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昭慧主張不領普發現金1萬元:出家人憑什麼領一萬?為何佛教僧侶不像天主教神父有「貧窮願」?

釋昭慧主張不領政府「還稅於民」的一萬元,公視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19日上午接見釋昭慧等人。釋昭慧表示「普發1萬的運動的言論,有太多的可以說是認知作戰,它讓民眾認為不拿白不拿,而沒有讓民眾知道原來是舉債來拿。」

首先,這一萬元是被國民黨與民眾黨以「還稅於民」為由,在行政院於2025年4月24日通過由經濟部擬具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中,特別增加相關預算,要將2021年超徵4327億元、2022年超徵5237億元、2023年3860億元、2024年5283億元,累計超徵1.87兆元的「多出來的錢」將經濟成長果實分潤給民眾。關於此事的正反討論很多,釋昭慧卻認為是「認知作戰」,上報則有釋昭慧更多的論述,其說法如下:

「現階段普發已淪為政治喊價,候選人爭相加碼,只因為『選民愛錢』的印象根深蒂固。但她呼籲,社會還有另一種聲音,要讓候選人知道,台灣有一群人不愛錢,而是把弱勢者的苦難放在心裡。對她而言,接受舉債發放的現金並非榮耀,而是一種恥辱。

針對有人認為『不拿錢,政府會亂搞』,她則批評這種說法是對文官體系的羞辱,更是認知作戰的延伸,導致連原本不想領的人也覺得『不拿是傻瓜』。因此她提出,應建立正式管道,讓拒領者能表態,而不是被迫低調處理,也是對認知作戰的回擊。」

在三立的報導中,記者下的標題則是釋昭慧所說的一句話「這種認知作戰太可怕了,真的把大家拖到更大更深的共業之中,仇恨值一直飆升。」

三立報導釋昭慧的說法如下:

「如果家裡要普發給每個人一萬元,但是父母必須向銀行舉債來發,會安心拿這筆錢嗎?可是大家好像被認知作戰到,沒有感覺去拿舉債發出來的錢是恥辱,反而很理所當然,這讓她覺得很驚訝。」

這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把釋昭慧呼籲拒領一萬的說法解析如下:

1. 拒領一萬是對認知作戰的回擊。

2. 拒領一萬是代表有一群人不愛錢,而是把弱勢者的苦難放在心裡

3. 對釋昭慧而言,接受舉債發放的現金並非榮耀,而是一種恥辱。

以上是釋昭慧的言論與事件背景介紹,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政府與父母的比喻?

釋昭慧舉例的言論以「父母必須向銀行舉債來發,會安心拿這筆錢嗎?」之論指責「那些愛錢的民眾」,若考慮政府必須要在沒有負債才能有這類措施,那covid-19疫情期間,世界各國政府難道都是在沒有財政赤字下發錢?

事實上,世界上的政府與台灣,在社會福利預算的制訂上,通常也是財政赤字舉債支付,若一定要財政盈餘才能救助弱勢,當政府以沒錢為理由拒絕補助弱勢,難道這些弱勢只有絕路可以選擇?

請問釋昭慧,這是出家人的胸懷嗎?

進一步說,當我們把政府比做父母,父母在養育子女時沒有錢,就不會舉債嗎?

政府若真有「父母心」,絕不會讓自己的小孩挨餓受凍吃苦,也不會在舉債養育小孩時要子女感恩,或者質問小孩「你會安心拿這筆錢嗎?」

若再回到前述「政府舉債發錢,拿了不會心安?」,政府為了履行照顧義務去幫助弱勢,即使政府舉債發錢,也不應該責怪接受補助者「拿錢不會心安?」

或許有人問,普發一萬又不「排富」,公平嗎?

那我們也可以反過來問釋昭慧等人,你們認為不需要這一萬元,你有沒有問過別人需要嗎?

釋昭慧在討論此事時,也完全沒有「排貧、排弱勢」,好像弱勢者拿了這一萬也同樣是「你會安心拿這筆錢嗎?」,然後又自我標榜說「拒領一萬是代表有一群人不愛錢,而是把弱勢者的苦難放在心裡」,那你們難道不該說,弱勢者可以領一萬?

二、政府舉債,責任在人民?

釋昭慧把政府比做「父母」,要大家反對其舉債發錢,但政府舉債的原因並非「發錢」,而是歷年來沒有控制預算施政,及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的禍害導致,就以大家最耳熟能詳的「治水預算」來說,2025-8-5 聯合報社論「政府撒了幾千億元治水,為何還是慘淹?」提到,20年來,扁、馬、蔡三任總統共編了三千多億元治水預算,陳水扁2005五年「八年八百億」治水方案後又追加到1160億。馬英九編列六年660億「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蔡英文八年「前瞻建設計畫」的「水環境」,編列了1356億元。賴清德政府行政院擬訂的《丹娜絲颱風災後復原特別條例》,中央將編列一千億元治水經費,由水利署執行「末端治水工作」。

換句話說,四千多億治水,如果是舉債,人民不能問,政府你怎麼花錢的?你現在舉債能怪人民?

