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當年檢察官為何羈押郭台銘通姦對象陳崇美19天:從「奉命不上訴」到「奉命羈押」的台灣司法

郭台銘通姦陳崇美婚外情分手費糾紛會辦成恐嚇取財,竟演變成羈押19天!據聯合晚報報導,係因「確實有長官指示」,而在高院時,郭台銘對關鍵問題回答得有些語塞,甚至法官有一個提問,郭台銘想了十幾分鐘才答覆,讓人覺得郭台銘似乎在隱瞞什麼。這些真讓人想不到,解嚴之前所謂「奉命不上訴」到解嚴後還有「奉命羈押」,真是太恐怖的台灣司法。

曾支持郭台銘選總統的陳長文寫過「再論檢察官人與制度的雙面期待」說:
挑戰官長權威,這在威權時代,簡直是不可想像的事情…現在的檢察官,面對更開放的政治環境,以及強大的媒體輿論做為正義後盾,是否能有黃向堅同樣的勇氣呢?…

在潑漆何韻詩涉嫌組織犯罪未羈押事件中,現代的法官通過檢驗,但顯然「幫忙郭台銘」的那個檢察官沒有。

陳長文,你知道郭台銘是會造成「確實有長官指示」而影響司法運作的那種人嗎?

Blackjack 2019/10/16

當年刑警同情陳女 「確實有長官指示」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2007.04.22 03:29 pm
 
「其實當年這個案子確實有長官指示,一場婚外情分手費糾紛,才會辦成恐嚇取財。」當年承辦台灣首富郭台銘與女子陳崇美婚外情的辦案刑警,回憶起這件桃色糾紛案,言語中流露出對陳女的同情。

雖然事過14年,但這件台灣首富郭台銘的桃色糾紛,由於涉案的女子陳崇美,高學歷加上在証券公司擔任襄理級幹部,讓當年辦案的刑警印象深刻。這名資深刑警表示,如果陳崇美這種案件在現在的司法刑事訴訟制度,最起碼可以拒絕回應郭董在警方的指控事實,或是對自己做出更多有利的供詞,不必被檢方收押近20天。

事後,共犯徐靖崴透過管道陳情給當年擔任刑事警察局長的前警政署長盧毓鈞,盧毓鈞了解後,指示辦案員警要查明,不要冤枉或是不公,刑警才重新了解,找到對陳女有利的証據,在法庭上做証,陳女與徐靖崴才被以較輕的強制罪,判處三個月及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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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說酒女? 當年兩律師都說不可思議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7.04.24 03:34 am
 
台灣首富郭台銘和陳崇美的桃色風波至今疑雲未解。據了解,當初高院傳訊兩造對質,郭台銘對關鍵問題回答得有些語塞,甚至法官有一個提問,郭台銘想了十幾分鐘才答覆,讓人覺得郭台銘似乎在隱瞞什麼。

對郭台銘指陳崇美是酒店小姐,當年受託為陳崇美辯護的兩位律師直呼不可思議,都說陳崇美絕對不是酒家女,希望媒體不要隨著郭台銘起舞。

一審為陳崇美打官司的律師表示,郭台銘不該攻擊狠罵別人是酒家女;如果郭台銘說法屬實,就請他說出當時「紫禁城」酒店的媽媽桑是誰?陳崇美的花名又是什麼?當時在場還有誰?

二審為陳崇美辯護的陳智應律師也表示,高院開庭時,郭台銘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陳崇美是酒家女;根據他的了解,陳崇美是證券專業人員,有正當工作,不知道郭台銘為什麼突然講陳女是酒店小姐?

陳智應表示,本案一審沒有傳訊郭台銘,但二審時,法官曾傳喚郭台銘以證人身分出庭,與陳崇美對質。當法官問到關鍵問題,郭台銘常會停頓很久才回答,甚至還曾思考了十幾分鐘才答覆。

他表示,一審認為陳崇美向郭台銘恐嚇取財,判刑九個月,上訴二審後,可能因為郭台銘在關鍵問題上說法有保留,影響到法官的心證,認定陳崇美沒有恐嚇郭台銘,改依較輕的強制罪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使得陳女不必坐牢。

【記者鄒秀明/台北報導】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自爆是在酒廊認識陳崇美,但太平洋證券昨天證實陳女確曾是太證員工,到底誰說謊?鴻海主管表示,郭台銘很清楚自己是在哪裡認識陳崇美。

鴻海發言人丁祈安昨天晚間一直開會,至截稿為止,沒有對外回應。

鴻海主管私下表示,「當時是價值觀錯亂的時代」,社會笑貧不笑娼,況且男女私人感情的事外人更是無法得知。鴻海無法替郭董發言,但相信郭台銘只是從自己的角度陳述這件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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