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董有錢能濫葬,政府沒種不敢遷:郭台銘妻墓濫葬且越葬越多至今十幾年,市府不依法起掘火化與按日罰款
郭台銘在台北縣三峽農牧山坡地濫葬並稱愛物園至今十三年,因其風水佳郭家只花錢了事,郭台銘一路把外公父親妻子郭台成都葬於該地,台灣法律網說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必要時應由縣市主管機關起掘火化後為適當之處理,而蘋果報導說新北市民政局截至目前為止已開罰28次共288萬元,要是一般人被罰幾百萬老早遷葬,郭台銘就是吃定國民黨不敢執法又錢多,才敢非法濫葬至今。
根據【行政法律問題】遺體下葬於非公墓,實的不可以嗎?的說法
【問題】
報載:郭台成的遺體,將下葬家族墓地「愛物園」。不過「愛物園」是違法墓地,台北縣政府今天明白表示,希望郭家,能夠另尋他處下葬。否則將依法開罰。郭台銘說,弟弟郭台成要下葬愛物園,不過,台北縣長周錫瑋說,郭家最好另外找地方位在台北縣三峽的愛物園屬農牧山坡地,不能土葬。兩年前,郭台銘妻子林淑如過世,葬在這兒,縣府就曾連續開罰九萬元,還三度限期遷移。但是郭家卻是不為所動佔地兩百坪的愛物園,是郭台銘13年前,花了兩千多萬興建的,郭台銘的外公、父親、及妻子,都安葬於此。違法土葬,又曾經捲入土地糾紛,遭人潑漆,風波不斷,郭家卻從不考慮遷葬。因為郭家找人看過風水,愛物園坐東朝西,面向帶財溪流,後背靠山,四周青山環繞,左青龍、右白虎成為一個標準的聚寶盆。難得一見的龍穴,也難怪縣府連續開罰,郭家都寧可花錢了事,也不願遷葬他處(註一)。請問遺體下葬於非公墓,真的不可以嗎?
【解析】
…私人或團體非不得設置私立公墓,惟須主管機關之核准,私人或團體苟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下,逕將屍體埋葬於非公墓內,即屬違反第22條第1項規定之行為,主管機關除「應處新臺幣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外,並應限期改善;其屆期仍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按日連續處罰(註二);更甚者,必要時,應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起掘火化後為適當之處理,其所需費用,向墓地經營人、營葬者或墓主徵收之。是本案中的主管機關臺北縣政府(註三),除「處新臺幣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及限期改善、按日連續處罰」外,是否進一步依法彰顯公權力,值得期待。
從台北縣長周錫瑋、新北市長朱立倫、新北市長侯友宜執政13年來看,既沒有實施公權力遷葬,罰錢也是小小罰一下,為什麼市政府不「按日連續處罰」每天罰十萬?
郭台銘不是有錢到爆嗎?你們台北縣長周錫瑋、新北市長朱立倫、新北市長侯友宜有收過郭台銘的政治獻金嗎?新北市有沒有這樣濫葬十幾年又罰幾百萬還動不了的第二個例子???
就算不強迫「起掘火化」,如果新北市願意展現公權力按日每天罰十萬,到2012年修法後改成每天罰十五萬,以郭台銘財力來說,一年才罰3650~5475 萬,於郭家3000億財產連九牛一毛也說不上,你侯友宜不是「鐵腕」嗎?碰到首富就不認真執法了?
換言之,由於台北縣長周錫瑋、新北市長朱立倫、新北市長侯友宜等人的怠惰失職,政府短收了約5億好幾千萬的罰鍰(以2006~2012年每年3650萬,2013~2019每年5475萬計算)!
郭台銘就可以非法濫葬喔?
侯友宜曾對蔡英文總統新店區家族祖墳違建事宜表示「民國99年就已經前往勘驗,目前是在合法的私人墓園」,那郭台銘呢?你們新北民政局都說開罰28次已罰288萬啦!
