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遇刺案兇手一審無罪,警父抑鬱死後,二審改判17年:從翁茂鍾筆記本看張靜說5~10%司法官會收錢

鄭男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嘉義地院因其罹思覺失調症判無罪,現台南高分院改判17年,警父李增文則於裁判前抑鬱而終!之前張靜說有5趴以上司法官收錢被法界集體霸凌,翁茂鍾記錄一堆法官檢察官跟他密切交往後,當初痛罵張靜的法官們並沒有要求嚴懲翁茂鍾「死亡筆記本」的司法官的連署,這兩件事值得相提並論。

鐵路警察遇刺案逆轉/鄭嫌一審判無罪 警父抑鬱而終 二審改判17年

鐵路警察遇刺案逆轉/鄭嫌一審判無罪 警父抑鬱而終 二審改判17年

基本上,當初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鄭男被判無罪,如果法官是對的,斷無可能在高分院有從無罪改判17年的餘地,除非高分院亂判,但無論如何,地院法官與高分院法官同時都是對的機率是零。

法官是人,對同一件事不會有同樣的見解很正常,但所謂「依法裁判」可以有有罪無罪的相反判斷,實在很可笑,當初支持地院法官意見的人,現在是要找眼鏡還是找理由不得而知,但這種無可預測性的臺灣司法,難怪不為臺灣人民所信任。

就像當初蔡英文說「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後,人民普遍沒有違和感,只有法界極度憤怒,後來曾任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的律師張靜,在上報投書「陪審制是台灣司法界除屎的良方」指「有5至10%的法官或檢察官會收錢」,法界大忿,要律師張靜舉出司法界的「屎」!畢竟,就算一顆老鼠屎掉到一鍋粥中,只要把老鼠屎拿出來,剩下的一鍋粥還是可以給大家吃到飽啦!

張靜踢爆5~10%法官檢察官收錢引發風波

張靜踢爆5~10%法官檢察官收錢引發風波

律師張靜被法界集體罷凌,他劫後餘生後,臺灣司法以一個極度諷刺的方式還他公道:鏡週刊於年初踢爆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爆出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來往,翁茂鍾的27本筆記本還扯出扯出更多司法官的世紀醜聞,而司法院及法務部只懲處了20名法官及11名檢察官!根據統計,與他往來的司法官約120人,其中法官多達60餘人,檢察官則有55人,若再加上退休調查局長、前刑事局長等警政署高官與一堆立委與行政院官員,總計他在公務部門的朋友超過200人。

【大法官捲醜聞】31司法官遭移送懲處 4大法官4總長捲石木欽案

引自鏡傳媒 【大法官捲醜聞】31司法官遭移送懲處 4大法官4總長捲石木欽案

報導說,翁茂鍾的筆記本顯示,包括蔡清遊、池啟明、蘇俊雄及城仲模與等四位大法官,都曾受邀與翁同桌飲宴,其中現任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在2001年到2004年擔任司法院刑事廳長期間曾多次受邀餐敘,蔡清遊之所以與石木欽搭上線,理由是「他因推動司法改革,修正刑事訴訟法,將交互詰問、無罪推定等原則納入新法,藉此提升被告司法人權,為修法順暢才透過石木欽介紹立委,石先介紹翁茂鍾與他認識後,翁再找來時任民進黨立委鄭余鎮等人見面」。

這個理由我認為只有鬼才會相信,2001年到2004年是民進黨執政期間,「交互詰問、無罪推定等原則納入新法」不是民進黨也要推動的嗎?怎麼還需要司法院刑事廳長蔡清遊透過民間友人去遊說民進黨立委,而且還是民進黨立委鄭余鎮等人!?

那,民進黨立委鄭余鎮何許人也?

立委鄭余鎮當年與演藝圈話題女王王筱嬋傳婚外情,當時鄭余鎮以「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形容王女,在社會上造成極大轟動。司法院刑事廳長蔡清遊要推動司法改革竟然不去找其他人而找立委鄭余鎮,然後透過的人是民間企業家??

騙鬼哦!

臺灣司法有沒有反省能力,從張靜被法界霸凌可略知一二,至於能夠改變判決的原因是什麼,鐵路警察李承翰案是一個例子,張靜講的,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話說回來,當初批評張靜律師的人,現在輪到你們解釋一個商人就可以搞一百多個法官的臺灣司法現狀:請問,你們覺得臺灣只有一個商人翁茂鍾會跟法官檢察官「推動司法改革」嗎?

