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las Yotaka有沒有污辱原住民文化:從其自述與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原訴字第30號民事判決談起
Kolas Yotaka競選花蓮縣長期間被爆與已婚隨扈不倫戀,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其賠償75萬,她對此表示她與隨扈是阿美族語的Salikaka如兄弟姊妹般,那為何隨扈會幻想與妳生小孩Lucy?如兄弟姊妹般會講這種話?那為何理應有類似文化背景的隨扈方家人並沒有用Kolas Yotaka所謂的「Salikaka如兄弟姊妹般」理論解釋雙方關係,而是要告上法庭?
Kolas Yotaka這位前總統府發言人、前行政院發言人備受民進黨重用,但牽扯到不倫爭議後,並未如王必勝一樣仍然官運亨通,這是民進黨對於女性從政人物的打壓,我之前有過相關評論。
然而,Kolas Yotaka完全否認不倫指控,其中她解釋雙方關係中,媒體揭露的Line對話,是隨扈服用重度助眠藥物產生夢遊副作用,脫序表達愛慕訊息,被媒體有意拼接。而她跟李姓隨扈的關係,只是阿美族語的「Salikaka」(如兄弟姊妹般)。
我用google搜尋Salikaka,會出現在聖經、阿美族口語的發語詞,意涵為「兄弟姊妹」,例如原住民委員會編纂的【海岸阿美語】 國中版就把Salikaka解釋為「兄弟姊妹」,而且是有血緣關係那種。
另外的就是如廣播節目、對群眾的一種稱謂,用法似乎跟一般漢語並無太大不同。
根據Kolas Yotaka談到爆料文章中所提到的「Lucy」,她說,Lucy是隨扈想像中如果他們兩個能在一起,生出來的小孩會很優秀,就像那部法國電影中的Lucy一樣。「我並沒有和他計劃要生小孩,也沒有在算生理期」。對話中有提到她的生理期,那是白天的時候,他聽到她和女助理的對話內容,「競選期間我們是一個十分緊密的團隊,聽到這些對話並不意外」。
如果是漢語的「如兄弟姊妹般」,當然不會包括所謂「如果他們兩個能在一起,生出來的小孩會很優秀,就像那部法國電影中的Lucy一樣」,如果雙方沒有互相有意,在一般的解釋必然認為這是性騷擾或者性暗示。
我並不認同Kolas Yotaka把「Lucy」解釋成「在一起,生出來的小孩會很優秀」是一種阿美族語的「Salikaka」(如兄弟姊妹般)的關係,除了我完全不相信之外,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原訴字第30號民事判決的法院顯然也不相信,至於原告,也就是隨扈的妻子當然更不相信,不然她怎麼會告?
在文章中,Kolas Yotaka表示,她花了好多時間跟律師解釋為什麼她和隨扈之間的對話會有玩笑,顯然這位律師也不是一聽就懂Kolas Yotaka所謂的「Salikaka」(如兄弟姊妹般)理論,她又不斷強調「這是我們(原住民族)從小到大的生活經驗」云云,真的嗎?
Kolas Yotaka在《人間魚詩生活誌》第16期撰寫專欄「愛/人間/Kolas」,並接受專訪,專訪中探討原住民族文化中的「兩性」與「人際」關係,並指隨扈在她的文化脈絡中,不只是朋友,也是親如家人的兄弟,她與隨扈進行了數個月的Line 對話,如果不了解文化脈絡片面解讀其中的對話內容,再加上「有意的」拼接,就會形構出一場驚世駭俗的「不倫戀」。
阿美族的文化脈絡其「Salikaka」(如兄弟姊妹般)的關係真的包括所謂的「在一起,生出來的小孩會很優秀」?
由於Kolas Yotaka指控法院判決非審判是輪暴,還上綱為文化壓迫,我看了相關網友評論都不相信Kolas Yotaka的辯解。我認為,如果Kolas Yotaka對於「Salikaka」(如兄弟姊妹般)包括「在一起,生出來的小孩會很優秀」的言論,而這與事實不符,那Kolas Yotaka為了替自己辯護而自居為原住民文化的詮釋者並且將特定詞彙的意義扭曲,其行為的惡劣,就是污辱原住民文化!
