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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美國設廠死亡紀事:美國員工驚呆!台灣少數員工工時十小時,更多員工一天12小時,夜班輪班還要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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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忠謀這幾天繼續唱衰 台積電到美設廠絕對無法複製台灣的成功經驗 ,剛好美廠來台受訓員工發現 台灣員工工時大多長達十二小時以上還要待命 ,若加上亞利桑那是沙漠,台積電採用的工法竟然是把用過的水經過處理後再注回含水層,要是水出問題或技術出問題,台積電恐怕賠款就賠不完,以下我們來看報導: 1.聯合報報導, 台積愈來愈重要 美推半導體在地難成功 2. 張忠謀強調,台灣人要帶隊去美國管理美國廠不是容易的事,近乎是不可能的事。( 張忠謀:台積電競爭力 在根留台灣 ) 3. 一名在台積電工作的美國工程師卻透露來台灣受訓的所見所聞,超長工時不僅讓他嚇壞,也大嘆相較員工為公司帶來的效益,台積電的福利可說是相當不足。 一名任職台積電鳳凰城廠的 美國工程師在企業評論網站「Glassdoor」上分享對台積電的看法 。他表示 公司內少數員工一天工時就達10小時,更多員工一天的工時是遠超過12小時的,甚至包括夜班、輪班員工可能都必須要隨時待命。(見 台積超長工時嚇壞!美工程師曝內幕 網酸:稱霸世界的秘密 ) 4. 興建晶圓廠和製造晶片需要用到大量的水,陳鏘澤說,台積電每天需要約470萬加侖的水以支持生產。鳳凰城的最大水源為地下水,但當地大型農場所挖深水井的用水速度,快於自然填充。 對此,台積電說,在當地廠址的廢水處理廠將回收晶圓廠多達90%的用水。大鳳凰城地區經濟委員會總裁兼執行長卡馬喬(Chris Camacho)說,最後, 這些水在經過逆滲透程序和其他科技解決方案後,將在鳳凰城市府的幫助下,重新注入地下蓄水層 。( CNBC訪台積電老將凱希迪 回憶與張忠謀打拚事業當年 ) 5. 美國廠將擁有一個水資源回收中心,可將高達90%工業用水再利用,大鳳凰城經濟發展促進會(GPEC)總裁兼執行長Chris Camacho則表示,「提供水資源再利用與其他技術解決方案後, 這些水將與鳳凰城合作,重新注入含水層 ,形成一個循環。」( 工商時報 台積美國廠存水情、技術隱憂?專訪洩解答 ) 事實上,不必張忠謀的經驗,只要智商大於零,都能100%正確預測台積電到美國必然很慘,我2021/05/04就提到 台積電是台灣的吃電吃水大怪獸,台積電到美國設廠會仆街嗎:亞利桑那缺水將限水、建設費用6 倍、人事成本高台灣3成、勞工生產力低! 自由時報2021/10/29 財經青紅燈》張忠謀真相只講了一半...

劫貧濟貧把弱勢當肥羊:菸稅挹注長照基金近300億元創新高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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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長照「金主」菸稅創新高,報導說 去年菸稅挹注長照基金近三百億 ,但菸稅收入不用來對吸菸者及二手菸三手菸受害者救濟卻挪作他用,符合稅租公平嗎?而吸菸者與使用政府提供長照社經地位通常較低,這根本是劫貧濟貧,毫無正義可言。 根據2014年中正大學崔曉倩碩士論文「生活品質、健康行為與社會經濟地位相關研究」7頁以下指出: “…張淑玲(2006)指出…當受教年數愈長教育程度愈高時,不論男性或女性更具有規律的運動習慣。而在抽菸、嚼檳榔也受到個體受教育程度愈高,其吸菸率與嚼食檳榔比率低。… 林淑珩 ( 2001 )討論台灣的社經階層對健康行為的影響發現…在教育程度方面, 小學以下者,抽煙的比例為最高 。 陳炳辰 (2004) 發現社會因素對健康產生的影響力,可能比個人行為對健康的影響更強烈,在社會階層對於健康行為中教育程度方面,高中職與大學以上教育程度著有著較好的運動健康行為。而在職業類別中,管理人員專業人員表現較佳的健康行為,農林漁牧工作人員與藍領工作人員健康行為表現則較不好,其中 藍領工作人員的抽煙頻率則高於其他職業 。” 