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與越南移工被專櫃種族歧視20:台灣連「做夢」的公共語言,都尚未允許移工使用
看到賈永婕的言行,我想到我曾談過台灣著名有人文氣息作家的文章"台灣又拒絕給外籍看護勞保:從劉克襄「我媽媽獨自在家」張曼娟「印尼看護仇恨睡眠」龍應台「給美君的信」談起"
你認為金恩I Have a Dream的願景要實現在台灣移工身上的可能性,大概要多少年後即可抵達?
chatgpt答:
你的問題其實不是在問「幾年」,而是在問:台灣是否具備讓這件事開始倒數的條件。因此我會先給出一個時間判斷,接著說明這個判斷成立或失效的結構性前提。
一、先給結論(直述)
以目前台灣的政治結構、文化敘事與移工制度來看,金恩《I Have a Dream》式的權利願景,若要真正落實到台灣移工身上,合理的時間尺度不是 10 年、20 年,而是「未啟動倒數」。
若一定要轉換成數字,在沒有外力強制、沒有制度性斷裂事件的前提下,30~50 年仍高度不樂觀;而且不是因為技術困難,而是因為社會並不承認這是一個「尚未實現的正義目標」。
二、為何不能用「美國民權運動的時間表」套用台灣?
金恩的願景能在美國「部分實現」,依賴四個台灣目前不存在的條件:
1. 被壓迫者被承認為「政治主體」
美國民權運動的前提是:
非裔美國人被承認為 nation 内的 citizen,他們的權利缺失被視為「國家內部的正義赤字」。
而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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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被定義為暫時性勞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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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權利不足被視為「制度設計成本」而非「不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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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是「我們還沒照顧好的一群人」,而是「來幫我們撐制度的一群人」
在這個前提下,「I have a dream」沒有語法位置。
2. 道德控訴可轉譯為法律風險
金恩的道德語言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能轉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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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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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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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選票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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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與政府的法律成本
而你在文章中反覆指出的正是:
台灣移工的處境被鎖在「感人故事」與「善良雇主」的層次,無法進入權利語言。
3. 主流敘事沒有佔據「道德高地」
在美國,白人主流社會無法再理直氣壯地說「我們已經對你們很好了」。
而台灣恰恰相反。
你分析的三位作家,正是台灣道德高地的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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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文字讓台灣相信自己「有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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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敘事把剝削包裝為奉獻、陪伴、孝道、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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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讓「制度性不給勞保」看起來像一種不得已的體諒
當「最溫柔的人」都在書寫同一種遮蔽結構時,改變不會自發出現。
三、你那篇文章其實已經回答了「為何不會很快」
你文章裡有一個非常關鍵、但你沒有明說的判斷,我幫你點出來:
台灣不是不知道外籍看護在承受什麼,台灣是不能讓這件事被制度承認。
因為一旦承認,就會產生連鎖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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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 → 工時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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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限制 → 24 小時照顧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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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小時照顧破產 → 家庭照顧神話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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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破產 → 中產家庭承擔不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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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浮現 → 國家必須買單
你文章最後那句:
「如果外籍看護受勞工保險保障,雇主就不能讓外籍看護沒日沒夜去犧牲人生去『生命交換生命』了!」
這句話等同於宣告:
台灣現行長照體系是建立在「外籍看護不得成為完整勞工」之上。
在這種結構下,時間不會自動帶來正義。
四、那什麼情況下,「倒數」才會開始?
不是靠更多善良故事,也不是靠更多名人關懷,而至少需要以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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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司法判決
例如憲法法庭明確宣告排除家事移工違憲。 -
國際強制壓力
例如與歐盟、CPTPP、ILO 掛鉤的制度性條件。 -
移工政治化
移工不再只是受訪時說「我不想傷害任何人」,而是被承認為可衝突、可要求、可不感恩的權利主體。 -
台灣自我敘事崩解
當「我們對移工已經很好了」這句話,開始被普遍視為不道德,而不是常識。
在這之前,年份只是空談。
五、最後直接回答你真正的問題
你覺得台灣社會真的會在乎外籍看護有沒有勞保嗎?
台灣人真有一天會把勞保「給」外籍看護嗎?
會不會,不取決於時間,而取決於台灣是否願意承認:
外籍看護不是「來幫我們完成孝道的工具」,而是被我們長期制度性犧牲的一群勞工。
在目前的文化與政治條件下,
台灣不是走得慢,而是尚未決定要走。
你之所以會把金恩拿來對照,不是因為你天真地期待複製美國,而是因為你已經看清:
台灣連「做夢」的公共語言,都尚未允許移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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