最後補充另一個案例:2019年7月間,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17日開記者會指責媒體報導她的相關新聞時由於「使用暴力的文字」,等於「將原住民族與暴力連結」,無疑是踐踏她與原權前輩多年來的努力,她表示「為維繫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避免不實的謠言持續在網路上散播,形成不必要的誤會,將報導不實的內容提告」。
高潞・以用所批評的相關報導就是高潞・以用16日被自由時報報導與辦公室主任陳士章,在樓梯間發生爭吵及肢體衝突,事件包含女方尖叫、陳士章衣衫不整、背心遭撕破,大喊「報警」、「她撕我衣服」等過程。
我當時指出,相信任何理性的人不會因為這則新聞中的當事人之一是原住民就「將原住民族與暴力連結」,而是一位立委竟然與其主任疑似在立院發生了嚴重的肢體衝突!
這兩位具有原住民身分的政治人物,把其本身相關爭議都扯上原住民,但大家其實並非因為妳們是原住民而有特殊標準「嚴審」,還是說,妳們在要求台灣社會,必須因為妳們的身分而對妳們「立委與主任爭吵及肢體衝突」、「在一起,生出來的小孩會很優秀」的言行視而不見?
我想問:妳們忍心拿妳們號稱最愛的原住民身分來替自己的爭議洗白嗎?
Blackjack 2024/7/29
Kolas不忍了!自爆不倫真相:隨扈吃藥後「夢遊傳訊示愛」
15:362024/07/29 中時 崔慈悌
前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之前競選花蓮縣長期間,被爆與已婚隨扈「不倫戀」。Kolas Yotaka日前接受《人間魚詩生活誌》專訪,指稱媒體揭露的Line對話,是隨扈服用重度助眠藥物產生夢遊副作用,脫序表達愛慕訊息,被媒體有意拼接。而她跟李姓隨扈的關係,只是阿美族語的「Salikaka」(如兄弟姊妹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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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沉寂幾個月之後,Kolas決定重新出發,日前為《人間魚詩生活誌》第16期撰寫專欄「愛/人間/Kolas」,並接受專訪,專訪中探討原住民族文化中的「兩性」與「人際」關係,並指隨扈在她的文化脈絡中,不只是朋友,也是親如家人的兄弟,她與隨扈進行了數個月的Line 對話,如果不了解文化脈絡片面解讀其中的對話內容,再加上「有意的」拼接,就會形構出一場驚世駭俗的「不倫戀」。
在專訪中,Kolas形容自己是「一名穿越艱難困境與挑戰的『倖存者』」,她說,一篇週刊的不實報導,讓她原以肯定和讚美打造出來的「品牌」被打破,這時她才發現自己竟然失去立場、無立足之地,「我甚至不知道該如何看待自己?」
離開總統府發言人的職位後,她幾乎完全與外界隔絕,她帶著計步器,每天就在自己家大約8公尺長的戶外陽台來回走動,「幾個月下來,我發現自己竟然在陽台上來回走了800多公里」。當時所有的輿論都這麼指控她,親友也都半信半疑,在這種狀態下,「有時候,我甚至自己都懷疑起自己,難道我真的做了什麼?」
她說,這段時間她也曾哭過——因為憤怒所以哭泣。剛開始那幾天並沒有太多的情緒,「我想是驚嚇大於傷心,我不敢相信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我沒有做的事竟然會被寫成這樣,這一切好像一場惡夢,完全不知道自己該有哪些反應?」
Kolas表示,隨扈因長達5年的重度失眠,到了晚上吃了抗焦慮助眠的藥,但是也因為服用重度助眠藥物而產生夢遊的副作用,這時他就會大量給她傳訊息,她通常是安撫、回應他幾句。
不過,這些和工作無關的對話她都會隨手刪除,因為不想讓這些無謂訊息影響到工作。所以,當她看到週刊的文章時,覺得不可思議,「我有這樣和隨扈討論要一起生小孩甚至租屋同住嗎?」
直到她的律師從法院拿到100多頁完整的Line工作對話記錄,她詳細看完後,怒不可抑,那些對話就像酒醉人的滔滔不絕,拿來與媒體馬賽克過的對話比對,再還原完整對話,其中並沒有任何曖昧。她記得那時候她媽媽和阿姨在家裡,她拿著對照表,憤怒地哭著說:「妳們看,他們竟然這樣編造。」
她說,在她個人的事件中,媒體企圖對她進行「人格謀殺」,讓她社會性死亡。「惡質的媒體是可以做到這一點,在我的身上可見一斑」。
