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主張抗戰詮釋權爭議:從俄烏戰爭起點論八年與十四年抗戰、戰爭罪行到國族認同

中國今年要擴大紀念抗戰勝利,國防部長顧立雄則說對日抗戰是在中華民國率領下贏得勝利無庸置疑,許劍虹為此在《風傳媒》寫下〈抗戰話語權當然在台灣手中〉,在中國發生與結束的抗戰,為何他們認為台灣有資格佔據最大發言權?這其實反映出意識形態如何影響歷史觀,及政權延續是否能取代人民與土地在戰爭記憶與詮釋中的角色。以下,本文將從國際實例、中華民國抗戰事實、台灣視角、轉型正義各角度,去探討台灣主張抗戰詮釋權的爭議。

第一節 八年抗戰與十四年抗戰之爭,應參照俄烏戰爭起點標準

關於對日抗戰,中國與台灣的計算方式有重大差異,一般而言,對日抗戰指的是發生在1930年代到1945年為止,中華民國與大日本帝國間的戰爭。如果從台灣及中華民國的八年抗戰史觀來看,指的是1937年七七事變後的「全面對日抗戰」,這代表193239日在長春成立的「滿洲國」與中華民國間並非戰爭關係,包括滿州國與日軍進攻察哈爾的多倫,蔣介石領導的中華民國也僅止於國際上抗議。

如果蔣介石當總統期間的中華民國是抗戰主力,從九一八事變開始計算,蔣在1931年到1937年間的真正作為就是領導中華民國對日「不抗戰」,由於蔣介石對日不抗戰,也才有1936年底張學良與楊虎城對蔣介石的兵諫「西安事變」。

先明白這一點,才能理解為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對日抗戰是指從1931年的九一八事變起算的「十四年抗戰」,而中華民國的對日抗戰卻是1937年七七事變起算的「八年抗戰」,因為這涉及戰爭開始時間的計算方式。

如果我們以國際上的例子對照,關於俄烏戰爭的敘事,目前國際上有兩種常見認定俄烏戰爭的起始時間,一是現在普遍認為的2022224日俄羅斯全面入侵烏克蘭,另一個是20142月至3月併吞克里米亞與頓巴斯戰爭,克里米亞並於316日公投併入俄羅斯,從此被俄羅斯事實控制。

目前國際主流觀點認為俄烏戰爭始於2022224日,2014年則是俄烏衝突的起點,但目前除了烏克蘭自己認定俄烏戰爭始於2014年外,國際上也漸漸改變看法,這一點我們從二戰史觀的演變可以得知。

納粹德國於1938年間的德奧合併、蘇台德地區併吞到19393月佔領捷克斯洛伐克剩餘領土,當時固然因為綏靖政策而不被認為是戰爭行為,但目前已經被認為是二戰的第一階段。這是史學界對於事實戰爭起點與官方宣戰時間的重新定位,依照同樣的標準與邏輯,可以推論未來俄烏戰爭的起點很可能會被認定為2014年,以蔣介石對日宣戰時間當作唯一標準未必能永久不變。

如果更進一步討論上述人等所謂的「蔣介石領導中華民國抗戰」,蔣介石未在九一八事變後就對日宣戰,官方理由係那六年間主要目標是剿共且對日抗戰準備不足,而若用「十四年抗戰」做標尺,中華民國與蔣介石就實際缺席了六年的抗戰。

回顧2014年烏克蘭的克里米亞被俄羅斯併吞,除西方各國綏靖外,當時的烏克蘭總統亞努科維奇早在二月就叛逃到莫斯科,還有許多烏克蘭軍人倒戈,以此而論,當年烏克蘭不對俄羅斯全面宣戰或以戰爭手段奪回領土的背景因素,會比當年蔣介石「攘外必先安內」的剿共優先更不複雜嗎?當年烏克蘭有叛國總統有叛國軍人,1931年的中華民國呢?

若仔細探討中華民國對中日戰爭的起點認定,盧溝橋事變發生於193777日,蔣介石的《廬山抗戰聲明》則發生在1937717日,但中華民國並沒有正式對日宣戰。直到1941129日才由中華民國重慶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名,發布了「國民政府對日本宣戰布告」,內文並提到「過去四年餘之神聖抗戰」,而國際上普遍認定193777日是中日戰爭起點。可見,不一定要以宣戰時間為唯一標準,軍事衝突起點作為戰爭開始時間,在中日戰爭中,也是被採認的標準。

至於為何抗戰是盧溝橋事變開始算而非九一八事變,我們要考慮到蔣介石當時是中華民國總統,對外代表中國並與美國、英國、蘇聯等國互動,國際上當時認定中日戰爭起點就是蔣介石主張的193777日,也在情理之中。

綜上,對比日本策畫滿州國的「建國」並接受日本人大量移民,克里米亞被併入俄羅斯也是戰爭導致,若俄烏戰爭的起點被認定是2014年,那中日戰爭的起點應該由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時起算。而若中華民國與蔣介石缺席了六年的抗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就沒有立場完整地主張抗戰歷史主導權。

第二節 國際案例:人民與土地才是歷史記憶的最終擁有者

除了戰爭起點的定義,關於戰爭記憶重建,國際上有豐富的先例,這也不是台灣與中國間的「私事」,而是台灣或中華民國抗戰史觀的與世界不同的「問題」。以下即以蘇聯解體前的聯邦國及維琪法國為例:

蘇聯解體後,俄羅斯仍有紀念1941年至1945年發生的德蘇戰爭,也就是所謂「衛國戰爭」。俄羅斯沒有因為這場仗是「蘇聯這個國家」打的、國家領袖是史達林而喪失「衛國戰爭論述主導權」。

喬治亞也有紀念「衛國戰爭」,但在戰爭記憶上趨向民族化與去蘇聯化,紀念歷史的重點放在喬治亞人的犧牲而非蘇聯的勝利,喬治亞也沒有因為史達林出生於喬治亞,去向前蘇聯共和國「邀功」。

那烏克蘭有沒有二戰紀念?按照台灣或中華民國的邏輯,烏克蘭沒資格去紀念蘇聯與史達林的「衛國戰爭」啊?

錯了,烏克蘭歷年都有紀念二戰,並且是以反法西斯、反納粹的民族自衛戰爭角度去紀念。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在俄烏戰爭仍然持續的此時,更於202558日紀念二戰80周年的儀式上表示:超過800萬烏克蘭人參與了二戰反納粹鬥爭,他們不僅作為蘇聯軍隊的一員,也有數以萬計的烏克蘭人在盟軍中服役,還有數十萬人在游擊隊和抵抗運動中戰鬥。澤倫斯基並沒有因為戰爭是蘇聯的史達林領導而拒絕紀念二戰,他表示「在紀念和戰勝納粹主義的日子,而且在任何時候,都值得銘記:烏克蘭人為這場勝利做出了巨大貢獻。他們用自己的鮮血阻止了一場全球性的邪惡。」

最後來看看法國。

19406月,臨時繼任的總理菲利普·貝當代表法國政府向德國投降後,同年7月被法國國會選為國家元首。這個傀儡性質的法國被稱為「維琪法國」,整個法國實際在德國控制之下。

但這也不影響後來的法國紀念二戰,202558日,法國巴黎舉行盛大的二戰勝利儀式和遊行,法國總統馬克宏向二戰英雄戴高樂銅像獻花並與二戰老兵一一握手。

以上這些國家或人民,都沒有國防部長顧立雄那套領導抗戰無庸置疑的論述去霸佔詮釋戰爭的「權」,我們也可以發現:

蘇聯共產黨沒有斥責這些前蘇聯共和國「沒資格紀念」,喬治亞沒有因為史達林斥責這些前蘇聯共和國「沒資格紀念」,烏克蘭沒有因為史達林與蘇聯不去紀念二戰,法國更沒有因為當時的法國已不存在,維琪法國是魁儡而且土地過半被德軍佔領而不紀念二戰。

我們從蘇聯、喬治亞、烏克蘭、法國等案例都可以看到,在時間重疊的二戰歷史脈絡中,只有台灣堅持自己有把持一切歷史解釋的「權力」,即便喬治亞、烏克蘭已去蘇聯化,但烏克蘭仍然保留了蘇聯時期在基輔設立的祖國之母雕像,只有於2023年把雕像盾牌上的蘇聯國徽更換成烏克蘭國徽,烏克蘭這麼作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留下自己的戰爭與歷史記憶,並且不因政權更迭而遺忘。

就像烏克蘭的蘇聯衛國戰爭記憶,他們透過再詮釋去緩和,但屬於當地歷史的記憶誰都不能、也不應該奪走,人民與土地才是一切記憶與詮釋權的最終擁有者,台灣關於抗戰史的處理,所作所為顯然與普世歷史觀存在分歧。

第三節 台灣要繼承中華民國抗戰論述,就須面對戰爭罪的轉型正義責任

第一小節 台灣國防部向來是轉型正義不及之處

台灣官方全面肯定中華民國抗戰更該被質疑的是,中華民國抗戰並不只是蔣介石領導部隊在正面戰場抗日對中國人民「有功」,也包括造成重大傷害的花園口決堤與長沙大火,對中國人民造成了近百萬人的死難。

