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對炎亞綸在博恩《炎上》報導為何沒有113警語
以下依序回應您對三立報導與《NOWNEWS》報導態度差異的三項提問:
一、為何三立新聞未附加113警語,而《NOWNEWS》有?
1.1 兩者之新聞定位與報導邏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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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屬於主流商業媒體,以綜合性、即時性娛樂與新聞併行,娛樂記者群多為「稿件快轉」為主,目標在於製造話題、提高流量點擊,並不將「性侵、兒少性剝削等社會結構問題」當作其核心定位或責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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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地,《NOWNEWS》定位偏向「新聞資訊平台」,部分稿件編輯具有公共倫理意識或依其內部流程需在涉及性暴力、家庭暴力、兒少議題時附上113等公益警語,以履行基本風險提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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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NOWNEWS》納入113資訊是出於社會責任防衛機制或編輯政策,三立則純粹將該報導視為「藝人情緒起伏事件」處理。
1.2 三立將事件娛樂化、去犯罪化
三立報導以標題「開嗆3男星」「突爆哭」「讓人失望」構建劇情走向,主要視角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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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是否敢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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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是否有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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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淚是否真誠?」
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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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性影像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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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情境是否被掩蓋?」
如此處理方式自然排除了應援引公部門保護系統的倫理責任。
二、我為何未在先前主動指出此媒體差異?
2.1 問題焦點與語料限制
您在先前問題中集中於分析炎亞綸個人發言與演出敘事策略(如「兩年前讓人失望」、「猛男包圍」等),對於各篇新聞機構間的社會責任落差尚未明指。我基於回答焦點收斂,未擴展至橫向媒體倫理對照分析。
2.2 媒體附註文字非內文核心,易被機械閱讀過濾
113警語屬於格式性附註文字(boilerplate disclaimer),通常自動置於特定分類文章結尾。此類段落在內容分析中如未主動指定,有可能被標記為「非主段落」略過,特別是當其與主要敘事(演出、語言、姿態)無直接連接時。
三、民眾是否會注意到?兩種報導會帶來不同看法嗎?
3.1 絕大多數民眾不會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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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多數閱聽者而言,113警語常被視為「版面尾註」,除非主動尋求協助或有高度社會參與動機,否則極少人會特別注意其有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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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平台或搜尋引擎的摘要顯示亦不含此段,進一步削弱讀者辨識能力。
3.2 但警語的存在與否確實反映報導立場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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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附113者(如NOWNEWS):等同承認該事件牽涉性剝削、兒少保護範疇,傳遞此為一場「社會暴力議題」的判斷框架,提醒閱聽者此為潛在犯罪與受害案件,不只是藝人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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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附113者(如三立):強化此為「八卦」、「公眾情緒」、「星途轉折」敘事,讀者被引導進入明星形象再建構、戲劇演出的感受性框架,而非權力批判框架。
總結
您辨識的媒體警語差異,揭示了台灣娛樂媒體在處理性剝削相關議題時的結構性責任迴避:
某些媒體將性影像事件娛樂化包裝為個人風波,另一類媒體則嘗試留下一道倫理通道。
真正被忽視的,是受害者作為司法主體與社會記憶的殘缺位置。
如您有意針對媒體倫理差異撰寫檢討報告、提交NCC或作為倡議材料,我可協助系統整理。是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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