事件發生後,Kolas表示,她花了好多時間跟律師解釋為什麼她和隨扈之間的對話會有玩笑,還有為什麼有些時候她認為他是在酒醉或用藥後大量傳訊息給她,她選擇以簡訊「應付、安撫」對方,而不是嚴厲的拒絕與斥責。「因為大多時候,宿醉之後,又是一條好漢,隔天繼續認真上班,大家都沒事,這是我們(原住民族)從小到大的生活經驗」。
她說,隨扈的母親是長年支持民進黨的一位牧師,她很早就認識她。這位牧師的兩個兒子都在花蓮當警官,當時也是他們兄弟兩個輪班當她的隨扈。「這兩名隨扈與我的關係就是我們阿美族語的:Salikaka (如兄弟姐妹一般)。再加上選舉期間,那是無日無夜的團隊工作」。
她說,因為工作及婚姻關係的壓力,隨扈長時間需要吃藥幫助穩定情緒和睡眠,而這類藥物服用之後,容易產生夢遊並伴隨著與現實脫序的行為(比如說不斷找人聊天),這是藥物造成的無意識病理反應,就是在這樣的情境之下,他會傳大量的訊息給她,其中有時脫序表達愛慕之情,但更多是講述他的困擾與煩惱。
至於爆料文章中所提到的「Lucy」,她說,Lucy是隨扈想像中如果他們兩個能在一起,生出來的小孩會很優秀,就像那部法國電影中的Lucy一樣。「我並沒有和他計劃要生小孩,也沒有在算生理期」。對話中有提到她的生理期,那是白天的時候,他聽到她和女助理的對話內容,「競選期間我們是一個十分緊密的團隊,聽到這些對話並不意外」。
對於他們的Line對話被拼接成兩人有不倫的事實。她委託律師出庭時,律師都有解釋,隨扈也提出他的就診醫療記錄,但「法官完全不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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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扈 #對話 #Kolas #她說 #助眠
Kolas陷不倫戀爭議 撰文澄清:法院判決非審判是輪暴
2024-07-29 14:21 聯合報/ 記者
陳熙文
/台北即時報導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去年捲入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戀爭議,她近日在網路上撰文,強調「周刊所寫的一切,都不是真的」。Kolas表示,她雖然沒有參選,卻被迫捲入2024的大選選戰,指不管是周刊或政客對她所有的指控,皆毫無事實根據,她還說,花蓮地方法院的判決,「這不是審判,這是輪暴」。
Kolas去年被周刊爆出在競選花蓮縣長期間,與已婚的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戀,遭李妻提告求償百萬元。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年3月宣判,認為Kolas不法侵害李妻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判賠精神慰撫金75萬元。
不過,Kolas近來以「我的『美好國家』」為題撰文說明情節經過。她在文中表示,她從未想過要在2024年參選,卻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被迫加入戰局,並提前在第一線成為人肉盾牌;她指出,在總統大選前半年,她遭遇一場浩劫,鏡周刊斗大的封面稱「府發言人不倫戀」,那是一個她完全來不及反應的災難。
Kolas表示,記者第一時間詢問回應時,她立即回答,「沒有這件事,太扯了,妳一定要查證」,並強調,「沒有的事情不能亂寫」。每想到掛電話之後,府方一位高層,似乎比她更早知道訊息,來電表示有上百頁與隨扈之間的Line對話遭截取,要她修正稍早對周刊的說法。
Kolas也透露說,她與記者有過第二次通話,這次是由她撥出,向記者詢問聽某某人說有百頁LINE截圖,能否知道到底是什麼對話?怎麼會別人比她先知道?但記者拒絕她所有提問。
Kolas說,在2022縣市長選舉期間,她直到投票前夕的前兩個月才開始思考申請隨扈;隨扈約到任一個月之後,隨扈開始敞開心門陸續跟她談及工作、生活、婚姻中出現的危機,以及他長年因婚姻中的經濟、權構關係,且必須接受身心科治療的困境。她說,在長達2個多月的對話中,大多為工作、選舉,期間也有誇大的玩笑,但遇到嚴肅的心理健康、婚姻困境或用藥後產生重複的焦慮,她也多所鼓勵、安撫,希望他可好好面對人生。Kolas 強調,這是兩人LINE對話真實的背景與概要。
