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阿波羅能被調查出個鬼嗎?蘋果會授權小廠山寨iphone?真主黨爆炸BB Call與金阿波羅用對講機扣住FBI的心 israel taiwan Hezbollah
以色列用台灣品牌呼叫器大規模無差別攻擊黎巴嫩真主黨並造成無辜死傷,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譴責犯行違反國際人道法,董事長許清光說他只單純提供貼牌,但蘋果等級的廠商會授權見鬼的皮包公司做iphone嗎?實務上愛惜羽毛的公司就算授權貼牌也會去看對方生產設施與能力,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很明顯是說謊,士林地檢署如果完全相信,那全世界都會質疑台灣就是以色列的共犯。
我們先看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的說詞,他表示黎巴嫩BB Call大規模的爆炸事件,出事的機型AR-924型號,絕非自家公司生產,只是貼牌掛名。現在要問,何謂「貼牌」?
根據wiki的「貼牌」介紹,ODM(英語: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縮寫),即原廠委託設計代工,又譯原始設計製造商,又俗稱為貼牌生產,指由採購方委託製造方,由製造方從設計到生產一手包辦,而最終產品貼上採購方的商標且由採購方負責銷售的生產方式。
這個介紹與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說法的差異則是,台灣金阿波羅並不負責銷售。
問題是,根據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2024.9.18)說法,居然金阿波羅有收到中東匯款,並且被華南銀行擋下,士林地檢署必須調查金阿波羅有沒有在中東銷售呼叫器,或者為何錢會從中東來。
許清光說法如下:「他(BAC)匯款從中東有個...等等會計,細節我不清楚,我記得是華南銀行來講,有一筆貨款在我們國內的部分,在我們國內就被擋掉了。」
其次,如果金阿波羅確實委託他國廠商ODM,那我們必須看2011-07-27 天下雜誌477期「金阿波羅 用對講機 扣住FBI的心」的報導:
第一,報導說「金阿波羅選擇人少的路走。因為不攻標準化產品,不像許多同業紛紛到中國設廠,後來遇到產能過剩,或尾款收不回來等問題。金阿波羅選擇留在台灣,與代工廠合作。」
請問,既然台灣金阿波羅是這麼有堅持的公司,並且沒有把供應鏈帶到中國,為何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又會同意外國去貼牌生產呼叫器?
第二,報導說「除了生產組裝外包以外,金阿波羅一手負責接單、設計、採購原物料,再自己品管,出貨。」
這麼重視產品品質,還要自行品管,出貨,為何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又會同意外國去貼牌生產呼叫器?
第三,報導說「把呼叫器做到美國第一、歐洲第二大,連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都是它的客戶,毛利率不輸宏達電、聯發科。」
「目前荷蘭市場,金阿波羅獨佔九九%以上,美國也有六○%,澳洲也佔到七○%以上。」
有這麼高的市占,而且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都是它的客戶,士林地檢署你相信金阿波羅會同意外國不知道哪裡來的公司或工廠去貼牌生產嗎?
一般來說,ODM原廠委託設計代工並不罕見,我自組電腦時經常自行購買電源供應器,有些高價品牌會有較平易近人的平價產品,一查就會發現這是所謂的貼牌產品。但儘管如此,那些平價產品的品質也不會太差,原因是產品的售後還必須是原廠負責,也攸關其商譽,原廠更會去實地勘查該代工工廠的水準,或是高價原廠也不會找阿貓阿狗去代工,這是人間常識。
現在的問題是,外國媒體紛紛去查匈牙利公司BAC公司,結果發現一堆皮包公司,金阿波羅董事長說只是提供品牌商標授權給匈牙利公司BAC公司,當初由業務接洽,自己從來「沒有當面見過匈牙利BAC老闆」云云。
難道金阿波羅違反一般正常ODM原廠委託設計代工的常態,根本不去看代工廠的生產能力如何,士林地檢署你相信喔?
難道蘋果老闆庫克經營得好好的,會答應千里之外不知道來頭的皮包公司生產iphone、ipad、mac嗎?蘋果CEO庫克Tim Cook去富士康及立訊那麼多次,當然就是去看看生產品質如何!士林地檢署你覺得「把呼叫器做到美國第一、歐洲第二大,連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都是它的客戶,毛利率不輸宏達電、聯發科。」的金阿波羅會把產品委託一個鬼公司生產嗎?
根據民視報導,許清光再三強調,出事的BBCall,絕對不是MIT,是匈牙利BAC公司購買商標,說有自己的工廠,自行製造貼牌販售。外國的工廠在哪裡?難道金阿波羅從未去看?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比蘋果CEO庫克Tim Cook還偉大還忙嗎?
第四,根據東森新聞2024年9月20日” BAC公司不尋常!金阿波羅曾收貨款被擋竟「來自中東帳戶」”報導,重新搜尋金阿波羅YouTube,這才發現竟然出現一模一樣的同款呼叫器影片。把雙方的網站攤開來比一比,雷同處實在太多。
現在問題來了,既然金阿波羅在歐洲與美國的市占率大的不得了,想必黎巴嫩真主黨分子要買幾個來比對也絕對不成問題,在沒有模具的情況,那些皮包公司能一比一仿真做到金阿波羅原廠生產的水準嗎?
第五,金阿波羅董事長許清光特別自豪並未到中國生產其產品,媒體人黃揚明也指出,當時,在一家全球知名大廠停產呼叫器後,向原本合作的美國官方建議可與金阿波羅合作,因為美國官方的呼叫器需求領域為“軍情、警消、醫護”等領域,其中一項產品要件,就是不能在中國大陸生產或代工。
請問,這麼注重資安與產業鏈「不能在中國大陸生產或代工」也事實上未在中國大陸生產或代工的金阿波羅產品,有可能隨便給外國代工廠去製造嗎?FBI會同意嗎?
金阿波羅聲明說「始終遵循相關法規,並與合作夥伴保持透明合規的合作關係。」,那你們應該把合作夥伴的生產工廠公諸於世,貼牌生產可沒有那麼簡單,千萬不要騙鬼。
最後,雖然士林地檢署已急速進行偵查,但我相信以上路人皆會產生的疑問也必然得不到解答,而且至今台灣政府完全沒有譴責以色列使用台灣品牌呼叫器進行無差別攻擊的違反國際人道法行為。
就像行政院長卓榮泰說,國家政策基於人類和平、自由、民主、人權,不會涉入這種行為,也會查出事實真相。問題是以色列把這種行為當成「反恐」,台灣官方立場過去與現在也不譴責以色列種族滅絕巴勒斯坦,如果台灣真的要撇清相關責任:
一、必須譴責以色列相關行為,包括利用台灣品牌進行恐怖攻擊,以及以色列種族滅絕加薩暴行。
二、司法機關必須針對所有不合理的情況一一調查並且向國際社會公佈,否則全世界都會持續懷疑。
Blackjack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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