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滿意度九成多「居服員每天來家中陪伴及協助盥洗至少4小時」卻還發生長照悲歌,陳正芬教授們請回答WHY Long Term Care Taiwan tragedy
9日發生73歲男將68歲妻從14樓摔死長照悲歌,相關報導訪問許多專家,還有建議該送安養院啥的,為何每人都迴避從八月起「居服員每天來家中陪伴及協助盥洗至少4小時」?陳正芬教授妳不是說長照滿意度九成多,為何這位已經在安全網內的被照顧者還是有長照悲歌,妳們那堆紙上談兵還有什麼狗屁「聰明用長照」也沒有多聰明嘛!
關於這件長照悲歌案例,照例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相關人等又成為記者採訪對象,照例又是陳腔濫調,根據多方媒體報導,陳景寧強調,國人應該捨棄「不照顧老人是罪惡」、「照顧途中不可以落跑」等傳統思維,如果家庭照顧者自覺扛不住時,應有隨時喊停的權利,否則類似長照悲劇將一再上演云云。
奇怪了,妳們評論前都不認真看報導嗎?妳們不知道該案例從八月起「居服員每天來家中陪伴及協助盥洗至少4小時」?
事實上,我早在五年多前就指出這些替政府宣傳四包錢的機構很會扯,好險網轉載了我一篇” 政府長照2.0經費「夠用」的秘密”,他改名為” 長照四錢包為何不好用? 照顧者分析給你看”,我當時以我自己母親及長照宣教圖卡為例,當時長照2.0對於失能等級8至多能做的就是每日四小時提供服務,另外20小時必須由家屬看顧,而且還要看居服員夠不夠量能服務呢!
這幾年我與居服員深度對談後發現,現在在實務上已經可以把這四小時拆得十分零碎,但也頂多讓範圍擴張到早上六點多到下午六點,在佛心到極點的居服員努力付出後,可以多次探訪照顧,而總時長仍控制在四小時。
但問題是,如果被照顧者稍有活動能力,照顧起來會非常棘手,那些照顧時間期間內,家屬也難以離開被照顧者。
換句話說只有一個可能,身為照顧者的家屬乾脆整天不在家或者視而不見,於是照顧責任完全是居服員承擔,於是這之間照顧的空檔就會造成被照顧者各種可能發生意外如跌下床、大小便失禁到尿布包不住或被扯掉,然後被照顧者發生褥瘡或感染,外人看起來根本就會覺得被虐待了。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對9日的長照悲歌說「沒有一個人是局外人」、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有長照需求者不論是老老照顧或家人照顧,應多鼓勵民眾申請使用長照服務,老盟秘書長張淑卿說,若能有一些社會參與,透過病友團體、宗教的心靈寄託等,也許能幫助轉念。弘光科大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助理教授黃郁芯建議,有長照困擾的家屬或照顧者,可善用社福團體的諮詢管道,來紓解照顧壓力及情緒…
奇怪了,妳們沒注意到報導說從八月起「居服員每天來家中陪伴及協助盥洗至少4小時」這段話嗎?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應多鼓勵民眾申請使用長照服務」,你不知道個案有申請嗎?為何衛福部回答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長照2.0是這堆人心中的聖牛,神聖不可批判?
都找了居服員照顧四小時還不能讓被照顧者「滿意」,這是台灣長照結構性的問題,也不是照顧者「不求援」的問題,我想到2023/09/02陳正芬教授於自由時報投書「開放家庭看護工是製造失能依賴」,裡面大談「長期照顧2.0的民眾滿意度高達93.7%,是僅次於全民健保,民眾有感的公共服務」,妳們是不是沒搞懂案例「問題」在哪?
今周刊就更爆笑了,大談” 退休建築師崩潰「把病妻丟下14樓」!避免老老長照悲劇:這5種情況,就該考慮去住安養院”,連被長照居服員服務四小時都不願意,被照顧者會同意去住安養院?
原來這些長照悲歌評論者都憑空幻想鬼扯蛋?
老實說,我以前就談過,但也是台灣社會刻意忽視的,所謂的安養院是指家屬「安樂」的把被照顧者「養」在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只要被照顧者手還會動,機構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被照顧者手綁起來,然後一律包尿布,把被照顧者變成植物一樣養在床上然後最後連話也不會講,通通用灌食解決就完美了。
台灣也許有更人道的養老設施存在,但我舉一個新聞為例:
2024-12-04 聯合報報導,高雄洪姓男子中風入住護理之家,蕭姓院長擔心洪男會隨地小便,指示護理師及照服員幫洪男插導尿管,結果卻害洪男尿道發炎化膿,因嚴重感染被迫切除陰莖。
報導提到,因洪會解開尿布,蕭姓院長聽到護理師、照服員反映,隨即指示院內人員幫洪男插導尿管。
這種行為在許多安養院是不是常態只有天知道,但台灣文化向來不關心,因為住進安養院的已經無法為自己發聲,然後很多家屬屬於「麻煩終於解決了」的心態,只因為被照顧者會拆開尿布外就強制插導尿管,我看八成這被照顧者手也被拘束住了吧,否則他一定會拔掉該死的尿管然後造成各種傷害。
講安養院很好「這5種情況,就該考慮去住安養院」的台灣人例如今周刊之流,妳們有臉去調查一下台灣住進安養院的人有多少人手被綁住嗎?甚至還因此痙攣手變形的一堆呢,這類安養院我看過也聽過不少。
此外,我幾年前就痛批,搞長照2.0的林萬億他自己就讓父親照顧母親「老老照顧」,後來又把父親丟給他口中的「外勞」照顧,看看林萬億怎麼說:
「我們兄弟選擇放手讓爸爸照顧媽媽,是希望爸爸動手動腦,有助刺激生活功能。」
奇怪了,現在一發生長照悲歌,怎麼大家又說丈夫作為男性照顧者與老老照顧的超級高風險?
