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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海湧4:台灣文化為何支持虐待戰俘?從龍應台金山被嗆、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被批,美國與以色列性虐待穆斯林戰俘談起Taiwan torture war pris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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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海湧》播出後,台灣仍未認真面對虐待戰俘是暴行的本質。 11 年前龍應台到金山台灣戰俘營被耆老抗議,王御風教授更批大江大海一九四九,難道台灣人變殺人魔就不是人?而美國與以色列性虐待穆斯林戰俘被台灣接納,充分展現台灣文化殘暴的本質。 我多次提過,美國侵略伊拉克後女兵還性虐待男性戰俘,將男性裸體一一疊起並且拍照,根本就是性變態,當時還有台美人鬼扯甚麼美軍壓力大!台灣方面當年是民進黨陳水扁主政,絲毫沒有站在被虐待的戰俘那邊,我現在想起來,原來是台灣文化殘暴的基因導致。 最新例證則是,以色列監獄傳出巴勒斯坦囚犯遭性虐重傷,以色列媒體及美國《 CNN 》都揭露監獄環境極其惡劣、嚴重虐待犯人且醫療資源不足,以色列人權團體還發布一份名為《歡迎來到地獄》的報告,詳述以色列政府如何授意讓監獄條件「全面降級」,對巴人施以系統性的虐待;亦有學者分析,性虐待被視為傷害巴勒斯坦民族的工具,已嵌入以色列獄政和軍方的慣常戰略裡。 以色列軍方行為被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艾德華茲( Alice Jill Edwards )評為以色列軍人「極度恐怖」,這樣的性虐待暴行、大量系統化的傷害巴勒斯坦民族,台灣各界照樣沉默,這大概就是因為台灣人根本沒有尊重戰俘人權的基因,難怪台灣文化會產生死傷率最高的台灣盟軍戰俘營。 而 2013 年時,金山台灣戰俘營當地耆老在當時文化局長龍應台到訪時表達不滿,認為政府並未對二戰中犧牲的台灣人予以紀念。但龍應台 2009 年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衛兵變俘虜」一章就有談及她介紹台籍戰俘監視員及身為臺灣人不由自主的委屈。 雖然提到台籍戰俘監視員,龍應台《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出版當時仍被台灣各界狂批,例如李敏勇在自由時報 2010/08/14 ” 不能遺忘的歷史”批“當流亡在台灣的中國人,正記憶著《大江大海》、《巨流河》…整理流亡意識…”,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王御風投稿「 1949 的另一個面向」痛罵「到台灣的外省族群,則有《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太平輪一九四九》的書寫,唯獨台灣民眾,遲遲沒展現他們的歷史記憶。」,我當時質疑這些評論者不知道龍應台有訪問台籍戰俘監視員嗎?知道她的「立場」嗎? 我們以事實說話:我 2009 年看了龍應台訪談台籍戰俘監視員,現在於天下雜誌也看得到,在龍應台 

柯文哲「獨吞」總統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國稅局快查吳欣盈贈與稅繳了沒?柯文哲已違反民眾黨規定!kp corru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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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買 4300 萬商辦被踢爆,無恥的說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一歸中央黨部、三分之二歸個人。問題是總統選舉補助款是給柯文哲與吳欣盈的,吳欣盈顯然沒拿到 7381 萬的一半,不管柯文哲吳欣盈誰逃漏贈與稅,國稅局該查到爆炸! 現在,柯文哲自稱依照民眾黨規定,他可以吃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那我們來看相關規定。 根據台灣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中央黨部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所領取之競選費用補貼款,應一定比例撥交 候選人 。第二項規定前項之比例依附表二所訂辦理。 這就是柯文哲自稱可以吃總統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的「法源」。 