首先,民進黨自執政以來就非常重視轉型正義的落實,但歷任國防部長對於蔣介石有著與中樞截然不同的看法。2020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積極要求台灣各界要清除蔣介石銅像,國防部長嚴德發表態「先總統蔣介石對國軍而言是國民革命軍之父,考量到歷史因素,國防部不會移動蔣公銅像」。前任國防部長馮世寬除在任內有類似看法外,他於2021年退輔會主委任內說「沒有人拆林肯銅像,所以蔣介石銅像也不能拆」。2024年,國防部長邱國正則強調「營區內所有東西是國軍財產,若沒違法為何要變?」,直到顧立雄擔任賴清德總統的國防部長後,也呈現出肯定蔣介石的傾向。

根據2025625日《中央社》〈中國稱台灣光復是抗戰成果 陸委會:中共完全沒貢獻〉報導,國防部長顧立雄對中國紀念抗戰勝利活動,將邀請國民黨抗日老兵前往觀禮一事表示「對日抗戰是在中華民國率領下贏得勝利,無庸置疑,而中國一貫用統戰伎倆分化台灣社會的團結,希望民眾及退役官兵有所警惕,不要受中國誘惑。」

但也是同一個蔣介石,解嚴後就被民進黨聲討各種治台錯誤,蔡英文總統2016年全面執政後,更於積極立法要追究蔣介石二二八、白色恐怖與戒嚴的法律責任。包括2016年成立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及2018年成立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都對蔣介石各種罪行有相當的處理。但台灣政府一遇到中國紀念抗戰,國防部又以「對日抗戰是在中華民國率領下贏得勝利」去神話蔣介石,甚至包括了投入轉型正義甚深的顧立雄部長!

如果轉型正義去除蔣介石銅像是回復正義,並且將威權「祛魅」,顧立雄你一當國防部長要拿抗戰替蔣介石「加冕」?

或許有人會說,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與國防部是兩回事,有不同立場,但這並非不同憲政體制下的兩個政府組織。顧立雄擔任國防部長就無視民進黨執政的訴求「轉型正義」,正義的天平豈是哪邊有利用價值,就向哪邊傾斜!

國防部強烈肯定蔣介石領導的中華民國贏得抗戰,但並非現今台灣政府對蔣介石採取了有功有過的歷史評價,因為,只有當中國談到抗戰或否定中華民國時,甚或是賴清德總統要強調蔣介石反共時,蔣介石之名才會重新被以「正面形象」提起。實際上,台灣各界對蔣介石的所有評價中,「領導抗戰」排在次要又次要。但也因為如此,轉型正義對於還有「利用價值」的蔣介石也有無法掃除的角落,那就是國防部,這無疑是國防部心中或事實的銅像,始終無法移除的真正原因。

正因為蔣介石還有歷史的利用價值,蔣介石領導抗戰又被國防部重新提起,也成為台灣落實轉型正義最大的矛盾:政府各機構追究總統軍事統治必須不懈,但卻可以在軍人最多的國防部繼續選擇沉睡。

這種因為「需要」就挪用的手法,是權謀也是否定歷史真相,這種情況在蔣介石領導中華民國抗戰期間犯下的戰爭罪行為,他的錯誤引起對中國人民的巨大傷害,更顯出台灣立場的問題。

第二小節 中華民國抗戰期間對中國人民犯下的戰爭罪行

國防部長顧立雄強調中華民國領導抗戰,就不能無視在這個過程中,蔣介石與中華民國對中國人民犯下了戰爭罪行,轉型正義也必須嚴肅處理。以下,就以中華民國「花園口決堤」、「長沙大火」為例,並順帶討論與盟軍對台灣各地空襲的戰爭罪行。

193869日,中華民國政府為了阻止大日本帝國陸軍沿黃河西進,利用黃河伏汛在河南省鄭縣花園口鎮毀堤,雖然該軍事行動間接造成日軍七千餘人傷亡,但只是減緩及改變日軍行進路線。對平民更大的影響是導致黃河改道,數百萬人流離失所,農田、村莊被毀,並引發長期饑荒與疾病,旱災與蝗災不斷,各方估計此次決堤共造成直接與間接的人數,多數評估約八十多萬至九十多萬不等。

這次軍事行動雖以軍人為目標,但造成平民極大傷亡的結果,並非決策者所無法預料,而決堤這個軍事行動在六月初就得到蔣介石的批准:根據台灣國防部202210月的《陸軍學術工兵半年刊》〈陸軍工兵輝煌戰史--黃河花園口決口〉116頁紀載,作者戴讌驊中校引用相關資料「蔣介石認為黃河決口事關重要,於特指定第 20 集團軍總司令商震負責執行,並限令於64日午夜12時放水」。在該文170頁並提到「黃河決堤後,氾濫黃河足足阻擋日軍6年之久」、「黃河花園口決口,全國軍民百姓均付出了慘痛代價」。

決堤後的611日,蔣介石更密令第一戰區司令官程潛向民眾宣傳黃河堤是敵機炸毀。台灣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於2015630日接受《鳳凰大視野》採訪時也承認「這個公開的我們當時的宣傳說是日本人炸的,我們栽贓到他們,…我們當時要激發全民的痛恨日本人的痛恨日本侵略的,所以我們當時新聞上面說,就是日本人炸的,當然這個不是事實。」

關於這個慘劇,隨著當事人親歷見證及中日雙方軍事檔案的公布,真相再也無法被掩蓋,但兩蔣統治台灣時代的教科書中對此完全沒有記載。

國防部長顧立雄對中華民國領導抗戰認為「無庸置疑」,那蔣介石與軍隊對人民犯下「無庸置疑」的罪行,台灣要代表中華民國賠償嗎?要道歉嗎?為何在民進黨以轉型正義全面對蔣介石究責的2022年,國防部竟還有〈陸軍工兵輝煌戰史--黃河花園口決口〉這樣的論文?

顧立雄擔任立委或黨產會主委時,對於中華民國政府在白色恐怖期間的行為,並沒有因為所謂冷戰背景、反共需要而認為蔣介石以下的人不必負責,那在戰爭中呢?轉型正義難道不必適用於戰爭中嗎?

相反的,轉型正義的學理與實踐正是源於二戰中針對納粹的戰犯審判,現代戰爭的觀念是,戰爭行動不可以針對平民,也不可針對民用設施,中華民國「花園口決堤」既針對平民又針對民用設施並且造成近百萬人傷亡,還有造成日後各種災害。這樣影響深遠的戰爭行為,應以戰爭罪去追究。

根據1907年《海牙公約第四公約》第22232546條規定,花園口決堤造成無差別平民傷亡違反第22條「交戰者在損害敵人的手段方面,並不擁有無限制的權利」,決堤導致農田村莊毀滅違反第23條「禁止破壞財產」,無差別影響平民區違反第25條「禁止攻擊不設防城鎮」,引發饑荒與疾病,致8090萬人死亡違反第46條「保護生命與財產」等規定。

此外,還有1938年,中華民國政府以「焦土政策」阻止日軍,縱火焚燒長沙,最終導致長沙3萬多人燒死,全城90%以上的房屋焚毀,當時是蔣介石對湖南省政府主席張治中直接下令縱火,這些行為當然也符合上述戰爭罪的定義,不再贅述。

刑法殺人罪的追訴期消滅制度已經廢除,並且溯及既往,有論者認為這方便轉型正義追究威權統治加害者。當台灣已經可以對蔣介石治理台灣期間的侵害人權行為以轉型正義追究,那在蔣介石領導中華民國抗戰時的戰爭罪行為,其歷史責任,自認已繼承中華民國抗戰論述的台灣,是否要讓台灣對近百萬中國人造成生命財產損失負起國防部長顧立雄口口聲聲「無庸置疑」的責任?

相對於二二八及白色恐怖,兩蔣之後的歷任總統都在任內為了二二八向家屬道歉,也透過專責委員會頒給白色恐怖受難者回復名譽證書及國家賠償,關於軍人與特務在二二八、清鄉、白色恐怖扮演的角色,也是台灣史學界關注的重點。台灣無論如何都無法否定對於造成平民如此巨大傷亡的戰爭罪行為,但台灣一旦認定台灣可以代表中華民國擁有「抗戰歷史主導權」,相應而來的當然是所有的戰爭罪相關責任。花園口決堤及長沙大火等兩起重大傷亡的產生有充分史料與人證物證,可以明確追溯到蔣介石與中華民國,在台灣自認中華民國領導抗戰又自詡有文明價值的前提下,在政治責任上,中華民國總統賴清德難道願意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向戰爭罪被害人道歉嗎?台灣人民願意嗎?

所以,關於中華民國造成的戰爭罪行為,台灣決定好要替戰爭罪受難者「還公道、討公道」了嗎?

還是,中華民國台灣既要「抗戰詮釋權」又不願承擔「戰爭罪加害者」的罪名?