你們支持這種「推動司法改革」模式嗎?

誰逼你們的??

Blackjack 2021/2/24

【大法官捲醜聞】31司法官遭移送懲處 4大法官4總長捲石木欽案.html

文|林俊宏 劉志原 攝影|攝影組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爆出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來往,遭本刊踢爆後,案情如滾雪球,不僅石木欽遭監察院彈劾,隨著本刊揭露翁茂鍾27本筆記本內容,竟扯出更多司法官的世紀醜聞,司法院及法務部重新檢視相關卷證資料,18日同一天公布調查報告,將20名法官及11名檢察官涉及不當飲宴、接受襯衫或補品餽贈及買股移送懲處,其中就連堪稱憲法守護神、隸屬我國最高司法機關的大法官,居然也和翁茂鍾過從甚密,震驚國人。

司法院及法務部並將與翁不當往來的31名司法官移送懲處。其中,20位法官(13人逾懲處時效)及11位檢察官,包括大法官、檢察總長、前最高法院院長或庭長、懲戒法院法官、法務部前次長、檢察長等重量級人物,消息一出,震撼各界。

根據翁茂鍾親筆寫下的27本筆記本內容,與他往來的司法官約120人,其中法官多達60餘人,檢察官則有55人,若再加上退休調查局長、前刑事局長等警政署高官與一堆立委與行政院官員,總計他在公務部門的朋友超過200人,官方目前所公布的資料只是冰山一角。

本刊調查,與翁茂鍾往來的高官以法官居多,遍及一、二、三審,就連堪稱「憲法守護神」,擔任我國最高司法機關,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及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位階相當於憲法法院的大法官也曾是翁的座上賓及贈禮對象。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率隊公布翁茂鍾案後續調查報告,並將20名法官移送懲處,對於司法形象受損,深感痛心。

翁茂鍾的筆記本顯示,包括蔡清遊、池啟明、蘇俊雄及城仲模與等四位大法官,都曾受邀與翁同桌飲宴,其中現任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在2001年到2004年擔任司法院刑事廳長期間曾多次受邀餐敘,據了解,他因推動司法改革,修正刑事訴訟法,將交互詰問、無罪推定等原則納入新法,藉此提升被告司法人權,為修法順暢才透過石木欽介紹立委,石先介紹翁茂鍾與他認識後,翁再找來時任民進黨立委鄭余鎮等人見面。

本刊調查,翁的筆記本記載,2人的交往比蔡清遊的印象更早,2001年3月14日,在嘉義球場,翁與石木欽、現任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及蔡清遊等人一同吃飯,到了同年12月8日,翁茂鍾又在老字號的台南神田餐廳擺席,宴請院檢權傾一時的司法官,賓客名單包括蔡清遊、石木欽、謝家鶴、林茂雄、顏南全、洪佳濱、劉介民、花滿堂、鄭憲宗及凌博志等人。

沒想到,一頓酒足飯飽後,隔天(9日),翁茂鍾又展現商人的海派作風,再揪蔡清遊、石木欽、謝家鶴、顏南全、花滿堂、劉介民及林茂雄等原班人馬,到台南市區品嘗最道地的阿田香腸熟肉小吃(黑白切),善盡地主之誼,這些都白紙黑字寫進翁的筆記本當中。

翁茂鍾連續2天宴請蔡清遊等人,隔了1年,即2002年12月11日,他的筆記本記載宴請民代、法官、學者與證券業者等10人名單,賓主齊聚在神旺大飯店的澄江日本料理用餐,包括時任綠營立委鄭余鎮、鄭貴蓮及蔡煌瑯,與石木欽、蔡清遊、顏南全及調查局秦台生等人,這也是翁的筆記本首度提到蔡清遊與鄭余鎮同框的記錄。

本刊調查,司法院手握龐大經費,且設有公共關係室,最近更為了宣傳國民法官新制,編列1.2億元費用,並成立發言人室,卻挨批亂花公帑。按理來講,司法院刑事廳為了法案推動順利,理應透過政府內部管道溝通,豈會找上有官司訴訟的商人向立委尋求奧援,若真如此,不知將來要怎麼還對方這個大人情。