還有軌道建設 2022-9-7新新聞「捷運錢坑1》全台瘋捷運,斥資逾2兆為何蓋出一堆賠錢貨?」報導前言說:

「《新新聞》調查發現,全台已通車的捷運建設已耗資高達1兆元,而近幾年正在興建、評估中的捷運高達20多條,預計再斥資1.1兆元,總長約有500多公里,相當於再蓋3倍長的台北捷運。然而,全台捷運虧損連連、運量低落的事實仍是現在進行式,捷運到底是城市建設良方,還是留給後代子孫的鉅額錢坑,背後有多少我們不知道的真相?」

政府這樣花錢如流水,按照釋昭慧邏輯,這樣的父母舉債並且要「債留子孫」,人民又不能「拋棄繼承」,人民該先怪治水不力、軌道亂蓋,還是要批評普發一萬元現金?而根據中央社2025/9/11「普發現金1萬元效益 貢獻GDP約0.415個百分點」報導,財政部估計,約有2356萬多人領取,所需經費2356.5億餘元,連同行政費3.5億餘元,合計總經費約2360億元。普發1萬元效益部分,國發會估計能貢獻GDP約0.415個百分點。

當然,浪費建設預算不代表普發一萬就是合理,普發一萬的問題包括要增加兩千多億預算及破壞財政紀律,但若比對台灣遭受川普對全球展開貿易戰影響,許多民眾已被迫開始無薪假的背景,對比covid-19疫情,勞動部今年9月16日公布最新減班休息(無薪假)實施情況,人數與家數同步增加,共有333家,實施人數增至7334人,經濟日報2025-9-22社論是「面對無薪假,我們該如何自救?」,面對日益嚴峻的經濟現狀,政府與美國協商出一個確定的關稅前景並不明朗,當年美國討論普發現金無論在金額、次數與時機固然都有極大爭議,但最終仍然發放。雖然現在賴清德總統自認台灣經濟良好,但其實經濟發展高度集中在半導體相關產業,類似2025-8-11東森財經「做一天賠一天!傳產二代嘆『川普像流氓收保護費』:不少老闆貸款硬撐」的報導不斷傳出」,這一萬元的發放仍然具備相當的正當性。

甚至釋昭慧其實更該呼籲的是:「排富」!讓真正需要的人得到更多的幫助,這也才真正是「把弱勢者的苦難放在心裡」。

三、政府為什麼是「父母」?

釋昭慧用「父母邏輯」試圖要大家考慮政府財政收支,如果用這種心態看待政府,還能對政府進行有效監督嗎?

政府不是人民的父母,政府同時也施加了很多義務在人民身上,但釋昭慧言論讓我感覺美國總統甘迺迪「不要問你的國家能為你做什麼?而要問你能為國家做什麼。」的名言似乎還在台灣天空圍繞。

對照老舍《茶館》有句臺詞「我愛咱們的國呀,可是誰愛我呢?」,顯然釋昭慧的看法與老舍不同,釋昭慧現在認為「父母必須向銀行舉債來發,會安心拿這筆錢嗎?」,顯然我們可以類推其看法,父母沒有義務舉債養育子女,子女若要念書,應該自己去申請就學貸款,不要讓債務給父母扛。

但是,未成年人的就學貸款還要父母去銀行協助對保,這些未成年人為何會心安呢?

而銀行為何要給學生就學貸款呢?萬一他們未來還不了錢怎麼辦?

依此邏輯,政府也不應舉債進行失敗或收益效率差的公共建設,在沒有確保必然收益前,這樣花錢才不應該「心安」!

所以,釋昭慧若把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係比喻為「親子關係」,那就應該明白,「親子關係」並非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也不講求絕對的回報,父母也不應該期待子女「我們這樣照顧你,你不孝順我,你會心安嗎?」,父母子女間的互動,不會那麼功利。

若放大到政府與人民,則是權益義務間的關係,至於「愛國情操」或所謂「父母必須向銀行舉債來發,會安心拿這筆錢嗎?」的說法去要求民眾該怎麼做,都不能用父母去類比,政府還要人民從軍乃至戰死,父母會嗎?出家人又需要當有戰鬥任務的士兵嗎?

四、出家人隨便就講「共業」?