但我們看 附表二,裡面說的是「黨提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可見這所謂的總統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是應該分給柯文哲與吳欣盈二人的。 該規定並沒有明示總統與副總統對於錢的分配比例,畢竟柯文哲你也不能自己一個人參選,基於公平原則,我們把選舉補助款的三分之二也就是約 7381 萬分成兩半,柯文哲可得 3690.5 萬。 問題是, 柯文哲的商辦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形同把選舉補助款當作私產 ,我們當然可以認定就是把這筆錢「放進柯文哲個人的口袋」,縱然柯文哲口頭表示是民眾黨使用,但一旦柯文哲下台,民眾黨要不要付租金?柯文哲賣掉或任何處分,錢當然還是「放進柯文哲個人的口袋」。 更可議的是,柯 文哲買的商辦價格為 4300 萬,大於柯文哲可以拿到個人口袋的選舉補助款 3690.5 萬,顯然柯文哲動用到吳欣盈的部分了 。 假設吳欣盈不要這筆總統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的一半,而要全部給柯文哲獨享,那就發生了贈與稅的問題。根據財政部的規定,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超過 2,500 萬元至 5,000 萬元者,課徵 250 萬元,加超過 2,500 萬元部分之 15 %。 如果吳欣盈一毛錢都沒拿,假設不扣除每年免稅額 244 萬,那贈與稅金額為 250 萬加上 3690.5 萬減去 2500 萬的 15% ,等於 428.575 萬。 算式如下: 250+(3690.5-2500)*0.15=428.575 根據財政部規定,贈與人在同 1 年度以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所規定的贈與稅免稅額的時候,應該要在贈與日後 30 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請問吳欣盈,妳有申報贈與稅嗎? 至少根據目前已經公開的資訊,我們

柯文哲靠選舉補助款買4300萬商辦:我十幾年來就從宋楚瑜興票案痛批,台灣總是選舉讓政客發財kp corru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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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被踢爆以個人用選舉補助款買四千三百萬商辦,我 14 年前寫下從興票案不起訴處分書論宋楚瑜政治獻金竟為私產並質疑黃珊珊與宋,現在柯文哲靠選舉讓個人財產暴增,還有人覺得柯只是帳務問題出麻疹就好了嗎?我真覺得台灣人從來不會從歷史學到教訓,而且柯文哲的政治師父就是宋楚瑜,還重用了黃珊珊這位興票案的律師,大家不但記憶力有問題,判斷力也有問題。 興票案根據宋楚瑜與黃珊珊的最後法律主張,那 2.4 億就是選舉結餘款,當時一筆爛帳包括宋楚瑜在領到競選補助經費一億零四百九十八萬二千元後,捐了兩千萬元給李登輝,然後還有宋楚瑜兒子在美國買的五棟別墅經費來源。當時我提到根據檢察官統計,光宋經手的金額就有計約十一億零三百一十八萬六千五百六十八元,選舉得到的錢計五億八千二百卅萬零六百六十二元(未計孳息)。 檢察官洪泰文把民眾捐款與國家及國民黨補助共 五億八千二百卅萬零六百六十二元 當成「應屬宋楚瑜個人之資產無疑」 。 奇怪了,柯文哲現在拿點「小錢」替自己買房,大家靠妖甚麼,不是很多人還認為興票案是冤案嗎? 正如興票案重擊宋楚瑜人設,告發人陳昭南說指宋楚瑜利用競選省長之機會,向民眾募款,而民眾捐款之目的,是為支持其競選省長,非為使其成為數億富翁。現在,柯文哲的支持者也就是所謂的「小草」,大家怎麼知道「小草」不希望柯文哲變成數億富翁,變得更有錢? 我對政客利用選舉撈錢替自己發財一向深惡痛絕,我十多年來也對於政客對於政治獻金及選舉補助款的運用都強烈批評,所以當柯文哲那套 S O P 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可自用毫不意外,這套規定該不會就是興票案辯護律師黃珊珊寫的吧? 其實只要有點腦筋與記憶力,甚至只要願意找一下,全台灣等級的大選,其金錢流動如何巨大,政客如何將支持度「變現」,興票案就是前例,當年的民進黨陳定南是絕無僅有的,宋楚瑜那樣大量贈與、把錢匯到國外,兒子買房才是當年藍營眼中的「正常」。 柯文哲的配偶陳佩琪最大的錯就是在台灣去看上億的房子,柯文哲又在台灣買下商辦,柯文哲現在不趕快拿宋楚瑜出來救援一下,為何宋楚瑜可以幫兒子買美國五棟房,柯文哲家族不行? 更奇怪的是,當年柯文哲兒子買房時,陳佩琪的說詞不就說經費來源包括長輩給的?宋楚瑜當年也說那些錢長輩給的啊! 現在,柯文哲兒子的長輩也就是老媽陳佩琪要替寶貝兒子買房,用的錢如果跟選舉結餘款或補助款有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