顧立雄作為國防部長及轉型正義的推手之一與為實踐轉型正義不遺餘力的台灣政府,都應該明白,如果真的要台灣接下中華民國領導抗戰的「榮耀」,那也該明白,隨之而來的戰爭罪責任,台灣無法逃避。

第四節 「抗戰老兵的忠誠」不能決定詮釋抗戰權歸屬

在討論中華民國領導抗戰包括戰爭罪的部分後,本文進一步探討台灣主張「抗戰老兵忠誠決定論」的民間意見。

軍事史研究者許劍虹於2025713日《風傳媒》有一篇〈抗戰話語權當然在台灣手中〉,許劍虹通篇文章認為參與抗戰的兩位老兵意見就足以證明。這兩位抗戰老兵之一是在中國的廖沛林,許劍虹與他交談後,認其對中華民國仍懷有高度忠誠並以台灣成就自豪,許劍虹還以他未接受中共的閱兵邀約,當成「一位國軍抗戰老兵向中華民國盡忠的最直接方法」。

另一是美國出生的華僑飛行員朱安琪,先後參與抗戰及國共內戰,回到美國後曾於2015年回台慶祝抗戰勝利70周年。20251月過世後,骨灰遷葬新店空軍公墓,許劍虹說「對中華民國空軍的眷戀,卻還是讓他選擇遷葬陌生的台灣,實在是讓人感動的選擇」。

許劍虹為何特別重視抗戰老兵的「忠誠」,他說的一段話可以簡單分析:

「今年中共舉辦抗戰勝利80周年活動,主題除了閱兵外,還有慶祝聯合國成立以及台灣光復80周年的用意,都是在剝奪中華民國的國際生存權以及治理台灣的正當性。因此這些年邁的老兵,無論是身處大陸還是美國,甚至於已經與世長辭,只要願意表達對中華民國的支持或者對中共史觀論述的抗拒,哪怕是最消息的抗拒,都是對台灣最大的鼓舞。」

反面推論許劍虹的看法,如果抗戰老兵支持與愛台灣,就可以增加或抵抗中共奪中華民國的國際生存權以及治理台灣的正當性,但為何有更多抗戰老兵支持台灣,就會讓中華民國有生存權與治台正當性,該文沒有敘述。

對於抗戰老兵廖沛林,許劍虹又說「他還是鍾愛中華民國,來到台灣向蔣委員長致敬,也拒絕中共統戰」,為何住在中國的抗戰老兵至今仍效忠蔣介石有助於台灣與中華民國,許劍虹還是沒有談。

假設這種「抗戰老兵決定論」有效,中共當局若找「更多樣板」來比數量玩數字遊戲,豈不取得更大的正當性?2015年,中國紀念抗戰勝利70周年閱兵有300多名抗戰老兵組成的方隊,包含有抗戰老兵、支援前方模範代表以及英烈子女代表等,也組織了國民黨抗日老兵一同參與。

如果紀念歷史事件與現存政權的正當性是用人數去累積,台灣或中華民國真的有「必勝」的把握?若要考慮在台親歷抗戰者的情感,難道中國抗戰經驗者的回憶就不算數?

如果建構台灣「必須要」有「抗戰歷史主導權」的理由來自「抗共、不屈從於共」,那真實的歷史對許劍虹而言是什麼?該如何自圓其說中華民國缺席了中國人民在1931年後就對日的「抗戰」?還是要跟隨蔣介石與中華民國的論述「八年抗戰」?

姑且不論兩位抗戰老兵的忠誠就足以決定使台灣擁有抗戰詮釋資格的理由如何薄弱,對於解釋與認識歷史,不能以幾位抗戰老兵的主觀意志與情感去決定,因為那是無法客觀衡量的,只有讓客觀事實去論證,才是真正的尊重歷史。

第五節 台灣人與抗戰的關係:從台籍日本兵到《聽海湧》

談到戰爭的歷史記憶屬於土地與人民、抗戰的複雜面向後如,回到二戰時期台灣人扮演的角色,更能讓台灣社會認清,台灣主張擁有抗戰抗戰論述主導權的背後,與歷史事實產生的衝突。

二戰時期的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台灣人當然無從對日抗戰,蔡英文總統與李登輝總統都曾在沖繩戰跡國定公園的兩個碑文上,有著類似主張的紀錄,以下簡述相關報導。

2016628日《自由時報》〈日本沖繩「台灣之塔」落款人是「總統蔡英文」〉報導,沖繩「台灣之塔」碑文落款是總統蔡英文,上面有「台灣戰士崇高志節,埋沒七十年無以彰顯」、「當年日台戰士皆為同袍,生死與共,榮辱同擔」等字句。2018624日《中央社》〈李登輝琉球悼念台灣人戰亡者 題字揭碑〉也報導,前總統李登輝參加沖繩二戰時台灣人戰亡者慰靈碑揭碑儀式,碑文上有他揮毫寫下的「為國作見證」五個字。

李登輝「為國作見證」指的是什麼?這要從李登輝兄弟談起。

李登輝及其兄長李登欽可謂是台灣最著名的台籍日本兵,李登輝上京都帝國大學一年多的時候被徵為高射炮兵。李登欽於1943年主動報考海軍並於兩年後在菲律賓陣亡。根據200767日《自由時報》〈李參拜靖國神社「哥可享冥福了」〉報導,神社記載著「海軍上等機關兵岩里武則,昭和二十年(一九四五年)二月十五日戰死,死歿場所呂宋島馬尼拉市」。岩里武則就是李登欽,一九四五年二月十五日的馬尼拉則是日軍在馬尼拉大屠殺的發生地。

二戰期間,無論是在日本的台灣人或在台灣的台灣人,都被捲入日本發動的太平洋戰爭,李登輝兄弟是八萬餘台灣人參與作戰的例子,此外還有十二萬六千餘人作為軍伕,共二十萬七千餘人被日軍徵召。歷史上的台灣在抗戰時期屬於日本的一部分,台灣人只有自願或非自願參與日軍作戰的選擇,絕無可能代位中國人去「抗戰」。

也因此,當馬英九以總統身分紀念抗戰之時,2015820日《自由時報》  〈接受日媒採訪 李登輝:台灣對日抗戰非事實〉報導提到,李登輝接受日本政論月刊《Voice》採訪時指出今年74日在馬英九要求之下,國防部在新竹湖口舉行了抗日戰爭勝利70週年閱兵,但一般台灣人幾乎都不太關心,連他也是經由別人提起才得知此事。李登輝認為,馬英九特地在二戰70週年這個時刻和中國唱同調「抗日」,是想討中國歡心,但事實上「70年前的台灣人毫無疑問都是日本人」,說台灣抗日當然不是事實。

相對於李登輝的談話,202534日《中央社》〈抗戰勝利80週年 顧立雄:主軸為中華民國與友盟共同奮戰〉報導,國防部長顧立雄說「民國26年抗戰爆發,28年第二次大戰全面開始,30年我國向日德義軸心國宣戰,34年日本投降抗戰勝利,3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才宣布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如何能打一場,比自己建國還早的戰爭?誰是抗戰的主軸,答案非常明顯。」

同一邏輯下,「打一場,比自己建國還早的戰爭」被顧立雄當成荒謬,那當年的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就能替中國對日抗戰嗎?現在的台灣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去紀念當年完全不發生在台灣的「對日抗戰」,顧立雄更沒有問過當年與現在台灣人的意見。

台灣人對抗戰的看法,我們還可以從官方媒體與官方歷史博物館的態度,看看政府究竟要現在台灣人怎麼去認知,就以公共電視戲劇《聽海湧》的製播為例。

這個部份我過去談了很多,簡單說就是台灣影視作品如何將真實歷史故事改造以符合現在台灣的價值觀,史實中死於194576日的中華民國領事卓還來,《聽海湧》導演孫介珩與編劇蔡雨氛不但要他活到戰後,並且在盟軍審判台灣戰俘時還去「陷害台灣戰俘監視員」。

真實歷史與改編的差異是,領事卓還來夫人趙世平在戰俘營時被戰俘監視員柯景星暗自救濟,數十年後,卓還來姪女自美赴台對時年90歲的柯景星致謝。此事被寫入龍應台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李展平也曾在《前進婆羅洲─臺籍戰俘監視員》一書訪談過柯景星,但基於這段歷史改編的《聽海湧》,導演孫介珩、編劇蔡雨氛不但把領事妻子寫成被性侵後自殺,救過領事夫人的戰俘監視員也被處死。

為何這樣改編歷史變成戲劇,《聽海湧》編劇蔡雨氛在2024814日《報導者》〈戰爭裡,誰不想作好人──《聽海湧》面對台灣二戰戰犯審判的歷史辯駁〉的說法是「這是當年在中山堂發想的那個『帥東西』──那是個有歷史、陰謀、衝突與大時代場景的『帥故事』。」、「主角結局與柯景星本人境遇相反──判決沒有被改變,仍是死刑。短片主角最終客死異鄉。『簡單地說,就是好心沒好報。』」

自稱眷村出身、祖父是中華民國空軍曾與日軍交手的導演孫介珩在《中央社》相關報導說法是:「這三名戰俘員就是當年台灣居民的縮影」。

再根據2024923日《聯合新聞網》〈臺史博x公視聯手 再現《聽海湧》戰俘監聽員史與二戰悲歌〉報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特展以《聽海湧》劇中道具和影音劇集片段呈現「歷史」,臺史博館長張隆志甚至表示:

「《聽海湧》劇集是關於台灣史的重要時代劇作品,很高興能與公視團隊合作策劃此次特展,幫助大家更了解自己的歷史…」

這之中的弔詭之處是,國防部要台灣詮釋的抗戰,過去的台灣人無法參與,政府出資的公共電視及「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要大家記憶「關於台灣史」的內容,歷史上的台灣人並不在場。台灣這樣的態度,完全是對真實歷史的否定,無助於社會真正去認識抗戰與台灣的過去,關於中華民國的定位,更與台灣歷任總統的主張,有明顯的差異。

在本節的最後,我們也要呼應前面提到的戰爭罪,美軍為主的盟軍曾在二戰期間對台灣各地大空襲,據2016年國史館講座,張維斌博士引述台灣總督府統計,19441012日至1945810日,盟軍空襲台灣造成5,582人死亡,傷亡與財產損失約27.7萬人受災。違反《海牙公約》第25條禁止攻擊不設防城鎮,與第46條保護平民生命財產之規定,已構成戰爭罪。相對的,賴清德總統於202558日出席「歐戰勝利80週年紀念茶會」時大談盟軍英勇奮戰,那盟軍對台灣平民的傷害呢?台灣主體性是因為對象不同,可以選擇提出或沉默嗎?

盟軍轟炸台灣造成平民傷亡與損害,不乏民進黨政治人物對此有認識:20181114日《三立新聞網》〈韓夜襲岡山造勢 勾起二戰大轟炸慘痛〉報導,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二戰期間,美軍對岡山的大轟炸,造成多少台灣人心中,難以萬懷的痛跟苦。」。

台灣的政治人物既要替盟軍對台灣轟炸的平民受害者申冤,又要對盟軍表示「敬意」?

而我們更要注意到的問題則是,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在中國抗戰期間是日本的一部分,既要承擔日本要求的軍事任務,也承受盟軍的攻擊,現在若還要被「賦予」抗戰歷史的詮釋權,這顯然是違反歷史真實的,也是使台灣人自我否定的重大錯誤。

第六節 總統們主張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多數台灣人並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

除了前述影劇節目「造史」、台灣主張擁有抗戰詮釋、中華民國對百萬中國人犯有戰爭罪,而且台灣人在歷史上並非抗戰主體外,自兩蔣過世後的總統,除了馬英九之外,包括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賴清德,都完全把中華民國視為是外來者。既然把中華民國當成「外人」甚或「外國殖民者」,給台灣抗戰抗戰歷史的解釋權又如何?我們必須反思,台灣真的想要紀念抗戰嗎?

以下,我們透過各報導去看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賴清德四位總統如何看待中華民國。

李登輝總統任內及卸任後:司馬遼太郎的1995年《台灣紀行》紀載他於1994年與李登輝總統的對談,李表示「國民黨也是外來政權。只是來統治台灣人的一個黨」,李登輝卸任總統後多次反對馬英九總統的抗戰敘事如前述。

陳水扁總統任內:2002年,陳水扁總統提出一邊一國主張。2005年,陳水扁提出中華民國四階段論,改以中華民國是台灣作為官方政策。

蔡英文當選前及總統任內:2010527日《自由時報》〈蔡英文:中華民國 是流亡政府〉報導,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明中華民國是一個流亡政府。20211010日,蔡英文總統的國慶演說除一開始提到「今天是中華民國110年的國慶日」外,其餘皆以「中華民國…七十二年」描述台灣。

賴清德副總統及總統任內:202347日《中央社》〈追思鄭南榕 賴清德:台灣不能再出現外來統治〉報導,副總統賴清德說「台灣…絕對不能再出現『外來的統治』。」。20231230日《中央社》〈「把中華民國當護國神山」賴清德坦承口誤:少講了憲法兩字〉報導,賴清德在辯論會上質疑將中華民國當作是兩岸的護國神山,要促進和平還是給台灣帶來災難,辯論會後則坦承口誤,他指的是「中華民國憲法」。

除了李登輝言論非常直白無須分析外,三位民進黨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賴清德都一致的把中華民國視為外來政權,所以才會有諸如中華民國是台灣、中華民國七十幾年、中華民國或憲法給台灣帶來災難的主張。這幾位民進黨籍總統談到中華民國,經常從1949年才起算,甚至還影響到國際對台灣的認知,例如20201011日《中央社》〈搜尋中華民國建立時間變1949 Google調查中〉報導的情況,中央社記者在Google搜尋列輸入「中華民國建立時間」、「中華民國建國時間」等字串,會出現「1949127日」。而此日期是當年中央政府決定播遷至台北的日子。

直屬於總統府的國史館態度也值得對照,202586日《中央社》〈二戰結束80週年 國史館7日啟動台灣主體系列講座〉報導,國史館15日至17日有為期3天的「中日戰爭到終戰接收學術研討會」等三場活動,各活動使用的是「終戰」而非「抗戰勝利」。台灣的國史館更指出:

「報載北京政府今年下半年將啟動『380週年』(即抗戰勝利、聯合國成立與『台灣光復』80 週年)的宣傳戰、法律戰與心理戰,延續其一貫試圖改寫中日戰爭史實的手法,曲解戰後國際政治安排,並繼續妄稱台灣屬於中國。」

「抗戰勝利」現在被台灣官方認為是「安排」台灣成為中國一部分的「宣傳戰、法律戰與心理戰」,國防部強調抗戰反而是台灣唯一這麼做的異類官方組織,反對「抗戰那種大敘事」才是「台灣為主體的詮釋觀點」。

不只是多位台灣總統如此看待中華民國,現在台灣主流史學界也把蔣介石來台當成外來政權殖民台灣,抗戰當成殖民敘事。而台灣政府宣稱「抗戰歷史敘事權」是台灣的,卻又只談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七十幾年」,發生在在台灣以外又距今八十年前外來政權的抗戰,依照論理法則,台灣總統與台灣社會當然不會認真對待,人們也不可能會有感情與意願去認真記憶抗戰歷史。

台灣人不可能對抗戰記憶有感情的深層原因是,除了台灣人欠缺與中國在抗戰背景下有共同處境外,多數台灣人並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據202412月底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顯示,有76自認台灣人,1成自認中國人,不到1成自認「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20256月,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做的臺灣民眾臺灣人/中國人認同趨勢分佈民意調查的結果則是,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台灣民眾佔調查的4.3%,認同自己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佔30.5%,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佔62.9%。無論何者,至少有六成到七成六以上台灣人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當然更不可能重視中國對日抗戰,認為台灣更有抗戰論述主導權的人,對台灣根本缺乏紀念抗戰土壤的事實,豈能完全視而不見?

更重要的是,前述民意調查多數台灣人認為自己不是中國人,台灣選舉無疑是具備實質政治選擇、代表特殊意義的「公民投票」,三位主張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的總統皆經過全台灣人民主投票多數支持,這已經說明了台灣主流民意的態度。

由本節討論我們可以歸納,選民熟知這些主張也因此投票給這些總統,而發生在1931年的十四年抗戰或1937年的八年抗戰,其人事時地物又都在這些總統「中華民國概念」的涵攝之外,台灣政府也僅存國防部與陸委會在特定情況下會堅持只有中華民國有抗戰歷史敘事權之類的論述。換言之,這些總統及支持他們的選民的政治意識,當然不會把抗戰歷史當成「台灣人自己的歷史」。

明明是「別人的歷史」,台灣卻仍堅持有詮釋權,顯然這就是一個政治主張而非追求真正歷史正義。而我們下一節要談,誰才真正有資格談抗戰。

第七節 「抗戰主體性」必須以人民與土地為基礎

前面討論身處台灣或日本的台灣人不可能「抗戰」,台灣多任總統與社會也不可能真心紀念抗戰,在台灣各界主張「台灣主體性」時,「抗戰主體性」的歷史解釋,當然不能以「誰說了算、台灣說了算」作為唯一標準。

如果我們用「只有自己能替自己說話」的角度,在中國有統治權時期的中華民國確實可以說「中華民國有抗戰歷史發言權」,但「現在的台灣」有詮釋權是因為這些人認為台灣「等於並延續」抗戰時期中華民國嗎?2016年的當時總統蔡英文與2018年的卸任總統李登輝,他們在沖繩呈現的台灣主體性,已經又被國防部的抗戰史觀所抹滅。

又如顧立雄被投書質疑的部分,中國是對日抗戰史觀發生的主體,因為當年四億中國人抗日、三千萬中國人傷亡、戰火遍及全中國。現在為何台灣仍自認比中國更有「抗戰歷史敘事權」,在中國抗戰戰死者,台灣人是多數嗎?