釋昭慧對於領一萬元這件事,在拜會行政院長卓榮泰時指出,普發現金背後充斥認知作戰,導致民眾出現「不領就吃虧」或「不領政府就亂花」的想法,直言這種認知戰太可怕,「大家被拖到更深的共業中,仇恨值一直飆升」。

所謂「共業」,我到一個「權威」的解釋,在共業共願及共修法會的意義(聖嚴法師-大法鼓)有看到聖嚴法師的一段話:

「『共業』是指大家共同造了累世的因,而在同一個地方、同一個時間受到了累世的果,是一種共同的果報。」

用聖嚴法師的解釋去理解「共業」不難,但像釋昭慧用「共業」這個佛教名詞去理解「政治」,就讓我想到特別費也曾被視為「歷史共業」。

特別費爭議,當年還包括教授對國科會補助款經費的運用,總之,台灣政治人物經常對普遍發生在政治人物身上的犯罪行為以「歷史共業」來解釋,但出家人以「共業」解釋「政治」,我還以為「凱薩的物歸凱薩,上帝的物歸上帝。」也適用佛教呢。

如果要用佛教語境談「共業」,我們可否說,大家選出這樣的賴清德總統及國民黨立委與民眾黨立委,也是一種「共業」,台灣變成這樣或大家都在台灣,也是「共業」,是嗎?

既然是共同的「業」,這屬於因果循環的一部分,甚至佛也無法打破因果,佛陀教導眾生要「不昧因果」,釋昭慧要大家不領一萬,難道就能「不落因果」?

說起因果,釋昭慧若真的要用佛理看政治,就不應該用片段式的去理解,應該從來龍去脈看待台灣為何會舉債,為何會演變成這樣,如果只是用局部發一萬去理解「共業」,就不是全局的以佛學去思考,這就會演變成,想教訓人的時候就用佛教名詞「共業」嚇唬人,但要論述時,又不能全面的討論。

這樣絕對不是嚴肅的討論佛學,就跟那些政客「挪用」共業一詞毫無差異,還不如「凱薩的物歸凱薩,上帝的物歸上帝。」呢。

五、延伸討論:台灣佛教出家人需要貧窮願

前面談到「共業」,本文認為,身為出家人的釋昭慧與其對台灣政治用引喻失義的批判「更深的共業」,還不如認真思考台灣佛教的「共業」,我們就以2012-8-12自由時報「貧窮願發威! 教會贏得神父遺產」報導為例:

前衛道中學董事長曹立珊神父,以99歲高齡過世後,國有財產局主張為其遺產管理人,曹神父所屬的「天主教耀漢小兄弟會」則提告,指曹早已立下「貧窮願」,將一切財產歸該會所有;法官傳喚衛道中學校長及天主教台中教區副主教等人作證,證實神父必須立下誓言、將財產歸於所屬教會,判耀漢小兄弟會勝訴。

我曾經討論過此事,某往生師父身後留有餘財,他的親屬要求繼承,但他生前並沒有訂定贈與所有財產給寺廟的遺囑,寺廟方覺得很「煩惱」,後來筆者建議所有師父都先預立遺囑遺贈或根本不要留錢,但他們似乎都「放不下」。不是說「錢乃身外之物」?不是說「出了家,斷了家」?

我當時質疑,這些出家眾自稱「貧僧」,接受信徒供養後卻納為私人財產,還可以由親屬繼承,合理嗎?信徒供養你是因為認同佛教思想,不是嗎?

或是,這些出家人覺得這些親屬要求繼承遺產不合理,應該在死後把錢歸給寺廟,為何台灣佛教沒有天主教「貧窮願」的機制呢?

台灣佛教為何不改革這一點?

出家人身上的錢除非是出家前就有的,之後累積的財富應該都是「十方財」,不事生產的出家人作為自然人當然可以領取政府的社會福利或相關補助,但作為佛教出家人,對於這「退稅於民」的一萬元的「十方財」不領,其實是「應然」。

其實我更認為,釋昭慧與其指責台灣陷入更深的共業,還不如清理你們佛教的門戶,先把佛教部分累積財富、貪財的歪風改正,第一件事就是出家人不可以有財產,完全比照天主教神父的「貧窮願」,這才能符合一般人認知的佛教「錢乃身外之物」。

否則,連你們自己宗教的氣息都不先導正,卻「指教」起全台灣人了,如果釋昭慧真的對「共業」那麼在意,基於「菩薩畏因,凡夫畏果」,其實台灣佛教的「共業」就是沒有「貧窮願」導致出家人死後財產竟然要用到繼承法,釋昭慧更該做的是先讓台灣佛教脫離部分人「出家牟利、財富竟能給俗家親屬累積」的扭曲現象,自己佛教制度「共業」應該先糾正,唯有「正己才能正人」,才有資格「教育」他人如何「修行」,這才是「出家」的真正意涵。

Blackjack 202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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