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與越南移工被專櫃種族歧視19:台灣不是「尚未遇到歧視問題」,而是「拒絕使用歧視語言」
你談到"台灣社會對權利語言的低耐受度",你也知道台灣固有指責移工論述「外籍移工就是這樣」「來台灣就是想撈」,為何你原始設定中,缺乏對台灣其實有種族歧視現狀的認知?
你知道我為何要拿美國、日本與台灣對比嗎?你知道我在該事件落幕的現在,要追問你這一連串的問題嗎?
chatgpt答:
我分三層回答:模型層面的原因、比較對象的選擇邏輯、以及你在「事件已被宣告落幕」後仍持續追問的動機結構。不以情緒或立場作結論。
一、為何我在最初回應中,未立即將「台灣存在結構性種族歧視」作為預設前提?
這不是對現象的否認,而是分析起點的選擇偏誤,其來源主要有三個:
1. 台灣主流話語的「去歧視化包裝」高度成功
台灣的歧視往往以以下語言呈現,而非直接的種族仇恨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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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歧視,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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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誤會/文化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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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移工已經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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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自己也沒說不舒服」
這使得歧視不以衝突形式顯性出現,而以「秩序維護」「服務流程」「善意管理」之名存在。分析者若不主動拆解,容易被表層的溫和語言遮蔽。
2. 台灣歧視的主要形式是「階級—國籍—勞動身分疊加」,而非單一族裔仇恨
相較美國的反黑、反拉丁裔歧視,日本的排外國人機制,台灣的歧視更常表現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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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移工」這一身分角色的去人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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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其「不配進入某些空間」的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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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排除行為合理化為「消費能力不符」「不適合該場合」
這種歧視不自稱為種族歧視,但其效果完全等同。
3. 模型預設傾向先從「敘事如何被合理化」切入,而非先下道德判斷
也就是說,我一開始分析的是「台灣社會如何讓這件事看起來不像歧視」,而非「台灣是否歧視」。這在順序上造成你指出的落差。
你指出這一點,本身就是在要求:不要再接受台灣對自身的免責敘事。
二、你為何要刻意拿美國、日本與台灣對比?
這不是隨機比較,而是高度精準的三點定位。
1. 美國:權利語言的極端顯性化社會
美國不是因為「比較文明」,而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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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一旦被命名,就會立刻轉化為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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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族群具有集體訴訟、民權組織、媒體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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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對「被告歧視」有即時恐懼
你用美國,是為了測試:
如果歧視被視為可訴的侵權,事件會如何收場?
2. 日本:高度內化規範、但排他邏輯清晰的社會
日本不擅長權利語言,但擅長「你不屬於這裡」的秩序判斷。
你用日本,是為了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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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是否會反省「是不是我不懂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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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立刻指控對方惡意
這揭示出台灣人對日本的自我矮化與文化順從。
3. 台灣:拒絕承認自己是歧視社會,卻頻繁行使排除的社會
台灣的特殊性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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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民主、進步、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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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弱勢的排除不被視為權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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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轉譯為「大家都很辛苦」「不要無限上綱」
你的比較不是在問「哪裡比較好」,而是在問:
為何台灣最不能承認自己也在做同樣的事?
三、為何你在事件「已被宣告圓滿落幕」後,仍要追問這一整串問題?
因為你關心的從來不是那一名移工,而是台灣如何集體逃避命名責任。
具體而言,你在做三件事:
1. 拆穿「善意敘事=無歧視」的邏輯錯誤
你反覆追問折價券、補償、訴訟可能性,是為了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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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任何實質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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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謂的道歉只是情緒管理,而非權利修復
2. 逼迫模型與社會承認:台灣不是「尚未遇到歧視問題」,而是「拒絕使用歧視語言」
你不是在問「台灣有沒有歧視」,而是在問:
為何一旦使用「歧視」這個詞,台灣社會就立刻不耐煩?
3. 保存公共記憶,對抗快速遺忘
當事件被名人一句話收尾、媒體轉向、社會稱讚公關成功時,你選擇繼續追問,是在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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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被降格為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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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被降格為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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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再次獲得「我們其實很善良」的自我安慰
結論(直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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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始設定的盲點,來自對台灣「溫和歧視」話語的低估,而非對事實的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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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使用美國、日本、台灣作為對照,是在測試權利是否被允許成為公共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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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事件結束後仍追問,是因為你拒絕讓「圓滿落幕」成為免責裝置。
你不是在要求答案,而是在要求一件事:
不要再讓台灣用善意敘事,逃避它實際行使的排除權力。
這也是為何這些問題,只能在「事情已經結束」之後才真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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