許劍虹以所謂對中華民國的「忠誠」、對「蔣委員長」蔣介石個人的效忠,去作為台灣取得抗戰話語權的「證明」;顧立雄亦以對中華民國的「忠誠」拘束國民黨老兵,無非都設置了一個前提,對中華民國或蔣委員長的「忠誠」是最高價值。但從中國歷史朝代更迭的角度來看,人民與土地一直才是人民凝聚的核心,南宋滅亡於蒙古,之後建立的元朝滅亡於朱元璋,當時反抗蒙古人的漢人有著「八月十五殺韃子」的故事。而清王朝統治中國以來,更有無數打著「反清復明」旗號的反抗者,直到孫文領導的國民革命推翻滿清時的號召則是「驅除韃虜,恢復中華」。

無論是「反清復明」的「明」或「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中華」,指的並非是明王朝,從中國這塊土地上發生的對抗外族的戰爭而言,不管是甚麼時代,那些無論在戰爭中死亡的軍民,或是能活到戰後的倖存者,都不是為了上一個王朝或當代王朝的「天子」或「朝代」去犧牲。

所有人都能理解孫文領導的國民革命犧牲者並非為孫文個人或還未成立的中華民國而死,重要的是中國人不能繼續被當時那樣的清王朝繼續統治下去,所以當時有無數革命烈士拋頭顱灑熱血。同樣的,抗戰並非為一個國號、一位總統去作戰,中國人抗戰是為了抵抗日本人的侵略,將抗戰犧牲者或參與者的一切努力完全「歸功蔣介石」或「歸功中華民國」,是完全把抗戰者的努力「私有化」,也沒有了解其真正意義。

因此,就算是許劍虹所列舉的兩位老兵,他們當年抗戰為的當然也不是仍屬於日本一部分的台灣,他們為之冒險犯難的當然是中國那塊土地與在其上的人民。顧立雄言論將抗戰紀念視為是中國統戰,渾然忘卻中國這塊土地與人民始終才是抗戰主體,他與許劍虹是殊途同歸。

而據2024425日《中央社》〈斜槓顧立雄掌國防部長 實質文人領軍里程碑〉報導,顧立雄生於深藍家庭,受黃信介演講啟蒙成為綠營法律智囊,總統蔡英文上任後,落實政見推動轉型正義,相關法案就是在顧立雄的協助下順利完成,顧立雄並從立委轉任不當黨產委員會第一任主委。

如果我們看現今政府內閣首長意見,強調中華民國與抗戰勝利的唯有顧立雄一人,前述國史館對抗戰勝利的態度則顯然是解構,「抗戰歷史的解釋權」若真的掌握在台灣手裡後,全中國各地各具主體性的抗戰歷史與記憶該何去何從?

如果台灣真的是為了中國抗戰「歷史敘事權」,那就不能忽視全中國各地獨有的抗戰歷史與記憶,若台灣自己可以有台灣主體性,全中國的抗戰歷史記憶卻要放棄自己主體性,並且依附台灣的中華民國領導抗戰論,這是雙重標準。

發生於全中國各地的抗戰歷史,台灣根本無心也無力去記憶與傳述,台灣這塊土地上也沒有相關的記憶,沒有根的記憶是浮萍,只有附著於中國土地與人民的抗戰記憶才有真正的根,如果「台灣主體性」是黃金標準,台灣就不應該把「抗戰主體性」占為己有。

第八節 民族主體與政權合法性的衝突:來自美國南北戰爭的啟示

如果我們從民族主體與政權合法性的角度,看台灣自認擁有唯一或至高的抗戰詮釋資格,美國南北戰爭其實是一個可以為我們帶來深度思考的先例,在本節我將以讀者熟知、備受尊崇的美國國父華盛頓,他在南北戰爭期間因為種種因素,維吉尼亞州出身的他,在南方的敘事有新的詮釋。

在正式討論他前,必須說明本文引用這段美國歷史的基本態度。我並非美國史專家,對於南北戰爭的理解來自二手文獻的閱讀,我要在此援引的原因是認為這段歷史對台灣非常有啟發性。其次,美國作為在二戰後積極向全世界傳播民主價值的國家,我們參照其民主發展歷程並自我反思是有意義的。第三個理由是,美國學界或論述也經常挪用他國歷史,例如用「修昔底德陷阱(Thucydides's Trap)」描述中美關係,用「朝貢體系(Tributary system of China)」描述中國與鄰國的關係,美國既然可以拿距今至少二千四百年前的遠古城邦或古代封建背景硬套現代國際衝突,那本文將基於善意及有限條件下的類比,我認為應該可以被接受,以下是相關論述:

1861年開始的戰爭初期,美國南方邦聯認為美國聯邦是破壞違背憲法、破壞原始聯邦契約的一方,自己才是真正繼承美國先賢精神,並且對於1776年的來自南方建國者如華盛頓等人仍視為英雄,初期也會慶祝74日國慶日,南方可以說從戰爭初期就開始重新詮釋1776年革命的意義。

隨著南北戰爭的持續,南北方政治分裂加劇,邦聯開始淡化1776年的共同革命,並且認為自己是南方民族,邦聯與聯邦是不同的國家,對74日國慶日甚至認為是敵國的國慶日,對華盛頓等人的態度也有新的敘事。原本華盛頓被全美認為是國家創建者及共和制度的奠基者,以及國家統一的象徵。但隨著南北政治分裂,華盛頓開始被先強調是一位維吉尼亞人,以他的南方身分強調他是反抗中央壓迫、捍衛地方自治的先驅,是「州際聯盟的締造者」而非「中央集權國家的建立者」。南方的政治宣傳還包括若華盛頓在世,也會反抗林肯政府對南方州權的「暴政壓迫」並支持南方脫離聯邦,這與他反抗英國的精神一致。南方還以華盛頓的告別演說中關於避免黨爭和地域分裂的警告,批評北方政策破壞華盛頓的期待,南方才真正繼承了華盛頓的精神。

對比美國南北戰爭這個一開始有著同一民族主體與政權合法性衝突的例子,南方邦聯也沒有因為華盛頓等人來自南方,進而持續指控北方「沒資格慶祝國慶」,反而是在戰爭持續下,由於北方的《解放奴隸宣言》、戰爭長期化、經濟封鎖與國際承認失敗等,南北之爭從州權之爭變成制度與價值觀的對立,並逐漸轉向獨立民族論,邦聯政府開始宣傳自己是「南方民族」,不再是美國的一部分。而華盛頓在南方的新象徵是支持南方政治立場、證明南方行為具有合法性,他的建國大業功績已不再屬於全美國。

對比台灣,隨著英國首先開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開始,西方國家陸續開始與其建交。台灣於1971年因聯合國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喪失了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台灣在外交的挫折,到了197911日中美建交後,達到高峰。199151日,李登輝總統宣布終止動員戡亂,兩岸關係朝向為制度之爭外,自民進黨總統當選,政黨輪替後,關於台灣的民族認同部分,出現了更大的變化。

20241010日,賴清德總統的國慶演說重申520日就職演說提到的中國大陸與台灣「互不隸屬」,與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國家統一前」這段文字有異。賴清德總統更於2025622日於「國際扶輪社3490地區第九分區聯合例會」進行「團結國家十講」第一講談「國家」,內容提到在信史時代前就有文化、有動物、有人,且與中國沒有關係,賴清德的說法也暗示了兩岸民族的差異性。

換言之,南方因戰爭長期化、《解放奴隸宣言》、經濟封鎖、國際承認失敗,南北轉為制度與價值觀及民族認同之爭;與此類似,台灣也自上述事件後,兩岸關係有了制度與民族差異之爭。

到了美國南北戰爭後期,南方民眾認為「美利堅邦聯國」是一個獨立國家,而美利堅合眾國是另一個國家。邦聯總統傑佛遜·戴維斯與報紙更明確稱北方為「外國」或「敵國」。

對照2025313日《中央社》〈賴總統敞廳談話全文: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 恢復軍事審判因應滲透〉報導,賴清德總統明確指出中國是反滲透法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美國南方邦聯不但把美國聯邦當成敵國,連華盛頓等人的共同建國記憶都做出了新的詮釋,轉而慶祝是同一天的222日邦聯獨立紀念日與華盛頓生日。

南方邦聯是美國戰時分裂政權,台灣在李登輝單方宣布終止動員戡亂前,金門與福建沿海間仍有小規模軍事衝突。南北戰爭與兩岸之間的「台海現狀是內戰的延長屬性」因兩岸長期和平分治及總統民選、政黨輪替而有不同看法,且台灣政權繼續沿用舊國號與憲制,固然也影響「共同記憶」,但正如前述,台灣社會對於國族與自身是否是中國人的看法,都已經產生了巨大變化。

為何台灣總統在台灣社會歷經了解嚴、終止動員戡亂,乃至把中國當敵國,甚至台灣普遍出現兩岸分屬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論述,及前述台灣人多數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大社會背景之下,國防部卻還要「留戀」對抗戰的詮釋?美國南方邦聯早在一百六十幾年前,人民與政治人物改變了自己的認同,但台灣仍受舊有的歷史所框架。

回顧美國建國歷程,美國是1776年宣布獨立後,1781年生效的《邦聯條例》其權限非常有限,中央政府幾乎無法徵稅或有效執法。1787年費城會議起草現行的美國憲法,並於1789 3 4 日正式運作,同時是華盛頓就任總統的那一年。南北戰爭中的邦聯與《邦聯條例》並無直接關聯,但名稱與精神上的相似之處在於州有高度主權,中央弱化。

