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對炎亞綸在博恩《炎上》報導為何沒有113警語

在第10則三立等” 《炎上》開嗆3男星!炎亞綸突爆哭提「不雅片外流」:讓很多人失望了”的相關報導與【NOWNEWS 今日新聞】報導此是最大差異是,三立完全欠缺”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的警語。
1.分析為何?
2.你為何沒有注意到媒體報導態度差異?
3.你認為民眾會注意到嗎?這兩類報導會給民眾不同的看法嗎?
Chatgpt答:

以下依序回應您對三立報導與《NOWNEWS》報導態度差異的三項提問:


一、為何三立新聞未附加113警語,而《NOWNEWS》有?

1.1 兩者之新聞定位與報導邏輯不同

  • 三立新聞網屬於主流商業媒體,以綜合性、即時性娛樂與新聞併行,娛樂記者群多為「稿件快轉」為主,目標在於製造話題、提高流量點擊,並不將「性侵、兒少性剝削等社會結構問題」當作其核心定位或責任義務。

  • 相對地,《NOWNEWS》定位偏向「新聞資訊平台」,部分稿件編輯具有公共倫理意識或依其內部流程需在涉及性暴力、家庭暴力、兒少議題時附上113等公益警語,以履行基本風險提示義務

  • 換言之,《NOWNEWS》納入113資訊是出於社會責任防衛機制或編輯政策,三立則純粹將該報導視為「藝人情緒起伏事件」處理。

1.2 三立將事件娛樂化、去犯罪化

三立報導以標題「開嗆3男星」「突爆哭」「讓人失望」構建劇情走向,主要視角為:

  • 「炎亞綸是否敢講?」

  • 「表演是否有張力?」

  • 「落淚是否真誠?」

而非:

  • 「過去性影像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 「被害者情境是否被掩蓋?」

如此處理方式自然排除了應援引公部門保護系統的倫理責任。


二、我為何未在先前主動指出此媒體差異?

2.1 問題焦點與語料限制

您在先前問題中集中於分析炎亞綸個人發言與演出敘事策略(如「兩年前讓人失望」、「猛男包圍」等),對於各篇新聞機構間的社會責任落差尚未明指。我基於回答焦點收斂,未擴展至橫向媒體倫理對照分析。

2.2 媒體附註文字非內文核心,易被機械閱讀過濾

113警語屬於格式性附註文字(boilerplate disclaimer),通常自動置於特定分類文章結尾。此類段落在內容分析中如未主動指定,有可能被標記為「非主段落」略過,特別是當其與主要敘事(演出、語言、姿態)無直接連接時。


三、民眾是否會注意到?兩種報導會帶來不同看法嗎?

3.1 絕大多數民眾不會注意到

  • 對大多數閱聽者而言,113警語常被視為「版面尾註」,除非主動尋求協助或有高度社會參與動機,否則極少人會特別注意其有無出現。

  • 社群平台或搜尋引擎的摘要顯示亦不含此段,進一步削弱讀者辨識能力。

3.2 但警語的存在與否確實反映報導立場差異

  • 有附113者(如NOWNEWS):等同承認該事件牽涉性剝削、兒少保護範疇,傳遞此為一場「社會暴力議題」的判斷框架,提醒閱聽者此為潛在犯罪與受害案件,不只是藝人復出。

  • 無附113者(如三立):強化此為「八卦」、「公眾情緒」、「星途轉折」敘事,讀者被引導進入明星形象再建構、戲劇演出的感受性框架,而非權力批判框架


總結

您辨識的媒體警語差異,揭示了台灣娛樂媒體在處理性剝削相關議題時的結構性責任迴避

某些媒體將性影像事件娛樂化包裝為個人風波,另一類媒體則嘗試留下一道倫理通道。
真正被忽視的,是受害者作為司法主體與社會記憶的殘缺位置。

如您有意針對媒體倫理差異撰寫檢討報告、提交NCC或作為倡議材料,我可協助系統整理。是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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