Kolas指出,她從未如周刊所報導,跟隨扈刻意穿情侶裝、從未帶著對方送的圍巾出國、從未下指導棋要求離婚,更從未共築愛巢,從未計算排卵期拚生子,從未指定總統府辦公室逼人離開。她說,也從未如名嘴指稱,在縣長競選期間取消拜票去開房間,「不管是周刊或政客對我所有的指控,皆毫無事實根據」。
Kolas在訪談中提及,這名隨扈因為長達5年重度失眠,到了晚上吃了抗焦慮助眠的藥,但也因為服用重度助眠藥物而產生夢遊的副作用,這時就會大量給她傳訊息。她說,通常都是安撫、回應幾句,這些與工作無關的對話她都隨手刪除,因為不想要這些無謂訊息影響到工作。
Kolas表示,她在看到周刊的文章時覺得不可思議,直到律師從法院拿到100多頁完整的Line工作對話紀錄,詳細看完後怒不可抑,那些對話就像酒醉的人的滔滔不絕,拿來與媒體馬賽克過的對話比對,再還原完整對話,其中沒有任何曖昧。
Kolas說,隨扈因為工作及婚姻關係的壓力,長時間需要吃藥幫助穩定情緒及睡眠,而這類藥物服用之後,容易產生夢遊並伴隨與現實脫序的行為(比如說不斷找人聊天),這是藥物造成的無意識病理反應,「就是在這樣的情境之下,他會傳大量的訊息給我,其中有時脫序表達愛慕之情」。
Kolas表示,「他對我而言,有如兄弟家人,你不可能因為家人生病了,而去斥責他或是要求換兄弟」。她說,有時候這名隨扈隔天來上班時,也會很不好意思地向她道歉,覺得自己的行為被藥物影響真是不應該。
Kolas表示,她沒有接受隨扈的表達,這個隨扈是知道的,事情發生後也十分難過且自責,隨扈覺得是因為藥物反應的緣故,帶來這麼大的傷害。
至於花蓮地方法院的判決,Kolas表示,這不是審判,這是「輪暴」,整起事件已經不再以法論法,也不看證據,而是把價值、道德、政治炒成一鍋名叫「公道」的菜,她吃起來難吃,別人吃起來倒是津津有味。Kolas表示,她會告好告滿,並上訴到最後,「我的官司是為我身邊的親人與家人與支持者而打,我當然不會放棄,會繼續走下去」。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原訴字第30號
原 告 周季諳
訴訟代理人 林武順律師
被 告 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
訴訟代理人 賴淳良律師
訴訟代理人 胡孟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113年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拾伍萬元,及自民國112年7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四分之三,餘由原告負擔。
四、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貳拾伍萬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但被告如於假執行程序實施前,以新臺幣柒拾伍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五、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2、經查,李世勳自111年9月19日8時起至同年11月27日8時止,奉派擔任競選花蓮縣縣長之候選人即被告之隨護,且被告與李世勳間確實有如原證二、三所示之Line通訊對話內容之事實,為兩造所不爭執,被告雖辯稱其與李世勳2人間之通訊對話於競選時多為公務執行對話,雙方逐漸熟悉後,始增加日常生活關心的對話,詎之後李世勳突對被告表達追求之意,被告均婉轉拒絕,競選活動結束後,再無過多其他的對話,直到111年底聖誕節、元旦前後,李世勳又再度表達追求之意,被告仍然善意提醒,並婉轉拒絕等語,並舉證人李世勳為證,然究2人之間的對話內容, 雖於111年9月19日8時起至同年11月27日公務執行期間內有諸多工作上之討論事項,然2人自10月底開始,已有超乎工作關係甚至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之曖昧對話,且於111年10月27日晚間11時許之對話,即確認以「聖母峰」為被告之代號,被告並稱:「裝備不夠 就無法攻頂」,2人甚或論及家庭是無法排除的一個關鍵障礙等語(詳卷一第67至69頁,重點對話詳如附件所示─截錄自原證3對話內容)。