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在二戰中的戰爭責任 第七節 結論:殖民地人民被迫的戰爭選擇,不能豁免戰爭罪與違反人類罪的指控 war crime taiwanese japan WWII
第七節 結論:殖民地人民被迫的戰爭選擇,不能豁免戰爭罪與違反人類罪的指控 我曾介紹過民視《台灣演義》〈國寶音樂家.郭芝苑〉,日本在二次大戰後期因戰況吃緊,連台籍學生也要當兵,在日本學習音樂的郭芝苑毅然從日本藝術大學退學,寧可隨技藝團四處演出賺生活費,他不願被日本徵召從軍。 彭琳淞《日治時期台灣人兵役制度與戰爭動員》論文中,也提到了東京帝大學生彭明敏選擇拒絕「被志願」,論文的6-39頁以下談到彭明敏 厭惡軍訓和發現名字被列在公告後,選擇不去上課,更在1944年10月離開東京,與郭芝苑的選擇相當類似。 在台灣的例子,2023年4月30日中央社〈父險成南洋志願兵 楊烈「熱帶天使」體驗戰爭殘酷〉報導,楊烈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分享,父親差點成為台籍日本志願兵,被送往東南亞作戰,因家人強烈反對唯一的獨子上戰場才作罷,這個說法反映出,某些情況下,台灣人仍可能選擇不「被志願」。 並非每個台灣人都是被志願或志願去當台籍日本兵,但也不應該以有人被志願,就去抹殺有願意承受選擇不當兵的「代價」這樣的人的存在。更重要的是,1942年的志願兵的人數與其他年份的十數萬人的差距,這是完全不能忽視的背景,這是區分行為責任的重要法理基礎。 在這些人進入日軍體系後並且持續選擇完成上級交代任務之下,對照公共電視2021年10月8日〈二戰納粹集中營百歲警衛受審 被控協助殺害3千多人〉報導,100歲的「約瑟夫·S」,曾擔任德國納粹集中營的警衛,被控在二戰期間「知情且願意」協助殺害3518名集中營人犯,他難道可以像台灣的論述一樣主張「軍隊那種高壓環境讓他無法選擇」?台灣戰俘監視員協助日本人把三千名戰俘在「山打根死行軍」的過程中,大屠殺到剩下六個人,卻是未必每個有責任的台灣戰俘監視員都被追究了! 德國併吞奧地利過程中有進行公投,德軍在公投前一天進入奧地利,在極大威脅下德奧合併有99.7%投票支持率,之後奧地利有七萬人被捕,三十六萬人的投票權被剝奪。喪失國格及反對力量被壓制,被德國拖進二戰漩渦的奧地利,在幾十年後終於積極面對自己的過去,承認曾幫助過希特勒的第三帝國,承認參與種族大屠殺。根據 2013年3月10日BBC中文網〈維也納愛樂樂團公開親納粹歷史〉報導,維也納愛樂樂團,在公眾輿論壓力下決定公布樂團在納粹時代與德國納粹關係的真相細節,他們沒有全面推卸自己應該肩負的責任。 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