我們難以找到堅實證據認為華盛頓再世就會支持南方,現代看法也認為,南方強調戰爭原因是州權,是為了合理化自身延續奴隸制的藉口,華盛頓在南北戰爭中被南方再詮釋的新形象其實也是南方的政治需要,這都是我們討論南北戰爭前必須先認識的部分。

因此,撇開南方最後戰敗的歷史事實,也將南北戰爭與兩岸的類比範圍侷限在國族認同、正統或法統之爭及記憶的再詮釋,可以給我們啟發的是,一百六十幾年前的美國南方邦聯人民與政治人物,當他們的民族主體認同發生改變,即使是「國父華盛頓」這樣的舉國共同象徵也可以改變詮釋方式,當過去的共同歷史記憶及政權合法性的討論都不再限制思考,也才能共同建立新的認同。

當台灣人多數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現任總統公開表示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抗戰的歷史更未發生於台灣,台灣仍然堅稱自己擁有抗戰詮釋權,顯然沒有歷史論述的正當性。

就像中華民國在台灣以來,長年把抗戰勝利與台灣光復掛勾論述,但賴清德總統在2025815日於臉書的言論中,對815日這一天的定義是「終戰紀念日」,全文沒有「抗戰」二字。陸委會同日除又重申禁止公務員、曾任要職者等參與中國的紀念抗日、台灣光復八十周年的「大閱兵」,又強調紀念抗戰勝利最重要的是凸顯「和平」的重要性、彰顯「反侵略」的抗戰精神與價值云云。

但是,當賴清德總統連口中都沒有抗戰時,為何台灣政府還有殘留的「抗戰陰魂不散」?連抗戰都說不出口又如何詮釋?

因此,對比美國南北戰爭的例子,當一個政治共同體經過種種社會變遷、政治轉型後,對於歷史的認識,也必須重構與再論述。當國家認同已經根本性改變,強加歷史的共同記憶於自身,反而會造成自我認同建構的障礙。

我們也可以進一步說,美國南北方曾有共同的國父記憶與有共同的榮耀感,但南方可以因為種種原因在戰爭中對華盛頓有新看法,真實發生且與自身息息相關的建國記憶都可以改變,但台灣卻緊抱著那個不真實的「抗戰記憶」!台灣對抗戰詮釋權的強硬主張,唯一效果就只有使台灣認同更加斷裂。

現在無論是台灣陸委會或國防部,不想講台灣光復了,就說紀念抗戰勝利最重要的是凸顯「和平」的重要性,但賴清德總統都不提抗戰勝利了,這難道是表示「和平」根本不重要?

而台灣,卻選擇堅持對抗戰詮釋權有著徹底主控權,只有台灣這裡能高興掛勾「台灣光復」就掛勾,要用「終戰」就「終戰」,要「和平」就索性連抗戰都不談,這樣的台灣,真該好好向美國關於南北戰爭的歷史好好學習了。

最後值得附帶一提的是,關於南北戰爭,在南方對於陣亡將士的悼念與南方角度的敘事上,外界觀感認為這是極度複雜的議題,即使是單純悼念家屬,可能也在戰爭源於奴隸制及種族主義爭議下有敏感的考量。由於本文不斷強調只有人民與土地才對發生在其上的戰爭有最終詮釋權的概念,美國南方如何看待南北戰爭的南軍,本文認為與台灣社會如何談論自身在二戰時期的角色息息相關,在下一節續談。

第九節 台灣人在二戰中的戰爭責任

第一小節 〈獵女犯〉變成《熱帶天使》:台灣人戰爭罪敘事的變形記

台灣討論二戰歷史,始終在抗戰論述與被日本殖民的受害者的角色中拉鋸,本文首先要從作家陳千武《獵女犯》探討台灣人在二戰中的戰爭責任,此書曾更名為《活著回來》,並在2023年改編成大型音樂劇《熱帶天使》。

從美國的戰爭文學的角度來看,參戰士兵撰寫具有自傳性質的戰爭記憶並不罕見,就像羅恩·科維奇的自傳小說《七月四日誕生》,書中以隱諱的手法描述了他誤殺了一位越南兒童,1989年上映了基於小說改編的同名電影,科維奇由湯姆·克魯斯飾演,導演是也打過越戰的奧立佛·史東,在電影中不但明確演出科維奇誤殺同僚的過程,也在與母親爭吵的那個場景中說出了「我殺了女人與小孩」。

對照美國越戰電影把小說隱去的去除「迷霧」,台灣則明確地把《獵女犯》中抓捕當地女性做為慰安婦的戰爭罪,在國家劇院關於《熱帶天使》的宣傳「戰爭紀實文學音樂劇《熱帶天使》星聲登場」變身為導演林孟寰意念中的《悲慘世界》,其文案以「戰爭紀實文學」為名,還有不同於美國越戰電影的「昇華」,把台籍日本兵當成被抓捕的慰安婦「她的天使」。

陳千武《獵女犯》原著,明確提到「部隊卻公然出動去獵女人,要把無辜的女人們帶到巴奇亞城去,拖進地獄。」,同樣是改編戰爭記憶小說作為影視作品,又強調「歷史」,台灣與美國在手法上的根本差異,值得我們省思。接下來,我們更該做的,是嚴肅看待〈獵女犯〉中林兵長的行為。

第二小節 〈獵女犯〉的戰爭罪與反人類罪行為

林兵長的行為根據〈獵女犯〉文本包括被指派擔任「殿後」,負責押送被強行徵召的二十幾名女性前往巴奇亞城的慰安所,並協助守衛及限制這些女性的人身自由。到了慰安所後,林兵長又持券在慰安所消費,這些行為已構成以下犯行。

一、林兵長行為構成危害人類罪

林兵長協助運送被抓捕的女性至慰安所,這些女性也明確拒絕成為慰安婦,已經違反羅馬規約第七條危害人類罪第一項「在廣泛或有系統地針對任何平民人口進行的攻擊中,在明知這一攻擊的情況下,作為攻擊的一部分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第三款奴役、第六款酷刑、第七款強姦、性奴役、強迫賣淫、強迫懷孕、強迫絕育或嚴重程度相當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性暴力、第八款迫害等。

二、林兵長行為構成戰爭罪

林兵長之行為亦違反羅馬規約第八條戰爭罪第二項戰爭罪的損害個人尊嚴,特別是侮辱性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強姦、性奴役、強迫賣淫等共犯行為,具體犯行法規的適用如前述危害人類罪。

三、林兵長在慰安所消費的行為構成危害人類罪

林兵長入慰安所點名「消費」賴莎琳,構成羅馬規約第七條危害人類罪的「性奴役」和「強迫賣淫」,並且是「直接參與」。

如果士兵接收到上級明顯違法的命令,在軍隊高壓的情況下,不遵守命令可能立即就會接受到上級極為嚴厲的處罰,此時我們不能認為士兵在此情況下仍有完整的自由意志,特別是威脅生命的情況下。敢死隊班長針對不去慰安所消費的士兵,其懲罰是「罰站衛兵三天」,林兵長或其他日軍拒絕去慰安所「消費」性奴隸,其懲罰並非極端與無法忍受,我們在此可以認為,林兵長消費慰安婦的行為,並不存在「極端威脅生命而無選擇餘地」的狀況。因此,其行為具備有責性。

第三小節 台籍日本兵參與屠殺仍被台灣社會認定無辜

《聽海湧》影集中以柯景星為原型的戰俘監視員最後被領事害死,但史實是領事被日本人虐殺,柯景星活到戰後並被領事遺孀感謝。台灣的戰俘監視員們究竟有多無辜呢?

柯景星的真實刑期根據彭琳淞,《日治時期台灣人兵役制度與戰爭動員》,20217月政治大學博士論文論文7-66頁,柯原本因「美里殺害戰俘案」被判死刑,後來改判為10年有期徒刑。在彭琳淞論文附錄 7-220頁有描述柯景星等10名台灣戰俘監視員在命令下屠殺46名盟軍戰俘的過程。

另外根據彭琳淞論文7-67頁以下,「山打根死行軍之殺害或虐俘案」列舉的台灣戰俘監視員被判9-20年的徒刑,並因為許多事故而逝世,皆非因執行死刑而亡。

這麼多台灣戰俘監視員參與的「山打根死行軍」究竟死了多少人?根據彭琳淞論文附錄 7-222頁以下的說明,山打根原本有約3000名戰俘,至 1945 1 月間大約尚有 1,900 名,在轉移戰俘的過程中大量死亡,戰爭結束後僅6人尚存活。

死了這麼多人,若仍要認為這些監視員是無辜的,我們應該探討台灣人是否被洗腦到完全無是非判斷能力,每個台灣人是否都無選擇餘地的被迫從軍及被迫殺人,是否真正具備有責性。

第四小節 台籍日本兵戰爭罪與違反人類罪行為的有責性探討

一、台灣人已知日內瓦公約等國際規範,基於自然法,也應對人道原則有認識

台灣並非在國際關切的「法外之地」,根據彭琳淞論文附錄7-228頁,我們可以知道,台灣的戰俘營早已與國際接軌,彭琳淞引用李展平《前進婆羅洲:臺籍戰俘監視員》的論述談到,台灣的俘虜收容所,是國際紅十字會關切戰俘人權的重要地。

另外根據彭琳淞論文附錄7-210頁,被配屬至菲律賓的台灣戰俘監視員林東溪協助戰俘轉賣紅十字會送來的藥品或菸等,還幫戰俘跑腿轉信,並因此賺了40餘萬圓。紅十字會經常關懷戰俘且戰俘營也要表演給援助者看,台灣戰俘監視員真的不知道虐待或殺害戰俘是不對的?台灣人在販賣對戰俘的援助品時,難道會認為那是給監視員的「薪水補貼」?