郭台銘自稱「中華民國最強外掛」,我看郭台銘是「中華民國最強濫葬」吧!
你看,連「漢子」侯友宜都不敢依法起掘火化與按日罰款呢!
最後,郭台銘辦公室表示將對網路上流傳不實言論,並將就其惡意毀謗情事提出告訴。那我就要將郭台銘實際違法行為大談特談,看台灣假掰的法治如何因為郭台銘而變成「人治」!
ps. 殯葬管理條例在2012年有大修,但相關規定基本沒變,下一篇來談
Blackjack 2019/10/1
郭董亡妻「愛物園」違法新北民政局:開罰28次已罰288萬|蘋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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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 - 有民眾向《蘋果新聞網》投訴,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2006年於三峽耗資4千萬元打造家族墓園「愛物園」,稱該墓園違法濫葬,要求郭家必須起掘遷墓, ...
網傳郭台銘欠大陸銀行鉅款遭凍資產 郭辦喊告
2019-09-30 18:31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網路近日瘋傳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因欠大陸銀行鉅款,資產將被凍結,雖已決定不參選總統,但已下令郭粉投蔡英文。對此,郭台銘辦公室今晚發表聲明表示,此訊息完全與事實不符,一派胡言,已請同仁蒐集網路上流傳不實言論,並將就其惡意毀謗情事提出告訴。
郭辦指出,郭台銘的大陸資產不但沒有被監管,更沒有所謂借款1•2兆人民幣的事實。郭台銘一路走來念茲在茲的是台灣未來的發展以及如何讓老百姓過更好的生活,即使已決定不選總統,但為了社會公平正義及捍衛自身名譽,將蒐集網路上流傳不實言論,就其惡意毀謗情事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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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府:郭台成葬愛物園違法將依法處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29 17:45:49
中評社香港7月29日電/針對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的胞弟郭台成今天下葬於三峽愛物園,台北縣政府民政局表示,由於此處並非合法公墓,台北縣政府將於三十日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三條之規定,請三峽鎮公所查報,並將依所報違規事實處罰。
中央社報道,臺北縣政府民政局表示,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埋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同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者,除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外,並限期改善,逾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之。因此,台北縣政府將於三十日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三條之規定,請三峽鎮公所辦理查報,將依所報違規事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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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勸籲郭台銘:勿違法葬郭台成在愛物園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05 21:53:30
中評社香港7月5日電/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弟弟郭台成病逝大陸,報載郭家有意將郭台成安葬在位於台北縣的郭家墓園──“愛物園”。對此,台北縣政府表示,“愛物園”不是合法墓地,郭台銘違法將妻子林淑如安葬後,縣府已連續開罰九萬元,因此,縣府呼籲郭家應為郭台成選擇合法公私立墓園安葬。
台北縣民政局生命禮儀課課長楊薏霖表示,台北縣三峽的“愛物園”雖被郭家視為家族墓園,但因違反“殯葬管理條例”中有關山坡地使用開發十公頃以上供公眾使用的公私立墓地規定,郭台銘違法將妻子林淑如安葬在“愛物園”中,縣府去年四月開罰新台幣三萬元,去年十月再度裁罰六萬元,累積罰款九萬元,郭家都已繳納。
據中央社報道,楊薏霖表示,依法,“愛物園”不是合法的墓地,任何新安葬的墳墓都被視為新的個案,因此,縣府呼籲郭家為郭台成選擇一處合法公私立墓園安葬,否則,每半年都可能面臨連續開罰的情形。
楊薏霖強調,郭家有意將郭台成遺體埋於三峽“愛物園”,目前仍僅止於媒體報道,縣府尚未與郭家取得聯繫證實,將等到郭台銘等人返台後,縣府將繼續與郭家聯絡,並會提供合法殯葬設施名單,協助喪家選擇合法墓園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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