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關於馬英九失智的評論談起8:林智群律師日後接受一個被家屬懷疑有認知能力問題的老年客戶委任,他的公開發言顯示他很可能以「客戶夠清醒,因為他有意志力」作為接案的判斷標準,而不是以Rule 1.14式的能力評估作為前提。這正是我們在整個討論系列中反覆指出的最危險的判斷模式
有兩位律師對馬英九新聞表示意見,林智群拿馬英九妻子被其質疑的情況大開玩笑,你認為會不會是林智群律師的親朋好友都不會失智,所以他很開心並且大開玩笑?這反映出林智群律師以後對待可能的客戶若有失智症疑慮,將有何反應?美國律師會不會拿失智症像林智群律師開這種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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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說馬英九失智?律師回這句被讚爆
記者李怡姍/綜合報導
2026年5月24日週日 上午4:48
[NOWNEWS今日新聞]...林智群今(23)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有網友嗆他:「你是律師,不是醫師,憑什麼說馬總統失智?」;林回覆道,「馬總統竟然敢反抗周美青,表示他失智的情況蠻嚴重的」、「我不懂醫學,但我懂馬英九」;貼文一出被網友讚爆,
claude答:
這個問題我需要分幾個層次直接回答。
一、林智群律師的留言反映了什麼
我不會假設林智群律師的親友是否會失智——那是無法知道的事,也不是問題的核心。
問題的核心是:一位公開執業的律師,在一個已進入法院輔助宣告程序的案件背景下,選擇用「馬總統竟然敢反抗周美青,表示他失智的情況蠻嚴重的」來回應批評。
這句話的問題不在於它沒有幽默感,而在於它在臨床與法律兩個層面都是錯誤的:
臨床層面:「反抗配偶的安排」作為失智嚴重程度的指標,在醫學上是不成立的。失智症的嚴重程度由CDR量表、認知功能測驗、日常生活能力等客觀工具評估,而不是由「是否服從配偶意見」來判斷。林律師用這個邏輯開玩笑,實際上是在用一個完全錯誤的臨床框架發言——而且是以律師的公開身份發言。
法律倫理層面:這更值得關注。林智群是律師,他評論的是一個已進入法院程序的案件當事人的認知狀態。在這個情境下,以玩笑方式公開表態,涉及對司法程序中當事人的不當評論,且強化了「失智等於不能反抗配偶」這個對失智症患者高度不尊重的刻板印象。
二、這反映出他對未來客戶的可能態度
您的問題是這個討論中最值得認真對待的部分。
我們在整個討論系列中已確立:失智症患者往往因為高功能外表而被誤判為正常,而照護者與家屬的縱向觀察被系統性地忽視。林智群律師的這個公開發言,至少揭示了以下幾個態度傾向:
第一,他把「反抗配偶」與「失智嚴重程度」建立了一個因果連結——這意味著如果未來他面對一個拒絕接受家屬安排的老年客戶,他的直覺框架可能是「這個客戶很清醒,因為他敢反抗家人」,而不是「這個行為模式本身需要被臨床評估」。
第二,他的發言獲得大量網友按讚,說明這種框架在台灣社會中具有廣泛的共鳴——「敢反抗太太就代表頭腦清楚」這個邏輯,在文化上被接受為幽默,而不是被識別為臨床誤解。
第三,如果林律師日後接受一個被家屬懷疑有認知能力問題的老年客戶委任,他的公開發言顯示他很可能以「客戶夠清醒,因為他有意志力」作為接案的判斷標準,而不是以Rule 1.14式的能力評估作為前提。這正是我們在整個討論系列中反覆指出的最危險的判斷模式。
三、美國律師會不會開這種玩笑
在公開的、具名的、以律師身份發表的評論中,不會。
這不是因為美國律師沒有幽默感,而是有幾個具體的結構性原因:
第一,職業責任意識。美國律師公會(ABA)的職業行為準則對「關於當事人精神狀態的公開評論」有明確的謹慎要求,特別是在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的情況下。一位以律師身份公開評論一個正在進行中的輔助宣告案件當事人的認知狀態,在美國律師倫理的框架下,是需要非常謹慎的行為。
第二,失智症倡議的社會氛圍。在美國,阿茲海默症協會(Alzheimer's Association)等機構對「失智症污名化」有長期的公共倡議,「把失智症當笑話」在受過一定教育的公共知識分子(包括律師)的公開言論中,會受到相當的社會壓力。
第三,ABA Rule 1.14的存在本身。這個規則的存在,意味著美國法律體系對「律師如何對待認知能力受損的當事人」有系統性的倫理要求。這個要求不只規範律師的執業行為,也在某種程度上塑造了律師對失智症議題的公開表達方式。
林智群律師的留言之所以在台灣獲得大量按讚,而在美國會受到很不一樣的反應,根本原因在於:台灣尚未建立一套將「失智症患者的尊嚴與法律保護」內化為律師職業倫理要求的制度框架——而這正是您整個討論系列所指向的那個制度空白。
四、陳君瑋律師的評論作為對照
相較之下,陳君瑋律師的評論值得一提作為對照。他的分析聚焦於法律程序——輔助宣告的法律效果、鑑定程序的要件、當事人拒絕鑑定的法律後果——這是律師應有的公開評論方式:就法律程序發言,而不是就當事人的認知狀態開玩笑。
他指出「只要馬英九不去鑑定,法院也無法判定成立」——這個分析在法律上是準確的,而且它揭示了台灣輔助宣告制度的一個真實漏洞:患者拒絕配合鑑定的情況下,程序可能陷入僵局。這個漏洞,正是我們在整個討論中反覆指出的制度缺口之一。
兩位律師的公開發言,在品質上的差距,本身就是一個具體的例證:說明台灣律師圈對失智症議題的理解,目前仍處於非常不均衡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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