蔡清遊除了與翁茂鍾有交情,他與有「生技之神」稱號的晟德集團創辦人林榮錦的關係也不錯,林榮錦幾年前風光嫁女兒時,蔡不但是座上賓,還曾送花藍祝賀,由於林榮錦同樣官司纏身,他曾擔任上櫃藥廠東洋製藥董事長,被控以非常規交易手法,將公司旗下乳癌、卵巢癌等藥品專利,擅自授權給一家由女密友親赴瑞士開設帳戶的紙上公司,導致東洋損失57億元,6年前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翁茂鍾27本筆記宛如現代版官場現形記,有如流水帳,詳述與司法警調等高官往來情形。圖為其中1頁內容。(翻攝自監察院報告)

林榮錦一審遭判10年,二審在今年5月大逆轉改判無罪,全案正上訴最高法院中,判決林榮錦無罪的高院合議庭法官林怡秀,曾因改判徐自強殺人案無罪,與她擔任最高法院法官的父親林增福在此案曾判決死刑的見解不同,而登上新聞版面。

巧合的是,翁茂鍾的筆記本揭露,他在2006年3月21日受邀至彭園餐廳出席友人的一場餐敘,他詳列12位賓主名單,包括時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曾勇夫、前花蓮高分檢檢察長陳峰吉、在座佳賓還有最高檢現任檢察官等人,其中就有林增福。

不僅如此,翁茂鍾的小舅子元富證券董事長陳俊宏也頻繁出現在翁茂鍾與司法官飲宴中,和司法人員交往密切,還擔任林榮錦多家公司董監事,顯見從翁茂鍾為中心衍生出來的司法共生集團相當綿密。

大法官除了蔡清遊是翁茂鍾座上賓外,審理過翁茂鍾與巴黎銀行3億元糾紛案的最高法院法官池啟明,也曾和翁吃過3次飯,司法院六年前風光替他辦理退休,這回雖未將他列入懲處對象,但仍可見雙方有一定交情,據翁茂鍾的筆記本,池啟明的弟弟池啟光和翁茂鍾的交情更好,雙方吃飯次數遠比池啟明還多,達5次之多,池啟光連慶生都與翁茂鍾一起過,池啟明、池啟光感情非常好,一個在法界一個在商界,早有人戲稱「光明兄弟」,名號不脛而走。

翁茂鍾筆記提到,教出陳水扁、馬英九及蔡英文等3位總統的前大法官蘇俊雄(圖),曾與他飲宴3次。(中央社)

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圖)名列翁茂鍾宴客名單,司法院一併將他移送懲處。

翁茂鍾筆記提到,教出陳水扁、馬英九及蔡英文等3位總統的前大法官蘇俊雄(圖),曾與他飲宴3次。(中央社)

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圖)名列翁茂鍾宴客名單,司法院一併將他移送懲處。

此外,翁茂鍾的筆記本還記錄,他曾和另位已故大法官蘇俊雄3度同桌飲宴,但雙方並無案件繫屬或餽贈禮品往來,由於蘇俊雄苦讀出身,一路從台南六甲的鄉下小孩攻讀博士學位,他在台大法學院教書時,教出陳水扁、馬英九和蔡英文3位總統級的學生,一度成為佳話,加上他的學術地位崇高,備受各界敬重,連他在六甲的故居三合院,也被列入台南市名人故居。

翁茂鍾除了和大法官吃飯,他和歷任4位檢察總長也有一定交情,他在筆記透露,曾和吳英昭、盧仁發及陳聰明餐敘,就連陳聰明因遭監察院彈劾請辭後,時任總統馬英九改批准最高檢主任檢察官曾勇夫代理總長,翁茂鍾也在筆記寫到,他也曾和曾勇夫吃飯,顯見他在院檢雙方下了極深的功夫。

更新時間|2021.01.20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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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陪審制是台灣司法界除屎的良方

張靜 2017年02月25日 07:00:00

每次司法(含法務)界出了大事,像前幾年發生的高院法官及檢察官集體貪瀆案,司法界總說那只是或難免有幾粒屎,但我們的司法界,真的只有幾粒屎嗎?

