構成政府軍武力鎮壓的充足理由。在局勢大亂的情況下,民兵爭奪政權,政府軍鎮壓,都是交戰團體的正常狀況。
最後,二二八事件在政治操作下,已成台灣島統獨之爭,往台灣獨立傾斜的最佳意識形態工具。以馬英九和湯德章作為個案討論,可以看出這種傾斜。馬英九從政後每年都會去參加二二八事件紀念日活動,而且每次都穿黑西裝,戴黑領帶,如喪考妣般的隆重。這一方面代表馬英九要撫慰二二八事件造成的社會裂痕,也代表著馬英九向二二八事件所代表的政治符號屈服。湯德章成為台南市二二八事件的標誌性人物,就是台灣島獨立意識刻意篩選下的結果。
湯德章現被台南的政治人物奉為罹難英雄,將湯德章被處決的空地改名湯德章紀念公園,而原地的孫中山銅像被徹底摧毀。反觀那位湯德章父親(湯的父親是日本人,為擔日據時期的警察派出所主管,在西來庵(噍吧年)抗日事件中被余清芳部隊所殺)的敵人余清芳,卻徹底從台南市區的街道上失去蹤影,…湯德章與余清芳的對照,就很清楚可以觀察到統獨歷史趨向的位移,二二八事件被重視,西來庵事件被抹煞。台灣島的價值變化,反映出台獨和新皇民化的走向。」
第二位是潘明先生,他曾任駐外公使,台南人,也曾經是我任職於外交部,在德國漢堡辦事處的長官,為人公正親切,是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的高材生。退休後,在經仔細閱讀《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後,發現該書立論偏頗,可議之處不少,於是撰寫《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一書,約20多萬字,自印出版。在該書的自序中稱:
「個人是南部土生土長的台灣番薯仔,現今已是七老八十的老叟,大學就讀外文,畢業後濫竽外交,算是歷史學的門外漢,對《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之評述,全係出於辨正是非之初心,且純屬個人興趣與見解,與他人完全毫無干系。研讀該《研究報告》後的發現與結論,是『不法暴民才是事件元兇,政治野心家則是禍首』」!
第三位是我從沒有見過面的張清滄先生,從簡歷來看,他只有斗南高中的學歷,但是長期在政府單位擔任公務員,他寫過不少有關二二八事件的書籍。前年,張清滄知道我也關心二二八事件,特別請他公子寄了幾本他寫的專書給我。張清滄蒐集資料的詳盡,令人敬佩,投入精力撰寫書籍的精神,更令人感動。張清滄在《真相二二八: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敢言》序言稱,他認為目前政府專家的研究報告仍有許多與事實不符的地方:
「國內外研究、探討二二八事件之專書近百冊,其中較具代表性的行政院八十三年二月出版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賴澤涵教授等人八十四年一月著作的《悲劇性的開端:台灣二二八事件》、張炎憲館長等人九十五年二月執筆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黃彰健院士九十六年二月著作的《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但上列四本書就二二八事件所述,不乏與事實不符之處,而其他提及二二八事件之眾多書籍、資料、與事實不符的同樣不勝枚舉。」
這位普通民眾的一番話,對於政府或研究者而言,無疑是一個提醒。對二二八事件最好的紀念方式就是還原其歷史的真相。讓人感動的,這一位平民百姓在他著作的結論中寫下他的期望:
「二二八事件的真相幾乎已大白,已有了具體的答案,只欠缺公信力的政府,能本公正、客觀、無政黨色彩、無意識形態,有系統的整理後將二二八事件真相公諸於世。歷史的悲劇不要重演,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融合,全民能以國家利益為重,同舟共濟,邁向富強康樂的國家,這樣更能安慰二二八事件死難者的在天之靈。」
這是一位小市民投入長期研究後寫下他對於政府的忠告、對處理二二八事件態度的期許。以意識形態操作二二八的學者、政客,能不慚愧?