大家怎麼又沒有想到,基於林萬億這種「希望爸爸動手動腦,有助刺激生活功能」的老老照顧邏輯設計的長照制度的問題必然多的不得了?
然後,長照悲歌一發生,一堆相關團體也沒有探討長照制度的缺陷,只會輕巧的說紓解壓力、找別人照顧,難道妳們不知道政府長照的先天設計本來就是基於家屬要負擔絕大多數的責任,長照2.0「只是輔助」?
就像不會騎腳踏車的人騎上了裝輔助輪的單車,當輪胎輪框已經歪斜、當輪胎已經洩氣,就算腳踏車已經裝上輔助輪,當這台爛單車還要載著人前行,不管騎車的人多有心,就算不會馬上跌倒,也必然跌倒。
長照2.0就是以家庭照顧者為主的輔助輪而已!
總之,這次的長照悲歌的評論又集中在老老照顧、適時求援,然後評論者集體無視這個陳正芬教授吹牛「長期照顧2.0的民眾滿意度高達93.7%,是僅次於全民健保,民眾有感的公共服務」其實只是殘破腳踏車旁邊的小小輔助輪而且還功能不全,而台灣的長照不管是政府的長照2.0及未來的長照3.0,或是現存的安養院諸如此類的機構,根本都無法被嚴格檢驗。
而這次事件最扯的是,為何這些長照「專家」不出來面對長照滿意度九成多「居服員每天來家中陪伴及協助盥洗至少4小時」卻還發生長照悲歌?
說政府的長照制度問題一堆對妳們這些人很難嗎?
完全不根據事實就責怪到個案不尋求長照支持的鬼扯,這種水準的論述真能幫助台灣的長照制度有所進步嗎?
Blackjack 2024/12/12
中風入住護理之家1個月...陰莖全切除 院長判半年、照服員無罪
2024-12-04 11:02 聯合報/ 記者
張議晨
/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洪姓男子中風入住護理之家,蕭姓院長擔心洪男會隨地小便,指示護理師及照服員幫洪男插導尿管,結果卻害洪男尿道發炎化膿,因嚴重感染被迫切除陰莖。一審蕭被判刑8月,張簡姓照服員6月,高雄高分院今改判蕭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簡姓照服員則無罪。
獨居的洪男2017年1月因中風無法料理生活,經胞弟同意後,同年1月入住高雄三民區的某護理之家。因洪會解開尿布,蕭姓院長聽到護理師、照服員反映,隨即指示院內人員幫洪男插導尿管。
洪男因尿道感染,插完尿管後陰莖發炎、化膿,蕭姓院長接到院內人員訊息,卻僅用LINE下指令,多次「空中」遙控張簡姓照服員為洪男擦藥、擠膿。
直到同年3月1日,洪男病情加劇,蕭男才指示院內人員將洪送往高醫治療,洪到院時,陰莖已經呈現黑色,診斷為感染佛尼爾氏壞疽,緊急清創後因全部壞死,最後只能切除。
洪男入住1個月,就因尿道感染被迫切除陰莖,他不滿護理之家做法,氣得對蕭姓院長、張簡姓照服員提告過失重傷害、醫師法,檢方偵結後,依法將兩人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張簡姓照服員稱他都是聽從蕭院長指示,並沒有違法,蕭男則稱他本來就是醫師,並無非法執行醫療業務。
一審法官認為,蕭男在不符合導尿管置入術適應症情況下,為圖照護方便,指示同仁插尿管,已非照護或醫療上必要行為,何況洪有高血壓、糖尿病史,本就應盡量減少尿管插置。依違反醫師法判蕭男8月徒刑;張簡姓照服員則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兩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宣判,合議庭依據高雄市衛生局回函,認為插尿管屬醫療輔助行為,因其危險性較低,不屬醫師法規定的醫療核心行為,因此可由醫事人員依醫囑或醫師指示執行。
合議庭認定,張簡姓照服員雖未具護理人員資格,但他是受蕭姓院長指示插尿管,屬於醫療輔助行為之護理人員地位,僅能依護理人員法科以罰鍰處分,而蕭姓院長本身就具醫師資格,兩人未違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規定,撤銷原判決改判。
長照居服員每天陪…病妻堅持丈夫親自照顧 退休建築師崩潰「抱起丟下14樓」
2024-12-09 18:57 聯合報/ 記者
黃子騰
/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73歲林男長期照顧68歲罹患水腦症的邱姓妻子,林男近期因身體不適申請長照服務,但妻子堅持要丈夫親自照顧,林男疑似身心俱疲,今天上午將妻子從床上抱起,從客廳14樓窗戶丟下導致妻子當場死亡,犯案後到中平派出所自首,詢後被依殺人罪送辦,釀成這起長照悲歌。
據了解,林男與邱姓妻子結婚近40年,2人育有2子1女,子女目前都已在外成家並未與夫妻倆同住,曾經擔任建築師的林男退休後購買新莊區中平路一棟高級社區大樓14樓,與邱姓妻子同住,平時四處旅遊,愛拍攝花鳥。
原本夫妻倆已經安享退休生活,但邱妻2年多前罹患水腦症,身體狀況每況愈下長期臥病在床,林男獨自扛起照顧妻子的重擔,每天煮三餐餵食,照顧妻子起居;近期林男因身體不適,8月起林男向衛生局申請長照服務,居服員每天來家中陪伴及協助盥洗至少4小時。
但妻子卻希望由林男照顧,不希望居服員介入,雙方也因此發生爭執,林男在龐大的照顧壓力下瀕臨崩潰,導致今天這起人倫悲劇發生。
※ 有失能失智照顧需要,請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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