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康永關於「乖」的狗屁毛骨悚然論調:用英文obedient解釋「很乖」,既不懂西方文化又假掰中文世界
蔡康永因促銷新書《你願意,人生就會值得》與網紅阿滴對談,蔡認為家長讚小孩「很乖」隱藏「服從」涵義,又放屁說英文沒這概念!無知的蔡康永不知道服從一直都是基督教核心價值嗎?稱讚狗做得好 good boy 就不是「服從」嗎? 蔡康永這段話要分成兩部分來看,第一部分是關於「很乖」,蔡康永說小時候上英文課時,他記得老師教不出「乖」這個字,最多只能教出一個英文單字「服從的( obedient )」。換言之,當你想像爸媽不是稱讚你「乖」,而是「嗯 ~ 你很服從」時,聽起來就很毛骨悚然。 毛骨悚然的蔡康永不吝於展現自己的無知,還敢對兩種文化說三道四,想到這種三腳貓還獲得一堆擁躉,那更令人毛骨悚然粉絲的盲從。 一般來說,只有異文化的人由於極其傲慢自大,才會用自己有限的知識去理解自己未知或一知半解的事物,蔡康永知識有限可能對英文與西方文化皆未充分了解,就直接放狗屁推論「乖」等於「服從的( obedient )」,當然就是無知。 我記得我小時候撿到錢交給師長,師長父母說的也是「乖」,我拾金不昧也不是「服從」而是認為失主可能會焦急或其他情緒,在這裡,「乖」的意義是一種讚許你做的好,只有毛骨悚然的蔡康永認為只有「嗯 ~ 你很服從」。 蔡康永毛骨悚然的不止於此,他又說「乖乖」這兩個字在中文裡非常容易就講出口,但英文中卻沒有這個字,因為那個文化裡沒有這樣(服從)的概念。 英文世界與西方基督教文化當然有服從的概念,因為「服從」( obedience )一直都是基督教傳統的核心價值,我聽了許多牧師講聖經,經常講要順從上帝,去查聖經也可以查到一堆 obedience 的相關詞彙, obey 也非常容易看到。 聖經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例子就是舊約中亞伯拉罕將兒子獻祭,創世紀二十二章二節提到: 「神說:『你帶著你兒子,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到摩利亞地,在我所要對你說明的一個山上、把他獻上來做燔祭。』」 這個被獻祭的兒子名為以撒,是亞伯拉罕年一百歲,其妻撒拉年九十歲所生下的兒子,當時亞伯拉罕聽到神諭後把兒子帶到山上要親自下手,後來神親自下令停止,原來這一切只是為了測試亞伯拉罕對神的信仰程度。 基督教的傳道人常以此強調對神的信仰,並說明「神其實不會害你」,還有許多論述諸如「只要信不要怕、上帝自有美意不要質疑」「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上帝的計畫」,諸如此類就是基督教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