崔曉倩在29頁提到對政府機關的建議: “ 對於菸害的防制更是要札根做起,透過社會教育的方式 ,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報章雜誌和新聞媒體上廣為教導,而在醫院裡醫生若能加強跟病人宣導拒絕吸菸的重要性讓自己和身邊的人都能遠離菸害,減低對煙癮帶來的傷害。” 300億的菸稅,政府用來防治菸害的又佔有多少比例呢? 從年年都增加的菸稅收入來看,可知台灣防制菸害是失敗的,不然怎麼會收入越來越高?政府不應該看到長照的預算「有著落」,就見獵心喜的把這些賺的錢做各式各樣的用途,而不是讓更多人成為菸民來課菸稅。 抽菸的害處 很多,諸如癌症、心臟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氣喘、消化性潰瘍、肝硬化、肝炎、骨質疏鬆、骨骼肌肉痠痛、性功能障礙、不孕症、牙周病、白內障、吸菸收縮你的血管等,對健保的負擔、人民健康的損害都非常沉重! 最嚴重的問題是,就如同台灣內部的研究,連美國的統計都指出低社經地位的人是吸菸族群的主力, 風傳媒報導指出 美國人只剩下15%成人抽菸,來到歷史新低點,這可說是戒菸運動的勝利,但是這15%的分布卻十分不平均,以教育程度而言,擁有大學學歷的美國人,自1...

民主國家中每人都是可憐老百姓:駁前檢察官吳忻穎,以檢察官陳宏達被撞還被開罰單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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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官吳忻穎於鳴人堂痛批民粹然後說 民主國家中沒人是可憐老百姓—做一個理性思辨、勇於承擔的公民 ,我認為除了權貴以外,每個人都是可憐老百姓:吳忻穎既不懂數位落差對每個人言論自由的限制,也欠缺對台灣社會普遍的理解,大談法治社會卻不知道「這個國家」的法治既沒有金玉其外,實則敗絮其中,即以 台中地檢署前檢察長、法務部前主任秘書陳宏達為例 。 據報導,台中地檢署前檢察長、法務部前主任秘書陳宏達去年「緊靠」斑馬線過馬路卻被汽車撞傷,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認定他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開罰300元,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撤銷罰單,可上訴。 吳忻穎不曉得懂不懂甚麼叫做「可憐老百姓」,認為一般民眾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批評文字「冗長」的專業意見又自怨自艾地自稱「可憐小老百姓」,作為無知、脫免公民責任的正當化理由其實是老百姓的錯,居然還說「發生在台灣每個角落的社會問題、社會安全的破洞,不正是全民的共業?」 這未免太會幫政府卸責了吧! 舉例來說,陳宏達被車撞還被開罰單,主因是汽車違規左轉把他撞傷,大安分局3個月後認定他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300元。大安分局認為他違規,陳宏達則主張他緊緊靠斑馬線小心翼翼、迅速前進,未料肇事車輛也無視行人路權違規左轉撞到他。台北地院認為,根據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影像、交通部函文等,認為陳宏達已緊靠斑馬線穿越馬路,而被未禮讓行人的車輛撞倒受傷,難認陳有何可非難性、可歸責性,判陳宏達勝訴,撤銷罰單。 僅僅為了這300元,陳宏達說,他曾多次申訴均不獲置採,告發、裁罰機關顢頇官僚,沒有自省能力,乃不得不提起行政訴訟,事實上,報導沒提到的是,打行政訴訟是律師強制代理,由於陳宏達是檢察官,所以他可以省律師費,但一般人可以嗎? 多次申訴、告發裁罰機關還有上法院打官司寫狀子,要花多少時間金錢,這是300元能「交換」的嗎?但陳宏達說「起訴不是要捍衛個人的權益,更為市井小民發聲,一般人受到公權力恣意侵犯,恐未必有能力平反。」 從這一點來看,公權力恣意侵犯人權,有多少受害人有能力反擊? 最可笑的是,法院判決主文除撤銷陳宏達的罰單,同時要求大安分局負擔300元裁判費。這筆錢陳宏達已先墊付,因此大安分局應把錢給付給陳。但大安分局收到判決書後卻遲遲未付。差點被陳宏達聲請強制執行,險成為近30年來第一個被強制執行的政府機關。輿論說 警方動輒律民以嚴法,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