最後一位,是我近年認識的好友,武之璋先生,他是個外省人,從小與父母來到台灣,在瑞芳讀小學。他在從商成功後,為了解二二八的歷史,開始投入研究。依他所說,他愈了解真相,愈覺得現在所呈現出來的是個「官民聯合大撒謊」的歷史記述。他也感慨的說,他找尋真相的速度,永遠比不上有心人創造謊言的速度。武之璋先生個性爽直,用字直白。在<我為什麼研究二二八>一文中,他是這樣說的:
「行政院通過二二八補償條例,李登輝正式代表國民政府向二二八受難家屬道歉以後,雖然我不以為然,但是我想如果事情就此打住,歷史暫時被扭曲也無所謂,畢竟檔案、證據都在,真相終有大白的一天,何況台灣歷史、社會結構特殊,如能平息本省受難家屬的怨氣,那就暫時忍住不說話算了。但是二二八被定調以後,被政客操弄以後,替他們爭取到不少選票以後,在政治人物嘗到甜頭以後,他們更變本加厲,樂此不疲,怨氣沒有平息,族群也更對立。
綠色學者配合民進黨捏造二二八歷史,騙到了選票,騙到了政權,我們整個社會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族群問題、認同問題、甚至兩岸問題,無一不跟二二八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我實在忍不下去了,說什麼『可以原諒,不可以遺忘。』事實上是不遺忘,更不原諒。學者的鄉愿,馬英九的乞憐,甚至李敖的苦口婆心,都沒有讓二二八的「假悲情」淡化。這時候我覺得只有一個辦法,讓這些不入流的學者,不入流的政治人物停止歪曲二二八歷史,停止挑撥族群仇恨。那就是我們用資料,用一手資料,還原二二八真相,讓大家知道二二八不是起義,陳儀、國民黨固然犯了不少錯,當年的台灣精英、皇民奉公會分子、逃匿不願回國的日軍、台籍退伍軍人、台籍日本翻譯、流氓也做了許多天理、國法都不能容的事,這些事實證據堆積如山,不容狡辯。二二八是個歷史悲劇,悲劇發生的原因很多,但是真相卻是臭不可聞,政客們、假學者們,不要再利用二二八了,不要再美化二二八了。二二八沒有太多高貴的、偉大的動機,二二八也沒有幾個烈士,非要在二二八這個題目上糾纏不休,…,二二八的歷史值得研究,但不值得紀念。
我研究二二八的目的正如儒家「刑期無刑」的理論一樣,希望有一天除了在教室、在課堂上,台灣社會沒有人再談二二八。我們對二二八最健康的態度是—忘掉它!」
做為本書的作者,在研讀二二八的歷史資料後,可以理解武之璋先生的憤怒與情緒。我們在還原歷史事件時,既要考慮到歷史的真相,同時也需以客觀與包容的態度來化解昔日的衝突與仇恨。無限上綱二二八事件的政治正確性,並沒有讓台灣社會更融合,反而更撕裂。正如本書序言所述,利用歷史的傷痛來為自己謀利是不道德的。
我同意以上幾位研究者的看法,二二八事件被刻意的操作,被謊言所包裝。二二八事件值得我們反思,但台灣史上其它許多更悲情、更波瀾壯闊、更可歌可泣的事件,卻被刻意遺忘。不是不可以反對國民黨,不是不可以討厭中華民國,不是不可以厭惡蔣介石,不是不可以主張台獨,但是請不要以虛構與謊言的二二八事件為工具。台灣如果真的想和諧、真的想向前走,請停止再消費、利用二二八吧!再提醒一次,無論目的是甚麼、是多麼的「政治正確」,但是這種消費利用二二八的行為就是不道德的,做這種事的人就是不道德的人。
一九八八年,李敖在其<二二八的立碑問題>一文中,請大家想想,誰是消費二二八事件的最大受益者。他寫到:
「…試問今天主張『促成公佈真相,平反冤屈』的公正人士們,是不是也該調查一下台灣人怎樣冤屈外省人呢?…從正義立場上,我贊成為不幸冤死者立碑,不過主持它的人,必須反省他所做的,是不是那麼純,那麼公道,是不是純粹沒有政治作用隱含其中?如果答案是猶豫的,該警覺警覺:立碑以後,最大的受益人是誰?」
二二八已成為國定假日,也立了碑,每年都會在各地舉辦紀念活動。我想以戴國輝先生在其大作《愛憎二二八》一書結論的若干話為本書做一結束:
「…日本每年都會在八月的大熱天舉辦紀念廣島、長崎被炸的紀念性活動…但由於他們並沒有像德國那樣從思想層次上向個人和自己民族的內部進行深刻地檢討、反思與自我批判,因而無法產生具有智慧的歷史洞察。他們紀念儀式也就日漸風化,徒留形式,不具史鑒意義了。因此,我們應當以日本為戒,不要使「二二八」的紀念活動,流為只是喊口號,做表面文章。…我們應該力求使「二二八」亡靈的犧牲,成為落實台灣民主政治的助力,…而不是任其淪為政治人物做政治秀的題材,讓「二二八」的歷史意義風化,那就不單是「二二八」亡靈的不幸,更是台灣住民的不幸,民族的遺憾。」
戴國輝先生的忠告並沒有被接受,已經過世的他,沒有看到「二二八事件」在台灣已經成為絕對政治正確的議題,它不僅已風化,更已神格化。
二二八事件只是那個動亂不安年代的一個不幸事件,應該記入教科書,但它的故事不應因政治目的而久置神壇。讓它走下神壇吧!期待我們停止造神塑魔,讓二二八事件回歸平淡、理性解讀,並真誠對待處理,從中得到教訓,以使這個歷史傷痛能夠真正癒合,台灣社會得以和諧迎向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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