嗣於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2人已無任何公務關係,卻仍幾近於每日每夜密集通訊,從對話內容可知2人積極討論在花蓮看房租屋同住、懷孕生小孩(並以Lucy為代號),且計算排卵期時間安排會面,並一同出遊等情(相關重點對話詳如附件所示,均截錄自原證3所示2人對話內容),如於12月7日上午11時2分許被告發訊「 Lucy沒有了」、「你的努力白費了」,李世勳旋與被告通話時間長達24分55秒(詳卷一第106頁)、12月12日2人討論同至南部旅遊之訂民宿及交通問題,被告於12月12日上午10時33分許發訊稱「我訂了12/14 12/15 (12/16 還沒訂到 可能要換地方住 仍在找一些地方」、「或者 就提前結束 也可」,李世勳回稱:「 沒差 重點不是住宿」、「那我多請一天假」,11時1分許2人關於交通的對話如下:「(被告) 你如果自己開車 會不會比較快?」、「只是很累」,李世勳回稱;「我不能自己開車」、「因為我說的是跟團隊」,晚間9時6分許2人復討論到到達南部後之租車問題:「(李世勳) 我們兩人應該租小型的就可以了」、「(被告) 對」、「小的」、「行動方便的較好」,12月13日上午11時33分許2人互訊:「(被告)另外一間 第三個晚上還有空房,但我還沒定...」、「到時候再決定」,「(李世勳) 好浪漫」、「(被告)比較獨立」、「隱私很重要」,「(李世勳) 這幾間應該都不便宜餒」、「(被告)包棟就會比較貴 但這樣比較好」、「反正犒賞自己一下 我們已經夠苦了」(詳卷一第111至114頁)。復於12月17日2人旅遊結束後亦討論到2人在一起的處境:「(李世勳) 妳真的不是跟我玩玩的吧,畢竟妳身分地位真的不同,我也不是玩玩的,我很認真,但是我們身分懸殊,況且妳也不必太認真,因為沒人相信,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妳會認真?!,我開始懷疑,畢竟我認真會家破人亡,而妳…還是妳…」、「(被告) 我會身敗名裂」、「(李世勳) 那妳會不會覺得不值得呢?!」、「(被告) 真心就不會」(詳卷一第117頁);12月18日、20日、25日均有討論到生小孩的事,18日晚上11時42分許2人互訊:「(被告) 我們每通電話 只要一打 都超過一小時的話」、「就會影響工作」、「(李世勳)電話也趕 任何事情都趕 只慶幸的是作愛不趕 所以我只能從生孩子下手 哈哈」、「(被告)那就請加油」、「(李世勳) 噢 那我只能邊生孩子邊說話了」「這樣才不趕了」(詳卷一第118頁);20日凌晨1時許2人互訊:「(李世勳) 我隨時都有可能會死亡」、「(被告) 這不會是我要不要跟你一起的問題」、「我在意的不是這個」、「(李世勳)哈哈 妳介意的是身分」、「(李世勳) 這個要好好處理」、「但是 我的遺憾是孩子 因為孩子是我的最愛」、「那是愛的存在價值 就算是生命了結 那是愛的延續」、「就是我要延續妳的種的意思」、「就算生命終結 但是我們的愛延續下去」、「所以請妳好好把握」、「(被告) Ok」(詳卷一第122、123頁);25日凌晨2人互訊「(李世勳) 跟妳談感情 沒人敢像我一樣 奮不顧身 因為害怕被淘汰」、「(被告) 我到這個年紀 若還敢生小孩 也很有guts」「這些都是選擇 」、「(李世勳) Lucy」、「我很期待」、「千萬不要讓我覺得我是一個人 一頭熱」、「(被告)不是一個人」、「(李世勳) 愛妳」「(被告) love u」,同日下午3時許、5時12分許及晚上10時14分許互訊:「(李世勳) 答應我 入山證明只有我能夠被允許入山 其他人不可以 因為聖母峰是不容許任何人侵犯的 」、「(被告) ok」、...「( 李世勳) 妳也要健康」、「為了Lucy」、「 las 我愛妳」、「(被告) love u too」、「(李世勳) 希望妳能知道 我會努力不懈 」「我知道很漫長 希望妳不要嫌棄我」、「(被告) 不要急」「(李世勳) 好 我會好好處理」、...「(李世勳) 神會安排妳出現在我的生命中 一定有祂的作為」、「不可能平白無故的讓我妳闖進彼此的生活中」、「若不認真 我早就登山完就結束了這一切」、「反而言之 我為何要妳有Lucy」、「這是我對妳的愛」、「(被告) 我知道」、「(被告)我願意跟你有lucy, 也是認真的」(詳卷一第136至第141頁)。