倒底是屎多還是粥多?那要看以什麼標準來定。如果只以操守來定,會貪污的就是屎,那憑良心講,「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說法還真的不能成立。以我在司法界、律師界超過36年的資歷與經驗,今天法官或檢察官還會收錢的大概在5%至10%之間,也許再多一些,也許再少一些。但是,不貪污只是成為一位司法官的必要條件,卻不是好司法官的充分條件。

司法官普遍缺乏常識

因為台灣司法界,不是只有貪污司法官的問題,還有其他許多的問題。此至少包括第一,恐龍法官的存在,台灣的司法官是恐龍的就比貪污的多得多了。這沒辦法,不見得都是司法官本身的錯,而是司法制度的錯,讓20幾歲的年輕人,甫步出校園不久,只因考上了司法官,就在毫無社會歷練與經驗的情況下擔當司法官認事用法的重任,台灣司法官普遍缺乏常識(Common sense)是一個大問題。

加上司法高層總是三令五申要法官、檢察官們不要涉世太深,搞的人際關係太複雜,司法官們也就自我封閉的生活在自己的小圈圈中,甚至連過去是同學或同事的律師都不敢或不願與之正常交往,該有的常識就怎麼都豐富不起來,過去稱之為昏官如今稱之為恐龍的,恐怕至少占了司法官一半以上,恐龍判決就這樣產生了。

揣摩上意的法官、檢察官

第二,台灣過去在國民黨威權統治之下,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所以有不少的打手(鷹犬)法官及檢察官,為了升遷,幹了許多壞事。如今政黨幾度輪替,仍在做國民黨打手的,雖然少了許多,但仍有不少的黨國遺緒還在禍害人民。何況,如今揣摩民進黨上意的法官、檢察官也陸續產生,不論為那個政黨服務,都是打手司法官,都該想辦法不要讓他們的手伸入司法界。

偏執預斷的司法官

第三,這更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偏執預斷司法官的存在,讓司法獨立變成了司法獨裁,成就一堆酷吏。尤其在刑事庭法官,因為卷證併送的關係,我國刑事訴訟法沒有採取起訴狀一本主義,以致法官在審判前都先審閱了卷宗,心中早就產生預斷、定見,完全聽不進被告及其律師的辯解,審判成為只要把它走完的程序,審判程序成了毫無意義之事,這種偏執預斷的司法官,也是最常會當庭罵人的,因為他總認為被告在強詞奪理,在無理的干擾他所想要進行的訴訟程序,所以也最不願意調查被告或其律師所聲請調查有利於被告的證據,他總認為這不過是在拖延訴訟程序而已。台灣的刑事庭法官至少有百分之七、八十是如此的在進行刑事訴訟程序。

交給下一個倒楣鬼

第四,還有一些不負責任的司法官,案子到他手上,幾個月甚至一年以上都不進行,等到他職務調動後,案子交給下一個倒楣鬼,然而案件的當事人或關係人都還不能催他進行,甚且即使催也沒有用,不動就是不動。還有一些司法官,開庭前不準備,對案情完全不了解 (按:此如在採起訴狀一本主義之下,刑事庭法官本應如此,而無從閱卷,但台灣既然未採,就應事先詳閱卷宗以示負責),三言兩語就開完了,以致案子仍然完全沒有進展。

台灣司法界有那麼多問題的司法官,一如上述,如再加上開庭老是不守時的,判決書寫得文理不通的,判決書轉貼他人判決以致不知所云的,台灣司法界保證是屎遠多於粥,這應是不會錯的。

正因如此,去年中正大學的民調顯示,有84%的人民不信任法官,但要怎麼解決這樣的沈痾,我認為採陪審制是最好的一劑良方。因為在陪審團審判之下,由9個或12個陪審員來認定事實,法官就無須去認定事實,原則上就不會被人民或當事人指責是恐龍(除非是量刑太離譜),而且因為判決認定被告有罪無罪不是法官的職責,法官即使是恐龍也没多大影響。

再者,因法官不再去認定事實,行賄法官的誘因就没了(要行賄9個或12個陪審員要比行賄一、兩個法官困難多了),貪污法官就很難存在(只有在量刑部分還有收賄的空間,但因刑期長短而行賄法官的,在實務上要遠比有罪無罪行賄法官的情形少得多了)。

此外,因法官不再去認定事實,他就不會成為偏執預斷的法官,這不只是因為在陪審制之下必然要改採起訴狀一本主義,法官不會在審判前就產生預斷,而在陪審制之下,由陪審團認定事實,法官就算有預斷也無法影響陪審團的判斷與認定。

陪審團能改變法官開庭態度

而有陪審團出席及在場,法院開庭不但一定很準時,且法官也不會再當庭駡人,開庭態度也必然會明顯改善。另法官也不會禁止被告及其律師聲請調查證據,反正又不是他要憑證據認定事實。而陪審團的成員即陪審員,是個案產生,一個刑案審完了就回家,没有升遷及上級的壓力,也就當然不會有打手法官的存在。而法官也不再會有不負責任等待職務調動而按兵不動的情況,且在起訴狀一本主義之下,法官依法本就不該事前接觸卷證,不只不會有偏執預斷,也跟著没有因不看卷而背上不負責任法官的罪名。

