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如未當場捉姦郭台銘,能告通姦成功?以抓包偷吃!妻嗆「反正不只1次」綠帽夫卻告不成通姦為例

郭台銘通姦陳崇美轟動台灣,但當年若郭董愛妻林淑如告郭董通姦能否成功?但抓包偷吃!妻嗆「反正不只1次」綠帽夫卻告不成通姦中新北地檢署認無證據顯示2人性器接合故不起訴,那陳崇美偷拍郭台銘與她苟和能否做為證據呢?

陳崇美拍攝郭台銘與她通姦性交過程若屬「非法」,以「現在」來說,當然就沒有證據能力,這還用不到毒樹毒果理論,因為陳崇美拍攝郭台銘與她通姦性交過程究竟算不算「偷拍」還有討論空間。

根據高院判決書與相關報導,郭台銘三十八歲時通姦陳崇美,過程長達數年,係自77年~81年,即1988年~1992年,當年台灣法界還未引入毒樹毒果理論,而且高院判決書也將陳崇美郭台銘通姦性交錄影帶作為郭台銘有「不正常男女關係」的證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更是於民國 88 年 07 月 14 日始公佈施行。

換句話說,只要當年林淑如於六個月內提告郭董通姦應該能成功。

那若是現在,郭董愛妻林淑如提告郭董通姦能成功嗎?

一般來說,偷拍不能作為證據,但實務上也有不同見解,在毒樹果理論失效!偷錄音 罕見成證據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報導說,黃妻暗裝錄音裝置,偷錄到丈夫和小三在車上的私密對話,其夫提出「毒樹果理論」質疑非法取得之錄音不具證據力;本案法官認為,通姦案的發生地點隱密,本來就不易蒐證,黃妻未以強暴脅迫方式取得錄音,認定她可引錄音做為提告證據

當年郭台銘妻子林淑如在美國,然後郭台銘與陳崇美在台灣大大大通姦,只要郭台銘假掰一下愛老婆,相信郭董很純情的林淑如要怎麼「蒐證」?要不是好心的鄰居發現陳崇美常到林淑如的家而打電話給她說可能有賊,林淑如怎麼知道郭台銘通姦亂搞?

換言之,陳崇美偷拍郭台銘出軌錄影,即使在現在也未必不能成為郭台銘妻子林淑如告郭董通姦的證據哦。

Blackjack 2019/10/28


抓包偷吃!妻嗆「反正不只1次」 綠帽夫卻告不成通姦 編輯 談雍雍 報導 2019/06/07 12:25 小 中 大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TVBS資料畫面

一名30多歲的劉姓人妻與吳姓廠商間互傳「今晚速戰速決好棒棒」等曖昧訊息,被老公發現後,怒質問「妳跟他發生過幾次?」沒想到!劉女回答:「反正不只一次」,劉夫聽完氣得提告通姦,劉女及吳男均否認犯行,新北地檢署認為,無證據顯示2人有性器接合之實,因此不起訴處分。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人夫意外看到妻子的手機,發現雙方鹹濕對話「今天傍晚速戰速決好棒棒」、「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在車上」等訊息內容,讓他氣得直接怒問妻子「跟他發生過幾次?」 劉女先是回答:「不知道」,老公又問:「多到數不清喔!」,劉女怒回:「我不知道是幾次,2次、3次、4次,反正不是1次」,劉夫不滿被戴綠帽,持訊息與兩人對質錄音,憤而對2人提出告訴。 劉女到案後辯稱,不記得與吳男的對話內容;吳男則稱,劉女是他的客戶之一,兩人因而熟識只是用LINE開玩笑,雙方均否認發生過性行為。

檢方認為,劉女被質問的錄音檔為劉夫私人取證,無法證明劉女被質疑當時,是出於正常、自由狀態下所為,加上劉夫並未提出2人性器接合畫面或保險套等證據,因此對劉女、吳男處以不起訴處分。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更新時間:2019/06/07 12:25

詳細報導請見: news.tvbs.com.tw/other/1145773?from=Copy_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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