日本殖民下的台灣從軍人員,不但已知國際上的相關規定,從紐倫堡大審審判納粹戰犯所確立的「自然法」,就算台灣的從軍人員沒有相關國際法律規範概念,基於普世的道德與法律,當然不能把相關的戰爭罪行為視為是戰爭下的「過程」並且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二、從人口比例論台灣人從軍的「自由意志」

1942年的志願兵人數與1944年相比,差距高達44萬人以上,我們可以用這個數字推論,1942年有四十幾萬符合資格的人拒絕成為志願兵,所謂「台灣身為殖民地,人民無從選擇」的假設並不成立。

根據彭琳淞論文5-1頁以下,1942年度第一期陸特兵募集共有425,961人提交志願書。1943 年度第二期陸特兵募集共有601,147 人提交志願書。1944 年度第三期陸特兵募集,由於該年度是陸軍與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同步募集,故含海軍兵志願數共有759,276 人交志願書。根據日本的1940年臺灣國勢調查,男性年齡分布如下:10-14歲有339,759人,15-19歲有266,709人。20-24歲有220,741人。25-29歲有217,841人。假設死亡率為0194217歲至31歲台灣男性為266,709+220,741 +217,841 =705291

我們假設符合年齡者皆可報名,1942年度第一期「陸軍特別志願兵」召募,有425,921人,1942年條件內志願比率 425921/705291約為60%1943212日召募第二期陸軍特別志願兵,當時有601,147人前來應募,601147/704271約為85.3%。至1944年時,則幾乎已經達到「全志願」的程度。

我們從志願人數反射出台灣總督府的動員程度,當志願人數每隔一年就以18萬人、15萬人的幅度成長,這當然代表,1942年志願兵被強制程度是最低的。基於此,我們要重新看待台灣人從軍者在戰後的主張。

四、台灣人不認為自己犯下反人類罪,日本主張C級戰犯專屬納粹

根據彭琳淞論文7-14頁,19558月間,日本官方文件曾指稱,若進一步就非主要戰犯之犯罪類型進行分類,全員實應皆屬「B」類,亦即「違反人道罪」被日本認為是專屬德國納粹的罪名。

對於危害人類罪或戰爭罪而言,紐倫堡大審引入自然法的概念處理,至於關於戰俘的對待,在彭琳淞論文7-65頁提到「面對即將到來的戰犯審判,簡茂松等台灣人日本兵,甚至連一些日本兵員也毫無意識,大家對『戰爭罪犯』毫無概念,且台灣人自擔任監視員起,部隊中也從未有人告訴他們有關國際法上對俘虜處理的注意事項」

這些對戰俘犯下戰爭罪與危害人類罪的台灣人,當然明確知道他們行為的對象是「人類」,他們不應該如此對待另外的人類,這還需要教育才會懂嗎?基於自然法的原則,他們的主張不能豁免被究責。

第五小節 部分台灣人參與了日本發動的南京大屠殺

彭琳淞論文在 2-63頁指出,1937912日至19371220日間,「台灣軍」前往上海作戰,組成就是重藤千秋少將指揮的「重藤支隊」,其隸屬於「第11師團」指揮,台灣人角色是募集850名台灣人「軍伕」隨隊擔任物資搬運工作。淞滬會戰一直持續到1126日,參戰方就包括了台灣軍。

19371112日,日軍攻陷上海,到19371220日「重藤支隊」返台整備之前的1937121日至13日發生了南京戰役,13971213日當天,發生了持續六周的南京大屠殺,台灣人在這個階段扮演的角色,就必須從台灣軍「重藤支隊」談起。

「重藤支隊」也就是所謂的台灣軍,全由日本人組成,協助該部隊後勤的850名台灣人「軍伕」實際上做的也不限於物資搬運工作。根據鍾淑敏、沈昱廷、陳柏棕〈由靖國神社《祭神簿》分析臺灣的戰時動員與臺人傷亡〉,《歷史臺灣》,201511月,84頁以下論述:

19379月攻打中國戰場的臺灣軍,由於沒有軸重隊,因此各部隊都需利用臺灣人軍夫,如本部在臺南的臺灣步兵第二聯隊,其聯隊本部、各大隊本部都各有110名左右軍夫。軍夫除負責搬運大小行李與各項作業,也被利用為重機關槍隊的彈藥手,因此傷亡者續出。直到1941年臺灣軍機械化改編為第四十八師團時,軍夫隊才離開師團。」

由此我們可知,台灣軍夫實際上有參與對中國的作戰,這種作戰模式不只是廣義的後勤,在狹義的前線作戰中也包括,因為該文明確指出軍伕「也被利用為重機關槍隊的彈藥手,因此傷亡者續出」。

我們對照「重藤支隊」的相關研究,根據余子道、張雲道所著,2000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八一三淞滬抗戰》200頁以下,重藤支隊於1937914日抵達上海寶山川沙鎮,投入淞滬戰場,配屬日軍上海派遣軍,參與羅店等區域的作戰。

附隨於「重藤支隊」的台灣850名軍伕究竟涉入中日戰爭的程度有多深,我們已經從台灣這邊鍾淑敏等人根據的研究得知,軍伕已成為重機關槍隊的彈藥手並導致傷亡慘重,根據中國方面的研究則得知「重藤支隊」台灣軍的進軍軌跡。

參與南京大屠殺的日本軍隊並未包括第11師團,由於南京戰役的最後一天19371213日,正是日軍開始南京大屠殺的第一天,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台灣軍伕涉入南京大屠殺的程度,屬於附隨在南京外圍部屬部隊的情況,而台灣軍伕其任務包括做為戰鬥人員的重機關槍隊的彈藥手,應該可以被認為是作戰共犯結構的一員。

彭琳淞論文指出重藤支隊於19371220日回台整備,而重藤支隊隸屬第11軍團並做為南京戰役的作戰序列,我們完全可以合理懷疑,台灣軍伕知情南京大屠殺。

第六小節 結論:殖民地人民被迫的戰爭選擇,不能豁免戰爭罪與違反人類罪的指控

並非每個台灣人都是被志願或志願去當台籍日本兵,但也不應該以有人被志願,就去抹殺有願意承受選擇不當兵的「代價」這樣的人的存在。更重要的是,1942年的志願兵的人數與其他年份的十數萬人的差距,這是完全不能忽視的背景,這是區分行為責任的重要法理基礎。

在這些人進入日軍體系後並且持續選擇完成上級交代任務之下,對照2021年,100歲的「約瑟夫·S」曾擔任德國納粹集中營的警衛,被控在二戰期間「知情且願意」協助殺害3518名集中營人犯,他難道可以像台灣的論述一樣主張「軍隊那種高壓環境讓他無法選擇」?

德國併吞奧地利過程中有進行公投,德軍在公投前一天進入奧地利,在極大威脅下德奧合併有99.7%投票支持率,之後奧地利有七萬人被捕,三十六萬人的投票權被剝奪。喪失國格及反對力量被壓制,被德國拖進二戰漩渦的奧地利,在幾十年後終於積極面對自己的過去,承認曾幫助過希特勒的第三帝國,承認參與種族大屠殺。2013年間,維也納愛樂樂團,在公眾輿論壓力下決定公布樂團在納粹時代與德國納粹關係的真相細節,他們沒有全面推卸自己應該肩負的責任。

奧地利的改變並非一蹴可幾,1986年,前聯合國秘書長Kurt Waldheim要競選奧地利總統,被爆料曾是納粹黨員,其所在部隊曾犯下戰爭罪行。此事嚴重影響奧地利國家形象之外,卻也促成了討論與反省。

1991年,奧地利的社民黨籍的總理Franz Vranitzky,終結了1943年莫斯科宣言中,同盟國將奧地利稱為「希特勒侵略的第一個受害者」的「受害者神話」(Opfermythos)。他公開承認奧地利在二戰期間的加害者角色,並宣布進行相關補償。

固然台灣與奧地利有許多根本性的差異,例如許多奧地利人認同德國與不反對合併,例如台灣人始終不具有日本人的各種地位,但同樣是被拖入戰爭的身不由己,台灣與奧地利同樣持有「第一個受害者、受害者神話」而避談自己完整的過去。

耶穌被釘上十字架時受盡折磨,他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所作的是甚麼。」,奧地利不先求赦免,不但如今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告訴大家他們做過什麼,台灣人呢?