因而台灣司法只要採陪審團審判,幾乎可以一舉解決了貪污法官、恐龍法官、打手法官、偏執預斷法官、不負責任法官、不守時法官及態度不佳法官的問題,雖然陪審制並非完全没有缺點,但在任何審判制度都有缺點的情況下(因人不是完美而是有缺點的,所以人所建立的任何 典章制度及法律都是有缺點的),陪審團審判應該是缺點最少的審判制度,可以讓台灣司法界達到鍋中真的只有幾粒老鼠屎的境地,不知讀者諸君以為然否?而司法院極力主張的參審制做的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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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遇刺案逆轉/鄭嫌一審判無罪 警父抑鬱而終 二審改判17年

2021-02-24 09:31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命案,去年嘉義地院認鄭姓男子罹思覺失調症,判他無罪,經檢方上訴後移審台南高分院,認鄭有再犯之虞裁定收押迄今,李父李增文為兒子討公道奔波,日前更抑鬱而終,李家委託律師及台南高分檢均建請法官判鄭無期徒刑,鄭辯護律師仍主張其案發時因思覺失調症病無辨識能力,希望維持無罪判決。台南高分院上午視訊宣判,改判鄭有期徒刑17年、強制監護5年。

一審判決認為,鄭自2001年起,開始前往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2010年被醫生診斷罹有思覺失調症,但鄭於2107年2月3日看診後失聯。

案發前2日,鄭思覺失調症已發作,妄想遭朋友設計要和女兒一起謀害他,藉此詐領保險金,並於案發當天搭乘火車前,陸續前往2處派出所、台南市府社會局、保險公司、議員服務處等地四處陳述有人要殺他,以牟取保險金,在嘉義火車站被列車長要求下車時,還妄想有人要害他,語無倫次,認鄭精神狀況極度不穩,嚴重影響其認知及理解能力,隨即持刀刺殺前來處理的員警。

因此,一審認定鄭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判他無罪,並應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

經檢方上訴台南高分院,委託成大醫院精神科醫師鑑定結果,鄭沒有反社會人格,行為時有急性思覺失調症發作、辨識能力降低,但如有按時服藥,此案可能可以避免發生,鄭有必要進相當處所接受監護治療。

李家委任律師許雅芬說,死者家屬請求法官判無期的理由,包括鄭僅為發洩憤怒不滿情緒就殺死被害人,且犯案手段凶殘,持利刃殺人,手段非常凶殘,鄭對社會危害重大,持刀在火車車廂內行凶,引起公眾恐慌,當時許多乘客都表示,如果不是李承翰英勇上前制伏鄭,可能會有許多人會被殺死,是李救了乘客。

許雅芬也說,李父李增文在一審時每次都出庭,但一審判凶嫌無罪,李父抑鬱而終,無法為兒子討公道。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認為,鄭在刺死李後,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要求請來法律扶助會律師,還拒絕夜間詢問,是有辨識能力的;他建議判處凶嫌無期徒刑,以建構友善的執法環境,如果判凶嫌有期徒刑,需入處所監護。

鄭的律師陳偉仁及陳明,則以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醫師沈正哲精神鑑定結果,認為鄭在案發時思覺失調症病發,行為時沒有辨識能力,建議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鄭出庭表示,他中了邪,自己被人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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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判無罪...李承翰父親鬱鬱寡歡 傍晚因病去世享壽67歲 2020-06-04 22:56 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嘉義市即時報導 嘉義鐵路員警李承翰去年被鄭姓嫌犯刺死,李承翰的父親李增文審理期間都到場關心,日前一審判鄭嫌無罪,李父無奈直言「孩子犧牲不值得」鬱鬱寡歡,今天上午因病送醫丶不斷吐血,經急救無效晚間逝世,享壽67歲。 李承翰的父親李增文 日前聽到一審判決後直言,兒子犧牲相當不值得。圖/報系資料照片 李承翰的父親李增文 日前聽到一審判決後直言,兒子犧牲相當不值得。圖/報系資料照片 【中央社嘉義市4日電】 因公殉職的鐵路警察李承翰父親李增文今天上午疑因胃出血到醫院掛急診,不過,下午病情急轉直下,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由家屬帶回家中辦理後事,他再也看不到兒子的上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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