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與越南移工被專櫃種族歧視20:台灣連「做夢」的公共語言,都尚未允許移工使用
看到賈永婕的言行,我想到我曾談過台灣著名有人文氣息作家的文章"台灣又拒絕給外籍看護勞保:從劉克襄「我媽媽獨自在家」張曼娟「印尼看護仇恨睡眠」龍應台「給美君的信」談起" 你認為金恩I Have a Dream的願景要實現在台灣移工身上的可能性,大概要多少年後即可抵達? chatgpt答: 你的問題其實不是在問「幾年」,而是在問: 台灣是否具備讓這件事開始倒數的條件 。因此我會先給出一個時間判斷,接著說明這個判斷成立或失效的結構性前提。 一、先給結論(直述) 以目前台灣的政治結構、文化敘事與移工制度來看,金恩《I Have a Dream》式的權利願景,若要真正落實到台灣移工身上,合理的時間尺度不是 10 年、20 年,而是「未啟動倒數」。 若一定要轉換成數字,在 沒有外力強制、沒有制度性斷裂事件 的前提下, 30~50 年仍高度不樂觀 ;而且不是因為技術困難,而是因為 社會並不承認這是一個「尚未實現的正義目標」 。 二、為何不能用「美國民權運動的時間表」套用台灣? 金恩的願景能在美國「部分實現」,依賴四個台灣目前不存在的條件: 1. 被壓迫者被承認為「政治主體」 美國民權運動的前提是: 非裔美國人被承認為 nation 内的 citizen ,他們的權利缺失被視為「國家內部的正義赤字」。 而在台灣: 移工被定義為 暫時性勞動工具 他們的權利不足被視為「制度設計成本」而非「不正義」 他們不是「我們還沒照顧好的一群人」,而是「來幫我們撐制度的一群人」 在這個前提下,「I have a dream」沒有語法位置。 2. 道德控訴可轉譯為法律風險 金恩的道德語言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能轉化為: 聯邦訴訟 違憲審查 政黨選票壓力 企業與政府的法律成本 而你在文章中反覆指出的正是: 台灣移工的處境被鎖在「感人故事」與「善良雇主」的層次,無法進入權利語言。 3. 主流敘事沒有佔據「道德高地」 在美國,白人主流社會無法再理直氣壯地說「我們已經對你們很好了」。 而台灣恰恰相反。 你分析的三位作家,正是 台灣道德高地的生產者 : 他們的文字讓台灣相信自己「有人文關懷」 他們的敘事把剝削包裝為奉獻、陪伴、孝道、修行 他們讓「制度性不給勞保」看起來像一種不得已的體諒 當「最溫柔的人」都在書寫同一種遮蔽結...