基於這一點,我們不能對於在二戰下日軍系統殺害的人無動於衷,也不能改變歷史認知去掩蓋真正發生的事,尤其是以「認識台灣歷史」之名,行「掩蓋歷史」之實,這才是對於同時有著受害與加害身分的人,真正的救贖。

最後,關於台籍日本兵的受害與加害歷史,這也是台灣人所有人都應該面對的,台灣人在二戰時期從未是抗戰主體,以後也不應以此自居,更不應該繼續沉醉在「受害者神話」中而改寫自身歷史。台灣人如果真心要關懷戰爭造成的苦痛與得到反思,或許台灣可以參考奧地利正視自己歷史角色的經驗,放棄完全不屬於台灣人的抗戰詮釋權,並真正走進自己父祖輩的殖民地歷史,遠比現在躲在歷史縫隙中掙扎,更有屬於自己的意義。

第十節 結論

綜合上述觀點與案例,除了認識到整個台灣社會與抗戰歷史記憶背離的大背景外,我們還可以從提出這些主張者的背景去討論,為何在台灣現狀下,有人要台灣主張抗戰論述主導權?

許劍虹與他筆下的兩位老兵,三人各自實際定居美國或中國,他們嚮往的中華民國更像是「還在南京定都、蔣介石還在當總統」的那個「中華民國」,但「那個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於中國大陸,否則,若談台灣擁有抗戰歷史發言權,還有什麼比台灣人自己想要並且主動發聲的事證更有說服力。

如果我們進一步分析,據奔騰思潮網頁介紹,許劍虹生於美國,曾回台求學,現又返回美國。他文中強調台灣擁有抗戰話語權的理由是兩位抗戰老兵忠於中華民國與蔣委員長,但包括他自己、中國抗戰老兵、華僑抗戰老兵都不住台灣,這三人在台灣都沒有真正的「生根」。許劍虹在該文並沒有舉出任一台灣本土住民的意見佐證台灣想要與願意紀念抗戰,也沒有談到台灣社會對抗戰勝利的看法。

陳之藩曾於195571日《自由中國》第13卷第1期寫下一篇曾被收錄於中學教科書的文章〈失根的蘭花〉,中學生是無法理解該文的,沒有「失根」的人當然也無法理解,但拿該文的敘述「在沁涼如水的夏夜中,有牛郎織女的故事,才顯得星光晶亮;在群山萬壑中,有竹籬茅舍,才顯得詩意盎然。在晨曦的原野中,有拙重的老牛,才顯得純樸可愛。」來對位思考,陳之藩顯然是說,他在美國的夏夜、群山萬壑、晨曦的原野,都沒有那種種的感動,只有失根的悵然。

我們可以理解「故國」的不存在導致心理上的「失根」,但抗戰的歷史記憶在現在的台灣其實也無根。

再來談到國防部長顧立雄,他以律師法律專業協助蔡英文總統推動轉型正義相關法案的制定,顯然就是要把蔣介石「拉下神壇」,上任國防部長後卻念茲在茲中華民國領導抗戰,然後在各記者會中完全迴避誰是當年總統,絕口不提蔣介石,但蔣介石與抗戰真能一刀切嗎?只談中華民國領導抗戰卻避談當時總統是蔣介石,這種抗戰論述沒有「失根」嗎?

這位強調抗戰論述主導權的國防部長,在整個賴清德總統內閣中又是絕無僅有的存在,國史館、台史館、教育部、文化部等等可能涉及抗戰論述的部會或機關,顯然是讓國防部去當柏楊《異域》筆下的「孤軍」。

李彌將軍的孤軍在雲南邊境、緬甸、泰國的金三角、美斯樂作戰時,要面對各國勢力,又要堅持中華民國國軍的立場,但只有彈盡援絕的結局可以看見,國防部所謂的抗戰敘事其實沒有得到了台灣政府其他部會正式的支援。柏楊《異域》筆下鄧克保口述是假的,但李彌將軍在緬泰雲南作戰是真的,國防部長顧立雄主張台灣有抗戰詮釋唯一資格,是真還是假?

從轉型正義角度而言,身為該法律系統背後推手的顧立雄,對蔣介石帶領中華民國在中國的戰爭罪不能視而不見。只談領導抗戰不談抗戰責任,這樣堅持抗戰論述的台灣國防部,既在台灣政府也在歷史正義中「失根」。

回到許劍虹的論述,Benedict Anderson最後著作《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曾提過一個概念「遠距民族主義」,其中一個性質是這些人並非定居在當地且有流離意識,他們在居住國屬於邊緣,但又在其「祖國」展現他的民族敘事。如果我們在此採用他「離散」及「遠距」這個概念去討論,相對於這些遠距民族主義者,無論是許劍虹或那兩位抗戰老兵,你們真的問過台灣人想要與願意紀念抗戰嗎?你們把台灣投入在什麼樣的想像之中?

無論是顧立雄以國防部長立場發言的立場,或是許劍虹的立論,可能背後有地緣政治博弈、個人國族情感的投射,他們對歷史的解釋可能有其背後的意識形態,而我們應該用歷史去看歷史,這是本文所要反覆強調。

就像兩岸各有認知的聯合國2758號決議,最能說明人民與土地才是最終代表權歸屬的例子。台灣的蔣介石政權自該決議後,從此在聯合國喪失了中國代表權,台灣也喪失了在聯合國的官方代表。

回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成立以來,蔣介石代表在聯合國大會中「自居中國政府」,但廣大數億中國人二十幾年來,在聯合國都沒有正式代表權。台灣人可以在蔣介石退出聯合國後主張會籍普遍化,台灣應該重返聯合國,但從未覺得蔣介石在1949年後代表全中國有何不妥,到現在台灣人還覺得自己可以代表全中國說話嗎?例如抗戰?

同一邏輯下,蔣介石1949年到台灣以來,念茲在茲的就是他才是中國政權的正統、法統,這導致幾十年未改選又沒有民意基礎從中國來台的老立委、老國大代表,為他們幾十年都沒見過選民也沒居住過的中國各省,在台灣的立法院與國民大會行使「各地方民意代表」的職權。

為何台灣人普遍認為這些從中國來台、沒有改選又沒有民意基礎的「萬年立委、萬年國大」沒有資格當「民意代表」,卻不認為蔣介石從1949年後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人不合理?卻不認為台灣現在因為「中華民國」這個理由而有最大及唯一抗戰論述主導權不合理?

台灣民主化後人人知道自認的「法統」、「正統」不能代替民主正當性,沒有民意支持、沒有經過投票的中國來台立委與國大當然沒有資格持續幾十年在立法院及國民大會中代言。這是因為憲政主體並不來自所謂的法統、正統,國家構成要素前二者就是人民與土地,失去了人民與土地後卻自認可以替他們「代言」,在國際上通常是流亡者或外人,實際也沒有任何真實民意基礎。

台灣從2758號決議後就不能代表中國,認為台灣有權替抗戰發生所在地的人「持續代言」的看法,並非來自對抗戰記憶、抗戰歷史有真實的感情,更不是對仍在大陸時期的中華民國有任何眷戀,而是出於非歷史正義的立場。

退萬步言,台灣人如果不願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代替台灣發言」,當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區域只剩台澎金馬之時,台灣政府堅持可以代替全中國可以繼續有「詮釋抗戰的權力」,就顯得自相矛盾。1949年後在聯合國的蔣介石自認可以代表全中國,現在的台灣也堅持自己有抗戰意義定義權,轉型正義多年以後,大家還要讓蔣介石模式繼續影響台灣的價值觀嗎?這不是把自己複製成蔣介石了?

或許,台灣、中華民國政府都因為對中國共產黨政權的不認同,進而否定中國政府有抗戰歷史敘事權,但如果現存於當年土地與人民後裔的政權都「沒有資格」紀念戰爭,反而是因為當時戰爭的領導者最後居住地的人民「才有資格」,這顯然不符合尊重犧牲者的現代普世史觀。

把蔣介石當成抗戰領袖與象徵的問題更在於,如果在戰爭時期可能需要領袖去凝聚國家力量,但是當歷史已經成為歷史,那就是用領袖作為一個圖騰,那種歷史就會成為像圖騰一樣的歷史。

如果用圖騰作為歷史,領袖就不可以被挑戰,歷史也不可以被挑戰,當領袖與歷史綁在一起的時候,一旦領袖的地位崩塌,這個領袖是獨裁者,我們要否定整個歷史嗎?

所以,我現在要問這些認為台灣「獨佔」紀念與論述抗戰「權力」的人們:

台灣真的想要紀念抗戰嗎?

你們真正尊重歷史嗎?

你們尊重那些為了土地與人民犧牲的靈魂嗎?

俄羅斯作家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開場白寫下「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不管是幸福或不幸,都專屬於各個家庭,任何人都不應該自認與那個家庭有過連結,就覺得可以替那個家庭寫下專屬於他們的故事,因為那是別的家庭的故事,不是你的。

全世界都懂這個道理,只有台灣不懂。

Blackjack 20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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