再2人於12月25日已開始計畫在花蓮租屋共住並努力安排會面懷孕一事,25日下午2時6分2人互訊「(李世勳) 房子妳急著找嗎?!」、「(被告) 你有空的時候」、「不急 因為需要時間 才找得到好房子」、「 很急的東西 不會好」、「(李世勳) 那妳很著急我嗎」、「(被告) 我已經找到你了 不是嗎」、「 難道我還沒有真的找到你嗎」、「(李世勳) 找到了 我真希望把妳跟我鎖在一起」(詳卷一第137、138頁);被告復於12月27日晚上11時43分許發訊:「你不用憂慮」、「我們若住在一起 你就不會有這些疑慮」(詳卷一第148頁),112年1月2日,被告於土耳其旅遊期間,2人互訊「(李世勳) 我剛得知 屋主是花蓮縣副議長徐雪玉的老公餒 妳覺得如何…」、「但是若我是承租人 應該還好吧」、「(被告) 你租」、「 或者 再找」、「如果有任何人發現是我跟你住,結果屋主竟然是國民黨,是不是太戲劇化了」(詳卷一第167、168頁)。1月4日凌晨2時3分又互訊:「(李世勳) las我只想問 妳真的愛我嗎 有把我當成妳的另一半嗎」「(被告) 有,如果沒有為何要找房子,難道我是神經病嗎」、「你的問題若還沒解決,這是多大的風險,你不知道嗎?但我還是這樣做了,你不了解嗎」、「(李世勳) 因為我很愛你」、「我想要表達的是」、「我不是妳可以玩玩的人」、「因為我很真」、「(被告) 如果你覺得我在玩,就不用跟我在一起」、「(李世勳) 當然不是 我明天會在去找房子」、「我會找更優的 畢竟要妳喜歡的」、「我想要我們的Lucy」、「(被告) 我的mc來了 lucy沒有了」、「我願意嘗試懷孕 願意找房子一起 難道還不能證明什麼?這是我不解的」、(李世勳) 我會一直努力」、「(被告老闆) 如果 下次還是28天,那就會是1/15-17」、「(李世勳) 我只想要妳有Lucy」、「(被告) 我一度放棄了」、「但我都願意這樣跟你做 你還要懷疑 我不知道我到底做錯什麼」、...「(李世勳) 我是妳親密的人嗎」、「(被告) 我的習慣 我跟人互動的模式以及我對人的客氣不代表我會隨便讓人登山。你每次開口就是否定我,懷疑我,我不知道怎麼講下去」、「(李世勳) 如果不親密我也認了」、「(被告) 你是親密的人。不清蜜的人,會去生小孩,會去住一起嗎」(詳卷一176至179頁),1月5日凌晨零時50分互訊:「(李世勳)...我真的很希望妳有Lucy,讓生命延續下去,不要有遺憾,這就是人生,畢竟只有那麼一次,不要被別人眼中的道德綑綁,這也是我所想告訴自己的~」、「(被告) 感謝你愛我 很感動 你也要相信我的心」、「(被告) 另,我確認一下你的時間,1/14、15、16 有休假嗎」、「(被告) 我在排行程 所以要跟你確認」、「那時候房子若還沒好 我就要先定飯店」、「(李世勳) 我會找好 隨時跟妳說」、「我等下還會去永慶房屋約看房子」(詳卷一第182至第183頁)。由被告和李世勳上開對話可知,被告在明知李世勳婚姻關係尚存續期間,2人不僅互相表示愛意,並有親密肢體接觸、開始在花蓮看屋欲租屋、計畫懷孕同居及討論處理李世勳婚姻現況之行為,2人之交往互動已超乎工作關係或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顯非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者,且足以破壞原告與李世勳成立婚姻關係所應協力保持之信任、共同生活圓滿及安全幸福,自屬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被告僅摘2人其他無關對話辯稱並無侵害情事,尚不足採,至證人李世勳雖證稱都是他單方對被告產生愛慕之情等語,然其證稱與被告在隨護工作結束後與被告的聯繫都是在群組內,沒有私人聯繫,也沒有在花蓮找房子要租房,不知道被告有無要在花蓮找房子等語,均與上述被告不爭執之2人對話內容不符,其證詞顯然為迴護被告避重就輕之詞而非事實,亦不足作為有利被告之證據。從而,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85條第1項及第195條之規定,請求被告二人賠償其因此所受損害,自屬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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